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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11-22 09:10:08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篇

篇一: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集中三年时间,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尤其是“黑油站、黑油品、黑油罐、黑油车”等“四类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国家税赋流失,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行动重点

  以全县的高速出入口、公路沿线、停车场、码头、建设工地等为主要检查区域,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

  2.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非法销售(贩运)不合格油品、无合法、齐全手续油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车用汽(柴)油及加油站短斤少两等行为;

  4.非法营运、改(加)装成品油运输车辆行为;

  5.成品油零售企业擅自更改对外名称或未经批准挂靠省内外企业名义经营行为;

  6.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职责分工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和加油机强制检定工作,查处销售(贩运)不合格、不合标、无合法来源油品及成品油市场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计量违法、消费侵权等违法行为。

  2.工信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特别是成品油配送企业实行日常监管及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规申报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3.公安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负责查处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

  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无证成品油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车辆营运成品油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

  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6.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据规划职能提出意见;

  查处加(储)油站(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不含已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行使职权的区域)。

  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8.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加(储)油站(点)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9.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储)油站(点)在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10.税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偷税行为进行查处。

  11.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查处属易燃易爆的成品油储存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施工和投入使用的行为。

  12.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依部门举报,依法对高速公路上涉嫌非法贩运油品的运输车辆予以查扣,并依法移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13.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14.中石化、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系统内违规经营行为自查自纠,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15.各乡(镇、街道)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储油点、销售点排查整治及查处工作。

  此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职责要求,依法密切配合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四、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9年开始至2021年底为止,按年度分为三个阶段:

  1.整治年(2019年)。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成品油市场联合整治,结合行业治乱,重点对辖区非法设置油品储(营)网点、私设油罐、非法购销问题油品、非法配送油品车辆、非法改(加)装运输油品车辆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涉案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巩固年(2020年)。各乡(镇、街道)要进行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对存在“四类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逐一复查,强化整改落实,结合日常监管和规范工作,努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同时,县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加强督查落实,避免问题回潮。

  3.提升年(2021年)。要确保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基本达到总体目标要求。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及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重点问题,完善落实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成品油市场监管效能和综合管理水平。行动结束后,县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落实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予以总结通报。

  五、行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成立XX

  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及县市

  场监管局等16个成员单位组成。各乡(镇、街道)相应成

  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尽快制定三年行动方案。要重点针

  对“四类问题”症结,强化属地监管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

  得实效,避免问题反弹。同时,县乡两级财政应为成品油专

  项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支持。

  2.密切协作联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即要落实分工责任,更要加强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要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查处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部门联动的通知》(X油整办〔20XX〕X号)要求,加大对违法改装(拼装、组装)油品运输车辆的联合打击力度。要加强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诉,不得以罚代刑。

  3.严肃督查问责。要按照《关于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X油整办〔20XX〕X号)要求,对整治中存在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制和信息通报制,必要时列入各级政府专项督查,挂牌督办。对督查发现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执法犯法等有关“黑恶乱”线索,应视涉案性质交由效能、政法、纪委监委等机关严肃追责;

  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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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关于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商务厅等x个部门印发的《xxxx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xx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消除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隐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按照“堵源头、斩链条、端窝点、正秩序”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严防、违规严惩,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县全覆盖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成品油加油站和车用加气站开展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计质量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的规范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坚决打击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销售车用燃油行为,特别是对目前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进行坚定不移的打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实现“零增量、减存量”的目标,营造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二、整治措施(一)开展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重点道路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油罐车的检查力度,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车辆和《危货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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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的驾(押)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油罐车未明确油品来源和用途的,主要查处采购发票、出库单据、油品合格证、购销合同等相关证据。三是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在县内道路运输采取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进行查处,对油罐车运输货物与罐车标注产品和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运输介质不相符的车辆进行查处。四是加强对从事成品油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改装油罐车、有无《营业执照》等。五是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违法行为,将油罐车非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的行为,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用于流动加油车辆的依法进行查处,主要检查车辆是否改装,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开展非法制售油窝点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打击“黑窝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在建项目工地储存油罐的,由相关部门对油品进行抽检化验,对化验不合格的,按照非标油处置,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罚没处理,由非标油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对工地储存油罐进行油品销售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私设撬装式加油装置对外经营等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四是对无证照经营行为,擅自销售成品油的窝点一律予以查处,深入检查加油站特别是加油点经营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对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加大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停车场、厂矿企业、仓储、批发单位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

