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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9篇

时间:2022-12-09 14:50:06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9篇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2、根据总体安

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9篇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2、根据总体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9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9篇

篇一: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2、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3、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4、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负责人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6、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以下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结合年度上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

  初,党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一)党员大会制度1.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

  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三)党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1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三、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4.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

  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15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1)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2)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3)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

  提意见、建议和上级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4)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避重就轻的做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并对照批评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6)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7)通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接收干部群众监督。

  

篇二: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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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国资委党工委的各项决议、决定。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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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任务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委”。

  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内,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民主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4、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

  5、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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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

  7、党委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委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党委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广大保安人员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10、党委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保安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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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发言准备;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二、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三、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四、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五、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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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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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

  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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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1、重大事项的范围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②公司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④公司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⑤其它重大问题。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委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篇三: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

  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

  和促进企业发展。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

  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作用,保障党员权益。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

  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企业。

  七、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

  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

  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

  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

  党员监督。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支部党员

  大会形成决议,必须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按照党的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不到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作用。对不到会的党员,要采取家访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并征求个

  人意见。

  四、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容按照一定时期的任务要求安排,包包括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

  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党员“争先创优”制度

  一、党支部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计划,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优秀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标准,综合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七一”前进行。

  四、评选前,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再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审查确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彰奖

  励。

  五、评选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归档,作为今后党组织考察党员的依据。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交流思想,对支部工作做出安排。

  三、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按月定时进行,党员有事或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要提前与支部负责人联系请假,无故半

  年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论处。

  四、年事已高,不便从事非公经济活动的党员,可以根据户籍关系和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或村支部。

  五、对流动党员实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并分配做

  适当工作,使他们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及时将其表现反馈给原所在地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活动。

  生活会制度一、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支部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并结合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

  三、召开生活会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

  四、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五、生活会结束后,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对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会人员要充分做好发言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之间能够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汇报容(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

  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

  中的情况和问题;(四)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五)党员的其他情况;(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七)应向组织汇报的其他问题等。

  二、党员要每年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一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

  三、汇报形式采取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或个别谈心的方法,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应当坦诚、真实、说真话、道实情。

  四、党支部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鼓励党员讲心里话,对党员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给予帮助和解决。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扩

  散的容,应当予以。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谈心制度一、每名党员都要利用一定时间,主动与其他同志开展谈

  心活动。

  二、谈心围分以下几个层次:

  1、与主管领导谈;2、与一般党员谈;3、与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谈;4、与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同志谈。

  三、开展谈心活动要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

  四、谈心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年谈心人数至少要在15人以上。

  五、谈心活动要针对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交流,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六、党员个人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详实。

  发展党员制度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

  到党来。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经过教育培训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1年以上,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

  持不培训不发展。

  三、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对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察。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1次。

  评议党员制度

  一、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二、评议党员的主要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

  三、评议党员采取党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6个步骤。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四、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

  所在支部的活动。

  三、对外出流动党员,由党支部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档案;指定专人定期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

  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大活动情况。

  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企业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至少每半年1次以、书信、电子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1份思想汇报和

  工作总结。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四、在非公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

  动。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已制定的规划,每年修订一次培养计划,并把培养工作列入党员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分析研究一

  次,每半年检查一次。

  2、有劳动能力的党员每年要与2—3名群众结对子,每年至少要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导团、妇组织推优工作,每年至少要从团员中推荐2—3名,从妇女中推荐1—2名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要建立三册一表(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发展对象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他们参加党课和党

  组织的其它活动,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早熟。

  5、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培养,并要

  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察,肯

  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二、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三、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的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五、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六、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七、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八、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九、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十、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十一、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十二、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十三、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十四、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十五、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十六、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十七、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篇四: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中卫市跃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

  为加强公司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公司员工,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支部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党支部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

  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

  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作用。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各位党员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支部的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的生活会,加强对党员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的工作。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党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带头作用,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安排和部署的工作。

  党支部任务

  1、坚持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2、坚持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支部”。

  3、充分发扬党。在党,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4、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

  5、党支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支部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地履行党员义务。

