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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11-16 14:45:21 来源:精优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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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模板10篇

篇一:庭审报告模板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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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模板篇一申请人:张律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高某某的辩护人,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上诉人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诈骗、单位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事实与理由:上诉人高某某不服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XXX)某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贵院。上诉人高某某的上诉理由中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了众多异议。申请人经过认真阅卷后认为上诉人高某某提出的异议足以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高某某贪污8万元的公款来源于2XXX年某市一院的单位受贿款,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中又认定该笔受贿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那么必然产生的一个疑问是:高某某贪污的8万元的来源到底是什么?高某某是否实施了贪污8万元的犯罪行为。2XXX年12月16日,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书,然而至今一直却未接到开庭通知。鉴于上述事由,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再次申请贵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致xuex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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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XXX年x月x日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模板篇二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申请事项:开庭审理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申请理由: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具有以下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申请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特此申请贵进行开庭审理。此致xuexila2XXX年x月x日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模板篇三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加快审理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XX纠纷一案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XX纠纷一案,贵院于2XXX年X月XX日受理立案。因申请人该笔款项拟用于XXXXXX老年公寓,为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权益,特请求贵院尽早开庭审理本案。此致xuexila2XXX年x月x日

  2

  

  

篇二:庭审报告模板

  内部编号:AN-QP-HT656版本/修改状态:01/00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通用范本

  InOrderToStandardizeTheManagement,LetAllPersonnelEnhanceTheExecutivePower,AvoidSelfDevelopmentAndCollectiveWorkPlanningViolation,AccordingToTheFixedModeToFormDailyReport

  ToHandIn,FinallyRealizeTheEffectOfTimelyUpdateProgress,QuicklyGraspTheRequired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精制报告系列

  编号:AN-QP-HT656

  申请开庭审理请示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申请人:张律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

  师,系上诉人高某某的辩护人,联系电

  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上诉人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

  诈骗、单位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第二

  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高某某不服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

  (20XX)某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已上诉

  至贵院。

  上诉人高某某的上诉理由中对第一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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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制报告系列

  编号:AN-QP-HT656

  的事实、证据提出了众多异议。申请人经过认

  真阅卷后认为上诉人高某某提出的异议足以影

  响对其的定罪量刑。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认定

  高某某贪污8万元的公款来源于20XX年某市

  一院的单位受贿款,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中又认

  定该笔受贿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那么

  必然产生的一个疑问是:高某某贪污的8万元

  的来源到底是什么?高某某是否实施了贪污8万

  元的犯罪行为。

  20XX年12月16日,申请人向贵院提交

  了开庭审理申请书,然而至今一直却未接到开

  庭通知。

  鉴于上述事由,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

  严,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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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制报告系列

  编号:AN-QP-HT656

  次申请贵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YouCanEnterTheNameOfTheOrganizationHere

  第4页/共4页

  

  

篇三:庭审报告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你除了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自行辩护是否听一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或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审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

  篇一:刑事法庭审笔录

  刑事法庭审理笔录

  法庭笔录(范例)时间:20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_分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___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执行逮捕。

  _______年____月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收到的。

  审: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__市_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

  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

  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代: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你除了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自行辩护,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了。

  审:全体诉讼参与人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或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二、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告人,你听清了没有?

  被代:听清。

  审: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略)

  审:被告人,起诉书内容是否听清?

  被:听清。

  审:被告人,起诉书指控是否事实?

  被:是事实。

  审: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审:被告人,你对事实有无补充?

  被:没有。

  审:下面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你以前所讲的是否是事实?

  被:是事实。

  公:你认为你的行为构成何罪?

  被:抢劫罪。

  公:案发当天你在干什么?

  被:我在上网打游戏。

  公:你是否经常上网?

  被:是的,家里没有电脑,于是我经常上网吧。

  公:你当时为何会找被害人?目的是什么?

  被:当时只是想弄点钱,被害人是我的网友,又正好在网上所以想到他那里弄钱。

  公:你对被害人干了什么?

  被:我把他叫出来,问他要钱。

  公:是拉出来,还是叫出来。

  被:拉出来,他不肯跟我走。

  公:出来后你对他干了什么?

  被:我打了他两个耳光,还踢了他几下。

  公:他有没有反抗?

  被:没有。他很害怕。

  公:你是否对被害人搜身?

  被:搜了。共搜到97元钱。

  公:你是怎么用这97元钱的?

