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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18篇)

时间:2022-12-01 15:00:07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18篇)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管理制度  版  本  号:2018年第1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18篇)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管理制度  版  本  号:2018年第1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18篇),供大家参考。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18篇)

篇一: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管理制度

  版

  本

  号:2018年第1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2018年X月X日发布2018年X月X日实施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编制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目

  录

  1目的..........................................................32适用范围

  ......................................................33考核奖惩标准..................................................34职责

  ..........................................................35实施细则

  ......................................................35.1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35.2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46附则

  ..........................................................47附录

  ..........................................................5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效实施,促进建设工作推进顺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构和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考核与奖励、惩罚。

  3考核奖惩标准

  3.1按照公司实施方案、制度和指导书的要求,所有机构和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为考核奖惩标准,对照要求依次进行落实。

  3.2考核经济奖惩与工资薪酬挂钩。

  4职责

  4.1由公司总经理监督检查“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的落实情况;

  4.2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并建立考核记录;

  4.3由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经济考核的金额账目情况。

  5实施细则

  5.1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5.1.1对危险点排查不细致、不全面,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5.1.2危险源辨识分析未逐个进行,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岗位人员不熟知危险源辨识和分析情况,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

  5.1.3风险评价未结合部门实际,评价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准确,未掌握重大风险内容、不熟知风险评价规则,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5.1.4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差、未得到有效落实或遗漏,岗位人员未参与控制措施制定、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5.1.5风险分级管控层级提交时不符,未将本部门需管控的层级依次确定责任人、未落实管控责任,不熟悉管控内容,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5.1.6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各项清单进行督查,不符合通则、细则和公司指导书要求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200-500元。

  5.1.7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风险告知、警示标示进行督查,未按要求进行风险告知的,未按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200-500元。

  5.1.8新增风险未及时进行分级管控,未纳入管理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0-1000元。

  5.2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5.2.1奖励

  5.2.1.1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部门或个人,经公司研究,给予部门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

  5.2.1.2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5.2.1.3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5.2.2处罚

  5.2.2.1严格执行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指导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如违反和未履行有关职责,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5.2.2.2严格执行公司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进行经济处罚50-200元。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5.2.2.3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加重处罚500-2000元。

  5.2.2.4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控股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规定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5.2.2.5安全管理部门查出的隐患,对所在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所属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100-10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部门负责人责任。

  5.2.2.6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资料提交时不符合通则、细则和公司指导书要求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工资薪酬50-200元。

  6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解释。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附录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记录表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附录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记录表

  淄博惠润热力有限公司

  版本号:1.修订号:0.0考核部门

  被考核单位/人员

  考核项目

  考核依据

  ?

  风险分级管控

  ?

  隐患排查治理

  考核时间

  考核事实

  描述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管理制度》第()条

  确认人:

  年

  月

  日

  ?

  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意见

  ?

  处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准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篇二: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系统”考核奖惩制度

  11客观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系统”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双重预防系统”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评估标准

  根据上表中的描述、班组进行考核,得分13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11分以上为合格。

  4评估频率

  双重预防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车间、班组考核一次。

  5评估方法

  考核分为查现场与查资料。现场主要检查风险点告知情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数据主要包括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记录,制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的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

  6奖惩

  对于评估结果良好的研讨会、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惩罚。

  7与工资挂钩

  以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周期,在一周期内考核10次以上为优秀,车间和班组工人无不合格,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加50元工资。在一周期内两次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减50元工资。

  8其他规定

  (1)罚款应由被罚款者支付,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实事求是,并接受全员监督。

  (3)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双重预防系统”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对“双重预防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给予200元奖励。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重大设备损坏等突出业绩,奖励200元。

  (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篇三: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慎重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目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考核和嘉奖、处罚有效实施,促进建立工作推动顺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机构和人员的“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考核和嘉奖、处罚。

  3考核奖惩标准

  遵照公司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部机构和人员必需履行的职责为考核奖惩标准,参照要求依次进展落实。

