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7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7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精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精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1〕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1〕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
篇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第1号)、《市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普及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和认定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安排,我县将全面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2025年接受并通过xx学前教育。为全面认真做好xx学前教育创建和普惠推广工作。在我县惠特尼县,特制定本编制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精神和X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足、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完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普及、普惠、安全、高质量发展。第二,创造目标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创建xx县普及学前教育,深入贯彻立德庶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儿童教育的美好期待。到2025年,xx县学前教育普及水平、xx保障工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全面达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及标准要求;惠特尼县。三.工作任务(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1.学校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90%。2.关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覆盖率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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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园里的儿童比例超过50%。(二)提高xx安全水平1.进一步加强xx县学前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xx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保障县域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加强幼儿园X组织建设,逐级提升幼儿园X组织书记和幼儿园X组织负责人,落实幼儿园X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双培”机制,培养优秀教师成为X成员,X成员成为骨干教师,认真落实“”等X组织制度,推动幼儿园X组织与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幼儿园X组织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X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2.科学合理规划县域学前教育发展。对全县幼儿园布局进行专项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取xx建设、扩建、改建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形成县乡学前教育三级公共服务网络。4.社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实施《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社区配套幼儿园与一期待建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5.xx到位。实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标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通过综合奖励、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发展。6.收费合理。执行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7.教师的工作福利是有保障的。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民办园根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生保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食品、环卫、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幼儿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校长安全责任,营造幼儿园、家庭、社会都关心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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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9.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许可后许可”制度,
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制度;实施覆盖所有幼儿园的“三年一轮”督导评估制度;将幼儿园办园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xx的内容,切实做好幼儿园定期督导工作。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区域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1.办园条件合格。县内幼儿园条件、玩教具和儿童读物符合规定要求;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班级一般都达标。全县80%以上的班级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3.教师设备齐全。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公园里没有“汇编”。不补”的情况;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区xx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师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四、创建实施阶段(一)启动安排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印发创建工作
篇三: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功能区等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审核认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原则(一)科学规划。各地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
(三)公开透明。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实际成效,督促引导各地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第五条督导评估时间:2020—2030年期间完成全区所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督导评估,并通过国家认定。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督导评估。
第七条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第八条政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县域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根据人口规模和适龄儿童数量,农村、牧区每个乡镇(苏木)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四)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五)财政投入到位。落实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对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按照规定使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六)及时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对达到条件的幼儿园,要及时认定,并做好动态管理。认定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七)收费合理。公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得超过《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八)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
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九)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计划》;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监管制度比较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无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办园条件合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工具》的标准执行,幼儿园园舍条件、户外活动场地设置、玩教具、活动器械数量、幼儿图书配备和设施设备普遍达到规定标准;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二)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三)教师配足配齐。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或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四)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五)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
第十条县级自评。旗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对本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于当年4月底前报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初核。
第十一条盟市初核。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旗县(市、区)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由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5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督导评估。
第十二条自治区评估。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督导评估。程序如下:
(一)指标审核。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初核工作进行审核,审核申报的县是否达标,审核盟市督导评估工作标准是否明确、方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客观等。
(二)社会认可度调查。对申报的旗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评估的旗县(市、区)社会认可度必须高于85%。
(三)实地核查。实地督导评估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实地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明察与暗访等方式,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全面考察了解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向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反馈评估意见。
(五)实地督导评估后,督导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公示中包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举报电话。
在自治区督导评估过程中,凡评估的旗县(市、区)有不合格的项目、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当年终止对该旗县(市、区)的督导评估。
专家评估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盟市申报的旗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项目全部合格的,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于当年9月底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数据、资料、举报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对申报县形成最终评估认定结论,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
第十四条监测与复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取消其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第四章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通过国家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盟市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