  被:50元支付了上网的钱,还有47元就买了两包烟和珍珠奶茶。

  公:你是否知道被害人身上有钱?

  被:不知道,我不认识他,但看他的穿着想他一定有钱。因为他穿了一身名牌。

  公:和你一起抢钱的还有谁?

  被:没有了。

  公:王____和邓____你是否认识?

  被:认识,他们是我的同学,但那天他们走了。

  公: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被:在我叫被害人出来之后走的。

  公:他们有没有参与打被害人?

  被:没有。

  公: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下面进行法庭举证,先由公诉人举证,并就证据的来源和证明力作简要评析。

  公: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节录。(20xx年3月31日)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被代: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笔录。

  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辩:从笔录中可以看出,被告人以前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只是在迷恋网络游戏后才在品行上有改变。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被害人张天安的笔录。(笔录5)

  审: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有无异议?

  被:没有。

  辩:从笔录中看出,被告人一开始并不是强行把被害人拉出网吧的。

  篇二:行政庭审笔录模版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开庭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诉讼参与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书记员: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进行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

  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

  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庭提出;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法庭人员、司法警察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

  卷、录音带、录像带,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

  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

  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原告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和诉讼中放弃、变更、增加

  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和答辩的权利;

  2、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和使用本民族语

  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

  鉴定、勘验人回避的权利;

  4、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以及经审判长许可,向证人、鉴定、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5、当事人有查阅并申请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6、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原告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7、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8、对人民法庭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胜诉的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除享有上述诉讼权利外,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当事人应当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

  2、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向对方当事人提问;

  4、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或裁定。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报告审判长,本案诉讼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长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不服被告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应到庭的当事人,原告到庭,并委托代

  理人参加诉讼,被告法定代表人到庭,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第三人到庭,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和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

  人出庭有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和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

  人出庭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长:第三人,你对原告和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

  出庭有无异议?

  第三人:

  审判长:经法庭核查,以上各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担任审判长,由主审本案,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人:

  审判长: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本院在审理本案时,已告知各方当事人,开庭前书记员又进行了宣布,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审判长:现在有原告宣读起诉状。

  篇三:简易及普通一审民事案件程序庭审笔录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笔录

  (简易程序)

  开庭时间:二o一四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庭

  案由:纠纷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人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到庭。

  被:到庭。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安静。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到庭人员,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三、除本院工作人员因需要进入审判

  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五、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六、所有人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禁止吸烟;七、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员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不听劝告的由法警强制带出法庭;八、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现在可

  以开庭。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这是第一审简易程序民事案件。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被告

  审:各方当事人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无异议。

  被:无异议。

  审:经当庭核对,出庭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本案依法由本院助理审判员xx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本案,书记员xx担任记录。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陈述、申辩、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等诉讼权利,同时必须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等诉讼义务。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主审法官、书记员等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以上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是否申

  请回避?

  原: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法庭准备阶段结束。原被告双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原:

  被:

  审:各方证人到庭。下面告知证人作证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客观陈述亲身所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证人对作证的权利和义务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否清楚?

  原告方证人:清楚了。

  被告方证人:清楚了。

  审:各方当事人对出庭的证人是否有异议?

  原:没有。

  被: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听候传唤。

  (证人退庭)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民事诉状(略〃〃〃〃〃)。

  审:原告有无补充?

  原:没有。

  审: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或宣读答辩状。

  被: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做以下答辩:

  审:被告有无补充?

  被:没有。

  审:根据双方的诉辩内容,法庭需要了解几个问题:原:被:

  审:通过原告的诉称和被告的答辩,被告各方对原告。。。无异议,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

  审:原被告双方对归纳的焦点有无异议?

  原:无异议。

  被:无异议。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

  人

  

篇四:庭审报告模板

  庭审报告保险合同纠纷

  庭审报告

  一、上诉双方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市永川区万达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

  庆市永川区西大街357号,组织机构代码74289146-3。法定代表人刘义福,经理。委托代理人段洪,重庆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颜克炳,男,1948年7月18日生,汉族,该公司

  员工,住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109号4-1。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公

  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56号,组织机构代码90379592-4。负责人宋文平,经理。委托代理人李世奇,重庆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案件由来上诉人重庆市永川区万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运输公

  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永川县人民法院(2010)永民初字第5625号民事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万达运输公司委托代理人段洪、颜克炳和被上诉人平安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李世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庭审报告保险合同纠纷