  4实施细那么

  4.1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4.1.1对紧急点排查不细致、不全面,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踊跃,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2紧急源辨识分析未逐个进展,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岗位人员不熟知紧急源辨识和分析状况,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踊跃,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3风险评价未结合部门实际,评价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准确,未驾驭重大风险内容、不熟知风险评价规那么,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踊跃,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4限制措施和实际不符、可操作性差、未得到有效落实或遗漏,岗位人员未参和限制措施制定、未驾驭自身岗位相关限制措施,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踊跃,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5风险分级管控层级提交时不符,未将本部门需管控的层级依次确定责任人、未落实管控责任,不熟悉管控内容,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踊跃,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6平安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各项清单进展督查,不符合通那么、细那么和公司指导书要求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7平安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告知、警示标示进展督查,未按要求进展风险告知的,未按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记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1.8新增风险未刚好进展分级管控,未纳入管理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2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嘉奖

  4.2.1对在隐患排查中踊跃解除事故隐患,幸免了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对平安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承受,收到显著效果的部门或个人,经公司探究,赐予部门或个人50—500元的嘉奖。

  4.2.2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依据奉献大小,赐予100—2000元的嘉奖。

  4.2.3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赐予一次性嘉奖。

  处罚

  4.2.4严格执行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责任制,如违反和未履行有关职责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4.2.5严格执行公司各平安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觉察违章现象按三违监察制度处罚。

  4.2.6在隐患排查期间觉察有紧要违章行为,其后果紧要的,按三违监察制度加重处罚。

  4.2.7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慎重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干脆责任者,依据经济损失大小按控股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规定进展考核处罚,造成紧要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4.2.8平安管理部门查出的隐患,对所在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所属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刻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承受牢靠的平安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平安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5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部门负责人责任。

  4.2.9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资料提交时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50-200元。

  5附那么

  5.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修订、说明。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四: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促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严律性、规范性,逐步夯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基础,为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持续改革、有效运行,而提供考核和验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部门(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

  三、职责划分

  1、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实施及运行的过程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果的考核。并保存效果评估记录,提交公司进行审核。

  2、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规划性建议,组织召开阶段性总结会,对开展效果进行验收,提出考核和奖励意见。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决策、改进。

  3、双重预防体系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的决策进行实际融入,计算到部门、员工个人的绩效收入中,切实的让工作态度及工作效果在员工的工资薪酬中体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4、各部门、项目部负责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部署,并认真组织管理层、基层员工共同参与其中,制定可靠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并明确管控层次,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对每一个阶段、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依据实施自主评比。并对做有突出贡献的人或集体上报公司体系办,由体系办上报公司进行审核,同时可进行特殊奖励。

  四、考核频次

  1、建设阶段: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阶段,考核周期主要以《公司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划分的每个阶段为节点。工作阶段结束后,立即组织效果验收。

  2、运行阶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后,定于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运行情况考核,主要是以上一季度的员工掌握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日常监控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效果等为依据进行考评。

  五、考核方式方法

  公司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主要以“检查和推荐”两个核心方法相结合使用开展奖惩考评工作,具体考评方法解释如下:

  1、现场检查调研法:每一次活动或工作节点结束后,由公司体系办牵头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调研工作,检查方面主要是针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以及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为中心进行考评,调研主要以抽查

  员工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掌握情况,如个人工作职责、区域内风险管控类别和重大风险点及其安全控制措施、区域内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进度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进度等开展调研,并对相关调研内容做好记录。此考核结论作为团体、单位奖惩依据。

  2、单位推荐论证法: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创建和运行的主体始终是各生产部门,各部门作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前沿和具体实施单位,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度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基础。

  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为有效的监控全体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对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体提出奖励申请,并将工作的突出点和工作成果形成报告提交公司,以方便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作为具体奖励工作依据,此考核结论作为个人、小集体奖惩依据。

  以上两种考核方法在每次考核时,同时进行,评选出优秀团队和个人。

  六、考核标准

  1、现场检查调研法考核标准

  本考核标准主要以《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为依据进行考评。

  (1)考评得分分级:≥90分为优秀;<90且≥80分为良好;<80且≥70分为合格;<70分为不合格;

  (2)选优规则:以实效为基础、以最优为准绳、以宁缺毋滥为原则,评选最优单位,每次评选优秀生产部门作为奖励单位,且考评分

  必须保证达到优秀标准。

  2、单位推荐论证法考核标准

  本标准主要以个人或团队所属单位进行推荐,并将相关成果记录上报公司,经过论证、获批后,执行奖励。

  (1)考评得分分级:≥90分为优秀;<90且≥80分为良好;<80且≥70分为合格;<70分为不合格;

