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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16篇

时间:2022-11-28 18:35:16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16篇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xxxxxx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

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16篇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xxxxxx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16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16篇

篇一: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xxxxxx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它虽然只直接关涉到少数人(嫌疑人)的利益但它有着极强的力度,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给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害。侦查是重要的审判前程序,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处于靠前位置,侦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以后各个环节阶段的质量,合理合法的侦查才能带来公正的审判结果。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带来腐败,侦查权也不例外。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异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整个诉讼过程的重任。如何建立高效的监督将是消除现存弊端的关键,本文将对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一、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肯定我国各级侦查机关对刑诉法中有关侦查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侦查权缺少制约,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进而影响案情的切实查证。1.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主要发生在某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一是有的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难以划清,担心把人放掉会放纵罪犯;二是侦查工作出现“反复”,比如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等,侦查陷入僵局,羁押期满而未能结案;三是少数案情确实复杂,虽经批准延长羁押期,仍然未能查清全案;四是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在逃,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按有关规定处理。五是由于鉴定的原因等等。2、对犯罪嫌疑人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以及诱供、套供、骗供等问题时有发生。3、侦查活动同刑事政策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如在严打斗争中,侦查手段的选择缺乏合理性,倾向于选择最严厉的方法,从而使严打的概括性精神转向具体化,往往使嫌疑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4、其他不按刑诉法办事的情况。例如,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对询问笔录中遗漏或差错提出实事求是的补充或改正意见;实施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侦

  查实验等侦查行为不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等等。二、检察对刑事侦查监督的途径、方法及其不足。我国检察院目前对侦查活

  动进行监督的途径主要有:(1)通过审查逮捕、起诉工作进行监督。(2)通过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3)通过受理有关控告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因此,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发现侦查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4)通过审查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条中有相应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口头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2)书面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即对于侦查活动中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追究有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在采取侦查措施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目前侦查监督机制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我国警检关系的基本模式: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无权指挥公安机关。侦查和起诉在程序上被明显分开,侦查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查机关独立进行侦查,除逮捕外可自行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批捕和审查起诉进行监督。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导致难以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大量工作都是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违法的情况很难想像能够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警察在侦查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明显证据证明,实际上多数也难

  以查实,有些虽然能够查实并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给予了适当制裁,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已成事实,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已难以收回。依照法律,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公安机关的复验复查但其前提条件是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复验,而且复查的案件,一般仅限于大案、要案。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都不参与。在侦查程序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滞后性,参与程度的有限性与活动的被动性都使其预防和纠正侦查违法的作用大打折扣,调查报告《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享有广泛的职权,在程序上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除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如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拘留等,均可以自行决定,自行执行。权力如果缺乏真正有效的制约,往往导致滥用。特别是刑事侦查权的行使频繁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就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和紧迫。(2)检察院缺乏中立、超然地位,监督带有倾向性。检察机关尽管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却事实上担负着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职责,它们本质上也属于国家追诉犯罪机构,在诉讼目标和诉讼角色方面与侦查机构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在监督警察心理上就不是那么坚决和明朗。尽管法律要求检察机关要尊重事实真相,并同时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但刑事侦查的一个基本情况表明,检察机关无论作为侦查机构还是作为公诉机关,往往更加重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和事实,即使进行法律监督,也经常是从如何有效进行追诉的角度进行法律监督。法律在不提高嫌疑人地位、不设立中立裁判者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必然造成追诉力量的过于庞大和辩护方力量的继续萎缩,同时也无助于对侦查活动的司法控制。这显然表明,只靠侦查机构负责人实施的内部制约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事实上,没有中立司法机构的介入,没有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辩护律师参与范围的扩大,中国的侦查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也很难被完全纳入诉讼的轨道。现代意义上的“诉讼”的一个基本涵义就是控辩双方在中立裁判者的主持下进行对抗,裁判者居中裁判。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理念。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就是基于这个理念进行的。任何一个诉讼制度的形成都要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并形成一系列与它相配套的制度。改革一项制度必须考虑与它相配套的制度,例如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就引发了起诉方式的改

  革,同样对抗式审判也要求侦查制度的改革。因为对抗的前提是控辩双方力量的均衡,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中立裁判者对侦查机关进行制约。而我们目前恰恰缺少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因而由中立司法机构主持的司法审查和授权机制并不存在。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的实施,还是对犯罪嫌疑人长时间的羁押,都是由侦查机构自己或者检察机关通过秘密审查来发布许可令状的,而没有类似法院这样一个中立的司法授权机构,也不经过专门的授权程序。即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要求将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也无法向承担侦查和公诉职责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这样,那种由司法机构主持进行的所谓“程序性审查”活动在中国侦查程序中就不可能存在;那种由控辩双方同时参与的听审活动在侦查程序中也无从进行。一句话,中国的侦查程序不具有“诉讼”的形态,而完全属于一种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的单方面追诉活动。在这里,无论是专门性调查活动,还是有关限制公民基本自由和权益的强制性措施,都是由侦查机构或是由公诉机构自行决定,而不是由中立司法机构进行授权。这种制度设计不符合“控诉与裁判职能分离”、“司法最终裁决”等一系列现代法治基本原则,也会经常带来诸如羁押、超期羁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等现象,主要导源于这种由追诉机构兼负司法审查职能的侦查构造。(3)侦检脱离影响起诉质量。侦查毕竟属于刑事追诉机制的一个环节,刑事追诉的成功与否,最终还要取决于检察机关能否成功地说服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不论是由检察机关还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都要由检察机关统一负责实施。可以说,在确保已经侦破的案件取得最终“胜诉”方面,检察机关要比公安机关承担着更大、也更为关键的责任。但是,中国目前实行的检警分离的体制,却造成负责对大多数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与负责对所有案件支持公诉的机关各行其是的局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将案件侦破完毕,其余的追诉工作也就由检察机关去做了。于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和实施鉴定的公安人员极少有出庭作证的,负责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很难获得公安机关的继续支持和配合。另外检察机关不能直接命令和指挥公安人员进行侦查,而只能在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就无法从起诉的角度对侦查进行指导,进而大大影响了刑事追诉的效果。(4)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际上脱离,也不利于促使侦查人员提高素质。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较少受到制约的现状使侦查人员缺少一种外在的压力,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忽视提高自身素质及改进侦查方法和提高技术手段,而是习惯于过多地依赖和使用强制处分权,尤其是偏重羁押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而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又极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的违法搜查、扣押刑讯逼供等现象,不能说与此无关,由于对违法侦查缺乏制约机制而不能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并予以相应制裁,反过来又会强化侦查人员对这种现象的无所谓态度,形成恶性循环。