  三、案情简介本案在一审中,原告万达运输公司诉称,原告是重庆A61845号

  车所有人,该车由刘华经营。2007年6月11日,原告为该车向被告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为50万元。2008年5月19日,刘华驾驶重庆A61845号车在永川区普安小学旁汽车修理厂维修汽车后,起步时不慎压伤正在车底工作邓知伟。经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刘华负全责。2010年5月20日,刘华代表原告与邓知伟达成赔偿协议书,确认邓知伟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总额为314823.45元并进行支付。刘华赔偿后,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赔偿,2010年7月21日,被告赔偿交强险12万元后,拒绝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55858.76元。

  被告平安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发生交通事故和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属实,被告已赔偿交强险12万元。由于本案事故发生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告不负商业险保险责任。原告多年来一直在被告处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原法定代表人张艳是被告保险代理员,原告亦从2004年起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应该对保险条款中责任免责条款比较清楚。同时被告对责任免除条款以黑体加粗字体进行了提示,并向原告作出了明确说明,原告出险后谎报出险经过,也说明其知道保险车辆在修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被告不负赔偿责任。综上所述,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庭审查明事实后认为,原告万达运输公司成立之初法

  庭审报告保险合同纠纷

  定代表人张艳从1999年1月开始从事保险代理,2004年原告亦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因此原告对保险合同订立和保险条款理解较其他人更为清楚。原告2005年6月起为其所有重庆A61845号货车向被告平安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被告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已就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均用黑体加粗字体进行了提示,并对该条款内容向原告作出了明确说明,原告投保时也声明被告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同时,原告已连续三年为重庆A61845号货车向被告投保,其已有充分时间了解保险条款,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向被告报告出险经过时隐瞒该车在修理时发生事故,亦表明原告知道保险车辆在修理期间发生事故属于被告免赔范围,故一审法院院认为被告已就免除被告责任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同时该责任免除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有效,原告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被告辩称理由成立,予以采信。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重庆市永川区万达运输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20元,减半收取1710元,由原告重庆市永川区万达运输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万达运输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以原审被告制作保险条款部分为免除法定义务格式条款和原审被告没有尽到明确义务为由,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案件部分事实认定有误,

  庭审报告保险合同纠纷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判令被上诉人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上诉人155858.76元。

  本案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受理,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彭超、陈秀良,代理审判员夏东鹏组成合议庭。本案于2011年3月14日,在西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3号庭进行了公开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四、审理经过(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检查核对了上诉双方身份,宣读了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全体起立,法官入场。审判长在法庭上首先简单介绍了案情和案由;然后,审判长分别确认了上诉双方身份,明确了代理人代理权限,其中上诉人代理律师为特别授权,另一代理人为一般授权,被上诉人代理人为一般授权;接着,审判长告知上诉双方合议庭组成,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最后审判长询问上诉双方是否明确自己所拥有权利义务。双方对对方身份、回避、拥有权利义务等均未提出异议。(二)法庭调查

  在法庭调查阶段,上诉双方代理人先后发表了自己意见。上诉人首先发言,陈诉案件基本情况,说明了上诉理由和请求。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部分有误,适用法律错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提出了两点理由:第一,被上诉人制作《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l部分第1章第3条(3)项“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内容,

  庭审报告保险合同纠纷

  违反了《民法典》第40条,第53条第1款第1项,《保险法》第19条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根据上述法规,在格式条款中,免除法定义务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而被上诉人所制作《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事先草拟好格式条款,且免除了自己保险赔付义务。故,被上诉人所制作《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相关内容应属无效。第二,被上诉人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被上诉人举示投保单上“投保人声明”一栏,上诉人确加盖了印章,但该“投保人声明”也是被上诉人提供格式化条款之一,庭审时上诉人也否认被上诉人在签约时对上诉人进行了书面或口头说明,因此,仅凭投保单及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尚不足以证明被上诉人履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民法典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保险法第17条规定“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问题答复》所规定明确说明义务。

  

篇五:庭审报告模板

  2010案情介绍201223时许被告人梁川胡瑶等人在重庆市北部新区花朝小区二期农贸市场烧烤摊附近喝酒吃烧烤过程中与被害人罗延刚发生口角梁川将罗延刚身穿的西服拉起来将罗延刚的头部蒙住梁川胡瑶用拳头击打罗延刚头部身体造成罗延刚左眼受伤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罗延刚眼部受伤程度属重伤

  庭审报告模板[总结]