  (2)选优规则:以部门推荐人员为主,现场进行考评、核实,优秀个人评选每个部门选择1名。

  (3)团队特殊贡献考核标准以为公司做出的实际贡献和效果为准。

  七、奖惩标准

  1、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单位奖惩标准

  序号

  单位类别

  1生产部门

  考核成绩要求

  优秀

  奖惩标准

  1、奖励现金1000元;

  2、公司会通报表扬;

  1、不奖不罚;

  2、要求继续加强工作,持续提升;

  1、考核部门负责人200元;

  3生产部门

  不合格

  2、公司会点名批评,重新制定工作规划,继续开展工作。

  备注

  2生产部门

  合格但不突出

  2、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个人奖惩标准

  序号

  组织性质

  考核成绩要求

  12个人

  个人

  优秀

  合格但不突出

  奖惩标准

  1、奖励现金100元;

  1、不奖不罚;

  2、要求继续加强工作,持续提升;

  备注

  个人

  日常所及抽查1、现金考核20元/次;

  不合格

  2、扣除当月团队绩效分1分;

  3、创新团队奖励标准

  本项为公司充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提高员工创新能力,而特别设立的奖项,本奖项以奖励为主,分为两个类别。

  序号

  奖励类别

  奖励依据

  奖惩标准

  备注

  为公司的“双重预防体系”建1、奖励200元/人(或1合理化建议

  设和运行提出合理话建议、创团队)

  新管理思路的团队或个人,并2、所属部门绩效分加1被部门和公司采纳的。

  分;

  1、发现者(个人/团队)奖励200元/项,所属部1、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发门绩效分加2分;

  2重大隐患整现重大隐患。

  改

  2、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整2、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整改方改方案,并被公司采纳案,并被公司采纳。

  (个人/团队)奖励300元/项。所属部门绩效分加5分;

  3工艺技术改革

  自主性的开展生产、安全工艺技术改革,被公司部或公司采纳,并成功实现的。

  奖励技改后12个月节省费用的10%;

  4、为充分鼓励团队合作,全员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于以上第三项奖励标准中涉及到团队协作、共同完成的项目,除以上奖励外,将对协作团队进行额外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部或公司领导

  决定,原则上不会低于奖励标准中的50%,作为团队创新基金。

  八、其他考核

  (一)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

  1、各部门、项目部务必按照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整体规划逐步推进,发动全员、共同参与,针对各部门的抽查调研中,如发现有员工未能掌握双重预防体系的基本建设内容,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人的考核,同时连带班组长、部门负责人50元/人的考核。

  2、在风险管控体系的创建阶段,如发现部门有危险源辨识不足、评价分级不准确、风险控制措施不全面等现象的,且错误多将对负责人进行500元考核,并进行重新整理,再次验收时仍未达标进行翻倍考核,以此类推,逐次翻倍。

  3、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存在思想抵触、弄虚作假、糊弄推诿等主观错误思想的个人或集体,将进行现金考核200元/人。

  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后相关资料要认真保存、单独存档,制定专人管理,如发现未能进行有效保管,导致文件或资料缺失、损坏等现象,将对专管人员进行考核100元/人考核,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5、“双重预防体系”实施过程中,各级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级管控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如因个人工作态度不认真致使分级管控未能达到实际效果或未执行监控要求的,一经发现将以严重违章进行处理,将以200元/人的考核。

  6、因管控不到位,导致危害因素大量扩散,对周边造成影响或发生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出具处理意见,触犯刑律的直接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办法》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5、各责任人不能保证隐患治理物资及时供应,导致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三)教育培训考核

  1.每次培训结束后,对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闭卷考试,并根据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不合格人员给予处罚,并限期补考直至考试合格。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

  2.对考核全部合格的部门给予500元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给予100元处罚,并于一个月后补考直至不考合格。

  九、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五: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

  3.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

  3.3“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绩效考核,安环部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环部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环部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安环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

  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500元。

  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50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到500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处罚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5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

  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1.2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

  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违章违纪处罚

  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4.3.2.3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4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5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到1000元的罚款。

  4.3.2.6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

  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车间不能消除,但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定的;本部门、车间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篇六: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1、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单位安全考核及奖惩,重大安全责任处罚及安全奖励由集团公司双体系领导小组审批。

