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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20篇

时间:2022-11-27 08:50:10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20篇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医疗保障局上半年工作要点供借鉴  为确保2022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

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20篇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医疗保障局上半年工作要点供借鉴  为确保2022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20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20篇

篇一: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医疗保障局上半年工作要点供借鉴

  为确保2022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上半年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参保缴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

  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应保尽保,其中脱贫人员参保率达到100%。计划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深入各乡镇召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动员和培训会议。并在三个月的集中缴费期内,做好宣传动员、指导和督促乡镇开展集中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参保率。

  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1、结合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考核工作,开展一

  次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开展年度全覆盖检查提供参考。

  2、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2022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现场宣传、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做好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2022年56月,在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目前共26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16家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全覆盖检查。通过制定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抽派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欺诈骗保定期会商制度,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移交。

  三、基金财务工作。做好2022年度医保基金的预算和结算工作,按时间进度要

  求及时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同时,根据州局工作安排,做好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方案。

  四、依托“智慧医保”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以智能审核监管系统等智慧医保平台为抓手,实现医

  保就诊信息的智能审核,强化事前提醒和事中警示。二是依托医保网格化系统,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随时掌握交通事故、工伤、人员死亡等信息,确保医疗救助、外伤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依托电子医保凭证的推广使用,使大部分群众掌握使用电子医保凭证、“国家医保”app等,进一步方便群众住院备案、购药、查询等。

  五、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按照州局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省州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药品价格能够降下来,给群众带来真正实惠。

  六、加强对城乡居民参保动态管理。一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切实做

  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保政策惠民性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每月开展一次定期排查、动态管理,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推送,分类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可供参考

  

  

篇二: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工作方案》整治事

  项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工作方案》整治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整治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机构达标整治情况(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一)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制定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制定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按省部署要求及时开展全面调研,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机构三个一、人员三合格、能力三条线和医疗保障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及原有文件的指导标准,参考周边省份标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云南省情,并充分与《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相衔接,进一步细化、实化“基本医疗有保障”涉及到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设备、科室设置、能力等具体指标,并纳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

  厅字〔2019〕31号)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文件中。

  7月16-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云南召开全国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专题培训班暨“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就“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瞄准三大主攻方向”典型经验作了会议交流。在“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分肯定了云南省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指出“云南已经根据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制定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具体标准,和国家的精神高度一致。同时,云南对照制定的标准开展了全面排查和现场核查,针对排查和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解决的途径和办法措施,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基本医疗有保障’具体标准的省份。其他省份要向云南省学习,学习云南省理解国家的要求到位,不等待、不观望,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工作”。

  (二)88个贫困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对照省级达标标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5月初组织对88个贫困县全面开展排查,由委领导带领13个核查组赴2018年脱贫摘帽的33个贫困县开展现场核查。通过88个贫困县自查和省级现场核查,共排查出2个村卫生室、181个乡镇卫生院、4个县级医院未完全达到省级贫困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县乡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作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解决因“合格医生不足、医疗设备欠缺、科室设置不全”而未达到省级标准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一是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健康扶贫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途径,要求各州市在2019年底前实现贫困县县乡村医疗机构达到省级标准。二是及时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夏季攻势”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三是建立“领导挂州市、处室包县、责任到

  人”的长效机制,同时对迪庆、怒江、昭通等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健康扶贫专帮,项目、资金、人员、技术指导向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四是建立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按月对账销号。截至10月底,不达标的2个村卫生室已经达到贫困退出基本标准;不达标的181个乡镇卫生院178个已经达到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还有3个中心卫生院因未配备救护车正在解决过程中,今年年底前解决;不达标的4个县级医院已经达到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

  (四)努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大力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工程。对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县级医院给予500万元/个的奖补资金。目前,88个贫困县中通过提质达标验收的贫困县医院72个,获得国家授牌和通过省级验收的胸痛中心41个、卒中中心25个、创伤中心19个。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达标行动。按照“填平补齐、按需配备”的原则,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分两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等数字化医疗设备。目前已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291台DR、357台彩超、565台心电图机、403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286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278台全自动血球分析仪。设备正在配送、安装中,部分地区设备已经配送到位并使用。三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对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中专学历教育,中专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大专学历教育,所有在岗5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实施中专学历教育,对录取的乡镇卫生院人员、乡村医生分别给予50%、80%的学费补助。目前,2019级中专学历教育共计报名3374人,大专学历教育报名1222人。四是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从2019年起,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后,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向乡村医生发放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200元/月,同时将不低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通过提高待遇“拴心留人”,促进了乡村医生的稳定。六是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程。积极推进县域内医共体建设,扎实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2019年前三季度共下派队员720名,免费接受451人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开展新的适宜技术1285项,接诊患者40.3万人次,诊治住院病人21万人次,手术/操作3.4万台次,会诊病人2.5万人次,学术讲座培训6.6万人次。通过这些举措,大大提升了县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8.85%,实现常见病、慢性病、部分大病基本能在县域内救治的目标。

  下一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举全委全系统之力,扎实做好分类指导,确保全省贫困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年内全部达标,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关于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药品、高值耗材价格虚高等医疗乱象的整治情况(省医保局牵头)

  (一)严格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乱象行为工作情况。2019年4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9号),于2019年4月启动我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共集中督查8874家公立医疗机构和5942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中检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486家,其他类型公立医疗机构8388家,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264家,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5678家。目前,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省共发现处理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超出等级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606起;共查处无证行医195起;查处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

  疗或过度医疗行为60起;查处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510起;查处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322起;查处取缔黑诊所、游医共计130起;全省共查处清理违法广告1453起;吊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9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8人,暂停执业医师执业118人;给予行政处罚医疗机构2465家,行政处罚155人。

  (二)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省医保局通过列出过度医疗负面清单,督促各州市县区加强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对医疗机构规避医疗监管违规收治异地参保病人、定点医药机构为非定点机构代刷社会保障卡支付费用两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的通知》(云医保〔2019〕60号),列出了重点核查的十项违规违法行为,确定了对2018年全面和2019年第一季度扶贫领域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面核查。在确定全省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费用增长较快、当期费用超支以及深度贫困县进行重点核查,省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各州市的核查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28号),决定对“医疗机构规避医疗监管收治异地参保病人进行专项整治”和“定点医药机构为非定点机构代刷社会保障卡支付费用进行专项治理”两个治理领域开展治理,并提出了整治措施、要求。