  校园庭审分析报告案件名称:被告人胡瑶、梁川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学号:2010031485姓名:秦启凡学院专业:法学院法学系年级班级:2010级5班胡瑶、梁川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庭审分析报告一、案情介绍2012年3月28日23时许,被告人梁川、胡瑶等人在重庆市北部新区花朝小区二期农贸市场烧烤摊附近喝酒,吃烧烤过程中,与被害人罗延刚发生口角,梁川将罗延刚身穿的西服拉起来将罗延刚的头部蒙住,梁川、胡瑶用拳头击打罗延刚头部身体,造成罗延刚左眼受伤,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罗延刚眼部受伤程度属重伤。经北部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梁川、胡瑶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9月11日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二、庭审过程(一)庭前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的相关规则,再宣布公诉人、辩护人、陪审团依次就坐,接着传唤被告人出庭,执行法警将被告人带到庭上。审判长叫被告人自报姓名,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在案发前有无刑事处分,因什么原因到案,何时到案,是否收到起诉书的副本、开庭传票、辩护通知。并告知被告人可享有的相关权利,以及是否对庭上人员要求回避。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列举被告人胡瑶、梁川的故意伤害行为。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对其指控的意见,被告人均无意见,后征得公诉人和辩护人同意下审判长宣告法庭进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法庭调查1、法庭提问:(1)审判长先将梁川带下后,留下胡瑶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被告人姓名,是否有前科,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如实等。胡瑶的辩护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在案发过程中被告人受的伤有没有经过鉴定,是否看见有人击打被害人头部,梁川的辩护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是否看见有人击打被害人头部,被告人胡瑶的回答为,没有人打击被害人头部。审判长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是如何与被害人进行抓扯的?(2)将胡瑶带下法庭,将梁川带入法庭。公诉人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对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如实,有无意见,辩护人对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说明其在吃烧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谁先动的手,是否有击打被害人头部,如何到的案,在到案前是否有公安机关来过,审判长对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在案发前是否认识被害人,与胡瑶是何种关系,案发时间,是否喝酒,从茶馆冲出的人是在拉扯之前还是之后,2、公诉人举证:第一组,辨认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等证书;第二组,被害人罗延刚等陈诉;第三组,证人刘显峰、徐才茂、萧兴富、舒礼华、赵勇、

  蒋小琴的证言;第四组,被告梁川、胡瑶的供述和辩解;第五组,伤情鉴定意见等。

  3、质证:胡瑶辩护人以下情况有异议:(1)对胡瑶、梁川的到案经过有异议。其认为胡瑶、梁川在案发当晚就到了交巡警平台,如实讲诉了案情,其后又是自己于8月5日去的公安局,并非强制。(2)被害人的陈诉,证人证言中对胡瑶、梁川所处位置十分明确,即梁川在正面而胡瑶在侧面。(3)案发当时即发现被害人有白内障,故对于以后的鉴定的真实性有异议。梁川的辩护人:(1)在第一组证据中,梁川先于2012年8月3日接到公安局电话通知接受调查,于2012年8月5日上午到场,而公诉人所举证中登记时间为2012年8月5日13时,其与事实不符,且传唤并等于通知。(2)被害人与被告人抓扯后,挽打时间为10秒左右,且击打部位多为肩部、背部,同时证人证言中没有证实被告人有打击被害人头部这一情节,故被害人的陈诉与事实不符。(3)第三组证据中,相关病历的开出时间超过实际发生时间,且委托鉴定时间为2012年7月5日,得出鉴定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其核心鉴定资料由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的,其不符合法定程序,内容不真实,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重伤证据。审判长:辩方的质疑综合为以下几点:(1)被告人是自首;(2)被害人陈诉与事实不符;

  (3)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程序不合法公诉人答疑:(1)传唤不等于自首,其行为仅仅构成坦白;(2)被害人,被告人的陈诉间接的承认其有殴打头部的事实;(3)有关伤情鉴定,其形成是在审理之前,只不过是提交给检察院的时间晚了。4、辩方提供新证据:(1)举证中的鉴定表中,2012年11月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在案发当晚即去交巡警平台自首了。(2)取自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有关伤害性说明的相关材料,证明了被告人打击被害人的行为仅仅是其中一种诱因,且致病度仅为10%-30%。合议庭决定暂不表态。(三)法庭辩论通过质证后,审判长对主要问题进行询问。审判长询问公诉人二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公诉人认为不能构成自首,仅属于坦白。被告人胡瑶辩解,他们是在事发当晚就自己主动去的交巡警平台报案,交巡警知道案情后,告知他们先行离开,等候通知,随后才在2012年8月5日到的公安局。梁川辩解,当时,交巡警让他们先回去,以后鉴定表出来后,再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就行。胡瑶的辩护人提出几个观点:1、胡瑶在整个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1)梁川先行将被害人蒙面,以致以后在击打过程中,无法判断击打部位;(2)因为鉴定表真实性有待商榷,故不能证明二被告对被害人的击打程度;2、被害人的伤害为多因一果;