  (三)开展对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经营的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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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清洁能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适用于点(压)燃式发动机用燃料,且适用对象为市场上普通汽(柴)油机车辆,与车用汽(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属于同一用途的产品,一律按照成品油管理。未按照成品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通过添加其他成分与车用燃油进行混兑,以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清洁燃料、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进行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无证照经营行为,深入检查加油站经营情况,特别是加油点,依法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开展成品油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成品油流通环节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省道、城乡结合部及公路沿线和镇(街道)、停车场、物流聚散地、建设工地的加油站(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排查成品油加油站(点)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对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检查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签)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的行为,是否有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作弊行为等,对有以上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进行重点抽查,依法严厉查处掺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高于政府定价销售、不明码标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检定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对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承担商品质量责任,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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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展成品油信息化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成品油信息化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做好散装燃油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使用,对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油品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推广加油站税控数据实时采集系统,实现“以销控进”,将税控数据实时采集系统使用作为加油站信用管理指标,与加油站年度审查挂钩,强化信息监管,实现协同共治。依法查处加油站信用信息失实行为,强化信息监管。三是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控,对加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的采购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应税收入未如实申报、偷逃税行为,依法查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能提供有效采购发票行为,重点检查进货来源,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进货来源不明的加油站进行监管,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进货来源不明的加油站依法进行查处。

  

篇三: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加油站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篇1】加油站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六、项目主要任务围绕的重点51、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某某项目,位于某地。2、道路畅通,可通大型车辆,水电均由建设单位接至场地内。二、编制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三、时间安排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4、整治目标以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项目本质安全,持续推动项目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项目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

  般事故,持续推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五、工作组织

  成立“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副组长:成员:六、项目主要任务围绕重点: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3、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4、扎实推进以项目为团队、为管理核心;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6、夯实项目安全生产基础;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文。七、项目排查整治内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交底、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预留洞口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照明情况。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现象。工作期间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开关、临时用电线路、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施工,直到整改合格。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2年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

  (一)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民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土方开挖、边坡支护、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回填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

  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区域、民工宿舍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普及返乡民工注意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5、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迎接建国71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半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周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重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按项目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查动火申报和审批。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七)加强绿色施工、扬尘治理的管控工作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硬化,确保无一处露士现象、安装防尘喷淋设施,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地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八)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

  1、是否严格执行按专项方案搭设,基础是硬化处理、坚实平整、不积水;

  2、架体稳定、剪刀撑架体高度在24m及以上,外侧全立面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里面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杆件布置、立杆纵距、布置与允许偏差符合规范有关规定,布置与允许偏差符合规范有关规定;

  4、扣件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小于150mm;

  5、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不滑动;沉降允许偏差-10mm;

  6、立杆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搭设高度的1/200,且不大于100mm;

  7、连墙件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为三步三跨,偏离主节点位置不大于300mm,并优先采用菱形布置;

  8、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应设置在3根横向水平杆上,对接时,脚手板应与接头处设置的2根横向水平杆固定;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0mm~150mm,两脚手板外伸长度之和小于300mm,搭接时,接头应设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伸出长度不小于100mm;

  9、安全网作业层脚手板下应设置安全网双层兜底,作业层以下每隔10m用安全网封闭,作业层外侧设置不低于200mm挡脚板。

  10、脚手架搭设后必须进行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挂验收牌;架体四大角必须做防雷接地。

  【篇2】加油站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网吧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无证经营、超时经营、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研究我队决定于2007年1月至7月在全区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主线,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要任务,坚持开展集中治理,联合打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依法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一旦发现,及时、主动地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取缔。

  (二)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登记、超时经营、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改。

  (三)严厉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行为,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三、集中行动组织安排

  我队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网吧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大决心、下大力气,积极主动、及时果断查处网吧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一月中旬至二月下旬,对现有网吧进行排查摸底为重点。要结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全区网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

  排查摸底,排查摸底情况要及时通报工商等相关部门,对相关条件不符合换证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提请相关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第二阶段,三月上旬至五月上旬,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为重点。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监管,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会同公安、工商、电信管理等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净化网吧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阶段,五月中旬至七月下旬。以整治擅自停止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提高监管系统在网吧及电脑终端的覆盖率和在线率。要充分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建立非法网络文化产品“黑名单”,下发非法游戏特征码和非法网站名单,在网吧内有效屏蔽有害信息、非法游戏和不良网站。

  四、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集中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继续坚持严管重罚,一是建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责任制度。二是加大农村网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要以严厉查处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非法网吧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建立乡镇文化市场监督员队伍,在日常巡查方面发挥协助作用。三是切实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经营场所不得以“会员卡”、“一卡通”等代替有效身份证件。

  五、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计划,精心组织,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清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复查相结合,特别要对城郊结合地区、学校周

  边区域的检查力度和频度,对网吧市场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坚决取缔黑网吧,一旦发现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的,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合法网吧的审批信息和对网吧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及时书面通报工商和公安部门,形成良好地信息互通机制。