  (三)开展医药机构全面检查,统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省医保局一是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29号),明确要求各州市医疗保障局整合稽核力

  量,综合运用费用审核、协议监管、行政监管力量完成对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全面检查。二是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云医保〔2019〕45号),并要求各州市认真落实。截止2019年10月底,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758家,占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70%,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向举报昆明爱伊商贸有限公司收集医保卡倒卖药品涉嫌诈骗医保基金的举报人奖励了人民币5万元。通过全面检查,省医疗保障局共收到74个举报线索,已经办结57个案件,其中对12个案件涉及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了处罚。国家医疗保障局转办17个举报线索,已经办结13个案件,其中对7个案件涉及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了处罚。省医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3个举报线索,目前已办结2个,其中1个根据职责由省扫黑办重新转给省卫健委,另1个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四)对药品和耗材企业进行会计质量核查,揭示价格成本构成的真实情况,整治医药购销行业不正之风。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转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卫医发〔2019〕21号),综合运用费用审核、协议监管、抽查检查等手段,开展打击骗保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一是积极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5个省区“4+7”试点扩围采购,我省药品扩转采购全部成功,据测算,采购价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将大幅度降低;二是积极推进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按照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拟定《云南省贯彻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若干措施》,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州(市)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常用低价药、国家增补基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等挂网采购。

  通过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

  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有效控制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药品、高值耗材价格虚高等医疗乱象行为,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不断减轻,确保了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以上事项公示时间至2019年12月2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内容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邮编:650200

  联系电话:

  省纪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71-67195242

  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扶贫办:*************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篇三: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XX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激发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热情,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全区广泛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以宣传促知晓、以知晓促满意,全面提升我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水平。二、宣传内容

  1

  (一)医疗保障基本法规政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人民群众应当知晓的医疗保障基本法规政策和待遇保障清单。

  (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业务。宣传人民群众应当知晓的医疗保障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

  (三)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举措。宣传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医保目录、打击欺诈骗保、门诊慢病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抗癌药纳入医保、药品集中采购等重点工作举措。

  (四)医疗保障受益典型事例。适当宣传医保受益实际事例,从参保患者角度出发,讲好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

  三、宣传方式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为集中宣传周。活动期间,采取线上、线下和传统媒体等多渠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多形态宣传医保法规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

  2

  加大医保宣传力度,推进民生实事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集中宣传期间,通过XX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和新动态。

  (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优势。积极对接沟通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通过新闻报道、开辟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专题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便民惠民举措、重点工作和典型事例。

  (三)组织一次现场宣传活动。12月15日确定为集中宣传日,深入南山公园景区,采取悬挂标语、布设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免费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及时答疑解惑,实现沟通服务“零距离”。

  (四)拓宽宣传阵地增强实效。加强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的宣传主阵地意识,结合实际,利用LED滚动显示屏播放活动标语口号,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宣传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

  3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医疗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关注上级医保宣传动态,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切实承担医保宣传的领导责任。成立由XX任组长,副局长XX、XX及XX任副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宣传工作有人抓,与业务工作协调一致,同步落地见效。积极协调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区人民医院等单位,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二)突出宣传重点。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当前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各业务骨干以参保缴费、打击欺诈骗保、医保电子凭证、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和经办流程等为重点,根据不同需要,合理安排宣传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合理适度、实际适用,提升宣传效果。(三)做好宣传总结。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经验,及时整理收集宣传活动相关照片、视频和文字总结等资料。

  4

  

  

篇四: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9.18•【字号】鲁医保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

  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医保协议内容(一)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医保协议内容,增加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解除服务协议的条款,明确对应的违约行为,健全完善退出机制。(二)要将智能监控系统联网应用纳入医保协议内容,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完成系统对接,并给予充分必要的核查授权,实现对其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实时监控审核。

  二、严格医保协议履行(一)切实解决医保协议重签订轻履行的问题,协议主体双方要严格履行签订的医保协议,确保医保协议内容得到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医保协议管理的作用。(二)健全完善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医保协议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相关部门、参保人员或公众媒体通报公布,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三)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明确检查取证、事实认定、讨论决定、送达告知等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违约处理决定。医保经办机构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要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医药机构,及时提请医保行政部门处理,切实解决以协议处理代替行政处罚的问题。三、强化部门综合监管(一)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签定和协议履行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问责。(二)各医保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食药监(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出现劣药假药等重大事件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食药监(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五: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县医疗保障局有关印发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通知范文

  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事务中心:

  为适应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职,迅速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我县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根据开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以实施提升法治建设基础工程为载体,增强医疗保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以实施“提升法治建设”为载体,转职能、建机制、严执法、强监管、解矛盾、抓队伍,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开展本部门职责清理,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严格医疗保障待遇支付标准,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2.强化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四川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主合法性审核范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主体由局依法治县办公室承担,根据审查情况形提出审核意见。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度和监督

  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投诉举报办理程序,修订完善投诉举报办理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答复投诉举报,降低行政执法有效投诉率。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展个案监督、现场抽查等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依法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材料。依法受理、处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尺度。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重大复杂的案件要当面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综合运用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定纷止争。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率100%。

  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举办专题讲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医疗保障部门队伍建设,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

  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依法行政系统内、机关内的联动共治,构建法治医保齐抓共管局面。

  

  

篇六: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建设方案

  为持续推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根据《》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经办服务示范年”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扛旗争先、拼搏实干,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要求,以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实需求为导向,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打造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为标准,以解决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痛点、难点、堵点为着力点,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22年度全省省级医保服务窗口示范点评比中,将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和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1)启动申报。出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开展医保中心改造;2月10前完成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申报工作。

  (2)硬件改造。成立硬件设施工作专班,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的硬件、服务、管理等建设标准,细化分解标准,明确提升改造任务清单和进度安排,2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心改造任务。

  (3)评估验收。2月25日前,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评分细则》组织开展一次自评,查漏补缺。3月初,邀请金华市医保局相关领导、业务专家实地模拟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及时优化整改。3月中旬,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做好省局示范点遴选工作小组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实地调研、评估工作。

  (4)材料准备。成立申评材料工作专班,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评分细则》,细化分解六大项目31项指标,2月底前全面完成申评材料准备。同时对示范点建设进展或成果及时向省医保局做好动态反馈工作。