  7、支部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党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支部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9、支部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各科室人员为提高科室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10、支部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公司事业的发展。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支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围的事项。1、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支部成员做好发言准备;支部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2、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和作好会议记录。二、支委会执行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三、会议决议由支部委员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四、支部委员参加支部会议。根据会议容,经支部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五、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支部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支部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篇五: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四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科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三会议的召开一党委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目

  录

  1、党委(组)议事决策制度………………………………22、党委(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43、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4、“三会一课”制度………………………………………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7、民主评议党员制…………………………………………8、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9、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10、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2、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13、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4、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5、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6、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17、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党委(组)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范围(一)讨论制定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二)讨论制定党委(组)年度工作计划。(三)研究分析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讨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五)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六)讨论党委(组)成员和其他成员提交党委(组)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二、议题的确定(一)需经党委(组)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委(组)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成员及领导的意见确定与提出。(二)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委(组)讨论。

  (三)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委(组)议题。(四)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科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三、会议的召开(一)党委(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二)党委(组)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三)党委(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四)党委(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五)对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通知负责人列席会议。(六)党委(组)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四、议事与决定(一)党委(组)议事,由提出议题的同志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科室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二)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的初步意见。(三)党委(组)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或决议经党委(组)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四)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特殊情况除外。(五)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委(组)成员,会议后由书记向其通报党委(组)会讨论的内容和情况。(六)与会人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必须保密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违者要追究责任。

  党委(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二、民主生活会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4至8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须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批。三、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

  见和建议,并如实向党委(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三)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的重点议题和召开日期,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前一周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四)以提高思想觉悟和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班子成员就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检查,并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四、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一认识,大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分工负责与团结协作共事的情况。(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情况。(五)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六)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内容。(七)其他需要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问题。五、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席人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及对其批评

  意见转告本人。列席人员可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六、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抓好落实。须由党委(组)解决的,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七、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送会议综合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向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党委(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和安排,确立学习主题和调研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相关人员任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

  作。二、计划安排每年初,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学习形式、学习责任人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安排,经党委(组)批准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委宣传部,下发中心组各成员及所属支部,以指导和推动本单位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同时,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安排方案,报中心组组长审批后进行。每年初,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好必要的学习活动经费。三、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自学时间每月应不少于20小时,全年必须阅读完市委规定的必读书目。中心组成员自学要做到有记载,应在统一配发的学习笔记本上撰写笔记和体会,每年撰写的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中心组组长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督促,并通报情况。四、集中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围绕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集中学习采取专家辅导讲座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学读原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

  音像、讨论交流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对中心组学习进行辅导,全年不少于2次。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着重解决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中心发言人要根据研讨内容,深入做好调研工作,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保证研讨交流质量。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推介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情况和经验,以带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五、专题调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认真研究思考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把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经常性任务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1-2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并通过内部交流或者公开发表等形式发挥推动工作的作用。六、考勤考核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时,中心组成员应由本人在专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无故缺席,确保集中学习的参学率。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由本人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对缺课的内容,应及时补课。每半年,由中心组组长负责通报学习考勤情况。年底,要对中心组全年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中心组组长审定后上报市委

  宣传部。同时,将市委对中心组及中心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考核情况向中心组成员进行通报。七、档案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要做到“八有”,即有计划总结、安排方案、考勤签到、学习记录、发言材料、体会文章、宣传报道、成果展示等。中心组成员的读书笔记,每半年集中一次由中心组组长进行督查,每年集中一次接受市委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届中述职中、年终考核时,都要把个人理论学习的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学、评学、考学。中心组的学习资料,应注意收集和整理,年终整理归档,并接受市委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

  重要事项。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处分和自身建设的问题;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工作。四、上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主要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三、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四、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五、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七、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标要求党员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为目标。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培训坚持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分层施教的原则;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原则。二、学习内容党员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1.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教

  育形式等。2.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体会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3.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4.上党课教育。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委(组)成员,每年至少分别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四、考核评价1.开展述学评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述学评学会,党员就本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陈述,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根据党员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党员认真制定学习整改措施。2.加强检查指导。党支部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3.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一)是否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二)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三)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五)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二、评议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评议程序(一)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四)提出评议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五)表彰和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