  2、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50-200元罚款。

  3、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50-200元罚款。。

  4、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200元奖励。

  5、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或公示栏破损导致不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罚款。

  6、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或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令及时彻底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50-500元罚款。

  7、对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

  0-1000元罚款。

  8、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

  0-1000元罚款。

  9、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未制定可靠地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的,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

  50-1000元罚款。

  10、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出或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

  报告,查实属重大隐患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200元奖励。

  11、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于公司下达的任务消极应付、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0-1000元罚款。

  12、除非常规检查考核外,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13、奖励方式由月度考核工资中予以体现;罚款方式从工资中扣除。

  14、如果本制度奖惩和其他规定重叠或冲突,按数额高的规定执行,不重复奖励或处罚。

篇七: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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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为全面贯彻省、市、区安委会和区安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分析公司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有效排查风险点及安全隐患为目的,加快推进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奖惩的管理。

  3责任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综合部负责细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

  总经理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5内容

  考核内容

  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级人员所规定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担负的责任。

  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主要是公司是否采取有关措施创建、运行、维护及更新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双重预防体系责任的履行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3)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开展情况;

  4)双重预防体系培训教育情况;

  5)双重预防体系持续运行情况;

  6)双重预防体系平台建设情况;

  7)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8)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更新情况;

  9)双体系的完成执行情况等。

  考核频次、方式方法、标准

  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实行月度考核的办法,即每月一次。

  考核方式方法,通过查看文件、记录等档案资料及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公司与各级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逐级负责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绩效相挂钩,实行现金奖惩的方式。

  公司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实施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根据双体系网格化划分,车间和班组负责人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网格责任人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而未被网格责任人及时发现,或者未及时上报处理,则对相对应的下一级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部门对全厂生产储存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且未及时处理或上报,则对安全隐患所属车间的负责人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以班组所辖区域为单位,在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到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前一个月内,该班组没有因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被企业安全部门处罚,但在此次政府安监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该班组存在有依法构成处罚的安全隐患,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处以政府安3监部门对该安全隐患罚款数额五分之一的罚款(单次最高罚款限额分别为万元、1万元、万元),并将罚款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若是该处罚项的安全隐患不在该网格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则该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应将该安全隐患立即补充到该网格隐患排查表中,企业相关人员将不再被处罚;将对参与该网格安全隐患辨析的安全技术中介机构和企业人员进行处罚,具体措施由企业制定。

  其他奖惩考核内容参照考核标准。4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标准

  序号

  一、惩罚项

  成立双重预防体系领导机构或明确成员职责

  1)未制定,处罚200元

  2)每缺一项内容,处罚20元

  1)未制定方案,处罚200元

  2)每缺一项内容,处罚20元

  1)未制定培训计划,处罚200元

  双重预防体系基本要求

  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培训

  2)未按照计划培训,处罚200元

  3)未建立培训档案,处罚100元

  4)培训档案不全,每缺一项,处罚20元

  制定体系文件,包括制度、表格

  1)未制定体系文件或文件未及时更新,处罚200元

  考核范围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

  2)未进行下发传达,扣100元

  3)体系文件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0元

  1)未建立清单,每一项扣1005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元

  2)清单不全,每缺一项扣20元

  1)危险源辨识不全,每一项扣20元

  风险管控

  作业活动分析评价和设备设施分析评价

  2)管控措施未按照要求进行管控,每一项扣20元

  3)每缺少一人参与,扣20元

  1)未明确管控层级或者管控层级与实际不符,扣200元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未掌握管控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管控措施,每一项扣2元

  3)未建立清单,每缺一项扣100元

  4)管控清单缺少相关内容,每缺一项扣20元

  1)未设置公告栏或告知牌,每进行风险告知

  缺一个,扣100元

  2)未进行风险告知培训,扣200元

  1)未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或未根据管控清单制定,每缺一项扣隐患排查

  制定隐患排查清单

  200元

  2)隐患排查清单中排查类别、组织形式、周期等与实际不符或缺少,每缺少一项扣20元

  隐患排查计划

  1)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扣200元

  2)未按照计划执行,每缺一项扣50元

  3)排查计划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20元

  1)未按照排查计划要求,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每项扣50元

  2)未如实记录隐患情况,如记11隐患排查实施

  录、整改情况、图片等,每一项扣20元

  3)上级检查下级,发现下级未查出的隐患,每项扣20元,具体参照执行

  1)对检查的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每项扣20元

  12一般隐患排查治理

  2)未通报隐患排查结果的,每次扣20元

  3)隐患档案缺少相关记录的,每缺少一项扣20元

  4)隐患未及时验收或出具验收意见的,每项扣20元

  5)隐患整改通知单缺少或漏项,每项扣20元

  1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未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的,扣100元