  (5)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利用《创建简报》等载体与兄弟县市分享推广示范点建设成效,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专班,局各科室、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确保示范点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反馈。要做好信息动态反馈工作,及时将示范点建设进展或成果向省市医保局反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新闻煤体,广泛开展示范点服务宣传,打造医疗保障服务品牌。同时开通意见建议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保障支持。加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要求等政策业务学习,及时做好与省、市医保部门的请示汇报,理解吃透示范点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场所、设备、网络等各项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标准及要求,紧扣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建设资金及时保障到位。

  

  

篇七: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县医保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足于“新医保·心服务”创建,按照“定规范、建机制、强监管、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惠及民生上精准发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整体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政治引领+一以贯之,汇聚干事创业激情

  牢牢把握使命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和重点,以党史学习为引领,以“新医保·心服务”品牌创建为契机,以打造“务实担当、创新进取”的工作队伍为目标,坚持“党建创新”带动“工建突破”,大力实施强基固本、服务先锋、流程再造、党群共建“四项工程”,深入开展“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三送”(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三解”(解政策问题、解群众诉求、解医保难题)活动,着力解决规矩不严、业务不精、效率不高、担当不足等问题,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争当岗位先锋、服务标兵,全面激发全局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精准对标+强抓严管,维护基金运行安全

  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线,积极做好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用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每一笔“救助款”。

  1.转变治理观念,净化基金监管生态环境。创新“集中宣传月”开展方式,把贯彻宣传《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进两定机构、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条例》宣贯“五进”活动,以查促训、以案说法。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宣传讲解,将宣贯工作与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相结合,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违规行为与《条例》逐一对照解读,增强两定机构和医保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条例》知晓度,营造全民知法、遵法、守法、护法的基金监管生态环境。

  2.提升监管水平,理顺基金监管工作体制。一是强化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末端。二是组建县医保综合执法大队,实行片区包保负责制,限时对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坚持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原则,重点查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行为;三是量化检查标准,加强联合检查和惩戒力度,制定了零售药店现场检查量化标准xx条、门诊医疗机构量化标准xx条、综合医院量化标准xx条,与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照标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截至x月底,我局已出动执法车辆xx次(联合执法x次)、派出检查人员xxx余人次,覆盖全县xxx家定点医药机构,约谈xxx家,限期整改xx家,追回基金本金xxx.xx万元,行政罚款xx.xx万元。

  3.坚持结果导向,审计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全程参与,全面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发现的x个问题,除x个移交至市市场监管部门外,其余x个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毕。涉及基金的上缴至基金专户;涉及个人部分的xx.xx万元,经与市审计部门沟通,以行政处罚形式上缴县级国库。

  (三)强化执行+优化服务,统筹推进业务工作

  2.强化医保政策落地见效,应享尽享增进群众福祉。一是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力量,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助力精准扶贫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稳定性,保障力度不减退。二是提升群众参保意识,有效推进参保扩面,组织专门队伍核准资助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其及时参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有效提高参保率。截至x月底,系统标识资助参保人员xxxxx人,居民参保xxxxxx人。三是重点推进普惠保障落实,高标准、严要求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让县域内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各类医保待遇。截至xxxx年x月底,居民住院报销享受待遇x.x万人次,基金支出x.x亿元;大病保险享受待遇xxxx人次,基金支出xxxx万元;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共享受待遇xx.xx万人次,基金支出xxx.xx万元;“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共享受待遇xxxx人次,基金支出xx.xx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共享受待遇x.xx万人次,基金支出xxxx.xx万元;城镇职工住院报销享受待遇x.xx万人次,基金支出xxxx.xx万元;大病保险享受待遇x.xx万人次,基金支出xxx.xx万元。四是稳步推进医药服务工作,做好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推动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首批国家组织耗材(冠脉支架)和省首批x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时落地见效,确保了参保群众及时用上质优价廉的医药产品。同时,落实好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积极督促基层医疗机构按期偿还药品款,坚决杜绝边清边欠的问题,确保不出现新的拖欠。

  3.夯实医保数据建设基础,严卡节点推进重点工作。一是保质保量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标准编码维护和映射工作,目前已有全县定点医院全部完成项目对应,并已使用新医保编码进行报销结算,其中x家成功上传数据并生成结算清单,xx家HIS系统接口改造接近尾声,近期即可上

  线使用,x月新纳入定点管理的普明眼科医院,也已着手准备基础数据及接口改造事宜。二是在贯标落地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DIP分值付费模式结算,引导医院主动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管理和规范服务,应用新技术提升医技水平高质量发展,用最少的资源获取最优的疗效,为DIP试点项目建设提高标准化信息服务保障。三是组织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培训,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目前,参保人员激活率达xx%,两定机构覆盖率稳步提升,为下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再添新路径。四是全力推进“一卡通”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及考核标准;积极对接银联公司,对两定机构开展培训,采集相关问题及时处理。目前县辖区内定点医院除新增的普明眼科医院外,已经全部完成;由于银联设备供应不及时,定点药店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目前已安装xx台,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和银联沟通,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上半年亮点工作

  守正创新推动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创新基金监管手段,联合开发了“智慧医保—住院病人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和物联网技术将常规实地检查转化为线上数据监管和线下飞行检查结合的方式,为破解挂床住院监管难题提供新方案,目前,在东城、胡集和宏大医院一期运行的基础上,启动二期项目开发,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优化功能模块,预计年内实现全域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常用床位全覆盖;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加快“金快办·医捷通”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挂号、移动混合支付、住院认证、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应用场景落地。其中“住院病人监管系统”被我县大数据中心作为数字政府建设典型案例上报至省级。“金快办·医捷通”项目基础功能开发已初步实现,正与地纬公司协调对接数据接口相关事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经办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亟待加强,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经办力量相对薄弱,机构设置、人才、技术以及经费等均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二是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标准化程度难以满足数据集中和跨统筹区交换的更高要求,信息壁垒现象较为显著。三是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基层医保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基金监管手段比较单一,专项经费短缺严重,监管能力与专业性、隐蔽性、技术性日趋渐强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之间不协调、不匹配。

  四、下一步工作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创新”引领“工建突破”,激发全县医保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医保工作新活力。

  一是提升办案技能,对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医保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三是继续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健全完善退出机制,积极开展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优秀医保医师评选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四是继续推进“智慧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监管系统”监管全覆盖,实现“金快办·医捷通”就医全流程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金管理。五是聚焦群众关注点,统筹协调调动基层医疗资源积极性,将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长期护理保险等一批惠及民生、普惠群众的工作再推进、再落实,同时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六是重点推进“xx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依托“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建立横到