  有关规定,妥善处臵。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全体参与,体现先进的原则。(二)量力而行,重在兑现的原则。(三)以“实”为首,以“绩”为准的原则。(四)长期坚持,经常联系的原则。二、承诺的对象和主要内容承诺对象: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全体共产党员。(一)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党组织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职能任务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重点从加强自身建设,带领干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二)党员领导干部承诺的主要内容。重点在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解决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廉洁自律等方面选择具体承诺事项。(三)一般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重点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维护群众利益,杜绝吃拿卡

  要、扶持救助弱势群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等方面选择具体承诺事项。三、承诺的方法步骤党员承诺,每年进行一次。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组织及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做一次公开承诺,也可根据兑现情况多次做出承诺。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提出承诺事项;(二)审核承诺事项;(三)编制承诺书;(四)公开承诺;(五)兑现承诺事项。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措施。二、党员干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个或两个联系点,并确定联系对象,定期和不定期参加和指导联系点的工作。三、深入联系点,主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建工作情况、群众思想动态、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解决联系对象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思想上扶

  志、工作上扶技、生活上扶困。四、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党委(组)的总体规划,培养典型和业务骨干,及时推广经验,把联系点建成推进各项工作的示范点;及时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五、坚持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在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并与党员干部年度目标考评挂钩。

  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代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调研、个别访谈、接待群众来访、信函往来、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主动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二、积极开展“三访三问”活动,每人每年要联系100个群众户,其中入户不少于30户、相对固定联系党员3-5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不少于1户,并认真填写《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和日志》,每半年交所在支部查验一次。认真履行“党员服务承诺制”,每年为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3件以上。三、根据党员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建议及问题,认真撰

  写民情信息。对党代表报送的民情信息,由市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呈送市委领导传阅。四、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党代表身份谋求私利和特权,要针对党代表所在领域和工作职责,分别设立社会监督岗、民情收集岗、政策宣传岗等不同岗位,使党代表有岗有责、有位有为。五、市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和各党代表组要加强对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向党代表工作单位反馈其履行职责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一)全局和中心工作;(二)思想政治建设;(三)组织建设;(四)领导班子建设;(五)作风建设;(六)党风廉政建设;(七)重大决策;(八)重要干部任免;(九)重大项目安排;(十)大额资金使用;(十一)根据实际情况或

  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三、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等形式。四、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六、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凡是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均交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发展规划;(二)各项规章制度(三)工作计划;(四)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五)人事变动、干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六)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项目建设;(七)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二、征求意见的形式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各项决策更具有科学性。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一)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三)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

  纪者要及时查处。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的主体和对象(一)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基层党组织。(二)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二、通报的形式和内容(一)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成员、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1、基层党组织情况通报。基层党组织对单位重要情况应及时在党委、支部会议上通报,同时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应随时以文件、会议等形式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2、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情况。每年定期以通报会形式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是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结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绩、廉的工作述职,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分别向党委报告工作一次,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岗位调整后在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上述职述廉一次;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向机关全体职工述职述廉一次。四、述职述廉会议由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党委、

  党支部应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如实如数答复、回应。五、述职述廉对象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书面报告材料并在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在大会报告后及时将材料报党委备案。六、党委要派人参加下一级党支部组织开展的述职述廉会议,并视情况组织对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七、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八、对于述职述廉评议和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况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其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党委将述职述廉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载入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廉政档案,作为对党员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十、本规定第三条关于述职述廉对象每年报告工作一次和在一定时间、范围述职述廉一次的规定和要求,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对于已在当年度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按规定范围和要求进行了

  工作报告和述职述廉的,可不再重复进行。

  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二、报告内容:(1)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集资建房的情况;(2)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3)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4)领导干部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5)领导干部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6)领导干部家属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7)领导干部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三、报告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委受理。四、报告程序。报告人须在事前10日内报告,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附必要的说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委签署意见后,呈报市纪委备案。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报告的,事后一周内必须报告,并说明情况。

  五、要严格报告申报纪律,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该申报不申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纪的加重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是指党员干部在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四项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三、在职廉政谈话,是指与现职党员干部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所进行的谈话。中层干部的在职廉政谈话可由党委(组)书记或分管领导主谈,其他党员干部的在职廉政谈