  1)信息系统中,缺项漏项的,每缺少一项,扣20元

  2)风险管控记录不全,每缺少14信息系统应用

  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

  一项扣20元

  3)隐患排查未如期进行或未进行整改,每项扣20元

  4)信息平台未运行隐患排查系统,扣200元

  15持续改进

  每年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评审

  未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审,扣100元

  16及时对双重预防体系进行更新,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未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更新,扣100元

篇八: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加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各级、各岗位人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考核,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及奖惩。

  3、考核依据

  3.1《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3.2《****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3.8《双重预防机制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和风险告知》

  3.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4、职责

  4.1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车间负责人制定各部门、岗位的具体的考核标准。

  4.2各部门、车间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部门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报安全科、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人员的考核,由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每月5日前组织进行考核。

  4.3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经批准的考核奖惩表,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5、考核奖惩

  5.1奖惩标准

  5.1.1体系建设考核奖惩标准

  以部门、人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方案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结果为考核依据,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考核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考核,评分70-80分为合格,不奖不罚;评分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10元;评分70分以下,每少1分,扣罚10元,以此类推。

  5.2其他考核奖惩标准

  (1)企业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科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给予奖励。

  (2)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认真执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0元和500元。

  (5)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个人,经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评估,一经采纳,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

  (6)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奖励500~1000元。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0~1000元。

  (8)对勇于拒绝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者,奖励100~500元。

  (9)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500元。

  5.3考核频次与方式方法

  体系建设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由财务科根据各部门和车间报送的考核表与季度末月工资挂钩进行考核。其他考核奖惩按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落实

篇九: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管理,充分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各项风险点监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一般规定

  3.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综合办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3.2.

  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3.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推入生产成本。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3.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

  奖励

  4.1.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

  4.2.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500元。

  4.3.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300元。

  4.4.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4.5.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到500元。

  4.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5.

  处罚

  5.1.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査、解除劳动合同等。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2.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5.3.

  发生死亡或重伤伤事故,处以5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査、解除劳动合同。

  5.4.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

  讨,并分别处以50元到500元的罚款。

  5.5.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5.6.

  违章违纪处罚

  5.7.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50元的罚款。

  5.8.

  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0元的罚款。

  5.9.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处以50元到300元的罚款。

  5.10.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5.11.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5.12.

  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5.12.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亡、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5.12.2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篇十: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得分

  32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辨识全面,评价合理

  辨识基本完善,评价合理

  辨识不全面,评价不合理

  管控措施的制定

  管控措施制定完善

  管控措施制定较完善

  管控措施制定不完善

  管控措施的落实

  管控措施落实较好

  管控措施基本落实

  管控措施未落实

  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现场隐患全部查出

  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情况

  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善

  隐患基本整改

  隐患未整改

  按照上表描述对各车间、班组进行考核,得分13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11分以上为合格。

  4考核频次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车间、班组考核一次。

  5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查现场与查资料。现场主要检查风险点告知情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资料主要检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制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的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

  排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

  6奖惩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惩罚。

  7与工资薪酬挂钩

  以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周期,在一周期内考核10次以上为优秀,并无不合格情况的车间和班组职工,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加50元工资。在一周期内两次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减50元工资。

  8其他规定

  (1)所罚款项由被罚款人到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3)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给予200元奖励。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200元。

  (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篇十一: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建

  设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危险源(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第三条

  对危险源(点)不指定安全负责人、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扣罚单位1000元。

  第四条

  对危险源(点)没有按规定检查,扣罚单位2000元。

  第五条

  没有危险源(点)平面控制图或设立标志,扣罚单位500元。

  第六条

  新增危险源(点)没有及时纳入控制管理和设立标志牌,扣罚单位500元。

  第七条

  危险源(点)档案资料不齐、漏项,扣罚单位500元。

  第八条

  对危险源(点)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内没有整改,扣罚单位2000元。

  第九条

  因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人身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第十条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责任到位,达到本制度要求标准,有效的控制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奖励:

  (一)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

  (二)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500元的奖励。

  (四)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二条

  处罚:

  (一)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罚。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规定处罚。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规定加重处罚。

  (四)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部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反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单位,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批,考核时间及频次为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部

  年

  月

  日

篇十二: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贯彻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针、目标,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

  3.1总经理定期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

  3.2企业安全生产部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部门负责人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

  4.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

  全员监督。

  4.1.5公司安全生产部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工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次。

  4.2.4为保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5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2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500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元。

  4.3处罚

  4.3.1不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经考核处以200-500元罚款。

  4.3.2不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责的有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4.3.3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4在施工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5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6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4.3.7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8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9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3.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4.3.1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4.3.1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而造成事故的。

  4.3.13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4.3.14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15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5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XXXXXXXX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篇十三: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XX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Co.,Ltd.

  文件编号

  HD/DR-EHS--03-01版本号

  01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编制部门:EHS部

  审

  核:

  发布日期:

  20XX.08.1实施日期:

  20XX.08.15文件修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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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内容

  修改/生效日期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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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HD/DR-EHS-03-0120XX.08.15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

  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考核依据

  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

  3.3EHS部负责对公司级进行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每月25日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EHS?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发生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3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4.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5EHS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中作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奖励500?1000元。

  4.2.2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200元。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并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奖励20(?500丿元。

  4.2.4在发生火灾等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

  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1000元。

  4.2.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提出表扬并视情节奖励10(?500元。

  4.3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绩效工资的5%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工伤事故的处罚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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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HD/DR-EHS-03-0120XX.08.15431.1发生工伤事故,不论轻伤、重伤或死亡,均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年度车间

  内累计出现1次考核工伤(含)的班长不得当年度取消升级资格,累计2次(含)的,班长降级/免

  职处理,车间主管取消升级资格;累计3次(含)以上的车间主管降级处理,班长免职。

  4.3.2消防类处罚

  a)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1)无特殊情况,在氧气、乙炔瓶存储室等防火重点部位周围10m范围内和划定区域内堆放产品及物

  品的;

  (2)在库房内、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乱拉电线的;

  (3)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火炉,用火炉取暖下班后人走不熄灭的,火炉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库房内货物存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

  (6)木工房、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下班后检查,发现人走未断电、锁门的;

  (7)用塑料桶盛装汽油、柴油、化学易燃品未分类储存的;

  (8)在厂内、宿舍楼阳台、走廊私自燃放烟花鞭炮的;

  (9)将带火种的炉渣及垃圾倒入垃圾箱或垃圾场的;

  (10)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随便出入易燃易爆物品等火灾危险场所的;

  (11)重要防火部位存放无关物品,停放、修理车辆的;

  (12)带火种随便进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储存室的;

  (13)灭火器未点检及点检记录不规范的。

  (14)登高焊、割作业及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动火作业未采取防范措施,未办理有关审批手

  续的;

  (1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无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

  材的;

  (16)进行各类动火作业(包含外单位),职能部门未按规定为其办理审批手续的;

  b)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17)谎报火警的;

  (18)过失引起火灾的;

  (19)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尚不够犯罪的;

  (20)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管路上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21)故意阻碍救火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22)指使或强行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4.3.3劳动安全类处罚

  a)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1)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

  (2)违规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搬运电气设备。

  (3)因生产急需设置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用后未及时拆除。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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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HD/DR-EHS-03-0120XX.08.15(4)重要危险场所闲人随便出入,操作人员班中离岗的。

  (5)违反安全操作及规定,私自动用他人设备尚未造成损失的。

  (6)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及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⑺

  私自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班内违规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9)发生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

  (10)当班中,无故坐岗或斜靠设备。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

  b)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1)对安全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按期整改。

  (2)安装改造特种设备、危险作业不进行审批,工作结束不进行安全验收的。(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

  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

  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采购的劳保用品,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

  (4)尘、毒、易散设备未采用密闭、防毒措施或私自停用防护、除尘设施。

  (5)新建、改造、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未同时使用。

  (6)当班出现睡岗现象。

  (7)员工上班期间进入休息室每班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休息室只能喝水、休息,禁