  底、纵到边、全覆盖的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提质增效。

  

  

篇八: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2.03.142022.04.08

  药政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探索完善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方法、路径和有效机制,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市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通过试点,探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确定方法和具体路径,为全面开展医保目录内药品支付标准确定工作积累经验。二、试点范围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对27种药品开展支付标准试点。本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适时对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由医保基金支付试点药品费用时,支付标准均按本通知执行。三、试点内容(一)支付标准根据药品类别,原则上按通用名(含剂型)确定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见附件)。(二)支付规则

  本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政策规定分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分担,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自负,并纳入分类自负范围。纳入试点的药品,医保基金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

  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象参照执行。本市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不实行个人自负药品费。(三)试点周期自2022年4月8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费用的基准。各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要加强组织管理,抓好落地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启动、平稳推进。(二)强化指导,确保平稳有序市医保中心要及时改造信息系统,做好经办、结算、支付等环节的顺畅衔接。市、区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临床和市场需求,优化试点药品配备,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在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三)合理引导,确保多方受益鼓励相关药品企业根据医保支付标准合理确定价格,减轻群众费用负担。鼓励医疗机构尽可能采购和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在试点期间,不因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降低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和DRG/DIP等相关病组的支付标准。(四)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市医保部门将重点监测试点药品的价格、供应、使用以及患者待遇、基金运行等情况。市、区医保部门要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引入智能监控,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附件: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上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3月14日附件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序号药品通用名规格最小单位支付标准(元)1汉防己甲素片20mg4.89

  2潞党参口服液10ml27.653天麻素注射液100mg/1ml9.01200mg/2ml15.32500mg/5ml30.9600mg/5ml35.524注射用血塞通100mg13.16200mg22.37400mg38.035健胃消食片500mg0.25800mg0.366注射用七叶皂苷钠5mg10.3110mg17.5315mg23.917托拉塞米注射液10mg/2ml14.5720mg/2ml24.7720mg/4ml24.778复方阿胶浆20ml6.229龙牡壮骨颗粒3g1.285g1.8910氯膦酸二钠胶囊200mg3.98400mg6.7711注射用甘氨双唑钠250mg66.4112艾瑞昔布片100mg4.913金水宝胶囊330mg0.614金水宝片420mg2.7115全杜仲胶囊480mg4.9816盐酸阿比多尔片100mg5.4217肠内营养乳剂(TPF-T)200ml44.94500ml104.9818蔗糖铁注射液100mg/5ml47.9719芬太尼透皮贴剂2.5mg63.054.125mg68.704.2mg74.965mg107.398.4mg128.6020水飞蓟素胶囊140mg3.3621左卡尼汀口服溶液1g/10ml20.022g/10ml34.0322硒酵母片50ug0.6523异甘草酸镁注射液50mg/10ml32.9724槐耳颗粒20g19.3325丹红注射液2ml4.9410ml16.9220ml28.7626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1g1.73g3.9527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SF)4.2g/50ml37.421.2g/250ml129.16——结束——

  

  

篇九: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方案

  一、评价内容

  根据市局对医保经办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结合

  年度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作等确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家医保中心年度工作要点;

  (二)省医保中心年度工作要点;

  (三)市局在年度工作要点中责任牵头单位为市医保中心的目标责

  任考核内容;

  (四)年度医保经办工作要点;

  (五)市局、市医保中心领导部署的其他经办工作。

  二、评价方式和程序

  采取“月评价,季通报、年汇总”的方式,

  突出日常工作业绩,实行年度加分和日常扣分相结合,按经办业务条线进

  行评价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评价细则》

  市医保中心各科室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评价办法》,分

  别提出业务条线工作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评价事项及指标,市医保中心

  综合科梳理各科室意见,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评价细则意见,按年度加减分

  (5分)和日常评价分(100分),总分105分确定评分标准,评价细则经

  市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下达。

  (二)月评价

  1.各科室每月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市经办机构条线业务工作进

  行评价。评价实行每月扣分累减制,每月从100分开始扣减。

  2.各科室的月评价指标扣分标准,属于材料报送类未完成的一般扣

  第1页,共3页

  0.1-0.5分,其他事项最低为0.1分,最高为1分,年度加减分在12月份完成。

  3.市医保中心综合科对各科室评分情况进行汇总,以上月得分作为基数减去各科室的累计扣分,计算得出各市经办机构的月度评价分。

  (三)季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评价结果,通报的内容为累计得分排名通报抄送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四)年汇总1.年度评价分=月累计评价得分+年度加减分。2.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其中年度评价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优秀单位中前三名为综合先进单位,80分至90分的为良好,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3.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12月20日前向市医保中心综合科报送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创新亮点工作。(五)年度加减分1.重点工作任务加减分。各科室对各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2.领导批示加分。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予加分。3.表彰奖励加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集体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先进个人),给予加分。4.同一工作按最高分计算,不同工作可累计加分,加减分(加分减去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年度加减分直接计入年度总分。5.加分项由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年终申报,并附相关证明

  第2页,共3页

  材料,经有关科室核实后,经市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奖惩办法

  (一)在每年全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会议上,通

  报上年度评价情况,表彰先进和单项奖单位。先进和单项奖单位在评价结

  果为优秀档次和创新亮点工作突出的区(县、市)级经办机构中产生。

  (二)评价结果和表彰情况抄送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

  局。

  四、其他规定

  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在本年度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不得评定为优秀档次:

  (一)经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以及系统内发生影响较大违纪事件的

  (二)辖区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医疗保障经办相关重大案件

  或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重大事件处置应对不当受

  到上级部门或本级医保局批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四)评价工作材料申报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市医保中心负责解释。

  第3页,共3页

  

  

篇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市*大会及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惠民医保、诚信医保、创新医保、高效医保、智慧医保建设,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学*弄*做*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D史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致力打造“全民健康,医保同行”党建品牌。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打造过硬支部,积极争创模范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二、推进惠民医保建设,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贯彻省、市以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省、市医保局和市委市zf关于全民免费接种*病毒疫苗的部署要求,全

  力做好*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省关于做好*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上解、结算等。