  话可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主谈。主谈人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四、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的二级单位和科室负责人、新调入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提出在新岗位上应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进行的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党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主谈。主谈人应重点围绕在新的岗位上,如何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严格要求自己,戒骄戒躁,廉洁从政,敢于与违法违纪作斗争等内容进行。五、诫勉谈话,是指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的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六、警示谈话,是指针对单位内个别科室或个别党员干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本科室的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由党委(组)书记或纪委书记主谈。主谈人应针对被谈话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

  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努力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七、廉政谈话的要求。(一)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二)谈话前要认真做出计划安排,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三)进行谈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人既要向谈话对象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又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四)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应及时向党委(组)通报谈话情况。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的谈话对象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党委(组)纪检监察部门。

  

  

篇六: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

  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

  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

  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

  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

  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

  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

  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

  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二、报告内容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情况;(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

  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的方式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2、报告内容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四、监督与纪律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

  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内容。(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

  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七: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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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权益。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企业。七、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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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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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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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必须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不到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到会的党员,要采取家访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并征求个人意见。

  四、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内容按照一定时期的任务要求安排,包包括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党员“争先创优”制度

  一、党支部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计划,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优秀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标准,综合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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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七一”前进行。

  四、评选前,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提名,再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审查确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归档,作为今后党组织考察党员的依据。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交流思想,对支部工作做出安排。

  三、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按月定时进行,党员有事或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要提前与支部负责人联系请假,无故半年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论处。

  四、年事已高,不便从事非公经济活动的党员,可以根据户籍关系和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或村支部。

  五、对流动党员实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使他们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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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及时将其表现反馈给原所在地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支部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并结合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四、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五、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六、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

  .

  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实用文档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会人员要充分做好发言准备。四、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之间能够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篇八: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目录一、基本组织制度类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2、民主生活会制度3、党员学习制度4、“三会一课”制度二、党组织工作类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党费收缴制度三、作风建设类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四、民主管理类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五、党风廉政建设类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5、党内监督制度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

  党建制度汇编

  六、考核评价类

  18、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

  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

  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

  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

  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

  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

  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

  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

  党建制度汇编

  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难职工帮扶。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

  党建制度汇编

  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

  求写出发言提纲。

  党建制度汇编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

  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

  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

  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市、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

  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

  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

  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

  

篇九:企业党建制度工作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

  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1

  党委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国资委党工委的各项决议、决定。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2

  党委任务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委”。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内,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民主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4、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5、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3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7、党委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8、党委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9、党委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广大保安人员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10、党委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保安事业的发展。

  4

  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发言准备;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二、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三、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四、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五、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5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6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6、为全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7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1、重大事项的范围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②公司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④公司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⑤其它重大问题。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委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8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注意实绩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2、选拔任用的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3、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4、工作交流(1)坚持党支部书记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沟通。(2)坚持党委例会制度,经理办公会议制度。(3)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支部汇报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找出重点问题及解决办法。(4)积极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文章,上报和交流。

  9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①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2、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3、党务公开的程序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4、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10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11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12

  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党委成员和公司副总级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员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自觉地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倾听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事先请假。2、党支部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时,应提前通知领导干部,以保证其按时参加活动。3、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须如实记录在组织生活登记本上。

  13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14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2、党委成员,每人应当联系一个部门(或分公司)。3、支部季度召开一至两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4、支部委员和党员应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定期不定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15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公司干部职工、党员、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3、公司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4、党委办公室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16

  接待员工制度

  为加强公司领导和保安职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增强公司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司工作积极、正常、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公司领导接待日制度。1、一般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为公司领导接待日(节假日除外)时间。地点为总经理办公室或书记办公室。重要情况和意见,随时接待。2、公司每次安排公司副总级领导一人负责接待,并安排公司办公室或党办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整理。3、接待对象为:公司全体干部员工。4、负责接待的公司领导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职工反映的问题,对当时不能给予答复的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再予以答复。5、参与接待的人员对谈话内容予以保密。

  17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党委纪检部门的同志负责接待。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8