  三、对完善检察对侦查监督的思考。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数侵犯个人基本权益的现象都发生在这一阶段。那些受到刑事追诉的公民还难以具有基本的抗衡能力,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刑事追诉机构带有行政治罪色彩的追究。因此,在重新构建这一程序时必须提高嫌疑人的防御能力,为刑事追诉活动设立一系列程序性障碍,以达到在国家追诉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形成抗衡的目标。另一方面,侦查程序又是刑事追诉机构发现事实真相、收集有罪证据的关键阶段。可以说,侦查机构能否成功地将刑事案件予以侦破,检察机关能否在法庭上成功地说服法庭,将被告人予以判罪,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侦查追诉活动质量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从这一角度来讲,刑事侦查程序的设计也必须考虑到提高诉讼效益这一价值目标。根据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中国刑事侦查程序应当借鉴有关西方国家的经验,结束这种分离化和松散化的局面,走向一体化的诉讼格局。将刑事追诉的各个具体环节视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统一整体,视为追诉机构为发现事实真相、惩治犯罪而必经的诉讼阶段,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追诉活动的成功承担最终责任。与此同时,为防止刑事追诉的集中化所可能带来的权力滥用情况,应当同时确保刑事追诉活动的各个环节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使得所有不利于某一个人的追诉行为和决定,都能受到中立司法裁判机构的授权、审查和救济。从我国实际出发,这种构造同刑诉法规定有着很大的距离,因此,在短期内不会实现。当前最为紧迫的是找到检察机关同侦查机关最有效的切入点,笔者认为,可以在侦查机关设置检察室,检察机关直接监督侦查活动,以增加透明度,从而使侦查与公诉真正成为一体,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

  第2篇:浅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功能

  浅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功能时间:2021-11-0415:35作者:卢雪华巫翠玲新闻来源:正义网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侦查监督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处于打击刑事犯罪和诉讼监督的前沿阵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侦监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准确定位,不断增强和忠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责,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把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落到实处。一、当前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故意杀人、伤害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当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频发,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还因此而带来家庭破裂、劳动力丧失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二)侵财型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财产权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而多发的抢劫、盗窃等侵财案件,不仅影响人们的财产安全,有的直接还侵害着人们的生命权,使人民安全感不强。(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等情况时有发生。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或利益、亲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案件未能及时查处,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等情况依然存在,造成执法不公,使人民的合法利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二、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当前侦查监督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是好的,工作业绩也是明显的。但部分干警参与引导侦查取证、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参与重特大案件的讨论、参与现场勘查等方面的能力还不强,缺乏进取创新精神,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发展的侦查监督工作的需要。

  (二)侦查监督的方式滞后、被动从目前法律规定看,侦查监督只是事后监督,只能通过阅卷或当事人的举报来发现,这种事后监督现状,导致很难发现侦查人员是否刑讯逼供、非法收集证据等违法行为,不能起到提前预防的作用。(三)侦查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侦查监督队伍在思想观念、知识储备、能力水平、作风养成以及力量配置等方面都还有不相适应之处,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等现象。(四)与行政执法机关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平台,一些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未得到有效惩处当前,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往往出于自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些涉嫌犯罪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与司法机关联系,使证据灭失,一些犯罪嫌疑人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三、对当前侦查监督工作的完善(一)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必须坚持用***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重大问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人员要时时处处保持强烈的民生意识,关注群众需求,倾听百姓呼声,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感,加大侦查监督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及反腐败斗争,重点打击***等邪教组织的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以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重职务犯

  罪。二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要立足实际,切实将宽

  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于侦查监督工作始终,努力从侦查监督环节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区别对待,对实施轻微犯罪、积极认罪悔过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二是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案件。对初次犯罪且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向被害方履行民事赔偿并得到被害方谅解的情况下,在批捕环节可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三是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在办理外来人员轻微刑事案件中,要改变对外来人员构罪即捕的做法,对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外来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构罪不捕决定,平等保障外来人员诉讼权利。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强化信访风险意识。完善审查逮捕案件操作流程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并针对个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①

  四是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实行“检调对接”机制,推行答疑说理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政策与律师调解的对接工作机制(简称“检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积极推行不捕案件答疑说理制度。不捕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即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在重事实、重证据的基础上,经审查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在作出不捕决定的同时,随案向公安机关和受害人送达《不予批准逮捕案件理由说明书》一份,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定性以及无逮捕必要理由等方面,加强对不捕案件决定的说明,做到有理有据。必要时将不捕理由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被害单位、被害人及其家属,告知其不服不批准逮捕的处理方式,接受案件各方对不捕决定的监督,让他们明白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减少其对审查逮捕工作的误解,保障被害单位、被害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进一步推行阳光检务,确保不捕案件质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五是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取向,是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尺度。侦监部门应加大

  立案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执法问题。要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办案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这两种手段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方式,由静态监督变为动态监督,通过定期不定期到公安机关内部查阅受案登记,从治安处罚案件和劳教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要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选择侦查活动中的严重违法,特别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滥用强制性侦查措施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建立起有效的侦查活动监督调查机制,使违法办案者受到应有的惩戒,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增强人们的法律信仰。

  第1页第2页责任编辑:侯当前需要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的主要内容是: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保障诉讼与监督诉讼两方面的功能于一身,其自身具有独特的司法监督属性。当前我国形势总体良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情况也十分严重;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要求、对加强法律监督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的公信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侦查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审查逮捕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和监督能力建设,努力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准确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侦查监督部门在新形势下提高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工作中,既要注意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模式,又要防止宽大无度、法外施恩等情况的发生;既要避免一讲“严打”就“构罪皆捕”,又要纠正一讲“从轻”就该捕不捕的极端做法,要用科学、辩证的思维把握好宽与严的关系。在严的方面,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

  压态势。对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毒以及故意杀人、抢劫、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符合逮捕条件的要从快批捕,震慑犯罪,决不手软。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老年人、未成年人,要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着力强化审查逮捕能力办案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是侦查监督部门的核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要做好以下四项主要工作:第一要全面把握逮捕的三个条件,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根据刑诉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二要建立告知、建议当事人刑事和解制度。当事人达成和解,有利于修复已经损害的社会关系和双方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有直接被害人的轻微犯罪案件,应当告知、建议当事人双方就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自愿达成和解。第三要健全和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委托律师意见的制度。第四要加强办案质量监控和管理,建立办案质量分析制度。眼霜哪个好补水效果好的爽肤水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力度当前,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强烈,中央司法改革任务中对完善立案监督工作机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立案监督工作肩负的责任,把握推动立案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难得机遇,坚持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影响立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把立案监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要重点解决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案件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要突出立案监督的重点,要进一步提高立案监督案件质量,提高有罪判决率,突出监督实效,要与国税、地税、工商、烟草、技监等部门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了立案监督工作联系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与立案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要通过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加强对错漏案件的监督,要对捕后改变强制措施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进行监督。努力适应职务犯罪案件上提一级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创新的新要求职务犯罪案件批捕上提一级的改革措施将于近期实施,这是加强职务犯罪办