  3、二被告认罪态度良好。梁川辩护人因为对某部分证据的遗漏,与胡瑶辩护人一同申请恢复到“法庭调查”,后经合议庭决定,恢复“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中,存在的争议点主要有两点:1、胡瑶、梁川是否构成自首;2、伤情鉴定表是否有合法依据,能否证明被害人的伤情与被告人有直接关系。(四)最后陈述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胡瑶、梁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川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量刑情节。二被告犯罪后坦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第三款的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辩护人认为二被告于案发当晚即前往交巡警平台,构成自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第一款的量刑情节,二被告的行为仅是造成被害人伤情的原因之一,其行为不直接造成伤害,不构成重伤,且其认罪态度良好,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故应减轻其处罚。三、庭审分析首先,从控辩双方的提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阶段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从一开始的提问环节开始,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提问,已经涉及到一些具体的犯罪事实或者与量刑有关的情节。其所问问题与后面所举的证据具有客观的联系,也同后面进行质疑时的问题具有关联性。其一,关于自首的认定,二被告人于案发当晚即到交巡警平台报案,这一事实是可以确认的。但是其在报案中的供述是否如实,能否判定为自首是一个难点。因为,其报案过程的供述有避重就轻的嫌疑,能不能算交代了主要事实需要重点判

  断,同时,在随后接到的电话通知是否属于传唤也是一个关于自首认定的焦点。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认为,其在案发当晚于交巡警平台报案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故应该减轻处罚。

  其二,对于伤情鉴定表是否能够作为证据这一点,我认为应该从实际的鉴定时间为准,也就是说以其提交到鉴定中心并出具结果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提交复印件于检察院的时间为准,因此这些鉴定表是能够作为证据适用的。

  其三,对于重伤的多因一果关系,这并不能作为免责或者减轻条款。虽说,造成被害人伤情的原因可以有多种,但结合当时的情况以

  及事故发生的时间,我们可以认定被害人的伤情是有被告人的击打行为直接导致的,故其重伤结果确定。

  然后就控辩双方的庭上表现而言,辩方很明显准备不够充分,从两位辩护人都以证据未及时查看,有漏掉为由,要求恢复法庭调查就可以看出。此种行为不仅浪费大家时间,不经济,且容易造成大家的情绪波动较大,很容易对判决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可知,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是非常之有必要的。

  通过在这次的庭审我们可以发现程序的存在有利于对案件有条不紊的处理,避免混淆、漏证等情形的出现,同时要处理好一个案子,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否则很容易导致案件不停的在法庭调查

  与法庭辩论之间转换,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篇六:庭审报告模板

  审被告人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被审是否被刑事拘留被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被审被告人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被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笔录

  案由: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庭地点:一号审判庭,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书(一):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沅陵县人

  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二):请公诉人入席就坐。(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⑵不准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⑷不准发言、提问;

  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就坐。

  (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

  审:现在开庭。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

  到庭,卸下械具。

  审:被告人,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被:没有。

  审:什么时间出生?

  被:出生。

  审:什么民族?

  被:X族。

  审:什么地方人?

  被:XX县人。

  审:什么文化?

  被:文化。

  审:什么职业?

  被:。

  审:家庭住址?

  被:住。

  审:被告人,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

  被:

  审:是否被刑事拘留?

  被:

  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

  审:被告人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一案的起诉书副本

  你收到没有?

