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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15篇

时间:2022-11-15 18:35:37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15篇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

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15篇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15篇,供大家参考。

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15篇

篇一: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第1号)、《市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普及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和认定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安排,我县将全面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2025年接受并通过xx学前教育。为全面认真做好xx学前教育创建和普惠推广工作。在我县惠特尼县,特制定本编制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精神和X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足、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完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普及、普惠、安全、高质量发展。第二,创造目标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创建xx县普及学前教育,深入贯彻立德庶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儿童教育的美好期待。到2025年,xx县学前教育普及水平、xx保障工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全面达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及标准要求;惠特尼县。三.工作任务(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1.学校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90%。2.关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覆盖率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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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园里的儿童比例超过50%。(二)提高xx安全水平1.进一步加强xx县学前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xx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保障县域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加强幼儿园X组织建设,逐级提升幼儿园X组织书记和幼儿园X组织负责人,落实幼儿园X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双培”机制,培养优秀教师成为X成员,X成员成为骨干教师,认真落实“”等X组织制度,推动幼儿园X组织与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幼儿园X组织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X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2.科学合理规划县域学前教育发展。对全县幼儿园布局进行专项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取xx建设、扩建、改建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形成县乡学前教育三级公共服务网络。4.社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实施《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社区配套幼儿园与一期待建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5.xx到位。实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标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通过综合奖励、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发展。6.收费合理。执行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7.教师的工作福利是有保障的。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民办园根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生保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食品、环卫、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幼儿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校长安全责任,营造幼儿园、家庭、社会都关心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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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运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9.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许可后许可”制度,

  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制度;实施覆盖所有幼儿园的“三年一轮”督导评估制度;将幼儿园办园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xx的内容,切实做好幼儿园定期督导工作。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区域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1.办园条件合格。县内幼儿园条件、玩教具和儿童读物符合规定要求;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班级一般都达标。全县80%以上的班级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3.教师设备齐全。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公园里没有“汇编”。不补”的情况;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区xx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师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四、创建实施阶段(一)启动安排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印发创建工作

  

篇二: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zf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

  确保到*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zf。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三)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

  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一)筹备启动阶段(*年*月)。

  *、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三)自查整改阶段(*年*月至*年*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年*月底前

  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年*月至*年*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年*月底前向市zf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年*月*日前接受市zf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年*月*日接受省zf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年*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篇三: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XXX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首先,我代表xx对xx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各位领导、

  专家不辞辛苦,莅临我县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这既是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一次检阅,更是帮助我们正视差距、弥补不足的有利契机,必将促进我县幼教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下面,我就XXX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XXX县位于XXXXX,隶属XXX,县域总面积XXX平方公里,由XXX等X个民族组成,下辖X镇、X乡。20X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XX%。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XX所,在园幼儿XX人,教学班XX个,教职工XXX人,专任教师共有XX人。二、主要指标达标情况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标情况202X年,我县对照《XX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中6项刚性指标(普及程度、普惠程度、公办园幼儿占比、督导评估制度、事故预防、师德师风)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的进行了评估,经自查自评,全县XX所幼儿园均达XXX评估标准,达标率100﹪。㈡县级政府推进普及普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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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从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2个方面、38项指标入手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普及普惠工作进行自评,得分x分,达到认定标准。

  综上所述,我县已基本达到XXX规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进行实地核查、评估、认定。

  三、主要做法与成效㈠坚持教育优先,强化职责促发展1.发挥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担负起学期教育发展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教育工作力度、健全党政议事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不断夯实教育发展组织基础,将教育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从顶层设计、工作机制、布局规划、财政投入等方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2.突出政治基础,强化党的建设。成立了以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X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园)长负责制,设立学校党建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指导推动党支部党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突出抓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幼儿园党组织书记,以落实“双培养”机制为抓手,以支撑高品质发展为关键,充分发挥支部的政治引导力、工作指导力和先锋影响力作用,实现党的建设“七个全覆盖”。3.落实经费保障,促进教育发展。我县严格落实教育各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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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公用经费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效促进了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自20XX年起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XX-20XX年我县共投入教育保障机制经费XXXX万元,惠及幼儿XXXXX名,主要用于解决小规模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发放及供暖、取暖费资金紧张问题。