  案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的重大改革。也是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一次新尝试。改革后审查逮捕的主体、报请和决定审查逮捕的程序与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行改革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二是提高审查效率,严守办案时限,保证办案质量。三是既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也要在工作上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四是注意总结、调研。加强工作的理性分析,特别是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对问题的对策研究,缩短磨合期,保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度。

  搞好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目前我们侦查监督部门的干警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搞好业务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要做到坚持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要遵循侦查监督工作的发展特点和岗位要求,要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切实能受到启发的原则,采用集中学习相关规定、编制案例选编、对我们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研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提高侦查监督队伍的“五个方面”的能力。即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能力;探求侦查监督规律,加强业务建设的能力。

  第3篇: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采取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意见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增强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决定逮

  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186

  件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1件43人,纠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

  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情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所有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承担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严肃课题。近年来,我们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尊重人、信任人,又善于培养人、塑造人;既关心人、帮助人,又积极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强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通过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

  第4篇: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内容篇1、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采取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意见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增强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决定逮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1件43人,纠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情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篇2、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内容xx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所有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承担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严肃课题。近年来,我们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尊重人、信任人,又善于培养人、塑造人;既关心人、帮助人,又积极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强全科干警的向

  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

  通过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

  第5篇:检察工作心得体会检察工作心得体会检察工作心得体会时光过得飞快,作为一名新人,从去年九月份入职到现在,不知不觉地在检察院工作已近一年,至今深感荣幸。在反贪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协助办理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及业务技能有了更好的了解并结交了战友一般的同事和伙伴,终于对于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对自己这近一年来在一线工作中的所见所闻也有了一些想法。自我小时候开始,我就非常喜欢甚至崇拜那些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权力惩治罪犯的人物,长大后我知道他们统称为公务人员,而现在随着我自己成为检察院的一员,更能体会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份责任。曾几何时,看着身边的同事为了惩治腐败而不辞辛劳日夜奋战、四处奔走,读着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多年的检察官在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脸上洋溢的骄傲,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些可爱的人们所有的那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情怀和信念——切切实实为人民办事。检察工作的学问博大精深,不仅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加深认识,更需要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大地提高办案效率以及质量,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就更多了,还记得刚来的时候由于自己并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更没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面对着案卷卷宗、办案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等文书完全摸不着头脑,但好在领导和同事们对于我这个新人非常地耐

  心,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更快地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完成了一项项上级领导以及同事交待的工作。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充分体会到了打仗的感觉,从自侦案件初查直至最后做出裁判,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赛跑,每一个决定的做出都是检察官们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的,每一次裁决,都是检察官们用自己的心血铸就的。我很荣幸能够参与他们,担任内勤工作,尽一己之力。在工作中我也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出现了纰漏和差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也促使了我对自己工作方法的重新思考,我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时效性非常重要,但这也提醒着从事检察工作的我们在更好地提高效率的同时更要保证工作的质量,这意味着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时必须要有有序的计划、充足的耐心以及充分的细心。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够将工作做得更快更好。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一直贯穿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院内定期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年轻同志的“周末成长论坛”等各项活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们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恪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要具备谦逊的态度、真诚的待人、严格的自律、求实的精神和淡泊的心性。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就是这样在我们反贪局全体侦查人员的这些平凡与琐碎、劳累与付出中完整的体现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和完善自己,以努力做到提高“领悟”、强调“细致”、完善“严谨”,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为目标,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我是当阳检察院的一名新人,这是我新的历程,也是我心的历程。

  第6篇:检察工作心得体会检察工作心得体会时光过得飞快,作为一名新人,从去年九月份入职到现在,不知不觉地在检察院工作已近一年,至今深感荣幸。在反贪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协助办理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及业务技能有了更好的了解并结交了战友一般的同事和伙伴,终于对于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对自己这近一年来在一线工作中的所见所闻也有了一些想法。

  自我小时候开始,我就非常喜欢甚至崇拜那些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权力惩治罪犯的人物,长大后我知道他们统称为公务人员,而现在随着我自己成为检察院的一员,更能体会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份责任。曾几何时,看着身边的同事为了惩治腐败而不辞辛劳日夜奋战、四处奔走,读着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多年的检察官在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脸上洋溢的骄傲,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些可爱的人们所有的那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情怀和信念——切切实实为人民办事。

  检察工作的学问博大精深,不仅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加深认识,更需要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大地提高办案效率以及质量,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就更多了,还记得刚来的时候由于自己并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更没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面对着案卷卷宗、办案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等文书完全摸不着头脑,但好在领导和同事们对于我这个新人非常地耐心,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更快地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完成了一项项上级领导以及同事交待的工作。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充分体会到了打仗的感觉,从自侦案件初查直至最后做出裁判,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赛跑,每一个决定的做出都是检察官们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的,每一次裁决,都是检察官们用自己的心血铸就的。我很荣幸能够参与他们,担任内勤工作,尽一己之力。在工作中我也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出现了纰漏和差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也促使了我对自己工作方法的重新思考,我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时效性非常重要,但这也提醒着从事检察工作的我们在更好地提高效率的同时更要保证工作的质量,这意味着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时必须要有有序的计划、充足的耐心以及充分的细心。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够将工作做得更快更好。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一直贯穿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院内定期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年轻同志的“周末成长论坛”等各项活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们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恪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要具备谦逊的态度、真诚的待人、严格的自律、求实的精神和淡泊的心性。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就是这样在我们反贪局全体侦查人员的这些平凡与琐碎、劳累与付出中完整的体现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和完善自己,以努力做到提高“领

  悟”、强调“细致”、完善“严谨”,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为目标,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我是当阳检察院的一名新人,这是我新的历程,也是我心的历程。

  

  

篇二: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

  

  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篇三: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领会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对治理“饭圈”存在的乱象提供了法律保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参与追星同样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抵制“饭圈”乱象是清朗网络空间的题中应有之意。随着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连通,网上与网下相互联动,快速传播与热点聚集相互作用,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清朗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必须重拳出击、务求实效。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是信息化时代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课题。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82.9%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上网设备,且使用短视频等休闲娱乐比例高。全面触网的未成年人在充分享受数字红利、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的同时,也面临着不良网络文化的侵扰,诸如色情、暴力、过度娱乐等有害信息带来的“晕染”。譬如,近来娱乐圈个别“流量明星”触碰国人底线的行为相继被媒体披露,随后粉丝圈中一些