  (二)注重监管,明确重点。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积极采取错时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检查方法,重点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学生放学后重点时段的网吧巡查;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网吧市场混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771001803090012095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2387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5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10186673293883202217088100343356107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10187866086962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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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加油站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全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确保实现全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目标,根据《某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某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某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某市“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某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以落实市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和国Ⅵ油品全覆盖为目标,坚持联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多部门协同,多层级联动,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为重点,全面持续排查,强化综合整治,依法从严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加油站挥发物排放明显降低,成品油油品质量明显提升,成品油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助力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二、治理内容(一)严厉打击和取缔区内非法生产、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窝点。(二)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

  对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暨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已建、在建加油站,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的加油站,责令停止改扩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依法查处未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文件的加油站。(三)取缔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关闭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成品油自有用户修建的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违反相关规定的,限期整改。(四)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及时回收拆除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私自转租成品油经营权、违法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的,限期改正并从重处罚。(五)严格监控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油渠道、标号核查抽检力度,加大对销售不规范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六)加强对进入我区运油车辆检查,严禁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区。加大对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行为的打击力度。(七)加强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督导。对未按计划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八)对建设、运营不符合城市规划、未达到安全距离的加油站进行整治。三、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充实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机构,负责全区“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四、责任分工(一)区经贸局:牵头负责联合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联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二)环境某分局:负责查处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对治理改造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使用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通报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三)公安某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对无牌无证驾驶的成品油运输车、非法销售的流动加油车予以扣押,依法查处。

  

  

篇四: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打算

  为纵深推动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算》(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打算》(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打算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退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加、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力量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削减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把握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二、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全生产责任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扬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扬全掩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退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动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坚固树立全进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状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

  我镇要依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算》(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扬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打算,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动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殊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准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力量;二是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力量,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实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把握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高校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力量;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备,依据应急打算准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连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镇消防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派出所负责。镇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高参同志负责。镇建筑施工和“煤改气”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城建办负责。镇城乡建设领域和燃气行业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执法队负责。镇化工产业园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化工园区负责。镇危急废物、污水处理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环保所负责。镇文化旅游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文化站负责。镇油气管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经信办负责。镇学校(校车)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教委负责。镇农业机械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镇特种设备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镇医院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卫生院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依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四、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依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觉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连续进行排查,确保准时发觉准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觉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准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有效措施予以查处,依据“三个必需”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提升攻坚。乐观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乐观参与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加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篇五: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镇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方案精选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二、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全生产责任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

  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三、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镇消防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派出所负责。镇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高参同志负责。镇建筑施工和“煤改气”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城建办负责。镇城乡建设领域和燃气行业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执法队负责。镇化工产业园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化工园区负责。镇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环保所负责。

  镇文化旅游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文化站负责。镇油气管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经信办负责。镇学校(校车)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教委负责。镇农业机械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镇特种设备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镇医院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卫生院负责。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四、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

  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五、整治步骤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篇六: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关于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商务厅等x个部门印发的《xxxx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xx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消除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隐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堵源头、斩链条、端窝点、正秩序”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严防、违规严惩,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县全覆盖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成品油加油站和车用加气站开展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计质量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的规范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坚决打击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销售车用燃油行为,特别是对目前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进行坚定不移的打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实现“零增量、减存量”的目标,营造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二、整治措施

  (二)开展非法制售油窝点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打击“黑窝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在建项目工地储存油罐的,由相关部门对油品进行抽检化验,对化验不合格的,按照非标油处置,并按照相关条款进行罚没处理,由非标油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对工地储存油罐进行油品销售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私设撬装式加油装置对外经营等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四是对无证照经营行为,擅自销售成品油的窝点一律予以查处,深入检查加油站特别是加油点经营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对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加大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停车场、厂矿企业、仓储、批发单位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

  (三)开展对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经营的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新能源”“清洁能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适用于点(压)燃式发动机用燃料,且适用对象为市场上普通汽(柴)油机车辆,与车用汽(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属于同一用途的产品,一律按照成品油管理。未按照成品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通过添加其他成分与车用燃油进行混兑,以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清洁燃料、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进行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无证照经营行为,深入检查加油站经营情况,特别是加油点,依法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开展成品油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成品油流通环节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省道、城乡结合部及公路沿线和镇(街道)、停车场、物流聚散地、建设工地的加油站(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排查成品油加油站(点)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对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检查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签)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的行为,是否有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作弊行为等,对有以上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进行重点抽查,依法严厉查处掺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高于政府定价销售、不明码标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检定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对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承担商品质量责任,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水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工作日常调度及各部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该职务的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下文。