  4.建立监督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我县坚持把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工作责任制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构建清单管理明责、紧盯关键督责、双向述职评责、用好结果考责、区分类别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五责”全链条监督机制,强化XXX个成员单位、X个乡镇、XX所幼儿园落实学前教育工作的“主角意识”。积极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协助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形成党委、政府负责、教育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㈡夯实教育基础,补齐短板跃门槛1.优化布局,确保学前教育分布合理。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需要,在规划中优先预留,保证教育用地。按照《XXX县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XX—20XX年)》内容,在摸清生源、调查民意、校舍及设施设备、师资等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实施布局调整四轮。20XX年以来,累计投入XX亿元新建农村幼儿园XX所,完善服务网络,布局合理、趋于优化、比例适当、规模适度的教育格局已基本形成。2.配齐设施,着力改善办园条件。深入实施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等学前教育建设工程,为孩子们建立安全、舒适、优美、丰富的幼儿活动环境,XX年以来新建校舍XXX万平方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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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投入资金XX亿元,生均活动用房面积达到XX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达到XX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达XX平方米以上,县城幼儿园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配齐配全电脑、桌椅等各配齐率达到100%,为各所幼儿园配设幼儿读物共计XX册,专任教师用XX册,保证了幼有所读、教有所用。

  3.小区配套统筹规划建设。制定《XXX县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将达到建设标准的居住小区纳入规划范围,统筹各部门相互配合,全面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县党委政府统一抓总,部门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筑牢幼儿安全防线。积极完善学校内部安全、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性地开展防震疏散、消防演练等活动,提升县、校两个层面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加大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统筹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等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均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㈢振兴教师教育,多措并举抓队伍1.加强师资建设提升队伍品质。通过特岗教师招聘、自主招聘等方式,建强幼儿教师队伍。20XX年以来,累计招聘学前教育教师XX名,自筹资金解决待遇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XX名。全县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XX,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为1:X。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为1:XX,学历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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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政治合格、普通话水平、业务素养作为刚性要求,严把入口关,始终把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和重要标准;提高政治素质,持续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缓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与职称晋升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完善监督举报与惩戒机制。

  

篇四: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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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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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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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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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篇五: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的问题,努力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二、工作原则(一)紧扣标准,明确任务。围绕《XX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督导评估程序和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评估要点,明确创建职责,细化创建措施,建立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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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度,强化攻坚克难,重视跟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三、创建目标到202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办园水平显著提高。顺利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四、主要措施(一)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需求,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科学、合理地制定《XX县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序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入园不难、入园不贵。(二)提升普及普惠水平。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XX县幼儿园布局规划》,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在城区和人口集中的乡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范发展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切实改善办园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把符合条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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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2.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XX县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管理办法》,落地落实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其奖励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全面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

  3.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与管理。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渠道,加大治理力度,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加大政府保障力度。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教育重点工作机制;制定XX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建指导员全覆盖。2.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科学安排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及改造薄弱幼儿园;坚持合理收费,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县财政局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两个只增不减”,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

  -3-

  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3.加强安全防范力度。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幼儿园园

  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起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幼儿园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覆盖实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巩固无证幼儿园治理成果,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严格限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审批,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持续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玩教具、图书、户外活动场地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XX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班级、控制班额,确保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优化编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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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确保公办幼儿园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编制需求,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不低于1∶15。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教研工作机制,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大考核力度。县教委切实建立并落实覆盖所有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专项工作督导。建立集团化办学和捆绑发展机制,推进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考核保教质量,充分调动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

  五、实施步骤(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9月)。一是成立XX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召开XX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提出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负责人及创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篇六: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功能区等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审核认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原则(一)科学规划。各地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

  (三)公开透明。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实际成效,督促引导各地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第五条督导评估时间:2020—2030年期间完成全区所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督导评估,并通过国家认定。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督导评估。

  第七条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第八条政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县域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根据人口规模和适龄儿童数量,农村、牧区每个乡镇(苏木)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四)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五)财政投入到位。落实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对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按照规定使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六)及时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对达到条件的幼儿园,要及时认定,并做好动态管理。认定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七)收费合理。公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得超过《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八)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

  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九)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计划》;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监管制度比较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无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办园条件合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工具》的标准执行,幼儿园园舍条件、户外活动场地设置、玩教具、活动器械数量、幼儿图书配备和设施设备普遍达到规定标准;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二)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三)教师配足配齐。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或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四)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五)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

  第十条县级自评。旗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对本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于当年4月底前报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初核。

  第十一条盟市初核。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旗县(市、区)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由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5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督导评估。

  第十二条自治区评估。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督导评估。程序如下:

  (一)指标审核。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初核工作进行审核,审核申报的县是否达标,审核盟市督导评估工作标准是否明确、方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客观等。

  (二)社会认可度调查。对申报的旗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评估的旗县(市、区)社会认可度必须高于85%。

  (三)实地核查。实地督导评估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实地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明察与暗访等方式,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全面考察了解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向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反馈评估意见。

  (五)实地督导评估后,督导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公示中包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举报电话。

  在自治区督导评估过程中,凡评估的旗县(市、区)有不合格的项目、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当年终止对该旗县(市、区)的督导评估。

  专家评估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盟市申报的旗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项目全部合格的,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于当年9月底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数据、资料、举报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对申报县形成最终评估认定结论,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

  第十四条监测与复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取消其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第四章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通过国家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盟市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

  第十六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结果是对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将各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如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遴选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宣传推广;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旗县(市、区),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盟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及所辖各旗县(市、区)2030年前接受督导评估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公布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要根据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修订。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幼儿园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查自评报告

  我园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办园宗旨,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方面的全面发展,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全体教师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积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爱护每一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力,关注个别差异,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行为且近两年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等问题。

  3个A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A1普及普惠水平(3个B级指标)自评为:达标A2政府保障(8个B级指标23项C级指标)总分为55分,自评为:53.9分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6个B级指标15项C级指标)总分为45分,自评为:36.2分总分:100分自查自评得分90.1分等级为:良好一、A1普及普惠水平(自评达标)B1-B3含3项B级指标(自评达标)我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二、A2政府保障(55分)

  B4-B12含8项B级指标23项C级指标(自评得53.9分)一是我园配备书记、园长各一名。实行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握我园发展方向,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有效促进了基层组织生活经常化、严肃化、实效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石榴云、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三是我园严按照自治区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合理,按规定为全体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稳定了教师队伍。存在问题:(一)A2-B9-C15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其中幼儿园收费标准文件不齐全扣0.5分。(二)A2-B12-C24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其中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需进一步完善扣0.3分。(三)A2-B12-C26落实幼儿园责任的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其中责任督学开展工作相关材料不全扣0.3分。三、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45分)B13-B18含6个B级指标15项C级指标(自评得36.2分)

  我园占地面积3081.4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达2431.42平方米,室外游戏场地达6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50平方米。教职工共有28人,专任教师17人,开设六个中班,共178名幼儿。一是我园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常规,建立和谐的工作程序,同时不断完善幼儿园设施设备,美化园内环境,定期开展安全专题会议,全面负责规划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治园工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方位推进《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和区域活动,以保教并重的原则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三是幼儿园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同时,注重师德师风方面的建设,教师师表形象较好,通过访谈家长未发现教师有师德师风违纪行为发生。

  存在问题:A3-B13-C28幼儿园园舍条件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在全园改善园舍条件的前提下,选取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3项指标为督导评估标准,既“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园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这三项园舍条件指标,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达标,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尽快通过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

  施达标。其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不达标扣2分。

  (二)A3-B13-C29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要求。其中幼儿读物、教师用书配备不达标扣1.5分。

  (三)A3-B15-C31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无“有编不补”的情况。其中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不达标扣3分。

  (四)A3-B15-C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同时,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将教职工幼儿园比(1≦1:7)、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1≦1:9)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其中专任教师配备不达标扣2分。

  (五)A3-B17-C3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配餐制度,做好食品校外配送及定点采购、索证、验收、贮藏、加工、留样等工作,有监督检查,记录完整。其中食堂配餐记录表签字不规范扣0.3分。

  

  

篇八: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1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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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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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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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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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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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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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乡镇区)

  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乡镇区)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围绕区教育局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及市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开创__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一)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体制1.制定区域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意见》《实施意见》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__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2.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按照《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3.健全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制定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基本工作职责,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聚焦重点,做好迎督工作1.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验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__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配合基础教育科做好迎检工作。2.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__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协助托幼科做好创建迎评工作,4月前上报申报材料,接受市级实地评估。(三)注重统筹,发挥督导效能1.召开区督导委员会会议。研究推进本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政策保障;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在教育投入、教育布局调整、教育公建配套建设、教师资配置等方面的落实措施;研究部署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迎检工作。

  

  2.完成教育工作自评公报。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精神,严格自评公报程序,确保数据统计真实准确,按照自评要求按时完成__区2021年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报告和公报项目表。