  被带偏的未成年人的言行令人警醒,折射出“饭圈文化”中存在价值观混乱的问题,这必然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影响。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目前“饭圈文化”的某些不良现象的危害,并开始纠偏,一些实质性的解决办法正在陆续出台。近期,中央网信办已经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七类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现实危害的突出问题,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清醒认识网络空间生态恶化的深层原因。“饭圈文化”的形成,其背后有着现实而复杂的原因,是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随着新媒体生态的形成、多平台社交媒体和偶像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艺人或经纪公司在信奉“流量为王”的商业逻辑下,盲目追求“流量效益”,在采取恶意操作获取流量的过程中忽视乃至无视由此带给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单纯而热情,却又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由于受人生阅历、知识水平以及媒介素养的影响,甄别复杂信息的能力不强,在面对网上“饭圈文化”既得利益者精心包装的海量信息时缺少是非辨别能力,往往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判断力,极易受到蛊惑,在非理性、情绪化的情况下被别有用心的人带偏节奏,乃至做出错误的行为。针对别有用心者精心包装的信息容易盲目轻信并诉诸行动。这些被“饭圈文化”浸润已久、裹挟其中的未成年人很难仅仅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其网络空间中的“追星习惯”。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深刻把握粉丝“群体极化”的生成机理。“饭圈文化”的某些不良现象愈演愈烈,恰恰是“群体极化”现象的网络表现。网络的虚拟性为未成年人不受外界影响真实表达自己的态度、情感、诉求等提供了“自由之地”,却也大大降低了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的自我约束力,特别是在商业资本的精心运作下,在“法不责众”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下,容易在网络的掩护下发表一些过激、不负责任、缺乏理性的偏激情绪或态度。而社交媒体传播的快速、便捷的聚集功能,又很容易将未成年人个性化、情绪化的表达集中放大,特别是非理性情绪极易扩散、发酵,集中表现在粉丝群讨论中粉丝更容易受到从众性感染,形成“群体极化”。在“群体极化”过程中,个别粉丝的“死忠”行为在别有用心的“粉头”的“推波助澜”下起到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的个人自律自治作用。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要通过影响内因才能发挥作用。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塑形”的关键时期,对他们来讲,数字时代更应当是“觉醒年代”,要自觉增强网络空间健康成长的内生力,提升参与网络空间生活的自制力。要通过主动学习提升个人媒介素养,加速主体觉醒,自觉做到文明上网、文明表达、创造文明空间,坚决抵制攻击诋毁、传谣信谣、低俗恶搞等现象,进而避免在网络空间的“泥石流”裹挟中迷失自

  我。在追星等各类活动中,要始终严格恪守网络道德,自觉提升个人自主、理性、适度、合法参与网络发声的能力。在网络发声时要能够客观分析、清醒判断、独立自主地表明自身立场,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和愿望,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选择。

  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因网而生、因网而增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作用。要推动社会、家庭、学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健康思想文化、优秀文化产品的网络化传播,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学校要综合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思维发展与提升能力、审美鉴赏与创造能力、文化传承与理解能力,着力在坚定“主心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上下功夫,为培育时代新人培根铸魂。作为家长,要爱子“为之计深远”,对孩子的模糊认识及时予以廓清,对孩子的怨气怨言及时予以化解,对孩子的错误看法及时引导和纠正,在孩子即将迷失或者“沉醉不知归路”的关键时刻大声地“喊一嗓子”,或者“扯一扯衣袖”,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港”。相关部门要紧扣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重点问题,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常态化监管,为培育时代新人保驾护航。

  总之,清朗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赖于所有网络空间参与者和建设者的协同努力。加快构建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实现网络空间有效治理,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系

  统思维,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以给未成年人创造更好成长环境作为共同出发点,完善人人参与机制和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和德治的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健康生活的内生力,增强网络空间法治治理的控制力,激活网络信息技术监测应用的创造力,形成清朗网络空间的凝聚力,建设好、维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艳阳天”。

  

篇四: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法制监督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范文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实践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本身就包含学习和实践两个要素。学习主要是提高认识,实践主要是贯彻落实。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在于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法制工作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把握规律、创新理念、转变方式、提升水平,是法制部门当前必须思考和回答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

  一、凤庆县工商局法制工作情况

  凤庆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却存在着不容乐观的问题。一是法制人员特别是基层法制人员不可能专一进行法制监督工作,业务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对行政处罚案件只能就案子来确定是否处法适当,不能站在法制监督的高度,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筹,特别是在法律竟合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引用法律法规,工作被动。二是法制监督工作只是对案件进行核审,对案件所必须的证据、对案件自由裁量缺少指导,虽然将全部一般程序的案件进行核审,案件核审质量不高,导致案件质量不高,证据不充分、处罚有时欠适当。三是法制培训不力。尽管每年都制定周必的培训计划,但由于工作忙,服从中心工作比较多,让法制培训有形无实,培训时间短,加上执法人员自学意识不强,业务提高不高。四是制度建设缺失。法制工作见子打子情况较突出,无长效监管督促的体制建设,法制人员特别是兼职人员临时性思想较重。五是业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人员对一些专门业务法规的理解还不够,在核审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案件时仍时有棘手的感觉。六是与办案人员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成为闭门造车的代名词,普法宣传与指导办案都缺少与办案人员进行沟

  通。七是法制工作力度不够大。体现在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大,仅仅局限在对以案核案的工作流程中,且在核审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二、改进措施

  (一)创新理念,举办各种形式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在下部工作中,县局法制股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培训班,培训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实施主体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强化执法意识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今年市场监管任务重,培训只能以会代训、推选执法能手到市局培训、法制人员培训等形式进行。

  (二)亲临一线,对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指导。强势推进行政执法的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盘活执法资源,是关系到整个行政执法进程的大事。为此,法制人员要以身作责,强化学习,提高自我,然后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指导,对案件进行剖析,找出制约案件质量不高的桎梏。基层法制人员既是执法一线人员,又要站在法制监督的高度,抓好本部门的案件核审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凤庆县工商局法制股担负着全县工商系统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多项职能,且随着虽大执法力度,法制工作更显得重要。为此,为适应工作需要,应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为解决基层法制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走专职或兼职法制员结合的路子,从而把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法制人员身上。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普遍性学习和针对性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二是采取理论学习与教学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模拟应用,注意用理

  论指导实践。三是采取送出去与自己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抓好培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在加大培训力度的基础上,要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制度的落实,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素质考核和执法知识考试。

  

  

篇五: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Judgingapersonisofcoursenotbyhisstatements,butbyhisactions,notbywhatheclaimstobe,butbywhathedoesandwhatheactuallyi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对贯彻学习监督法基本要领的心得体会

  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学习掌握贯彻《监督法》的基本要领,研究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从当前实施《监督法》面临的工作现状来看,首先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憲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确的

  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要时刻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则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的认识问题

  《监督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定比较原则,突破性的成份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色。通过这些原则性较强的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较原则抽象,又比较实在具体,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则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但并不能缺失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或缺。因此,我们一

  是要以《监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展道路的高度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要抓紧研究、尽快形成落实《监督法》的工作规范。对《监督法》比较原则的规定进行阐释上的深化和细化,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三是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改革发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在《监督法》出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看到监督的重要性比过去强化了,监督的必要性比过去突出了,监督可行性比过去理顺了。因此,我们要时不我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适时机地把监督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把握《监督法》调整范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敢与不敢”的形象问题

