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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法律援助工作(7篇)

时间:2022-12-02 13:20:04 来源:精优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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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法律援助工作(7篇)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司法局法律援助法援惠民工作总结汇报  一、加民普法力度,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农法律援助工作(7篇),供大家参考。

涉农法律援助工作(7篇)

篇一: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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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法律援助法援惠民工作总结汇报

  一、加民普法力度,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发挥與论宣传的正确导向和教育警示作用,构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治氛围。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相关国家机关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引导各部门强化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重点防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在拖欠工资问题频发、高发行业,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二是强化农民工法律风险提示。向农民工群体推送法律服务微信二维码,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劳动权益,提示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开展以案释法,告知农民工可能遇到的法律间题及应对措施,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利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X咨询热线等信息,发放农民工法援助宣传图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二、为残疾人提供防范法律纠纷指引。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队社区警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点等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针对残疾人多发的法律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防范和化解法

  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印制的法律援助宣传图册发送到残疾人手中,让残疾人知晓法律援助,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建立的村村法律顾问微信群,发布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为残疾人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解惑人法律需求。发挥“X”法律服务热线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在线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让残疾人遇到法律问题能够通过打电话、上网等方式获得便捷法律服务。

  三、为做好“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X县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切实可行的《X县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和《X县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对品牌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组织保障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两项工作都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和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对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法律纠纷,全面提升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所有残疾人和农民工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残疾人和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篇二: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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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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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07.03.26?

  【字

  号】咸政办发[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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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07.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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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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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设立市级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已列为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该项目得到具体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坚持

  “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努力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构建和谐咸宁作出应有贡献。

  二、法律援助对象及工作任务

  1、法律援助的对象: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农村特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双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经济困难群众。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事项免除对其经济条件的审查,一律予以受理。

  2、法律援助工作任务:2007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要比上年增长30%以上,力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7000件,受惠困难群众及农民工10000人以上。即每个县市区和市直法律援助中心各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壮大充实法援工作队伍

  1、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6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市、县、乡三级纵向法律援助服务系统,在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室(站),形成横向网络,以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2、整合各方面力量,壮大法律援助队伍。一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作用;二要充分动员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各自服务领域内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

  组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

  2、制定实施计划,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要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制定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办事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援助申请的期限,由过去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3、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办。市、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办实事项目的指导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市法律援助中心除做好市级城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本级目标任务外,还要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办案数量、质量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确保省、市、县为民办实事上下联动和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加强请示报告。在开展办实事项目过程中,各县(市、区)司法局每月要向本级政府和市司法局书面报告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市司法局每季度向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上报《法律援助工作简报》。

  五、实施步骤

  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3月底前完成)。市司法局要与各县(市、区)司法局签订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拿出具体实施意见,部署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

  做好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的宣传工作,在“法律援助春节送爱心”活动中,发

  放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等相关宣传材料,邀请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面。

  2、实施阶段(于2007年11月底前完成)。自2007年1月1日起,市、县(市、区)两级司法局要严格依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开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工作。

  3、验收阶段(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于2007年12月5日将实施情况分别报当地政府和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在2007年12月20日前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后,由市司法局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

篇三: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现状与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的大力支持和法律援助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新的模式,不断加大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适应农民工法律援助需要,为构建和XX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农村农民工的法律现状仍不容乐观。农民工法律知识淡薄仍是制约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瓶劲”。

  一、农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现状

  就湖北省XX县而言,农民工生活和工作较为分散且流动性大等特点,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各自区域特点,虽然着力从健全农民工维权*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构建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通道,也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专项维权通道为补充,内外相结合农民工维权工作*。但是加强全县法律援助机构自身建设,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和接待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不是很规范,如外来民工聚集地较为分散,从而给当地法律援助机关就近就地开展维权工作也带来了很多不便。各乡镇虽然相继开设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是真正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力不从心。三是在建筑、制造、加工企业较为集中地区和外来务工农民较多的企业农民工大部分都不懂法律知识,他们根本不知道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农民工受伤后在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并不是一凡风顺,有劳动争议的农民工办理劳动争议申诉,仍是一件难事。更不用说协助民工解决工伤问题了。五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遇到法援案件援助对象虽然受益,但办案人经费无着落。等等以上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也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在该县顺利开展的主要因素。