  3.组织年度教育工作考核。以各单位在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中的目标责任履行情况为督查重点,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方法,坚持客观公正,完成对镇(街道、工业区)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4.开展综合督导评估。依据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启动新一轮综合督导,每年主要督导一个学段。在全面总结“十三五”综合督导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5.开展项目专项督导。关注区域教育改革项目推进情况,对6所强校工程实验校进行终期评估,对新一轮精准委托管理项目和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开展专项督导评估。6.开展经常性督导。完善责任督学结构,按照要求配置责任督学,提高责任督学履职能力,完善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探索常规性督导与主题性督导、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个人督导与团队督导相结合的责任区督导新模式。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的信息填报,进一步发挥督学责任区工作专报的作用。7.开展督导评估回访。建立完整的督导评价机制,调整回访时间,综合督导一年后回访,专项督导半年后回访或调研,检查各校落实督导评估后的整改措施情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质。8.组织学校规划评审。组织专家对学校“十四五”规划进行评审,使规划更具适切性、引领性和可检测性,逐步建立学校规划自评机制。9.加强督导研究。结合教育局重点工作和督导实践中的问题,开展学习和研究,完善办学绩效评价方案,试用网络督导评估平台,做好《区域化推进幼儿园发展规划自主评估生态建设与循证研究》课题过程管理。10.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本区督导工作难点和短板,加强对督政和评估监测的调研,真正落实督导的职能。

  

  (四)加强培训,推动专业发展1.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六个一”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专兼职督学队伍,提高督学专业素养。

  2.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学校督导管理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自评机制的形成。

  3.加强督导工作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与兄弟区教育督导同行交流,重点交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督政经验。

  三、主要工作安排1.制订教育督导年度工作计划和督学责任区工作计划2.协助做好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有关申报工作3.学校(幼儿园)“十四五”规划评审4.开展幼儿园发展性综合督导5.协助做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准备工作6.启动学校绩效评估工作7.强校工程实验校终期评估8.完成区政府教育公示公报

  9.精准委托管理、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评估10.督学学习培训11.紧密型学区和教育集团专项督导回访12.镇(街道、工业区)教育工作考核13._所公办小学、_所公办幼儿园、_所民办幼儿园综合督导回访14.完成区教育督导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1某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某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三、工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

  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四、创建步骤及程序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篇十一: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XX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汇报

  为了更好地全面了解我市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发展情况,深刻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寻求突破发展瓶颈的措施,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发展与普及普惠水平,能够以高标准的姿态迎接省和国家的督导评估,特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对我市学前教育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前教育普惠督导评估要点此次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内容及标准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总分为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在普及普惠水平方面,主要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项指标。在政府保障情况方面,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9项指标。在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方面,主要包括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5项指标。其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

  儿占比有一项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总分低于85分的一票否决;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对照学前教育普惠督导评估要点及指标体系,对我市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重点从以下三大方面进行了调研。(一)普及普惠水平方面1.幼儿园分布情况。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所(市内X所,乡镇X所)。民办幼儿园X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X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XX。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X所;省级一类园X所X;省级二类园X所;市级一类先进园所X所。目前我市无证民办幼儿园共X个。2.在园幼儿情况。2019-2020学年度全市在园幼儿共计X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X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XX;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XX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XX。学前三年毛入园率XX。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XX人。3.幼儿园师资情况。全市公办幼儿园中在职在编教师人XX人,持有教师资格证的XX人。市内大部分幼儿园教师达到每班XX人。乡镇幼儿园教师共XX人;全市民办幼儿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职教师XX人。(二)学前教育保障方面1.关于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情况。从2011-2016年,

  我市制定并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实施学前教育项目XX个,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X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XX所。2017-2020年实施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XX所。完成扩建公办幼儿园XX所。

  2.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情况。目前,我市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XX所。目前,配建幼儿园已完成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地质勘察、图纸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公示。工程预计XX竣工交付使用。

  3.幼儿园收费情况。我市依据幼儿园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办园条件、办园主体的经费投入等情况,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提出幼儿园分类别收费标准,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XX元,市一类幼儿园收费标准为XX元,二类及其他为XX元。三类XX元。