  (二)工作职责

  1.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内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责任主体,成立本辖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宣传发动,对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方案,加强成品油非法经营重点区域及周边线索排查,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2.县融媒体中心:围绕专项行动、成品油非法经营危害等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曝光。配合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4县公安局:牵头制定打击“黑窝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指导社区、村寨及各加油站(点)加强安全防范,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加油站(点)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反恐防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查处各类涉及成品油的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黑窝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运输危化品类危险驾驶犯罪,加强对进入我县的运油车上路检查;负责对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用于流动加油车辆进行查处和取缔;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金额达到x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侦查;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5.县司法局:依法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黑窝点”违法建筑认定,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查处以及报审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外的违法建筑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查处以及报审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和从业资格证的驾(押)人员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违法行为;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打击将油罐车非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的行为;加强对由国道、省道进入我县运油车检查;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存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成品油流通环节质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和无照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加油站(点)进行油品取样检验,并依据检测结果,依法查处销售伪劣油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负责对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非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成品油销售商标侵权和价格违法行为;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1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域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的行为;依法依规拆除县域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黑加油站(点),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排查、检查等工作;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13.国家税务总局水族自治县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检查;依法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主体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未依法设置、保管帐薄,未依法适用税控装置开具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交纳税收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14.其他单位:中石化石油分公司等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库(站)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信息、线索;配合处理收缴、罚没油料、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所属管理的项目工地用油情况。

  四、现场处置流程

  (二)处置罚没。实施罚没的行政机关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xxxx〕xx号)及《关于明确罚没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非税〔xxxx〕xx号)等规定,报经县财政局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罚没油品。

  (三)罚没管理。罚没油品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按非税收入相关规定管理;非法成品油交易整治行动、举报人奖励兑现、转运代储等相关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保障。

  五、后续处理机制

  (一)强化行政与司法衔接。成品油非法交易未达到立案标准的,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达到立案标准的,由县公安局等部门立案查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强化打击成效宣传,形成社会震慑。

  六、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xxxx年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一)工作部署阶段。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期间,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总结阶段。每月的x日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按时向商务局上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月度统计表,xxxx年x月xx日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商务局。

  七、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司其职,

  协调配合,统筹抓好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推动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成品油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x名联络员,方案下发后将联络员名单及牵头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员”账号),如需更换,要报领导小组同意。

  (二)整合机制,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中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篇七: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集中三年时间,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尤其是“黑油站、黑油品、黑油罐、黑油车”等“四类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国家税赋流失,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行动重点以全县的高速出入口、公路沿线、停车场、码头、建设工地等为主要检查区域,重点整治以下行为:1.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

  2.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非法销售(贩运)不合格油品、无合法、齐全手续油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车用汽(柴)油及加油站短斤少两等行为;

  4.非法营运、改(加)装成品油运输车辆行为;

  5.成品油零售企业擅自更改对外名称或未经批准挂靠省内外企业名义经营行为;

  6.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职责分工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和加油机强制检定工作,查处销售(贩运)不合格、不合标、无合法来源油品及成品油市场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计量违法、消费侵权等违法行为。

  2.工信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特别是成品油配送企业实行日常监

  管及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规申报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3.公安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负责查处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无证成品油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车辆营运成品油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6.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据规划职能提出意见;查处加(储)油站(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不含已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行使职权的区域)。

  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8.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加(储)油站(点)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9.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储)油站(点)在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10.税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偷税行为进行查处。

  11.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查处属易燃易爆的成品油储存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施工和投入使用的行为。

  12.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部门举报,依法对高速公路上涉嫌非法贩运油品的运输车辆予以查扣,并依法移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13.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14.中石化、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系统内违规经营行为自查自纠,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15.各乡(镇、街道)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储油点、销售点排查整治及查处工作。

  此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职责要求,依法密切配合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四、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9年开始至2021年底为止,按年度分为三个阶段:

  1.整治年(2019年)。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成品油市场联合整治,结合行业治乱,重点对辖区非法设置油品储(营)网点、私设油罐、非法购销问题油品、非法配送油品车辆、非法改(加)装运输油品车辆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涉案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巩固年(2020年)。各乡(镇、街道)要进行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对存在“四类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逐一复查,强化整改落实,结合日常监管和规范工作,努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同时,县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加强督查落实,避免问题回潮。

  3.提升年(2021年)。要确保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基本达到总体目标要求。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及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重点

  问题,完善落实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成品油市场监管效能和综合管理水平。行动结束后,县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落实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予以总结通报。

  五、行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及县市场监管局等16个成员单位组成。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尽快制定三年行动方案。要重点针对“四类问题”症结,强化属地监管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避免问题反弹。同时,县乡两级财政应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支持。

  2.密切协作联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即要落实分工责任,更要加强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要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查处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部门联动的通知》(X油整办〔20XX〕X号)要求,加大对违法改装(拼装、组装)油品运输车辆的联合打击力度。要加强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诉,不得以罚代刑。

  3.严肃督查问责。要按照《关于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X油整办〔20XX〕X号)要求,对整治中存在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制和信息通报制,必要时列入各级政府专项督查,挂牌督办。对督查发现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执法犯法等有关“黑恶乱”线索,应视涉案性质交由效能、政法、纪委监委等机关严肃追责;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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