  二、应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对策

  农民工维权是法律援助工作中比较难做的工作之一,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应着力从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入手,认真总结和研究农民工维权主要根结,通过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来解决农民工维权工作遇到的困难。制定和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放宽农民工受援条件。要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体实行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将经济困难条件放宽到低保线以下,并将索要工伤待遇和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列入了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体系衔接,再次放宽农民工的受援条件,对涉及追讨工资和工伤赔偿等申请,免于经济状况的审查,优先快速办理,让更多的农民工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二是要增加人员投入,保证援助需求及时得到满足。针对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时间集中、民工集中、工地分散等问题,在每年清欠工作集中的时间段,要加强律师值班力量并向其他清欠部门派驻律师参与接待,保证求援民工随时给予援助,在一些重点地区,还应设有周六接待制度,方便民工咨询和投诉。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还应设有应急机制,必要时启动民工维权律师团,及时调处和解决重大事项和*。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灵活处理农民工突出的困难。对于因长期工资被拖欠或突发事故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外地民工,采取先行办理制度,打破地域和管辖限制,以首问负责形式让律师直接介入实施法律援助,帮扶和解救民工出危难后,再补办相应的法律援助手续。

  四是要完善工作制度,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建筑领域转分包工的现象和民工头申请法律援助多等特点还应建立起以“协议受理民工口头申请制度”为代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五项制度”,有效解决了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农民工与“包工头”因不规范用工所产生的连环拖欠问题。

  五是要延伸服务到执行,突出法律援助实际作用。为了不让农民工拿到的都是冷冰冰一纸判决书,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外来务工农民因长期拖欠工资或因突发事故身体造成严重残疾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法律援助案件,要推行农民工案件协助执行制度,在案件办结后,承办律师协助受援农民工申请执行,通过积极协调执行机构,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六是加大调解办案力度,提高农民工案件办理成效。通过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解决与审判机关在案件调解工作上衔接,鼓励运用非诉讼途径解决农民工诉讼难和胜诉难问题,满足民工们希望尽快出成效的愿望。

  七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全面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为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要联合法制宣传部门,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中,重点加强了对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厂等一系列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要整合社会法律资源,依托社会力量,通过组织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厂、进工地、进工棚“的“三进活动”,宣传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也提高了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扩大了法律援助在农民工中知晓率。

  三、新形势下农村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吃透法律援助的各项政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组织一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必的培训,让他们更好的服务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也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发挥其作用。

篇四: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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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汇报

  法律援助宣传的工作汇报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汇报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08年11月至今,共为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各项主要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08年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受援人中:残疾人15人,未成年人10人,农民工40人。

  三、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拓展,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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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14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农民工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比较关心的劳动争议、工伤等工作、生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详细地解答,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册);在***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四期《法制与生活》栏目,参与***电视台录制典型案例1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教育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各个环节都做到认真、严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个援助案件都发放和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还对1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质量均达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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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手段还需改进;二是有影响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多;因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不足之处,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汇报

  20XX年,我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站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乡设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行政村均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点,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和宣传员,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加强与各村和民政、残联、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识

  1、通过法律援助联络员专题会议,人民调解员培训及其它会议,对法律援助意义、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讲解,方便在具体的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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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法律援助宣传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等活动中,组织工作人员设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等宣传材料,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老年人维权、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群众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

  3、结合妇女节、重阳节、消费者权益日、助残日等节日活动,重点加强与节日相关的法律和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的宣传,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三、规范服务,认真办理,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将法律援助服务纳入到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中,方便群众办事,方便政府解决和疏导纠纷。认真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设立“8576148”咨询电话,实行法律援助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工作人员做到:一是态度热情,对所有来访者一视同仁;二是说法透彻,为来访者宣讲法律,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三是引导有效,对来访者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对来电、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处理。