  被:

  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

  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

  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今天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审判

  员、

  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本庭记录,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

  员、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

  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

  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⑴申请回避权。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上述有关人员回避。审: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被:不申请。审:⑵辩护权。你可以自已辩护,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

  ⑶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⑷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审:被告人XX,你听清了吗?被:听清了。审:鉴于被告人在十天前收到了起诉书副本,也未提出回避申请,

  现在法庭调查开始,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篇七:庭审报告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长(员)及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请到庭的所有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在开庭时不得在法庭内接听。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

  法庭秩序;

  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3、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也不得随意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

  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提问;

  5、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

  闭庭后提出;

  6、本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

  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

  8、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法官入庭、宣判、退庭时,所有到庭人员全体起立并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平原县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就是我)、,人民陪审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并兼任本案的主审法官,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核对三方当事人身份

  原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两第三人分别陈述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及住址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诉讼各方对到庭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本案诉讼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合议庭确认上述人员具有参加今天庭审活动的资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并质证、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双方都有依法行使诉讼

  权利、遵守诉讼秩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审判长:当事人对告知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第三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第三人:

  审判长:法庭审理的程序包括陈述行政争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裁判等几个阶段。在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发言要经过法庭的允许、在陈述案件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时,语言要文明,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对方。双方是否听清?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第三人:

  审判长:下面陈述行政争议。被告,原告所诉的是否为你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

  审判长:陈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文号。(请被告说明被诉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种类、作出该登记行为的时间、登

  记的内容、房屋所有权证的证号)。

  被告:

  审判长:原告,你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即被告前述内容?

  原告:

  审判长:原告,针对上述行政登记行为你们是否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结果?

  原告:

  审判长:现在由各方当事人陈述诉讼主张。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并陈述主要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内容略)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新观点要补充?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你方的答辩意见。

  被告:宣读答辩状(内容略)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补充?

  审判长:第三人说一下述称意见?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上述原告的诉称、被告的辩称及第三人的述称,合议庭归纳本案的焦点是:1、原告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原告,也就是说,原告与本案被告的登记颁证行为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被告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给两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共有权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和补充?

  审判长:下面由当事人举证质证。质证时,诉讼各方应当围绕着证据的相关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及其证明力,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审判长:首先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是否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举证质证。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先由原告向法庭举出证明

  自己主体适格的证据。

  原告举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递交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针对被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返还原告。

  原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被告、第三人还有新的意见吗?

  该组证据待合议庭合议后再行确认,原告继续举证。

  审判长:现在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即被诉登记颁证行为是否合法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所以,今天的庭审主要围绕被告的职权依据、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及证据、行政执法程序,以及适用法律规范依据是否合法等四个方面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的责任,应该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审判长:现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首先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查。被告代理人陈述被告的职权依据。

  被告: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宣读略)

  审判长:原告、第三人对被告负有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职责有异议吗?

  审判长:原告和两第三人对被告的职权依据无异议,本庭予以采信。

  审判长:2、现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登记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由被告向法庭一同提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和登记程序方面所依据的证据。首先被告代理人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了哪些事实?你方提供的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上述事实?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遵循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你方提供的哪几项证据(证据的哪些方面)可以证明被

  诉行为遵循了上述程序规定?

  被告举证并陈述:提交我局办案材料一宗,共14页。该卷宗材料认定事实是。。。证明的证据是。。。;规定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是《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宣读略)。该卷宗材料1到14页证明该登记颁证行为经过申请、询问、复审、终审、发证等程序。

  请书记员把证据递交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质证。

  被告针对原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返还被告。

  被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原告和第三人还有质证意见吗?

  3、现在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审查。由被告代理人说明本案被诉的房屋权属登记行为属于《房屋登记办法》所规定的哪种类型的登记?及办理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说明名称、颁布机关、实施时间、具体内容)。

  被告:转移登记。办理登记依据的是2008年颁布并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宣读略)。(其他的更详细的内部规定可以继续陈述)

  原告质证。

  被告针对原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被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审判长:原告,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你方享有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被诉行为违法的权利,你是否有证据提交?

  第三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法庭就未查清事实询问当事人问题。

  审判长: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各方提交的证据无异议的可作为定案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有异议的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做决定。(结合当事人各方提交的无异议的证据和庭审当事

  人及其代理人当庭陈述,合议庭总结本案无争议的事实如下:。。。当事人各方对本庭所归纳的无争议的事实有何意见?)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诉讼各方应当围绕着本案的争议焦点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程序等方面发表辩论意见。在辩论中不允许使用侮辱、诽谤、攻击性的语言。先由原告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

  被告的第一轮辩论意见。

  第三人第一轮辩论意见。

  除第一轮已经发表过的辩论意见外,各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需要发表?

