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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11篇

时间:2022-11-16 13:15:03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11篇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  全民抗疫,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一份承诺承载一份责任,全体教师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

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11篇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  全民抗疫,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一份承诺承载一份责任,全体教师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11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11篇

篇一: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

  全民抗疫,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一份承诺承载一份责任,全体教师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绷住劲、稳住脚、牵住手,严防严守,全力保障健康;群防群控,众志成城,以身作则,抗疫有我!

  1.保证每日健康数据准时上报,重点地区返回人员信息数据属实、准确。外出、返沧提前向学校报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做好自我防护,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2.做好假期校园值岗,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切实保障学校安全。

  3.教育引导亲属及学生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春节期间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4.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

  5.教育劝导外乡亲属就地过年,减少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放假期间严格执行防疫9个“不”:不松懈、不隐瞒、不聚集、不传谣、不轻信、不硬闯、不冲动、不慌乱、不侥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过好居家生活。

  

篇二: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3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小程序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瑞丽等)的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以上考生需提供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2021年5月10日及以后)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篇三: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健康承诺书

  (进入考点时提交)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考试时间

  1月日午

  本人已知晓且愿意遵守《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和,并作如下承诺:

  考前14天内本人体温和健康状况均正常,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的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我愿配合考点应急处置。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本人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2022年1月日

  注:此承诺书考生在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未主动提交本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知晓并愿意遵守《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篇四: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防疫承诺)

  单位名称: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

  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现场申请认定前14天,每日在家自测体温,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天数

  日期

  温度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中

  ℃

  热、咳嗽等症状

  高风险地区人员

  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第6天第7天第8天第9天第10天第11天第12天第13天第14天

  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

  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

  二、本人现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14天没有到过省外疫情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没有接触过省外疫情高风险地区、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各项防疫安全要求。四、本人现场申请认定当天已经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五、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现场确认地点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申请认定人)签字:2021年月日

  

  

篇五: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南京教资自我健康检测承诺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对教师资格证进行自我健康检测。为了确保个人和学校的安全,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获得教师资格认定之前,不参加2021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本人因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未满14天未解除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情况下不得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停止考试并及时向考点报告。在参加现场确认时隐瞒自己的症状和旅居史。因隐瞒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本人在2021年6月5日-10日期间,自外省(市)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果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和宾馆报告。接受社区和单位健康管理和防控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本人在考试前要主动申领“苏康码”,绿码且未见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同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须为绿码)。本人如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大的,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被取消教师资格;如果因不配合现场确认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被取消教师资格;如果因未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导致错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被取消教师资格;如果本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在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前30天内到过有疫情风险的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且采样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6月5日24时;如未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6月10日24时;如果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及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若14天集中隔离期满出现症状且不符合政策要求需解除隔离观察对象之一人员被排除在外的,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但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资格。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良后果将由本人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费用。二、本人自觉接受自我健康检测。健康码为绿码,无异常,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检测点进行现场检测;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不要自行进行现场检测及缴费确认。本人的健康码是绿码,无异常,且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有过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史的,请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时须带齐口罩、一次性手套和免洗手消毒剂。检测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交谈。检测结果合格后请在2小时内上传本人的健康码信息,上传成功后方可获得检测结果证明(请务必提前3天登陆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相应截图并签字确认)。本人为外地来宁(非南京)人员或无江苏本地居住证但为非南京户籍居民(在宁)来宁后需在宁进行2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两次测量体温,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或缴费确认(本人无特殊情况不需进行现场确认)。检测结束后向考点报告检测结果,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后方可离开。因本人不配合造成工作损失及无法按时取得证明等后果由本人承担。三、为保障师生安全,所有参与人员均需进行疫情防控相关检测,本人在参加个人健康检测时,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自行上传至健康打卡系统。请按照学校的要求如实填写,未按要求如实填写的,视为未完成体检。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因填写不真实造成无法进行体检的,后果自负。对于本人自行上传且未被他人填写过的表格要提交给学校。如果因本人原因而无法完成体检,视为放弃此次体检,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安排体检。我承诺:自愿接受体检机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检测结果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如因自己的虚假行为而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活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四、本人在参加自我健康检测时需向考点提供近14天内本人自行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打卡记录。(如:自9月6日起,自行居家医学观察至9月11日止,在南京无境外旅居史,无境外人

  员接触史;且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流行病学关联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满14天未解除隔离观察未满14天)。如:自9月7日起,连续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在南京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旅居史,且在南京市(区)内活动;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旅居史,且在南京市(区)内活动的,应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所有记录均需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自我健康检测承诺书》或《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上述记录将作为本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身份标识之一。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五、如因自我健康监测不及时被判定为风险人群而影响所持的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鉴于以上因素,本人郑重承诺:在2021年上半年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人员(不含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和特殊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保证自身安全,积极配合考点现场确认工作,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如本人在任何时候被判定为风险人群,请按照规定立即停止现场确认工作,并及时向考点报告。本人已经做好了疫情防控预案,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身体无异常情况,也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任何人员,本人无异常情况出现但在隔离期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本人未出现过中高风险地区活动情况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未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六、申请认定的考生(除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者)需要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在进行疫情防控前或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之前,须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疫情动态”栏目上传相关材料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受理:5月31日24时前,由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机构于5月31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资格认定合格证书,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材料或本人提供报名材料至认定机构领取合格证书。不具备现场确认条件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按时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对在现场确认过程中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等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现申请人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澄清事实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如因疫情形势变化未能及时到现场确认及未按期提供申报证明材料等情况导致参加本次认定的时间和程序不能正常进行而产生实际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有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篇六: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1在家坚持不少于14天的不间断隔离4没有重点疫区境内外旅居史途径史或有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目前无症状5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和重点疫区境内外来人或接触过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目前无症状教师签名