  谈话戒免制度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戒免制度。1、谈话对象范围:有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离任前、上任后的党员领导干部。2、谈话应注意事项:①谈话要以诚相待,和蔼耐心。②要认真听取陈述,做好谈话记录。③谈话中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④保守秘密,不得将谈话内容泄露出去。⑤要做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⑥要求谈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诬谄他人。⑦谈话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纵不枉,及时提醒的原则。⑧允许谈话人申述问题,讲真话,道实情。3、严肃谈话纪律:党组织对违章违纪或负事故责任的党员要通过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在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一次提醒告戒,或发出《党员提醒通知书》,对连续

  19

  五个月有上述行为的,发出《告戒通知书》;限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对一帮教。如果仍未转变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由党委负责责成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做出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名。

  20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融洽感情,交换意见,相互共勉。党政正职之间、正副职之间的正式谈话、思想交流每月不少于一次。谈话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时,要充分听取他们对公司领导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正式谈话每月不少于一次。3、中层干部在任免、调动等职务变动时,分管领导要进行谈话,内容主要是进行党性原则、组织纪律、群众路线和勤政廉洁的教育,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要求。4、干部受到处分时,主管领导要找本人谈话,帮助其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和吸取的教训,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5、每次正式谈话前通知被谈话者,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谈话时的态度要诚恳,要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

  21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1、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述职述廉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3、述职述廉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22

  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1、党委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分公司党支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党委中心组由党委委员,在职公司级领导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和党委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立中心发言人,负责学习的通知、材料准备、考勤、记录及其它具体工作。3、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4、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科技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等。5、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学习和自学相

  23

  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6、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

  24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基础。要在党组织内部和党员中营造学习的环境,形成有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1、党员学习培训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等为主要内容。2、学习要有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党员在学习中的表现要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3、学习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部门开展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进行。要注意解决党员队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4、各支部、各党小组要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工作。

  25

  党员学习考核制度

  1、考核参加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集中交流学习体会的出勤率;2、考核是否执行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3、考核集中交流学习体会时个人的准备情况和交流讨论的发言情况;4、考核学习过程中是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5、考核学习是否能理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的情况。

  26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公司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公司实行人事代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2、凡拟担任公司各级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3、与公司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公司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7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4、长期在外的党员,2人以下的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3人以上的,要建立临时党小组,年终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老弱病残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6、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28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积极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听取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各种先进思想和行动,带动群众一起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2、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工作,带动和影响群众落实好本单位的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3、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做群众的表率。4、关心群众的疾苦,组织和帮助群众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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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每年“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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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1、评议目的评议的目的就是认真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评议内容在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委保持一致;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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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从全局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原则,坚决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五个阶段。①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明确评议的目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教育他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评议活动。②自我总结。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填写《年度考核表》交党支部。③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个人自我总结,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展开评议,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④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根据个人总结和党内评议意见,客观公平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反馈给本人,将《年度考核表》报党委审批。⑤表彰和处理。召开党员大会,宣布评议结果。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党组织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向党委上报典型材料,由党委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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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决定,并及时上报党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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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原则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1、深入调查了解,弄清不合格党员的情况。2、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掌握党员标准和处置工作的有关政策。3、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大会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4、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即可形成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议。支部大会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通知拟处置对象到会,支部大会决议和有关材料应同本人见面,并允许本人申辩。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会的拟处置对象,党支部应在上报的材料中予以说明。5、按有关规定,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公司党委审批或备案。党委认真审查后做出决定,予以批复。批复意见应通知本人,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6、党员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应及时对其是否改正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报党委审批。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方式恰当,手续完备,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后,处置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如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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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支部以下可以设立若干个党小组。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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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公司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尽可能利用双休日或工作空隙时间,同时也要保证有必要的集中活动时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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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关心服务党员制度

  1、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事项优先向党员传达;企业经营、管理等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安排优先组织党员讨论;学习、培训优先让党员参加。2、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二是维护合法权益;三是表扬奖励;四是做好思想工作。当党员在思想上有问题时,要及时找他们谈心,理顺情绪。3、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要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或事故因素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4、建立特困家庭党员档案。根据不同时期和特困标准,建立特困党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5、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摆上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党支部要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6、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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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制度:1、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和党委一般半年召开一次。2、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紧密联系干部和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每次生活会之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也应提出发言提纲,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严于律己,并向其他同志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4、干部和党员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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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具体工作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违纪党员的处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等。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所属工会和共青团的重大问题,总结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3、党小组会通常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各(部门)中队等的政治学习一并安排。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到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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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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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党员发展)团员推优制度