  审判长:各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充分注意,并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到此结束,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的内容是对本案的处理有何意见和要求。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本案待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休庭后,阅看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本合议庭进行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击法槌)

  [书记员]说: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1

  一月二月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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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五月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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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庭审报告模板

  关于…一案的审理报告(一审刑事案件用)

  (______)___刑初字第___号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公诉机关______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和受害情况等)。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委托(或者法定、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等。此项系指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未成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有此项的,应列在被代理人之后另起一行续写)。被告人……(首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被拘留、逮捕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时间和情况,现羁押处所;其次写明何时、何地、何故受过何种处罚,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犯罪判刑或者免刑和是否累犯等情况;再次写明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如有亲属侨居外国或者在台、港、澳的,亦应写明其情况)。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果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多人的,应在其相关项目之后增项续写。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被告人……(写明其姓名和案由)一案,由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检___诉〔______〕___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______以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一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独任审判的改为:“依法由审判员______独任审判”),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___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员)______出庭支持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______”),被害人______及其诉讼代理人______,被告人______及其辩护人______,鉴定人______、翻译人员______等到庭参加诉讼(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写)。现已审理终结。三、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简要写明案件的发生、揭发或者侦查、破获过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以及涉及的主要人员等。有曲折过程、复杂情况和问题的,应当详细写明。自诉案件此项从略)。四、控辩双方的主要控辩内容……(写明检察机关或者自诉人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证据、适用法律的意见、诉讼请求事项及其理由和根据。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一并写明原告人所诉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实、情节、证据、诉讼请求事项及其理由和根据,等等)。……(写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情节的供认情况,辩解内容、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被告人的口供有反复的,应当一并写明。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提出反诉并已依法受理的,应当同时写明反诉的内容,包括事实、情节、证据、诉讼请求事项及其理由和根据;被反诉人有答辩的,也应一并写明答辩的内容,包括主要意见、理由和证据,等等。对被告人提出的反诉未予受理的,也应简要写明反诉的内容,并具体写

  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五、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写明经法庭审理查证后所认定的事实和具体证据。犯罪事实应包括作案的时间、地

  点、动机、目的、实施过程、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作案后的表现等。证据应是经过庭审查证属实的。证据要具体列举,并用括号注明其系控方举证还是辩方提供、所在的卷宗页次或者出处。对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有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勘验或者检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同案人供述和被告人供述、辩解等证据及其与本案的联系,进行分析论证;证据之间有矛盾的,要在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认证;对不真实的或者不能采用的证据和不能认定的事实和情节,应当作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尤其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更要重点分析论证)。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般是属于涉及认定犯罪事实、情节、证据和定罪量刑而又不宜写入裁判文书的事实、理由等部分的问题,以及其他对案件的审判有影响的问题等。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就写明什么问题。例如,侦查中使用了不正当手段的;预审中有诱供逼供,有伪证、假证的;被告人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亲属有妨碍侦查、预审、审判活动的非法行为的;执行法定的预审、起诉和审判程序上有不合法之处的;开庭审理中出现不正常情况的;发现未起诉的漏罪、漏犯的;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罪行,提供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的;有较大争论而又难以认定或者否定的事实、情节的;有关方面对本案的意见,等等,都应当把问题的情况和意见如实地写明。案件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此项就不写)。七、处理意见和理由合议庭评议认为……(此项应当写明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判决书中的理由和判决两部分的

  内容。要根据法庭核实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与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运用有关法学理论,首先写明对控辩双方不同的意见及其理由的分析评论,哪些正确应予采纳,哪些不正确不予采纳;其次写明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大小,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构成何种罪的分析论述,一案多名被告人的应当分别论述清楚;最后写明被告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及其责任的大小,有无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节和其他可以从宽、从严的情节,在法定量刑幅度的基础上应判处什么刑罚,还是应当免予刑事处分,或者应当宣告无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一并写明对被告人应否承担赔偿经济损失和赔偿多少的处理意见。提出处理实体问题的具体意见时,应当写明所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条款。需要提出司法建议的,应当写明其内容和哪个单位提出建议。等等)。

  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九:庭审报告模板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庭审提纲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查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准发言、提问;(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审判长: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_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被告阿中:___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我方依法予以驳回。我方不应当承担

  主要责任,应当由农老师和那拨小学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弟七十二条规定,而此案中阿中是过失行为导致的结果,因此可以推定阿中是不需要对此侵权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弟二十二条弟二款和第三款,弟六十条的规定,学校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去做好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学生的人身和其他安全的,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而明显学校在这一方面做的很有欠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弟九条规定教师完全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设备进行学习,农老师的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不能把责任都往学生身上贴。教育局是国家教育专门行政机关应该做出合理的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