  *.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全面摸清参保人员底数,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分析报告。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进一步简化征缴流程、扩大征缴方式,扩大参保范围;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为重点人群进行扩面征缴,确保全市户籍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在*%以上。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实行参保资助,确保特殊人员参保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元提高到不低于*元。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特殊疗效药品支付比例提高至*%、支付上限提高至*万元;实施职工大病保险按额度支付制度。

  *.进一步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结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提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城乡参保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将报销比例提高到*%。完善两病患者备案及结算工作流程,实现镇村两级医疗机构两病门诊费用即时结算。

  *.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规定将调入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目录对应工作。规范做好高值药品管理工作,对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明确范围、支付标准和使用流程。

  三、推进诚信医保建设,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规范,分类制订医疗机构、药店、医保医师(药师、护师)和参保人员的医保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指标,推进医保信用归集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明确医保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和周期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人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违规失信等信息。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题,启动实施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新媒体宣传、曝光典型案例、举办法制培训等,多渠道、全覆盖、广领域宣传解读《条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活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案情报告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主动曝光典型欺诈骗保案件。

  四、推进创新医保建设,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全力配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按照市委、市zf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充分发挥

  医保激励和约束作用,积极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高质量推进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深化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要求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政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健全完善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健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建立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床日付费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将试点医院日间手术试点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推进住院费用DRG付费改革试点。

  *.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加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组织和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年底前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不低于*个。按照省、市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五、推进高效医保建设,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保队伍教育培训。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邀请省市医保领域专家开展政策业务集中培训。健全完善帮包制度、充分用好医保工作交流群,通过集中培训、跟班指导等方式,持续提升医保人员业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要求,优化经办流程,延伸服务网点,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按照“能放必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优化医保便民举措,深化高频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构建分类分级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篇十一: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2年X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X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大会及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x省委省____《贯彻落实〈____________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惠民医保、诚信医保、创新医保、高效医保、智慧医保建设,使____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1.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以____建设统领全局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____判断力、____领悟力、____执行力。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_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致力打造“全民健康,医保同行”党建品牌。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打造过硬支部,积极争创模范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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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____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二、推进惠民医保建设,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2.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全面摸清参保人员底数,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参保情况____报告。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进一步简化征缴流程、扩大征缴方式,扩大参保范围;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为重点人群进行扩面征缴,确保全市户籍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7%以上。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实行参保资助,确保特殊人员参保率100%。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不低于580元。

  3.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贯彻省、市以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按照省、市医保局和市委市____关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x省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上解、结算等。

  4.进一步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结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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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5.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特殊疗效药品支付比例提高至80%、支付上限提高至x万元;实施职工大病保险按额度支付制度。

  6.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严格落实20**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规定将调入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目录对应工作。规范做好高值药品管理工作,对单独管理的高值药品明确范围、支付标准和使用流程。

  7.提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城乡参保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将报销比例提高到x%。完善两病患者备案及结算工作流程,实现镇村两级医疗机构两病门诊费用即时结算。

  三、推进诚信医保建设,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8.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题,启动实施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新媒体宣传、曝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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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案例、举办法制培训等,多渠道、全覆盖、广领域宣传解读《条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活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案情报告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主动曝光典型欺诈骗保案件。

  9.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规范,分类制订医疗机构、药店、医保医师(药师、护师)和参保人员的医保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指标,推进医保信用归集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明确医保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和周期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人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违规失信等信息。

  四、推进创新医保建设,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力度

  10.全力配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按照市委、市____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激励和约束作用,积极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高质量推进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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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预算管理,健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建立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床日付费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将试点医院日间手术试点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推进住院费用drg付费改革试点。

  12.深化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要求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政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健全完善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3.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加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组织和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确保落地见效。年底前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不低于200个。按照省、市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篇十二: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全区广泛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以宣传促知晓以知晓促满意全面提升我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水平

  XX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激发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热情,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全区广泛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以宣传促知晓、以知晓促满意,全面提升我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水平。二、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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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疗保障基本法规政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人民群众应当知晓的医疗保障基本法规政策和待遇保障清单。

  (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业务。宣传人民群众应当知晓的医疗保障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

  (三)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举措。宣传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医保目录、打击欺诈骗保、门诊慢病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抗癌药纳入医保、药品集中采购等重点工作举措。

  (四)医疗保障受益典型事例。适当宣传医保受益实际事例,从参保患者角度出发,讲好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

  三、宣传方式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为集中宣传周。活动期间,采取线上、线下和传统媒体等多渠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多形态宣传医保法规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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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医保宣传力度,推进民生实事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集中宣传期间,通过XX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和新动态。

  (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优势。积极对接沟通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通过新闻报道、开辟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专题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便民惠民举措、重点工作和典型事例。

  (三)组织一次现场宣传活动。12月15日确定为集中宣传日,深入南山公园景区,采取悬挂标语、布设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免费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及时答疑解惑,实现沟通服务“零距离”。

  (四)拓宽宣传阵地增强实效。加强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的宣传主阵地意识,结合实际,利用LED滚动显示屏播放活动标语口号,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宣传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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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医疗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关注上级医保宣传动态,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切实承担医保宣传的领导责任。成立由XX任组长,副局长XX、XX及XX任副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宣传工作有人抓,与业务工作协调一致,同步落地见效。积极协调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区人民医院等单位,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二)突出宣传重点。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当前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各业务骨干以参保缴费、打击欺诈骗保、医保电子凭证、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和经办流程等为重点,根据不同需要,合理安排宣传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合理适度、实际适用,提升宣传效果。(三)做好宣传总结。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经验,及时整理收集宣传活动相关照片、视频和文字总结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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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1.09.302021.09.30

  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正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中心,省属医疗机构:

  为持续推进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和河北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方案》(冀医保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与河南等省(区、市)组成联盟开展了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于2021年7月20日产生中选结果。为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件、中空(空心)螺钉等医用耗材。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接骨板系统包括普通接骨板系统和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成套使用。二、采购主体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