  虽然《监督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具有监督的法律权威,但在监督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较强,矛盾尖锐,不好把握,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议案的组织实施,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

  往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一靠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和敢于对工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取得更佳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一是要抓的准。要切实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抓的住。做监督工作不能浅尝辄止,不能毕其力于一役,而是要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监督的气势和威力,从而抓一件成一件,抓一件解决一件。三是要抓的好。要监督好被监督者,不能“五十步笑百步”,而是要棋高一筹,要求监督者具有应有的监督本领和法律水平,从而做到以法赢人,以理服人,以责感人。

  四、把握《监督法》运作程序公开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实与不实”的问题

  《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规范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公开性。其中总则第六、第七两条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除了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代表监督外,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就对既是监督者又要接受

  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风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务必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一要明确思想,使监督不得不实。要始终本着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又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过关的思想,秉公监督、仗义直言;二要坚定信心,使监督不可不实。工作效果检验工作作风,监督不实看不准问题,监督不实说不出长短。只有真正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这就是作为和地位的关系。三要依靠群众,使监督不能不实。在《憲法》赋予了权力,《监督法》明确了责任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面对方方面面的期盼,不负责的监督就是失职,没有作为的监督就是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

  

篇六: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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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人大监督工作心得体会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人大职能的重要载体。然而监督与信任是一事物的同一矛盾和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在平常的工作中,面对“敲打”或者“诫勉谈话”,有些干部心里就产生抵触情绪,认为是对自己的一种不信任。在此心理作用下,很多监督就“抹不开面子,走走形式便罢”,因而看起来很“刚性”的监督,实则显得很“乏力”的现象。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信任的关系,是人大与被监督对象共同开展好工作的首要前提,更是做好工作落脚点所在。为此,应从工作中增强认识、强化职责、同心同向。一、监督就是信任如果信任一家著名企业,所以就对其产品“免检”,即使抽检也是走走过场;如果信任世界著名品牌,所以就放弃检测,一路绿灯,直到这些企业和品牌出了质量问题被曝光,被质问监督责任,才醒悟原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从一些食品和安全事件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教训是不少的。社会学家说,信任是为了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诚然,没有基本信,社会举步维艰;有了高度信任,就可节约社会成本。如果没有质量监督部门的例行检测,企业就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再高度信任的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裁减掉监督这个成本,一旦放松监督,不管原来的信任度有多高,终究会出问题,甚至会出大问题的。故此,没有监督的信任就是轻信,信任不应是放弃监督的借口。监督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故意“亮丑”、更不是故意“揭短”,而是根据实情的内在认识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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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提出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是一种制度的关怀,更是提升信任质量的保障。由此可见,企业之事尚如此,工作之事不例外。为此,为了工作事业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好或做得更好,人大开展工作监督既是人大工作职能所在,在信任中开展监督,要全心尽力去做;也是对被监督对象的理解和关心、是支持和是帮助;更是监督制度和方式下的信任、保障和促进。

  二、、信任更需监督信任不是放任。如果放任,往往被信任者会走上疏忽的轨道。如一位工作多年的老编辑,曾经因为信任一个老作者,而放弃对文句的核查,后来发现文中竞有大段抄袭。由此他设定了一条,不管是谁,都必有核查一环节。有了这个“制度性”关口,还真防止了很多问题和差错的发生。工作和生活中很多事实表明,不因为信任而放弃监督检查的责任,就能把很多矛盾和问题化于无形;反之,责任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虽在自己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正如人们常说: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意味着腐败”。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此,无论是全国人大制定的《监督法》,还是人大工作职能依法所界定的各项监督工作,都是于法于情于理相符的有效法力和工作机制,信任也就更需要监督了。社会信任让自己更加承担责任,但这些终究只是一种内在的“自律”,只对少数人起作用,对大多数人来说,一旦失去监督这一外在的“他律”,他人的信任往往就不会转化为自己的责任,而更可能成为任意透支的“资本”。当下出现的社会“信任危机”,从根本上说正是因为这种信任没有实现责任和转化反而被任意透支的结果。信任对方并不必然意味着对方会担起责任,反而可能成为对方不负责任、滥用信任的发端。人们不信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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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专家的发言,正是因为他滥用公众信任,而不对专业负责任;不信任某些企业和品牌质量,乃是因为它透支消费者的信任,而不对人们的健康负责;不信任某些事件中的官员表态,多是因为他漠视百姓的信任,而不对群众的生命安全负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希望得到他人信任,先从自己负责任开始。要化解社会“信任危机”,应从增强责任意识开始;要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强化监督责任开始。由此可见,监督是重要的,更是必要的。

  三、监督与信任都是责任人大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既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工作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托,更是人大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利、反映人民呼声和愿望的工作路径。职责所在,而无所作为,则理应受到人民监督和评判。故此,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不是无事找事,更不是不信任监督对象的表现。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既是对人大信任,也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集中表现,更是检验自己工作在社会、法律和人民群众中的“合格率”。两者对象不同、路径不同、方式不同,但其目的是一致的、同调的、一彰的,都是职责的体现。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在工作开展上才能同心、同步、同向,使监督与信任收到应有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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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大代表履职二区培训班上,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生存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收集整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职权很多,作为一名政协,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本着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领袖人物回答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正规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管理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公告涉及政治、经济、

  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因。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按规定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

  华东师范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放过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进行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完全正确的观点,皮厄县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代表像人民的糟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时,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白毛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道德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的放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公安工作全面进步!

  

  

篇八: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法律服务工作心得体会最新精选3篇

  法律服务工作心得体会一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

  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近年来,板桥法律服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习、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

  

  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

  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习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份,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担保法》等

  

  

  

篇九: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xx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xx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xx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xx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一个合格的人xx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xx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xx表。一个合格的人xx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

  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xx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xx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xx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作为一名人xx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xx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篇十: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岗工作心得体会(共3篇)