  教师健康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在家坚持不少于14天的不间断隔离

  是□否□

  2、目前本人身体健康,无发烧、咳嗽等症状

  是□否□

  3、共同生活的家人身体健康,无发烧、咳嗽等症状

  是□否□

  4、没有重点疫区(境内外)旅居史、途径史,或有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目前无症状

  是□否□

  5、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和重点疫区(境内外)来人,或接触过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目前无症状是□否□

  教师签名:

  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

  年月日

  1

  

篇七: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姓名准考证号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1.考生在考试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监测。2.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考生,经当地防疫部门研判后具有参考资格的,应主动提前向考点报备,并在考试当天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能参加考试。3.考前14天内有头痛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考生,请及时就医。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能参加考试。我已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打印准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2.本人已自行、主动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监测,监测结果均正常;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面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4.本人面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有关防疫工作;5.在考试期间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6.本人在进入考点时测温低于37.3℃,目前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出现过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7.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8.凡不实承诺、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承诺签名:

  承诺日期:

  注: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有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前往考点,并在候考室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篇八: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如实告知学校假期行程动态及自身身体状况如有三省五市地区经历或有接触三省五市人员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每天观察身体状况并将情况上报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及单位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师承诺书

  为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很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为____幼儿园的一名教师,为共同打这场人民健康保卫战,现郑重承诺如下

  不恐慌、不轻视。主动了解相关知正确看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不恐慌、不轻视,克服麻痹思想,群防群治,科学应对,全力做好防控。

  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客观理性,正确看待疫情信息,科学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汇聚精气神凝聚共抗疫情的强大合力。

  三、有组织、有纪律。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积极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步调一致共克疫情。

  四、有责任、有担当。在疫情面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守护好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对自己负责。如实告知学校假期行程动态及自身身体状况,如有三省五市地区经历或有接触三省五市人员,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每天观察身体状况,并将情况上报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及单位。

  六、对幼儿负责。密切跟踪幼儿假期动态和身体状况,按要求统计填报相关数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幼儿信息、相关统计信息不泄露。

  ___盖章)

  承诺人:____年月日牢记初心使命、担当表率在前,防控疫情,共产党员在行动!我是共产党员,我承诺:担当作为,冲锋有我。严防死守,排查有我。解疑释惑,宣传有我。自我保护,预防有我。严阵以待,备战有我。坚守岗位,守纪有我。我是共产党员,我带头:严守纪律、服从安排、服务群众、不聚会聚餐、保持卫生、拒吃野味、拒绝谣言、配合查验、科学防治、作好表率。万众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承诺人:(注:由各位党员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所在党支部作出承诺){单位}{时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和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坚决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全县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阻击战、攻坚战,县教育和体育局与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内容及职责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校(园)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工作调度会议,逐级签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2、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建立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师生疫情防控日排查台账等。专门为每名师生建立疫情防控档案,做到建档立卡、一人一档。3、全面细致摸排。对校(园)师生疫情防控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对有发热症状、无发热症状但有疫县接触史、既有发热症状又有疫县接触史的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楚,坚持日报告、零报告。4、强化防控措施。坚持家校、乡镇卫生院、派出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等各部门联防联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整治校园环境。对疫情排查的重点人员,安排专人专班密切关注,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缺课跟踪工作。5、保障物资储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口罩、测温仪、体温计、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使用,有效使用,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需要。6、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假期和工作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双人值班制度,切实保证值班电话和校(园)领导24小时通讯畅通。对涉及本校(园)的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

  置,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7、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

  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明白卡等宣传途径,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师生防护意识。

  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不真实,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及发现疑似病例处置不规范、不科学、不得当,导致疫情传播蔓延或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三、附则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接到上级部门解除相关疫情的时间起,本责任书自动终止。2、本责任书一式2份。县教体局和各校(园)分别保存。

  

  

篇九: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师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暑假”假期期间,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和义务,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并郑重承诺如下:

  1.“暑假”假期期间就地过节,不出市、不跨县区流动,不往返疫情中、高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离郑出行,提前向学校报批,出行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郑后按照学校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居家健康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个人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配合学校每天进行师生钉钉健康打卡,及时上报个人及同住人员日常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不瞒报,不漏报,不参加任何聚会、聚餐。

  4.主动提醒家人及同住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通报和国内疫情防控动态,如家人及同住人员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及时进行上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承诺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名:

  2022年月日

  

  

篇十: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1.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2.考生在考试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监测。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头痛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考生,请及时就医排查。

  我已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打印准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2.本人已自行、主动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监测,监测结果均正常;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面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面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有关防疫工作;

  5.在考试期间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6.本人在进入考点时测温低于37.3℃,目前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出现过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7.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8.凡不实承诺、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承诺签名:承诺日期:

  注:1.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有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前往考点,并在候考室交给现场工作人员。2.考生已填写的老版《承诺书》同样适用。

  

篇十一: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确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本人自愿签署并遵守以下承诺:

  1.考试前14天本人没有出现体温37.3℃及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本人身体健康、健康码为“绿码”,并如实填写考试前14天的体温监测记录表。

  2.考试前14天本人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的活动轨迹。

  3.考试前14天本人没有与从境外和政府最新发布出现新增病例的地区(适时调整)的人员有密切接触。

  4.考试前14天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与本人同居的人员也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5.进入考场后,本人严格遵守各项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以上承诺,本人严格遵守,如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个人行为,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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