第十六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结果是对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将各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如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遴选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宣传推广;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旗县(市、区),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盟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及所辖各旗县(市、区)2030年前接受督导评估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公布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要根据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修订。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0xx年基本情况和20xx年目标任务总清单20xx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xx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城区公办园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新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已建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创建公办农村示范园公办农村示范园培训教师批次和人次已建成公办农村示范园的乡镇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教师持证率公办园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公办园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非在编教师工资达编教师工资的比非在编教师工资达编教师工备注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双创双服”活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8年全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一)工作思路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公办、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贫困县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调整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不断推进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进程。健全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提升质量,提高幼儿园教职工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二)年度目标。公办园、农村园数量增加,普惠性民办园继续发展,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职工待遇进一步提高,科学保教工作进一步加强,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得到保障。到2018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均达到90%以上。二、重点任务和分工(一)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结合城镇化进程加快、两孩政策人口增加等因素,编制幼儿园总体规划。2018年,全市共新建20所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40所公办幼儿园。(二)大力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要尽早谋划乡镇中心园、村幼儿园建设,抓紧制定建设规划,抓紧履行开工手续。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小学的网点优势,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建设农村小学附设公办幼儿园。没有小学的村,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服务人口0.3-0.5万人”的原则,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建设村幼儿园。(三)大力扶持企事业、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积极理顺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通过政府接收、与当地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财政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2018年,全市共扶持集体、企事业办园,普惠性民办园40所,惠及1万多名幼儿。(四)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认真总结2017年中央、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使用好2018年中央、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巩固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市财政学前教育投入重点向贫困县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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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搞好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大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标准配置幼儿园教职工。积极实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全力推动幼儿教师省级远程全员培训。在全市组织开展骨干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大力提高幼儿园园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能力。各县(市、区)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建立1-2所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大力实施幼儿教师挂职培训工作,积极加强对转岗到幼儿园的中小学教师学前教育专业能力培训和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各幼儿园加强园本教研和培训,促进全市近3万名幼儿园教职工不断在岗提升专业水平。
(六)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落实《**市“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实验方案》。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创新发展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健全管理机制,以破解问题为出发点,以创新驱动、提升质量为导向,开展好以“扩大普惠性资源”和“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两个试点任务为重点的实验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全面贯彻落实《指南》精神,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优化一日活动,提高教师的理念和实践能力,基本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七)大力实施科学保教工作。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明确一日生活各环节内容,加强一日生活的教育、管理和评价。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因地制宜创设游戏环境、丰富游戏材料,尊重幼儿游戏内容、材料、同伴、角色、场地等的自主选择。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鼓励教师自制玩教具。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2800多所幼儿园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助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配合市财政局安排中央、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组织实施2018年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及园长培训班,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实验和改革,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和第七
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编制幼儿园总体规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企事业、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
三、进度安排(一)制定方案(2018年1月—2月)。制定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学前教育普及工作目标任务。(二)申报资金(2018年2月—3月)。各县(市、区)财政和教育部门向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报送2018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三)组织建设(2018年3月—4月)。各县(市、区)履行新幼儿园建设开工报批手续,建设已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扶持企事业、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组织园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教
2
师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四)组织宣传(2018年5月—6月)。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促进家庭配合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改善条件(2018年7月—8月)。在暑假期间,检查、统计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购置幼儿园所需设备、玩教具、图书等;集中整修园舍、活动场地,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条件。
(六)评估总结(2018年11月—12月)。采取统一组织、交叉检查评估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普及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
四、保障措施(一)制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各县(市、区)于3月底前印发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并研究制定2018年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负责人,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工程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推进工程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工程责任制,按时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普及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加强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继续将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教育综合督导范围,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进度。市政府将综合运用指挥调度、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督导评估、座谈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附件2:**市学前教育普及和质量提升工程任务清单___县(市、区)填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2017年基本情况和2018年目标任务总清单(表1)2017年基本情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8年目标
3
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城区公办园(所)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所)乡镇(个)新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所)乡镇公办园(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所)其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所)已建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个)创建公办农村示范园(所)公办农村示范园(所)培训教师批次和人次已建成公办农村示范园的乡镇(个)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所)教师持证率(%)教师持证率(%)公办园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元)公办园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元)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元)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元)非在编教师工资达编教师工资的比非在编教师工资达编教师工资的比例(%)例(%)备注:1.2018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2.到2020年,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5-6所公办园;人口在50万以下的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4所以上公办园。3.2018年底,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2018年,各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农村示范性幼儿园。5.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6.各县(市、区)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2018年各县(市、区)要建立1-2所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7.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达到在编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2018年新建幼儿园任务清单(表2)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序号项目名称
4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数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数2018年改扩建幼儿园任务清单(表3)序号项目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面积班数新增学位数在园幼称(㎡))儿数82018年支持企事业(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任务清单(表44)扶持企事业、集体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序号项目名称在园幼儿数序号项目名称在园幼儿数82018年公办农村示范性幼儿园创建任务清单(表55)序号乡镇名称幼儿园名称开办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数在园幼儿数备注:9月底前上报幼儿园等级认定申报材料。8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程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表66)序号
5
项目名称新建(打√)改扩建(打√)规划建筑面积(㎡)规划投资(万元)工程进度(打√)前期准备在建主体完工竣工
6
篇五: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1.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系达到85%为合统中在园3-5岁幼儿数;格,否则不合格。2.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3-
5岁幼儿数。
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在册幼儿园实际在园35岁幼儿数/县域户籍3-5岁幼儿数×100%。
一、普及普惠水平
(二)
2.普惠性幼儿园覆
普惠性幼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
儿园覆盖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率
到80%。
达到80%为合
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
格,否则不合格。系统相关数据。
(三)
公办园在
3.公办园在园幼儿
园幼儿占占比达到50%。
比
达到50%为合
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
格,否则不合格。系统相关数据。
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00%。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小学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00%。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1.建立学前
教育联席会议制
(四)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度;2.幼儿园党的
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以上2项均做到
为合格,否则不合
格
1.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2.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和幼儿园名册,幼儿园建立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
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是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
(五)
发展规划
6.把普惠性幼儿园
科学合理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