  止玩手机或有躺、卧等懒散行为。

  c)有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不听劝阻;

  (2)无故破坏、拆除安全设施、标志、器材;

  d)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警告或记过并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1)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公司财物受到损失;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e)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或开除处分:

  (1)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使公司财物受到损失;

  (2)严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f)违反规定,造成伤害事故,给予责任者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对此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定责任。

  4.3.4其他处罚

  4.3.4.1各部门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形成规范的教育培训资料并留

  档,未能落实教育培训的,对部门给予100元的罚款。

  4.3.4.2各部门实施的培训教育要确保效果,使职工掌握本岗位风险类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

  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方法等,EHS部检

  查岗位人员不能掌握的,按20元/人进行处罚。

  4.3.4.3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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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HD/DR-EHS-03-0120XX.08.15处以20元罚款。

  4.344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处于10?50元罚款。

  4.345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

  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4.3.4.6对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4.3.4.7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对现有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逐项检查、分层次检查、定频次检查

  的要求,逐渐落实、确保效果,存在问题的给予部门200元的处罚。

  4.3.4.8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部门接到《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

  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

  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3.4.9对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进行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3.3相关方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4.3.3.1施工单位在进驻公司前,未与其签订《相关方安全环保手册》、《工程合同安全施工、环境

  保护协议》等相关协议的;

  4.3.3.2施工人员未登记进入厂区的,或登记后进入厂区劳保用品等防护措施配备不全的;

  4.3.3.3进行八大作业时,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

  4.3.3.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不具有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4.3.4.5施工单位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4.3.3.6厂区施工区域施工时未设置护栏及醒目的标识,物料堆放区域要设置专门围墙或安全网墙。

  5本制度由EHS部负责解释。

篇十四: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50-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50-200元罚款。

  3.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0-200元。

  4.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或公示栏破损导致不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罚款。

  5.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或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令及时彻底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50-500元罚款。

  6.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0-1000元罚款。

  7.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0-1000元罚款。

  8.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未指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的,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50-1000元罚款。

  9.鼓励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出或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

  行报告,查实属重大隐患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200元奖励。

  10.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公司及项目下达任务消极应付、不按时按量完成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0-1000元罚款。

  11.对项目级双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月考核。

  12.本奖惩制度与其他规定重叠或冲突,按数额高规定执行。

篇十五: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及医院有关管理要求,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规范建设和责任落实,实现持续改进,确保风险受控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是医院对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基本要求,作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的考核依据。

  第三条

  办公室是医院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制定,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定期对各部门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提出考核意见,并负责定期统计汇总考核情况上报医院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班组、岗位员工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考核,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

  第五条

  班组长不定期对本班组岗位员工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考核。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制度。

  第二章

  体系建立考核

  -1-

  第七条

  各部门应按照医院体系制度要求及规定,规范各部门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未按要求规范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并形成文件资料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八条

  各部门应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职责以及具体实施步骤。统筹组织和落实本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规范建设。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或未有效组织落实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

  第九条

  各部门应依照“双重预防体系”作业指导书,建立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确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途径、方法及要求。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十条

  各部门的分级管控体系要形成“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风险点统计表、危险源统计表”等书面建设资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建立“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层级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等书面资料,存在缺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的有

  -2-

  关要求,设置二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告知栏、在部门内现场岗位设置各级别风险的安全风险告知牌。未按要求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三章

  培训教育考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强化“双重预防体系”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全员陪训,落实医院、部门、班组三级教育培训,形成规范的教育培训资料并留档。未落实“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实施的培训教育要确保效果,使员工掌握本岗位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主要控制措施以及危险源辨识、评价方法,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检查发现岗位人员未掌握的,每人次罚款30元。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负责人要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要求,掌握本层级管控的风险点、危险源情况、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类别、频次及要求。各级负责人及岗位人员不了解的,每人次罚款30元。

  第十五条

  “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要纳入年度和阶段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双重预防体系”未纳入教育培训计划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建立教育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定期

  -3-

  和不定期检测“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效果,督促各级人员掌握和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要求。未落实教育效果评价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四章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

  第十七条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年度和随机进行的方式,实施重新梳理和优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梳理优化。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组织管理、上级要求等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及时组织风险分级与管控措施变更。未按期组织或及时变更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按要求对所管控的风险,落实分级管控职责,确保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管控到位。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元。