  这篇监督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我从事无损检测工作至今已经有将近7年了,从当初的一无所知,到现在已经考取了射线检测、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Ⅱ级资格证,以及超声波检测Ⅲ级资格证,初步掌握了部分无损检测知识以及相关的验收规范、检测标准。曾经从事过压力容器、船舶、锅炉、燃气管道、供热管道、钢结构等无损检测,也参与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在这些工作中慢慢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现将我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工作时,要有一颗不怕吃苦的心,还要有耐心。无损检测这个行业现场的检测条件不是很好,一个工地一个样,被检测工件要么在地下,要么是架空,检测条件好的工地很少,工地的生活环境也不是很好,要是没有一个吃苦的心和耐心,在检测工作中很容易发生工作失误,往往工作中一点的失误就会造成错误的检测结果,而检测结果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需要有一颗不怕吃苦的心,还要有耐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二、检测工作中要认真、细心。检测工作进行前,第一步要先弄清楚工程概况和被检测工件的现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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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被检测工件的现场情况包括被检测工件的名称、规格、材质、编号、所在位置及其现场情况;第二步弄清该工程的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还有合格级别和检测比例等;第三步依据该工程的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结合被检测工件的实际现场情况制定检测方案;第四步根据检测方案实施检测;第五步检测结束整理资料,出具检测报告。以上五步都是一环紧跟一环,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和细心的确定、实施。工作认真、细心是保证检测结果正确性和准确性的前提和保障。三、在无损检测过程中一些细节一定要注意不注意的话往往会严重影响底片质量和检测结果,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射线检测过程中贴片时要让铅字紧靠焊缝,确保铅字在底片上都能显示;2射线检测过程中,射线机的窗口角度,要在相距90°的两个方向上观察窗口中心是否对准底片中心;3洗片时,要养成先洗一张试片的习惯。底片水洗必须用流动的清水,洗片用的水决不能重复使用,每次洗片前必须更换洗片桶内的水;4超声波检测过程中,每次检测前和检测后,必须对探头和扫描曲线进行校对;5超声波检测过程中必须确保探头和工件之间耦合良好,且扫查速度不能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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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前必须要先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对;7渗透检测擦除渗透剂时,一定要一个方向擦除,且要擦除干净。以上第一和第二两个方面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它代表着个人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态度,是从事、干好无损检测工作的基本条件,工作经验就是靠着持有这样工作态度的人,反反复复、重复枯燥无味的检测工作慢慢积累起来的,它是无损检测事业发展的动力。第三个方面是我在这么些年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且在这个方面犯过不少错误,深有体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工作能力,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发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要提高同事们的整体素质和技能,便于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你能喜欢这篇监督岗工作心得体会范文。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到餐饮中心工作已经两个月了,两个月对熟悉一个行业来说也许还远远不够,但通过这两个月的学习,我对餐饮这个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认识和看法。一、食品安全是餐饮工作的重中之重餐饮中心最主要的一点职责就是对餐厅进行监督管理,换句话说就是要确保各餐厅的食品安全。作为高校餐厅,就餐人数多,服务群体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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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性不仅对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也对卫生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我们公司目前从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层层把关,到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再到剩餐管理,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规范标准,餐饮中心的一切检查工作也都是围绕食品安全展开的,安全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前提,只有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其他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否则一切为零。二、餐饮管理要突出精细化现在公司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我感觉餐饮要走在前面。到底精、细到什么程度,我认为要精到每一粒米,细到每一片菜,因为这关系到顾客最直接的安全和利益,细节决定成败,餐饮上更是如此。当今媒介如此发达,餐盘中一片发黄的菜叶也许就会给餐厅带来想象不到的负面影响。这仅仅是一个方面,精细化管理还体现在日常的方方面面,从原材料的把关、采购,到成品的加工出售,以及剩餐的存放管理等等,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推进6T管理法,找到简单易行的现场管理操作方法,使文化程度低、流动性大的第一线员工一看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这也将是我们接下来要常学常新的课题。三、餐饮管理要注重经常化由于餐厅日常管理的对象多数文化程度较低且流动性大,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通过每周的餐厅例行检查,我发现出问题的总是那么几个方面,比如卫生死角清理不到位,冰箱存放不规范,物品摆放杂乱,餐具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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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洁存放等等,是我们没有讲到吗?不是,这些问题几乎每周每天都在讲,但个别人为了懒省事图方便,侥幸心理作怪,认为只要不影响食品安全,这些所谓的规定都可以靠边站,殊不知问题往往就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所以作为一线管理者,我们要做的就是时刻监督,落实5常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只有常抓不懈,才能让大家养成好的习惯,餐饮管理才能逐步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四、只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获得不竭发展动力餐厅作为公司重要的产业支柱,只有餐厅经营好了,公司才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而作为餐厅的基本单元,商户的稳定和效益也决定了餐厅经营的好坏。所以说,在竞争激烈的高校餐饮服务中,不管是公司高层,还是餐厅或者商户本身,只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够抓住顾客,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餐饮服务不仅要抓住顾客的胃,更要抓住顾客的心。通过每日对比各餐厅以及各商户的收入,也不难看出,我们餐厅与餐厅之间,一些商户与商户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就是得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包括菜品、质量、服务等各方面,我个人认为,只有用“心”去服务,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猜你正在找监督岗工作心得体会的怎么写?那么就给你这篇范文参考。工程质量检测,这个词对于大学学习了非有关工程专业,并且刚步入社会的我来讲,是陌生,是空白。20xx年3月9日我正式就职于本公司,首先,非常感谢东经理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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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就职的机会,让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转折;其次,我非常感谢我的同事,虽然我和他们仅有一星期多的相处,而他们给予我的是工作上无私的帮助和生活上无限的快乐。通过一星期的培训和学习,我对这个行业和自己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主要有几下几项内容:第一,工作职责作为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我作为收养室的收养员,委托登记和检验样品是我工作的主要职责,而我工作的顺利完成将是公司开展各项实验工作的前提,因此,我务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第二,学习方法通过一星期的培训和学习,对于本公司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整体掌握和学习,我有了自己全新的观点,我觉得我们的学习应该以“理论知识为依据,大胆开展各项实验工作,获取准确可靠检测结果,逆向完善理论依据,从而正确掌握知识要点”为学习方法,以坚持不懈的工作精神认真努力的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第三,树立长期发展的眼光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本行业的知识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想要在本行业长期的发展下去,仅靠学习自己工作范围内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觉得我们应该树立长期发展的眼光,不断拓展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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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范围和加深自己的学习深度,最终成为本行业专业的人才。例如,建筑材料中基础回填材料土的分类,它不仅有灰土、素土、级配砂石之分,它还有其他比例之分,常见的有2:8灰土和3:7灰土,因此,拓展学习范围和加深学习深度是至关重要的。第四,工作态度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我们始终应保持一种良好的工作态度,应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对客户负责,对团队负责,对公司负责。认真的工作,用心的工作,把精益求精当成认真工作的完美表现。工作态度反映了一个人的做人原则和对待人生、生活的态度。对待人生,我们应持敬畏的心态,对待生活,我们应该有热忱的情怀。尊重工作就是敬畏生命在工作态度上的最佳体现,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工作代表了自己,说到底尊重工作就是在尊重我们自己,试想一个懂得尊重自己的人,他一定会富有激情,会倍加努力的去耕耘自己的人生;对生活的热忱,在工作上的主要体现就是热爱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工作,如果一个人以积极的态度热心于工作,那么成功的彼岸将会离它越来越近。总结这次短暂的培训给予我的远不止这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星期的时光已匆匆而过,刚来公司时候的情景仿佛还在眼前,而在这里我却成长了很多,在公司,有对我谆谆教诲的东经理,还有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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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心指导的各位同事,在这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而且而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只要加倍努力学习,将成为本行业专业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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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对贯彻学习监督法根本要领的心得体会