  推荐申请入党的优秀共青团员做党员培养和发展对象的工作简称为“推优”工作。“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1、“推优”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18—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所在单位,并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积极拥护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3)能够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4)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5)能够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积极支持和投身改革,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突出。2、“推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推优”工作在党委和团委领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推荐二次,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一般应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前进行,其具体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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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对照推荐条件,在团员内部进行民主测评,并提出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结合平时考察情况,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2)由团支部负责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四份,并附考察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定;(3)经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和集体审定后,签署意见,由团支部向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正式推荐;(4)正式推荐后,团组织要经常与党组织联系,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季度应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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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本着重培养、重教育、重质量的精神,制定本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凡提出入党申请者,由所在党支部委派党员和其联系并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2)党支部要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进行登记,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对其思想、学习、工作(活动)的表现情况作必要的了解,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由支部会作出决议,一般应在提出申请三个月之后进行。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每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2名党员为培养人。培养人负责同积极分子保持经常联系,并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及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经党支部或党小组评议后进行写实。(2)要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养。凡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经过公司党委的正规培训,并经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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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按季写实,针对他们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重点教育和培养。(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者,可以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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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预备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工作制度

  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按照中央下发的《发展党员细则》接收预备党员。1、党支部要将准备发展的对象的名单和有关资料及政审材料上报党委,经党委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1)党支部负责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其进行党的性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的教育,在将《入党志愿书》发给本人的同时讲清楚填写的方法和要求。(2)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如实填写,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3)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他们对发展对象要有充分的了解,能够对发展对象入党前的一贯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实际表现、本人政治历史和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概要地总结出来,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实事求是地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不以提希望代替缺点,准确鲜明,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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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逐项检查《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格式是否正确。(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之前,要找发展对象谈话并通知本人参加支部大会,说明在会上要做些什么,怎样去做,使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1)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以征求他们对发展对象同意与否的意见。支部到会人数至少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会议。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2)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必须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审批的方式,先由个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再由入党介绍人全面介绍考察培养的经过和情况,然后由与会党员讨论,最后,交付大会表决。(3)在召开支部大会时,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写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支部党员总数,正式党员实到和缺席会议人数;会议讨论情况,特别是反对意见的原因和理由都要记录清楚;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等。支部大会记录是发展党员手续是否完备的证据之一。(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书记要严肃认真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决议主要内容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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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特别是缺点和不足要直截了当地写明;支部大会会议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中正式党员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党委审批。3、党委在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同时要向党内外群众进一步了解考察申请人的情况,防止出现纰漏,确保接收新党员的质量。(1)谈话之前要严格审阅发展对象的手续和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情况。(2)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考察了解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及发展对象一贯表现,看其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并拟订好与发展对象谈话提纲,使谈话更有针对性。(3)谈话后,将阅卷、考察谈话等情况及其是否同意发展入党的意见归纳综合,填入《入党志愿书》谈话人意见栏中,并签名盖章。4、党委讨论审批(1)召开党委会。(2)党委委员简要汇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谈话人向党委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考核、了解的情况以及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明确提出能否接收其入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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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委讨论审批时,要逐个听取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审批,过半数的党委成员赞成表决通过,方可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5)将党委讨论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注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党委公章,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6)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其所在支部,并下发批准通知和《预备党员考察表》。(7)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批准通知,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说明审批结果、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和交纳党费、党内有关生活制度等,并提出要求。(8)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党委批准通知。对未予批准者,支部应说明原因,做好工作并予以鼓励。(9)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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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制度

  要注重预备期内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教育和帮助预备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使其基本符合党员条件,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纯洁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1、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制定和落实《预备期规划》;2、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落实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3、加强培养教育工作,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要加强对预备党员党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日活动,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并能较好地改正入党前的主要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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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即将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2、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递交的申请后,应对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形成书面材料;3、待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备齐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形成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党委审批。4、党委在接到党支部报来的决议后,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形成决议并通知党支部。5、预备党员被批准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及决议材料一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6、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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