  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电咨询10人次,来访咨询24人次,设台接受咨询40余人次,代书5人次,主要涉及工资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赡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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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有序的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云湖桥镇共有46个行政村,一个居民社区,全镇约有人口数为6XX。20XX年,工作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宣传、规范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作出了一些努力和实践。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法律咨询448人次,办理完结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件,工伤工亡案件4件。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结合“”、“”、“”、“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维权日、宣传月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今年3月8日,结合三八妇女节活动,邀请了县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上法制讲座,通过现场提问题的方式解答干部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5月11日,结合县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组织法制副校长对镇属8所中、小学校的在校师生上法制课,并散发了5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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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单。

  (二)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15件。如:20XX年8月8日,我镇石井铺村村民黄述秋在裕湘公司上班时,不慎将右手弄伤,于20XX年1月4日伤愈出院。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黄述秋构成9级伤残。因其家庭条件困难,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援助,经援助中心审核后,交我工作站予以援助。经过我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找裕湘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裕湘公司同意在支付黄述秋治疗期间全部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给予其各项补偿元,维护了黄述秋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站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我们逐步完善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我镇包括镇法律援助工作站48个,法律援助联络员52名;在横向上,与镇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10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6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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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纵向到达村(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镇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我镇按质按量完成县局的法援案件15个,在搞好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的情况下,我法律援助站围绕“平安省运、和诣湘潭”为中心,服务农村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已建立的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各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村民如有法律援助需求,可以向联络员进行咨询。在联络员的指导下申请法律援助,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将法律援助网络含盖全镇。向我镇外出农民工公布各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姓名、电话,使外出农民工需要帮助时及时与级联络员联系。开展向全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的活动,以最直观的形式让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全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20份。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涉农援助案件办理力度,针对农村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能出现的法律事务,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将困难农民的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离婚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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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创新探究(全文)1.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立法体系

  发达GJ的法律援助实践表明,法律援助机制的良好运行,需要以法律体系建设为基础。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是国际社会关注的保障司法人权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宪法原则,法律援助在世界上许多GJ的宪法中得以确立。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肩负保障人权、维护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与弱势群体联系广泛而紧密,应当紧随人权入宪立法步伐,将法律援助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载入《宪法》,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明确规定GJ支持和进展法律援助事业。目前我国关于法律援助的立法只有国务院制订的《法律援助条例》,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快速推进,条例约束力有限的弊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显现,条例中的很多规定已经不完全适应法律援助现实工作需要。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探究,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援助基本法律的思想基础、社会经济状态和立法意愿等各方面条件已经日趋成熟,具备了立法的现实可能。为确立法律援助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与现有司法制度相衔接,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议制定《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和性质,明确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资质和法律地位,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6]制定的法律援助法中,可以结合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的具体国情,专章规定农村法律援助,坚持法律援助向农村和农民倾斜的导向,适度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覆盖-1-

  面,简化农村法律援助程序,将更多的农村弱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2.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经费运行机制

  资金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物质基础,也是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性因素。虽然我国法律援助经费近年来不断增长,资金紧张仍是困扰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实施的一大难题。法律援助经费的匮乏使得有限的法律资源与越来越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矛盾更加突出,直接影响到法律援助的受益范围和办案质量。世界大部分GJ在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过程中,结合本国国情,形成了不同的资金供给制度,通行做法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拨款为主,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GJ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是法律援助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展现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援助经费供给制度很有必要。应当强化政府的财政拨款,将法律援助经费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建立以各级政府拨款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经费保障制度。通过机制创新,建立法律援助最低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及转移支付制度,保障法律援助经费的拨付与社会、经济协调进展,确保法律援助经费财政主渠道的稳定性。世界上大多数实施法律援助的GJ,都不采取单一的经费筹集方式,而是综合采纳政府财政拨款、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我国又是一个农村人口多的进展ZG家,各级政府财政能力有限,巨额法律援助费用全部由GJ承担,短时期有较大困难。可以拓宽资-2-

  金来源和途经,建立由政府与社会共同承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成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财政压力,推动农村法律援助事业的进展。[7]