  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良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学习掌握贯彻?监督法?的根本要领,研究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从当前实施?监督法?面临的工作现状来看,首先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标准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憲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公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阔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

  要时刻联系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开展和平安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那么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的认识问题

  ?监督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定比拟原那么,突破性的成份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色。通过这些原那么性较强的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拟原那么抽象,又比拟实在具体,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那么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但并不能缺失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或缺。因此,我们一是要以?监督法?公布实施为契机,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开展道路的高度坚决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底;二是要抓紧研究、尽快形成落实?监督法?的工作标准。对?监督法?比拟原那么的规定进行阐释上的深化和细化,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三是要加强和改良人大监督工作。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

  实施好?监督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改革开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在?监督法?出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看到监督的重要性比过去强化了,监督的必要性比过去突出了,监督可行性比过去理顺了。因此,我们要时不我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适时机地把监督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把握?监督法?调整范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敢与不敢〞的形象问题

  虽然?监督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具有监督的法律权威,但在监督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较强,矛盾锋利,不好把握,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议案的组织实施,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往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一靠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那么和敢于对工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取得更佳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一是要抓的准。要切实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抓的住。做监督工作不能浅尝辄止,不能毕其力于一役,而是要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监督的气势和威力,从而抓一

  件成一件,抓一件解决一件。三是要抓的好。要监督好被监督者,不能“五十步笑百步〞,而是要棋高一筹,要求监督者具有应有的监督本领和法律水平,从而做到以法赢人,以理服人,以责感人。

  四、把握?监督法?运作程序公开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实与不实〞的问题

  ?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应当遵循的根本原那么,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标准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标准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公开性。其中总那么第六、第七两条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除了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代表监督外,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就对既是监督者又要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风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务必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一要明确思想,使监督不得不实。要始终本着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又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过关的思想,秉公监督、仗义直言;二要坚决信心,使监督不可不实。工作效果检验工作作风,监督不实看不准问题,监督不实说不出长短。只有真正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这就是作为和地位的关系。三要依靠群众,使监督不能不实。在?憲法?赋予了权力,?监督法?明确了责任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大局,面对方方面面的期盼,不负责的监督就是失职,没有作为的监督就是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

  

  

篇十二: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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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非常开心能有这么一次学习的机会,也很珍惜这次观摩课展示活动,通过这次的学习,可以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发现自己的不足,还有以后需要努力地方向,给自己的教学模式重新定位,更为专业的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下面是我整理的这次学习心得体会。2020年5月17日上午共二节观摩课,分别是朱倩倩老师执教的《我们的国粹——京剧》和赵阳老师执教的《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首先,听了第一节课《我们的国粹——京剧》,我感觉朱倩倩老师的教学风格很清新自然,由于是青年教师,身上散发出来那种活力,和孩子们很快的融入到一起,看得出孩子们被这位老师的语言表情吸引着,这是一节小学二年级的课,由于对戏曲的认识很少,教师通过一些视频资料,让孩子更直观的去了解认识京剧,加上老师引导语到位,及时的把孩子引导了教学重点上,并让孩子掌握了重点突破了难点,尤其是在让孩子模仿“小猫叫”的腔调来进行京剧念白的处理上更是点睛之处,很形象的就让孩子学会了具有“京味”的京剧唱腔。我们在上课时往往用一些边边框框限制住孩子的思维能力,往往我们老师说得多,孩子只能在老师的引导下被固定被模式化,听了这课,我感觉老师的教学随机性很强,大胆放手让孩子去看,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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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说,去做,这点也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第二节课是由赵阳老师执教的《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赵阳老师很巧妙的

  用说书的方式,把《三国演义》的故事导入进去,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赵老师巧妙地教学设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一步一步的让学生引进教学中去,激发的学生的学习兴趣。说实话,一说戏曲,作为一名音乐老师,我却是真正的“羞愧难当”,因为我从小就不喜欢戏曲,更别说唱戏了。我总是认为,现在的学生们有太多的新鲜事物在影响着他们,像这种“老掉牙”的“古董”学生会喜欢吗?能接受吗......但是,通过赵阳老师的这堂课,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看法,而且还激发了我学习戏曲的兴趣,顿时我也变成了一名“学生”,跟着赵老师一句一句学唱......

  第三节是韩群老师为我们带来专题讲座《中小学戏曲教学有效性》。韩老师结合《我们的国粹——京剧》、《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新学堂歌《游子吟》这三节课例,明确指出作为教师应该思考的三个问题:1、是什么?2、教什么?3、怎样教?韩老师就这三个问题结合音乐新课标从情感、体验、感知和表现这四大领域进行认真细致的阐述,根据学生年龄段的不同,也对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教授戏曲课时要备好课,不要太关注一些音乐符号,要有自己的想法在里面,还有就是一些概念的准确性,一些指导学生的具体方法其实就是教师经验的传递,并毫无保留的和全区的音乐教师们分享了自己多年来的教学经验。

  

篇十三: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2020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3篇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那么关于法律的工作是怎样的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让大家喜欢。

  篇一: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几十年革命和执政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创造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政治价值和实践价值。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在新的形势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和创造性的根本保证。党的xx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三个代表"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于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一、"三个代表"与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关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公诉

  和对三大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3)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7)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8)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三个代表"的每一个方面都与检察工作紧密相连。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就是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贯彻、体现和落实到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去,落实到全体检察人员的行动中去,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三个

  代表"既是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检察工作只有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保证执法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实践"三个代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和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先进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并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提供物质保障。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对我们党的活动提出了根本性的要求。要保持党的先进性,首先要走在生产力发展的前列,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及时改进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使我们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进步,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把党的成熟的、有利于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障生产力不断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保障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们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治国方略。长期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这一主题,从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和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开展法律监

  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履行检察职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为发展生产力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各种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以及金融、财税、建筑、流通等领域的严重破坏先进生产力发展、危害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生产领域中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依法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致力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和克服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藉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防止公权力滥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的冲击,应当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确保公权力的行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保护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要正确处理查办职务犯罪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通过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监督和保障公权力的行使促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使查办职务犯罪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体检察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知识,敏锐地把握我国现阶段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趋势,深刻了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的迫切要求。

  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根据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改进检察工作机制。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近年来,检察机关初步建立了检察官等级制;推行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落实检察官法为契机着力提高检察官素质。根据法律要求和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检察机关改进侦查手段;推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实行检务公开;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实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初步理顺了检察工作机制。为了适应经济不断发展和新形势的需要,高检院通过宏观指导,适时调整检察工作重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检察体制创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通过深化检察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不利于保障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起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促进生产力较快发展的检察制度,使我国检察制度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整体制度和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实践"三个代表",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在精神领域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精神文化力量和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进人类社会前进的精神动