  三、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2021年11月1起,全面执行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各医疗机构通过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采购周期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四、约定采购量和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采购量按照《豫晋赣鄂渝黔滇桂宁青湘冀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CLH-HD2021-1)中相关规则确定。中选生产企业每个统筹区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如确有需要,可向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申请适当增加配送企业数。采购主体、中选生产企业、中选生产企业自主选定的配送企业,通过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三方购销合同。五、配套政策措施(一)医保支付政策统一医保支付限价管理,将最高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限价,妥善做好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的协同。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非中选产品低于或等于医保支付限价的,以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高于医保支付限价的,以医保支付限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二)预付金等配套政策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金预付、结余留用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按照河北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方案》(冀医保发〔2021〕7号)规定执行,未报量的医疗机构不享受结余留用和基金预付政策。(三)其他政策要求1.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加强对非中选产品和外固定架系统等同类可替代产品的使用监测,对于使用量异常增加的,医疗机构须作出情况说明。2.医疗机构填报的需求量,按照各采购包进行考核。本包内,同一企业二级目录下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可根据临床需求相互调剂。3.医疗机构开展骨科创伤类手术产生的消毒费已包含在医疗服务价格中,医疗机构不得再次收取消毒费用。

  4.接骨板系统中选价格包含配套螺钉价格,髓内钉系统中选价格包含配件价格,成套使用时不再收取配套螺钉或配件费用。医疗机构线上采购时,不用对配套螺钉或配件单独下单采购,中选企业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足量、成套供应接骨板系统或者髓内钉系统中的配套螺钉或配件。临床单独使用的普通接骨螺钉和中空(空心)螺钉(非锁定)的中选价格含伴随服务费用,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中选价格单独采购和收费。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对推动我省“四医联动”改革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落实落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二)加强风险防范。各统筹区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中选结果落实工作中的信用监管,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要认真分析落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做好相应工作。(三)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加深医务人员和患者对中选产品的认同感。密切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舆情整体平稳可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河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30日

  ——结束——

  

  

篇十四: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青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科室时限要求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1.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取消市级权力事项。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2.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6月底前/全年

  (二)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全年

  4.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全年

  5.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继续深化全市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由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科配合

  全年

  6.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由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三)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7.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全年8.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9、推进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由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10.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22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二)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11.回应社会关切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切切实增强回应实效12.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

  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全年

  三、加强政民互动

  (一)推进决策公开

  13.决策公开

  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当地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按照确定的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全年

  推推进会议公开14.会议公开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15.公众参与模式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等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网络问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鼓励探索便民地图、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公众参与新模式。在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四、加强平台建设(一)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

  16.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办公室全年鼓励各级各部门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区域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五、强化组织保障五、强化组织保障(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17.健全领导体制机制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镇街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办公室全年(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18.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后,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办公室全年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室8月底前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业化办理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办公室全年(三)夯实基层试点成果

  19.夯实基层试点成果积极探索25个重点领域可操作可复制的公开目录、流程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加大25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应用。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镇(街)工作实际,探索镇(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应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案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全年(四)制定推进措施20.加强考核督查培训办公室全年(五)制定推进措施21.制定推进措施结合《青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本任务分工印发1个月内

  

  

篇十五: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区医疗保障局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谋划

  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一是参保情况。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xxxx年参保缴费xxxxx人,截止目前,xxxx年参保缴费xxxxx人,参保水平与往年基本持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xxxx年完成参保的单位xxx家,完成征缴人员xxxxx人,同时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百分之百完成参保任务。

  二是门慢病申报“线上联办”。门诊门慢病已实现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迅速有效开展工作,已完成职工医保门诊慢病评审认定新模式的平稳对接。三是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就医更便捷。自xxxx年x月x日起,xx区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四是打通群众“最后一百米”。因地制宜,创新推进医保经办服务项目纳入区、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通过医保经办服务向镇街、社区两级延伸,在各镇街、社区建立医保服务窗口,建立医保服务网络服务体系,聚

  焦群众医保需求,着力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推进医保服务下沉。五是多措并举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x市医疗保障局xxxx年度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应用工作。截止到xxxx年xx月底,我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达xxxxx人,激活率为xx.xx%,超出年度激活目标任务xxxxx人,在全市激活率排名第一。六是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线上线下齐发力,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灵活运用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圈、电视台、培训、室外宣传屏等渠道,综合运用网站、微信、美篇等新媒体手段,围绕医保政策解读、维护基金安全政策法规、打击欺诈骗保等内容开展大密度、高频次宣传,进一步营造关注医保、支持医保,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杜绝欺诈骗保行为的良好氛围。xxxx年,共印制各类宣传材料近x万份,培训xxx多人次。

  二、精准施策,分级打造基金“防火墙”。一是规范法度,监管关口前移做实“规定动作”。联合医疗机构进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二是延伸长度,多方协同配合亮剑“安全红线”。部门协同不缩水,四部门联合开展了聚焦“假病人、假病人、假病情”三假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医疗保障秩序,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报销与实际人数不符;设备内部数

  据和结算数据不符;药品耗材进销存不一致;降低住院标准;违规开展诊疗项目;门诊数小于或等于住院数等现象。xxxx年截止到xx月共追缴违规资金xxx.xx万元,累计追缴xxxx.xx万元。三是找准精度,智能监控系统安装“电子法眼”。xx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全区智能床位监管系统全覆盖,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药品及医用耗材紧跟省市步伐。一是参与集采情况。截止到目前我区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x个批次xxx种xxx个品规,省化学药品挂网采购xxxx个品规,参与省集中带来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x个产地xxx种;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耗材集中带量采购x个批次,分别是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盒采购、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和静脉留置针类集中带量采购及十二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二是医疗机构集采情况。截止到xx月底,辖区内参与集采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总额xxxx.xx万元,其中采购中选药品xxx.xx万元,非中选药品xxxx.xx万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基本按时完成了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采购量,交货次月底回款率达到xxx%。三是及时预付周转金。为推动我区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和耗材及时结算,减轻医疗机构负担,我局于x月份拨付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预付周转金xxxxx.xx元。四是按时发放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完成对

  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情况考核x个批次,涉及x家区属及驻区定点医疗机构,共计拨付结余留用资金xxx.xx万元整。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策宣传仍有死角,部分参保居民认同度不高。医疗保险政策内容较为专业,内容较多并且细化程度高。虽然通过发放明白纸、村委大喇叭广播、横幅、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但个别参保居民仍然不了解,加之,居民医保有很大部分是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幼儿,这部分人员只能依靠家人来了解政策,有个别参保居民因为没有享受到待遇导致不理解、不认可。

  经办服务手段仍需丰富,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受信息、数据的限制,部分经办服务事项的服务手段和渠道、向基层延伸等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经办服务的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满足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四、医保重点工作