  3.建设法律援助五级XX络,提高援助质量

  法律援助难,难在群众,难在基层。当前,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迅速进展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许多乡村呈现出矛盾凸显、纠纷高发的状况,基层成为矛盾最多、纠纷最易激化的一环,如果解决不当,矛盾纠纷还可能激化,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更有必要发挥法律援助在预防和化解一般乡村纠纷及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独特作用,建设法律援助省、市、县、乡、村五级XX络,推行农村法律援助入村工程,实现法律援助村村通,把XX和政府的阳光洒向每一个乡镇和村庄,温暖每一位期待法律帮助的村民。这种法律援助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可以让农民寻求法律援助时有归属感,更加方便他们寻求法律的帮助,农民所面临的一些共性法律问题也能得到集中地解决。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民理性表达诉求、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是农村法律援助事业的核心,虽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农村法律援助仍然要注重法律援助监督治理制度建设,探究相应的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体系和方式,强化农村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养。

  4.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手段,促进农村法律援助事业健-3-

  康进展

  农村法律援助是一项“一手连着XX和政府,一手牵着农民群众”的特别公益事业。我国农民是一个人数庞大的群体,贫困人口集中,法律援助人员缺乏。目前我国承担农村法律援助的主体还是律师,而律师也得面对市场经济现实,难以放弃个人的生存与进展,存在着律师法律援助服务的公益性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当前国情下,让律师承担全部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困难很大,现实性不强。从长远看,我国应建立一支以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九江学院

  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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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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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现状与对策】

  农村现状

  法律援助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上覆盖了整个社会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的需求,推动了农村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因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农村,援助对象的重点应针对困难农民,对其权益的稳护,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与否,直接涉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援助机制,做好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也已成为法援机构的重要工作。竹溪县泉溪镇是农业生产大镇,总人口万余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而农民受自身因素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困难,给予农村困难群众更多的支持与救助,使他们平等享有和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不仅是建设法制社会、公正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1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泉溪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援助,泉溪司法所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采取了切实措施,全面加强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1、深入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泉溪司法所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从而使广大农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了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该镇强化“一所三中心”建设,从强化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入手,以基层司法所为平台,建立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以此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2、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建设

  在全镇12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各法律援助联络员为依托的工作机制。从而使法律援助直接面对农村群众,便于农民群众及时就近申请、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农民法律援助申请。

  3、为农民工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中心及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把农民工作为农村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2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遇到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或者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法律援助可暂不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及时受理并先行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二、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农民自身因素

  由于农村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低下,一旦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侵害时,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协调,而不愿意诉诸于法律解决问题,他们往往怕“官官相卫”,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怕“打赢了官司输掉了钱,得不偿失;

  怕复杂而漫长的诉讼程序,耗时费力。也有些农民则根本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将制约着农村援助工作的开展。

  法律援助相对于其他案件来说,所需费用更多,特别是困难农民的法律援助。一般受援人都没有家庭电话和手机,更不要说交通工具。援助人员要询问当事人、要进行调查取证、要代写各类法律文书、要复印有关资料等,异地开庭还需要食宿费等。在泉溪镇办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至少花费到400元以上(办案报酬还未计算在内),我县所援助的法律援助案件大都是援助工作者自己掏腰包去垫付,更不要说办案补贴,农村法律援助案件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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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援助工作者在取证和其他诉讼活动中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不仅严重挫伤了援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也将造成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不高,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权益保障。

  3、法律援助工作者人员少,难以使符合受援条件的困难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就泉溪镇目前的援助工作状况而言,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并未完全展开,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条件恶劣及安全措施不当而导致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层出不穷,所承办的案件也只是实际需求的很少的一部分。

  三、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

  1、继续加大、加强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广播、散发传单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促进社会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加大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农村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农民熟悉法律援助程序,敢于并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逐步建立起以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农村法律援助网络,使更多的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4、打造“三个中心”服务社会平台。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总要求,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发挥基层司法所代表基层人民政府调处行政纠纷和民间纠纷的职能,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4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类处理、限期办理;

  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的功能,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围绕建设法治泉溪,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职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和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最高质量地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建设平安泉溪,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增强刑法效能,提高改造质量,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教育帮扶和树立人性化矫正理念,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篇七:涉农法律援助工作

  乡镇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关于乡镇法律援助的工作总结应该怎么写?

  篇一: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

  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

  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篇二: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

  工作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56件。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我镇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

  上半年庆丰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援助基础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宣传网络没有全部覆盖到各村,有些村干部、党员、骨干、群众代表等法律意识不强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

  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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