  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被告:______我对原告的证据三有异议,我方承认用过打火机,但是反对对方的法律推理,用打火机这个行为与承担主要责任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当时我的当事人是看到楼下很多同学和摩托车才往旁边一扔的,属于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弟七十二条,因为紧急避险而发生的侵权行为应该适当承担责任,而不是主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被告:证据一:阿中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据二:阿中同学阿伟的书面证人证言一份,该证据证明六州小学有安排阿中全班及其他班进行实践课的事实,而且说学校对于规章制度就只是老师平时说一下,并没有在实践课之前检查;还证实当时农老师不在阿中所在的教室,在二楼其他教室,此外阿伟承认当时看到了阿中玩打火机,但是没有予以制止,证据二:那拨县民政局出具的那拨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证明一份,这一点有力证明了学校安排学生去刷墙的直接原因,学校经费确实有困难但是也不能让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去做刷墙这种很危险的事情;证据三:教育局出示的证明要去检查学校的通知书;证据四:阿中刷墙所在教室照片一张,从这张照片可以看出当时学校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装置;___从刚才原告的证据三的照片可以看出学校在阿中他们上实践课的旁边有很多易燃易爆的油气罐,这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最主要的

  审判长:被告继续进行举证

  审判长:原告方进行质证。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方进行质证.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被告阿中:__________________从刚才原告的证据三的照片可以看出学校在

  阿中他们上实践课的旁边有很多易燃易爆的油气罐,这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最主要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被告阿中:_______阿中只是五年级的学生还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学校安排的刷墙这种事情都没有予以反对,以他的认识水平他完全无法预见到油气的爆炸力度和他玩打火机可能会达到和引起的后果。他往旁边扔的行为也是符合紧急避险的,牺牲了较小的利益而保护了较大的利益,就这一点法庭就应该重点考虑减轻被告阿中的责任。学校安全隐患太过于明显,在学校安

  全设施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农老师更应该加强监督和提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审判长:原告作最后陈述。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被告作最后陈述。被告:___现在在我国较偏远的贫困地区,学校普遍偷工减料,忽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问题是一个较普遍且突出的问题,学校在这方面应该加强建设和管理。教育局也应该在国家财产中适当增加社会基础设施的投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书记员: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

  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书记员:全体起立。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布)坐下。(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年×月×日×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审判长: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年×月×日×时在本院第×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

  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审判长: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篇十:庭审报告模板

  庭审旁听报告

  案由:劳动纠纷案情:原告陈琳于2008年12月入职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一职,工资按年发放。至2017年5月正式离职(实际离职时间为2016年4月)。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其2015年的劳动报酬5万元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2016年12月6日被告签署欠条一张,载明被告拖欠原告陈琳工资5万元,并承诺于2016年12月底支付所欠工资,但时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履行承诺,原告遂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概况: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一)庭前准备原、被告双方提交程序材料(二)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1.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2.书记员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验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二、法庭调查(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1.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事实与理由详见诉状。(二)被告答辩(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作口头答辩)1、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事件经过、证据欠条及承担的责任没有异议。2、被告同意支付工资欠款,但由于目前公司经营不善,尚无能力支付,待日后经营状况好转,被告愿意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三)原告举证(证据目录、证据一式三份、须带原件)1、原告举证证据:欠条一张。

  2、被告质证没有异议。(四)被告举证(无)三、法庭辩论1、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问:原告询问被告具体何时能够支付拖欠工资,被告不能确定。2.法庭归纳争议要点原告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被告还是认为自身经营不善,暂时没有支付能力,不能及时支付,但承认原告主张的欠款事实。四、调解1、调解意愿征询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请求法院主持双方之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故法院主持双方调解。2、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动报酬5万元;(2)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但要宽缓时间至月底支付;(3)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承担。五、审查调解协议,择日下发调解书或判决

  庭审分析:通过这次的庭审纪实,让我对法庭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我发现法官是很平易近人的,并且在审理过程中非常的耐心,不管对于原告还是被告,都能正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与证据,纠正和释明双方的程序错误。对于一般的案件,每个公民都可以听审,每个人都有权利做一个法庭的监督者。所以,如果你知法懂法,知道怎么去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律会给你一个正义的结果,这也是文明社会的时代要求。所以,作为一个有志青年,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多听听自己感兴趣的庭审故事。这样我们就知道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和纠纷,如何让问题朝着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真的有一天轮到我们上法院,我们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了解了庭审程序,才会真正是我们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真正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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