  (三)保教质量保障方面1.办园条件情况。大部分幼儿园的园所条件、玩教具、图书配备等都能够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要求各幼儿园。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坚持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来建设。在班额设置上公办园能够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2.教师管理情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形式,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园长、教师参加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园长的管理能力,提升了教师的保教水平。目前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3.保教保育情况。构建了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骨干”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并举的学前教育工作保教体系。要求幼儿园按照相关的文件精神规范办园行为,围绕语言、科学、社会、健康、艺术五大领域进行教学,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出现。派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到各幼儿园督查园务管理、办园行为、教育教学工作。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我市学前教育目前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公办幼儿园所数量少,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少,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少。评估标准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这是一项硬扛指标,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XX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XX。二是部分办园条件有待提升。一些民办幼儿园为降低成本,导致基础设施薄弱,园所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幼儿饮食搭配不合理,保教质量偏低。一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管理,园舍建设、保教设施、公用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办园条件无法改善。公办幼儿园以收取保教费用养园,既要支付聘用教师工资,又要添置幼儿玩教具,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购置费用。有的民办园由于招生不理想,不仅没有购置和改善设施设备的能力,而且运转都难以支撑。三是师资不足,补充困难。近年来,学前教育发展迅速,

  对幼儿教师需求量激增。近十年,我市幼儿教师年龄偏大,有部分是中小学年纪大教师转岗到幼儿园,部分教师不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招录没有计划,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来源渠道少,补员十分困难。民办幼儿教师队伍极不稳定,缺少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而且流动性大,难以保证学前教育质量。

  四是教师素质亟待提高。个别民办园教师,没有幼师资格证,未经过学前教育岗前培训;部分公办幼儿园教师由中、小学转岗到幼儿园岗位工作,其参加培训学习机会相对少,专业能力不强,难以保证学前教育质量。

  四、相关对策及建议(一)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对全市幼儿园不断完善布局规划。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保教质量、收费等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认定后的幼儿园,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加大对公办园的建设,扩大学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进一步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其他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吸引幼儿入园,最大化发挥资源效益,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三)加大对园所的整治力度。按照要求取缔无证幼儿

  园,对达不到办园条件及标准要求的园所,加强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四)加大对学前教师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园长、教师的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一套考评奖惩机制。

  (五)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引导每所幼儿园都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观,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强调寓教于乐,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杜绝“小学化”现象。

  (六)加强督导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标准,严格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督查、督导、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学,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篇十二: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学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

  学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

  为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2021年12月17日下午,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督学林园长莅临我园进行2021年12月开展《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学习情况的督导,我园白园长全程陪同,详细汇报了我园的办园方向和工作细节。

  1、实地考察

  经过扫码测温,督导林园长走进我园。在白园长的陪同下实地查看园所环境、幼儿活动室、各功能室等,通过走进课堂听课、与幼儿交流、老师沟通、观察班级现状等方式,了解我园的师资概况、设施设备以及课程建设的情况。

  2、查阅资料

  参观结束后,督导林园长同我园接待小组成员进行了座谈会。督导林园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及评价标准,详细翻阅了我园的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及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从办园行为规范、依法办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待遇、师德师风、园所卫生安全、科学保教达标等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也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各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3、总结梳理

  督导结束后,白园长带领大家进行了总结,针对督学林园长提出的问题梳理整理,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此次督导对我园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对幼儿园工作的一次检验。我园将以此为契机,有条不紊地开展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在不断创新中进一步发挥园所优势,不断细化管理、提升内涵、突出特色、创优品质,为幼儿营造快乐、安全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办园品质,为推动幼教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篇十三: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标准开展的假设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法?〔教督〔2021〕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法?〔皖教秘督〔2021〕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开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缺乏、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平安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

  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达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达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达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到达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那么,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根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

  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平安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开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根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根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开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

  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开展。

  四、创立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

  1、制定?县创立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县创立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立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那么,发动宣传,营造气氛,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立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

  1、各创立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立指标,逐项落实创立任务。

  2、对照创立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稳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局部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方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立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

  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篇十四: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功能区等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审核认定,省级教育督导机构为主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各地按照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二)坚持标准。国家制定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三)公开透明。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四)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实际成效,督促引导地方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优化督导评估指标、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虚假普及。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

  第五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

  第六条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当地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已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第七条政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四)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五)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六)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七)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八)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九)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第八条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二)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三)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四)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五)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第九条县级自评。在规划开展督导评估的年份,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当年4月底前报市级初核。

  第十条市级初核。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县级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当年5月底前提请省级督导评估。

  第十一条省级评估。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指标审核全部合格的申报县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实地督导评估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实地督导评估后,督导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公示中均需包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级教育督导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对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申报县,各省(区、市)于当年9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区、市)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审核认定。程序如下:

  

篇十五: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启动现场会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精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1〕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1〕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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