  第十九条

  风险点划分要结合单位实际,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合理划分。风险点划分存在明显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元。

  第二十条

  风险点划分和危险源辨识要自下而上组织实施,让职工充分参与,注重作业活动、作业步骤、设备设施分类和合理性和符合性。职工未能充分参与、危险源辨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能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人次罚款30元。

  第二十一条

  风险评价要按照医院制度要求,进行定性、-4-

  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原则判定评价级别。充分考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风险评价不合理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二十二条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时要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五个方面充分考虑,确保风险有效受控,不可接受风险应补充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直至风险可以接受。风险管控措施存在明显不到位的,责任限期整改,未能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元。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按照医院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建立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要对照现有风险管制措施,进行分层次、定频次、逐项检查,留存各层级检查记录,确保效果。存在明显问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元。

  第二十五条

  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遵循闭环管理原则,按照“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的流程,进行责任到人的整改和验证,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符合闭环管理要求的,每项对责任部门罚款30元。

  -5-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存在明显缺陷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

  医院安全排查时排查出的一般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有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确定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责任单位每项罚款30元。

  第二十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落实整改的,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制定隐患整改前的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无法有效管控的,必须实施停产、停机措施。没按要求落实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

  岗位员工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经确认后根据情况给予30元的奖励。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经确认后给予100元的奖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六章

  持续改进考核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应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保存评审记录,并对评审结果上报办公室。未按要求实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应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

  -6-

  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要求,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未按要求实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

篇十六: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凯旋门业

  2021年6月20日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平安文明进展,将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平安生产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与人员的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

  3.1总经理签署?平安承诺?,定期进展平安生产绩效考核。

  3.2逐级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3.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管控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平安考核与奖惩,重大平安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平安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平安员负责监视。

  4实施细那么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平安员按照奖惩细那么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对平安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有特殊奉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平安事故后,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根据?平安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展处分。

  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本钱。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实事求是的进展奖惩,并承受全员监视。

  管控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与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平安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与规定,在平安生产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与个人,各奖励1000元与800元。

  4.2.2对平安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两个体系〞建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与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为保证平安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平安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与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良工程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与人身平安,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与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元到1000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处分平安生产处分分为经济处分、行政处分与刑事处分。

  经济处分:公司扣罚平安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分: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1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与5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展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1.2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与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与5元的罚款。

  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与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与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3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与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元与200元的罚款。

  4.3.2.4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5对车间内平安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6对不按平安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展工作的部门与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与50元的罚款。

  4.3.2.7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那么酌情处分。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分。

  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与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平安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对各种平安装置未按规定进展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4.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平安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加重处分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分,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分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篇十七: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邹城市新华圣纺织有限公司文件

  双重预防体系[]第5号

  ---------------★

  ---------------关于下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奖惩制度通知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

  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

  核与奖励、惩罚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

  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

  度

  2适用范围,特制定本制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

  3考核依据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

  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査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检査。

  3.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

  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安全员

  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办公室按照

  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

  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确定责任人,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

  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

  缴纳,不得推入生产成本。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

  全员监督。

  4.1.6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

  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

  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

  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

  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

  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

  级给50-300元奖励。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

  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丿元。

  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

  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

  励50元到500元。425对改进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

  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奖励50-30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

  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奖励50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到50丿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篇十八: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得分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管控措施的制定

  管控措施的落实

  管控措施落实较好

  管控措施基本落实

  管控措施未落实

  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现场隐患全部查出

  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情况

  辨识全面,评价管控措施制定合理

  完善

  辨识基本完善,管控措施制定评价合理

  较完善

  辨识不全面,评管控措施制定价不合理

  不完善

  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善

  隐患基本整改

  隐患未整改

  按照上表描述对各车间、班组进行考核,得分13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11分以上为合格。

  4考核频次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车间、班组考核一次.

  5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查现场与查资料。现场主要检查风险点告知情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资料主要检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制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的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

  6奖惩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奖励.对考核结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果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惩罚。

  7与工资薪酬挂钩

  以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周期,在一周期内考核10次以上为优秀,并无不合格情况的车间和班组职工,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加50元工资。在一周期内两次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减50元工资.

  8其他规定

  (1)所罚款项由被罚款人到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3)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给予200元奖励。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200元。

  (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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