  落实三重保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执行省、市医保政策各项规定,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紧盯医保因病返贫的问题,健全完善动态台账机制,不定期进行实地调研排查,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变样不反弹。全面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信息比对结果运用,保障脱贫户在一般参保居民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双重制度的基础上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加强基金征缴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全力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征缴率达到xx%以上,争取落实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医保智能监管中心,采用线上大数据智能监控,线下医院自查自纠、互查、加强行政执法等方式,立体化防范打击欺诈骗保。

  紧跟省市步伐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以量换价挤压药品及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实现了药品及医用耗材大幅降价,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同时节约医保基金使用,让医改红利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篇十六: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完成省本级拟签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编码贯标和接口改造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1.10.292021.10.29

  医疗机构与医师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完成省本级拟签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编码贯标和接口改造工作的通知省本级各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为确保在鄂央企和单位职工医保省直经办工作按期顺利实施,现就省本级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和业务编码贯标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是申请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之一。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办〔2021〕1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省本级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应及时完成本单位医保业务编码贯标,并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接口改造和联调测试工作。二、工作内容1.完成医保专网接入。各医药机构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实现与武汉市医保网络汇聚节点的网络链路联通。

  2.完成医保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各医药机构要根据《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10日前完成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

  3.完成医保接口改造和联调测试。各医药机构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附件1)及《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指南》(附件2)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医保接口改造及联调测试工作。联调测试完成后,填写《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联调测试表》(附件3)。

  三、其他要求1.对于技术力量薄弱医药机构,可选择部署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定点医药机构直通程序。2.各医药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路接入工作影响医保业务正常开展的,自行承担责任;本单位医保接口建设和调试测试工作不得影响原有接口正常运行。3.本次业务编码贯标和接口改造与武汉市市级医保平台上线要求内容一致,结果通用。附件:1.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略)2.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指南(略)3.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联调测试总体情况表(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10月29日

  ——结束——

  

  

篇十七: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鲁医保字〔2018〕7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银保监分局: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2018年大病保险筹资水平2018年度,在我省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7年度的人均62元提高到66元的基础上,再按人均16元增加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大病保险超支资金。二、及时拨付大病保险资金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省确定的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以及增加的补助资金,核算年度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筹资总额,2018

  年年底前全部拨付给承办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省统一组织完成20142016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清算后,按规定结算大病保险资金。增加的补助资金不计入计算商业保险机构盈利和成本费用的大病保险资金总额。

  三、建立健全资金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大病保险资金落实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6号)要求,建立健全财政补助资金和大病保险资金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畅通部门、机构间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数据报送准确及时。请于每月7日前向省医保局报送《各市大病保险资金落实情况表》(见附件)。四、完善2019年大病保险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居民大病保险筹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支出正常增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经测算研究,2019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70元。将参保居民使用特药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60%。附件:各市大病保险资金落实情况表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保监局代章)2018年12月26日

  附件各市大病保险资金落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

  建

  截至当

  档

  截至当

  上年划转用于大病保险的资金总额(万元)

  上年大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

  (人)

  上年大病保险人均实际筹资金额

  (元)

  年

  月底划转用于大病保险的资金总额

  当年大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

  (人)

  立

  年

  卡特低重月底大贫困保度病保险困人对残人均实人员象疾际筹资

  人口(人)(人)(人)金额

  当年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元)

  (万元)

  人

  (元)

  数

  (人)

  1

  2

  3

  4

  5678910

  11

  单位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以市为单位填报。2.大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指:所有参加大病保险的人数,不包括已登记但实际未参保人数。

  3.大病保险人均实际筹资金额指:实际划转用于大病保险的资金总额/大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

  

  

篇十八: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写材料市医保局2022年度医保工作总结

  2022年,是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元年。1月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局顺利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等工作。全局上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服务医保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提出创建“便捷医保、公平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清廉医保”等五个医保建设,全力践行“五心”“妈妈式”服务,打造服务型部门和医保监管铁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医保事业开门红。今年,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创新举措频出,走在xx市前列,单季度节约基金达xx亿元;全年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保守估计预计排名xx各县市前x。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待遇“四合一”结算等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参保和基金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xxxx万人,xxxx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xxxx万人,生育保险参保xxxx万人。xxxx年xxx月,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xxx亿元,支出xxx亿元(当期赤字xxx亿),期末滚存结余xxx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xxxx亿,支出xxxx亿元(当期赤字xxx亿元),期末滚存结余xx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xxxx万元,财政补贴xxxx万元,支出xxxx万元,期末滚存结余xxx万元。

  (二)完成医保局机构组建、人员转隶、职能划转

  1月xx日,市医保局正式挂牌成立。1月xx日,完成了人员转隶划转工作。3月xx日,完成三定方案印发。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挂智慧医保科牌子)、基金监管科(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牌子)三个内设机

  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与人社、卫生、民政、发改顺利衔接完成,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业务开展平稳。局班子民主团结,运行流畅。截止12月底,局班子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xx次,局长办公会议xx次,重要议题均经过班子决策讨论通过。

  (三)扎实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重点工作

  1、按时完成城乡医保补充医疗保险上线。x月x日,上线补充医疗保险,实现直接刷卡结算。通过开发和整合医保系统,实现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四项医疗待遇“四合一”结算。实现困难就医群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有效减轻群众垫资困难。

  2、按时完成慢性病门诊保障报销上线。慢病门诊政策14种城乡医保慢病纳入药店报销,x月x日已上线。

  3、根据慢病政策规定,已将xx家定点连锁药店纳入城乡医保的门诊支付范围。同时,已将xx家定点药店纳入第三方配送。

  (四)深入推进医保领域各项重点工作改革

  1、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我局按照省、市医保部门要求,明确“促改革、惠民生、强基础”的总体思路,坚持总额预算管理引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xx月出台了《xx市市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总额预付管理办法(试行)》;xx月,明确为xx市总额预算管理示范点培育;xx月,在xx内率先推出按“医保总额预算”改革;xx月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考核办法(试行)》和《2022年xx市全域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从实施成效来看,自2022年x月实施以来,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量质“双控”目标。据初步测算,我市总额预算实施以来,共计节约了医保基金xx亿元,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实现大幅下降。四个月同比增幅下降了11%左右,全年增幅同比下降5%左右,xx月城乡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历史首次出现负增长,增长率为xx%。同时,我们非常关注医疗服务质量的相关指标,改革x个月来,基层就诊率提高了xx个百分点,均次费用下降了xx个百分点,药占比下降x个百分点,域外基金支出增长率下降xx%。目前全市总额预算运行状况较为平稳,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正在逐步转变观念,开始从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有效激发医共体内生动力,提高了运行效率。