  力,它反映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只有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切实走在中国和世界文化发展的前列,我们党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党不仅应该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走在先进文化发展的前列。我们不仅要发展生产力,而且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巩固自己的文化阵地。要按照先进文化的客观要求,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检察工作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主力军,要做先进文化的维护者。要把"三个代表"化为法律意识、执法思想和工作标准,确立先进的司法理念,增强维护稳定的意识、公正效率意识和保障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不断更新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通过强化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观念、公开观念、平等观念、人权观念、效率观念、程序观念和证据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把是否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道德,作为衡量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一个基本标准,通过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法出版物犯罪,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各种封建文化糟粕和外来腐朽思想文化进行不懈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不断铲除其借以滋生的土壤,消除对先进文化的干扰和障碍,营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文化市场秩序,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通

  过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树立法律的权威地位,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深刻认识"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建立"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效机制。要通过侦查职务犯罪,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法律监督,彻底摧毁腐败赖以生存的思想文化基础,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检察工作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检察工作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首先要使检察制度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一部分,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取和借鉴外国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在批判继承和吸收借鉴人类法律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检察制度只有深深植根于现实的中国社会,立足中国国情、结合新的实践,实现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制度的科学性,使之成为先进文化的一部分。实践证明,现行宪法规定的检察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培育、弘扬、发展先进的法律文化。把先进法律文化作为检察改革的精神动力,通过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丰富法律监督的内涵。

  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根据党的xx大提出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

  起来"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服从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利用检察资源,促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根据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制统一的实际需要,根据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加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双重要求,改进党对检察机关领导体制。要正确把握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原则和方向,坚持宪法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而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四、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兴衰成败的基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本。在新形势下,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趋势。代表人民利益,就要充分认识经济利益多样化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正确处理利益多样化与根本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要分析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结构,体察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从而明确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依法打击什么,保护什么,解决在新形势下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怎样服务等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都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不仅如此,检察工作还应当直接体现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把代表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

  准,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既要自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又要做到热情服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

  检察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责,监督和保障法律规范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确定的生产关系,保障法律规定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得以落实,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发挥,经济关系得以依法调节,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为其他公民、组织表达意见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组织的知情权、控告权、建议权、咨询权、质疑权和检举权。做好控告申诉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倾力兑现控申工作承诺,耐心答复上访的当事人,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要通过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既要尊重公民、组织行使处分权,又要防止侵犯公民、组织利益的现象发生。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贯彻法律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坚持公共利益适度优先与个体救济权并重;在民事审判监督中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完全平等。为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在民事诉讼中缺位的问题,探索建立民事公诉制度。

  检察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继续严厉打击侵犯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任何犯罪活动都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侵犯。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

  护伞",给一批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今后的执法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和争议,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准确运用检察裁量权,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性。要努力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积习,切实把执法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办案的最佳效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执法为民,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和追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自觉性。通过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消除职务犯罪给人民利益带来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用"三个代表"指导检察工作,深入研究和思考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身体力行,把我国的检察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篇二:20xx法律救援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近期承接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劳动纠纷。案件没有太大学问,但案件办理过程还是颇有一定感悟,受援人虽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但对于法律的期待是非常高的,甚至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劳动法律法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增强,法治社会的进步;因此本人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细节,力求把工作做仔细做到位;前期的工作已得到了受援人的认可。

  虽然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但依然干得很有劲头。也许是受到团中央法律援助1+1活动的感染,也许是本身的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律援助案件应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篇三: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

  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

  指挥权威,处事迅速。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

  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

  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

  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

  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篇十四: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法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政府工作的高效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认真全面地学习贯彻《监督法》,深刻领会这部法律的内涵,切实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建设效能政府,意义重大。应该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结合自己的学习(范本),谈点体会。一、在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立法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权,这两项职权的行使,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对于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法》已经作了规定;而对监督权的行使,多年来各级___委会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始终还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范本)制定一部法律来保障人大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是各级___委会的迫切希望。《监督法》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后才得以形成的。它凝聚了全国___、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和专家学者的___智慧,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1度的要求,体现了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民主集中、___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准确把握了人大监督工作的

  特点。《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___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___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做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

  2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要时刻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建设情况___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

  《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国家体制中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

  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___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按照《宪法》、《监督法》的规定,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一府两院”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___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

  各级党___和党员要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一致的,人大监督是实现党对国家机关领导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放在政治高度上去看待,置于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当前,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与学___

  3的___届___中全会精神、市第__次党代会精神和旗委第___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善于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

  

  

篇十五: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新民诉监督规则心得体会

  一、修改后民诉法拓展了民行检察监督范围民事诉讼法修改强化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达到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从总则上为监督范围的扩大提供明确的依据。民诉法将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该条的争议点在于审判活动是否包括执行,检法两院从xx年开始就对该问题争论不止,面对法院执行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将民事诉讼从受理、立案、调解、庭审到执行整个诉讼程序纳入检察监督范畴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一直在坚持实践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该条修改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全面监督,成为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从此,各级检察机关探索的立案监督、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等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再属于创新案件,而是实实在在的常规案件。在具体条款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监督权力,如民诉法第208条规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修改民诉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首次对调解和执行监督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这对强化调解、执行的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二)监督方式的增加与丰富。原民诉法仅将抗诉规定为民事监督措施,而抗诉因上级抗诉、时间长、法院难以接受,改判率不

  高等问题而影响监督效果。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均探索实施再审检察建议与检察建议制度,并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与规范性文件出台。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间短、法院易于接受、可实现同级监督的优点而大力推广,但因在法律上无名分,影响了监督效果。修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209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明确将检察建议纳入了监督措施。检察建议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更加灵活柔和,这也推动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提高监督效果。

  (三)强化监督手段。原民诉法对民行监督的保障措施没有规定,致使民行监督乏力,修改民诉法则强化了监督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规定调查取证权。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其证据效力因没有法律规定而受到置疑,已严重影响了民行监督正常开展。修改民诉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这有利于检察机关把握事实、核实证据、做出判定。二是规

  定了对审判中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修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以明正言顺地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实施监督,以强化监督力度。

  (四)增加公益诉讼制度。随着食品安全事故与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在民事诉讼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得到了人大代表与专家学者的支持。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有部分检察院开始尝试提起公益诉讼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修改民诉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给检察机关提供了一条公益诉讼道路的方向,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地位,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检察机关能够实现公益诉讼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那么在下次民诉法修改中或许就能将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写入民诉法中了。

  二、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修改后民诉法确立了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按照修改后民诉法要求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一是强化职权意识,以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为契机,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重点应该是加强对程序违法案件、渎职审判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裁定、调解等三类案件的抗诉。程序违法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司法腐败,造成司法不公,程序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私权,而且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成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二是积极受理当事人抗诉申请,要严格把好受理关。只有符合法律的三种情形,检察机关才能受理其申请。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抗诉过的案

  件,当事人也不能再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在不抗诉决定中详细阐明不抗诉的理由,并做好息诉工作。同时,灵活运用其他监督手段,除抗诉外,民事检察监督还可以通过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

  

  

篇十六: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

  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

  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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