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
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
纳入统一规划,并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7.农村地区每个乡
(六)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
学前教育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
公共服务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
网络基本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
完善
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
全部做到为合格,有1个乡镇或大村做不到为不合格。
季节班等。
1.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系统相关数据;
2.村教学点、流动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实地查看若干乡镇。
1500以上人口的村要独立建设1所村级幼儿园,人口不足1500人的小村办分园或联合办园。
二、政府保障情况
8.落实《广西壮族
1.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
管理办法;
(七)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
有贯彻意见
2.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
小区配套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含方案、办法提供的城镇规划小区及配套
幼儿园管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等)并已落实为合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
理规范
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格,否则不合格。
3.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
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
情况统计表(含办学性质等内
用。
容);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4.现场查看若干小区配套幼儿园。
备注
(八)
10.落实自治区公办
财政投入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
到位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
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
县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达到规定标准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准的相关文件;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县镇公办幼儿园包括各设区市城区、县本级、镇区、乡村公办幼儿园。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八)助政策。
有财政补助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财政投入
到位
12.落实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制定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标准和奖补政策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
3.实地核查若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九)收费合理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制定公办园、
1.包含公办园、普惠性民
普惠性民办园收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费标准的相关文
2.本地区建立收费标准动
件并落实为合格,态调整机制的相关文件或材
否则不合格。
料;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文件或出具相关材料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九)
15.各类幼儿园无不
收费合理合理收费。
1.幼儿园除
收取保教费、住宿
费及按规定收取
的服务性收费、代
收费外,无其他违
规收费;
2.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3.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
4.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
3.实地查看若干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点心费等费用收支明细公示等情况;
4.随机对若干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有发现明显违反
相关政策规定的
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1.落实自治
区及当地关于公
办园教师工资待
遇保障的政策;
2.制定公办
园编内编外幼儿
教师同工同酬相
关政策措施;
3.没有拖欠
(十)
16.落实公办园教师
教师工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
待遇有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障
同工同酬。
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现象;
4.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
有效投诉;
5.督导组在
实地督导过程中
没有发现明显违
反相关政策规定
的现象。
以上均做到
为合格,否则不合
格。
1.公办园、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
2.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统计表;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
17.参照公办园教师
教师工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待遇有保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
障
入。
1.落实自治
区及当地保障民
办幼儿园教师工
资收入有关政策
法规;
2.没有拖欠民
办园教师工资的
现象;3.没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4.督导组在实
3.核查若干幼儿园教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社保办理等情况;
4.召开教师座谈会。
地督导过程中没
有发现明显违反
相关政策规定的
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十一)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相关文件;
2.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1.对民办幼
儿园进行非营利
性或营利性分类
登记;
20.对民办幼儿园审
2.每年组织对
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全县民办幼儿园
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开展年检并公布
年检结果。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1.民办幼儿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2.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
备注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公办、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1.建立幼儿
园办园行为督导
评估制度,且周期
不大于5年;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2.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告。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1.建立幼儿
园责任督学挂牌
督导制度;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2.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实现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
1.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
2.实地查看若干所幼儿园。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1.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
2.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以上均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无证园治理工作台账。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十三)办园条件合格
达到规定要求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设标准;
2.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配备要求;
3.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27.2017年后规划设
全部做到为
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合格,否则不合
建设标准》。
格。
2017年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一律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建设方案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
28.县域内幼儿园班
四)班额普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
遍达标
程》有关规定。
(十五)教师配足配齐
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县域内每所
幼儿园平均班额
1.教育事业年报和学前
不超过小班25人、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其
中班30人、大班3他相关材料;
5人的达到85%以
2.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班
上为合格,否则不额情况。
合格。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公办园没有超过一年以上空编不补充人员的情况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
2.教育事业年报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3.公办教师名册和工资发放名册;4.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名册及人员工资发放名册等材料;
5.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实际情况。
备注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备注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1.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制定师风师德建设制度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抽查若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核查培训平台教师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十七)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1.幼儿园按
规定创设多种活
动区域(区角);
2.提供充足的
符合幼儿年龄特
1.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
点的玩教具、游戏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
材料、图画书;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
3.没有提前教授料;
汉语拼音、识字、2.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或保
计算、英语等小学教质量监测体系等有关资料;
课程内容;
3.实地抽查幼儿园的环
4.没有以课堂境、材料、场地、活动及一日
集中授课方式为计划和作息等(是否有小学化
主组织安排一日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
活动;
的行为)。
5.没有以机械背
诵、记忆、抄写、
计算等方式进行
知识技能性强化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训练的行为;6.没有对幼儿
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7.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四、社会认可度
(十八)社会认可度调查
37.通过统一调查平
台,开展社会认可度调
社会认可度
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达85%以上为合
教职工、人大代表、政协格,否则不合格。
委员及其他群众。
查验资料
备注
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
通过统一调查平台,对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高于85%以上。
说明: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一般为截至申报前的最新数据、材料。
附件2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佐证材料清单
1.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2.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3.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4.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公示网址;包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5.落实公办园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6.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7.包含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上一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和年度检查结果;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无证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8.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篇六: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
1
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
2
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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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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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篇七: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某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某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三、工作措施(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
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四、创建步骤及程序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2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2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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