  同时,针对医改实施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我局于xx月xx日组织医疗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行为等进行专业的审查。对过度医疗、不符合出入院指征住院等费用予以扣除。通过此次的专家组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并采取了更有针对性地控费措施。xx月份,我市在xx内率先启动慢性病按床日付费试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两个月来,各医院每床日医疗费用支出环比下降20%,x家民营医疗机构月均节省医保基金xx万元以上。

  2、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x月底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xx市医疗保障局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2022年xx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对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对照xx市局确定的事项材料清单、时限要求抓落实。x月份,我们对二楼大厅进行重新布置,全面实行“受办分离”,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体系。国庆期间,我们投入xx多万元对对二楼大厅进行整

  体装修改造,大厅实行一窗式受理服务,叫号和引导服务、保安、咨询专窗、复印室、休息区等配套一应俱全。在软服务方面,今年,医保经办事项在省定最多跑一次的规范标准基础上,材料实现了再精简20%以上,时间再缩短50%以上。

  3、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及时贯彻落实省、xx市相关招采政策,xx月xx日,各公立医疗机构执行xx市公立医疗机构联盟中成药联合采购成交结果,全面使用成交xx个品种,停止使用未成交xx个产品。xx月至xx月,累计减少药品支出xx万元。xx月xx日,召开全市公立医院“4+7”扩围工作培训会,对药品采购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部分药品属我市免费用药品种,为保证中标药品的采购使用,及时调整免费用药目录,并建立免费用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凡属中标品种保证优先使用,并替换免费用药目录。xx月xx日,正式落实带量采购政策,目前全市“4+7”中标品种供应总体稳定,配送企业药品配送及时,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有序,群众反响良好。

  (五)加强医保稽查和基金监管

  xx定点医药机构体量庞大,现有医疗机构达xx家(定点xx家),药店xx家(定点xxx家),共9xx家(定点总数xx家)。体量约占全xx的1/4。加强协议管理,收紧新增协议评审关口,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能进能出”机制,重订定点服务协议条款,重签协议,新增明确xx种违规情形将“一步到位”解除服务协议。重拳出击,2022年,共组织xx人次检查,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其他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xx次,定期夜间突查xx。

  (六)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

  自年初局成立以来,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人员管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各科室岗位责任制、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稽核办法、信息化应急预案等一整套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交叉培训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医保讲坛xx期,其中各科室科长开展业务培训xx期,邀请健康xx专家、人保公司服务标准化督导师、市场监管局专家开展讲座各xx期,并邀请保险公司专业团队来医保窗口现场开展服务标准化检查指导,不断提高经办窗口的服务水平。

  (七)加强党建和清廉医保建设

  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把“清廉医保”建设作为建局之基,建立健全与医保工作相适应的预防、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清廉医保建设与机构改革、业务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工作。党建引领,党团工妇共建。局党组带头,全力推进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医疗保障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批评和剖析,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两个维护”成为自觉。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双控”目标。全面实现三个全覆盖:险种全覆盖、医药机构全覆盖、支付方式全覆盖,形成立体控费模式;

  完善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双控”目标,发挥医保对医改的牵引作用。

  二是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现降价控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探索短缺药品市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

  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就医满意度。全方位提升“受办分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对照xx市局领跑全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最多跑一次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努力促使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是加强“智慧医保”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医疗费用实现直接刷卡结算;以“阳光医保智能审核”、“进销存”系统等智慧医保平台为抓手,继续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对接浙里办,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继续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定点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五是推进政保合作,探索医保经办服务模式改革。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意外伤害基金外包服务”。目前已进入招标公告阶段。

  六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日常稽查,部门联动,规范“两定”机构经营秩序,打击各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完成明年xx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稽查任务。对一些疑点问题较多的“两定”单位和群众举报事项重点关注,精准检查。

  七是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党团工妇共建,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党建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党员带头,落实“师徒帮带”制度,践行“五心”“妈妈式”服务,注重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提升,将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作为提升医保待遇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力打造服务型部门。

  八是加强清廉医保建设。构建“清廉医保”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管理机制和“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履行“一岗双责”,守牢底线,把清廉医保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守住基金安全和数据安全这两条红线,打造担当实干高效清廉的xx医保铁军。

  

  

篇十九: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同步做好医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部署,要求从2022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监管为基本内容的“六统一”管理,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与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业务整合。撤销县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重新组建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完成医保系统机构改革。

  (二)创新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组建医保稽核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基金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两定机构全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创新监管方式,把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延伸。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县医改整体安排和医共体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行总额控费、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按病种付费为主的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出台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办法,完善制定单病种付费相关标准。

  (四)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推动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中、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探索短缺药品县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

  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严格辖区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报药品采购计划、接收配送等工作,坚持月报制,做好药款结算。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五)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县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主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

  (六)加大两定机构管理。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协议范本,结合我县实际细化相关条款,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双重管理。

  三、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按照《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参保和资金补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和边缘户100%参保;

  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控制在80%—85%,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反贫”,做好医疗救助民生工程;

  认真做实做细计划退出户医疗有保障认定工作,完善全县医保扶贫总台账,建立乡级分台账,村级子台账,做到依据清晰、准确无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扩大参保覆盖面

  突出“应保尽保”,扎实推进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新生儿、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低收入群众等重点群体,加大参保宣传力度,采取数据比对、行政推动、便民服务等方式,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提升参保率。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医保配套资金及时配套到位。

  读到一篇好的作品就像吃了一顿大餐。

  

  

篇二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4.26•【字号】鲁医保函〔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关于做好我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我省自2020年4月15日执行第二批、32种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的中选结

  果,目前采购周期首年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2)相关规定,现就续约续签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执行第二个年度中选结果采购工作。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已完成采购周期,在接续结果产生前,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企业供货情况,自主选择采购当前挂网产品,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暂不执行。

  二、省医保局根据省药械集中采购报量系统中医疗机构申报的相关药品(指定规格)下一年度需求量,按国家组织集采约定采购量确定比例计算各地下一年度约定采购量。各地于4月30日前逐级分解到辖区内医疗机构。

  三、中选药品的购销协议签订、采购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药款结算、医保支付、质量和供应监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政策措施,继续按《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25号)执行。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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