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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改公寓方案6篇

时间:2022-12-10 10:55:06 来源:精优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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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改公寓方案6篇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农民公寓  建设办事流程图办理农民公寓规划审批和“一书两证”有关事项一、规划方案审批村委会建设农民公寓需先到当地镇政府进行立项申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房改公寓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农民房改公寓方案6篇

篇一: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农民公寓

  建设办事流程图办理农民公寓规划审批和“一书两证”有关事项一、规划方案审批村委会建设农民公寓需先到当地镇政府进行立项申请,待立项申请通过后,由规划所集齐有关资料报市城建领导小组进行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审批必备资料:1、建设农民公寓规划用地红线图2、用地总平面规划图3、用地规划方案鸟瞰图4、用地现状数码照片5、户籍人口数量及户数证明6、户籍人员造册凳记本7、旧村改造协议书8、以上1至4项配电子文件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审批通过后,须到规划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方可报批设计任务书和进行申请立项,否则计划发展部门将不予立项。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必备资料:1、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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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镇规划管理所绘制的选址红线图4、能反映该项用地及周边建设情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5、用地总平面图6、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结后,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国土部门核发的《用地预审》文件到计划发展部门进行立项后,须到规划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1、规划用地申请表2、立项批复文件3、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4、镇规划管理所绘制的用地红线图5、拟建用地的总平面图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7、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结后,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待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证后须到规划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还须进行农民公寓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批。(一)、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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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划用地红线图、经规划部门确认的用地总平面图)3、建筑设计方案及电子文件(含总图,建筑平、立、剖面图),附建筑三维效果图4、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1、《报建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划用地红线图、经规划部门确认的用地总平面图)3、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5、建筑施工图

  6、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

  7、高层建筑或对消防有特别要求的建筑需提供消防审核意见书

  五、规划放线、验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后,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局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待取得市建设局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须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开工放线、验线,方可进行农民公寓的建设。《来源:大朗规划管理所作者:大朗规划管理所(责任编辑:大朗规划建设办)》补充相关资料:

  二、要准确把握建设农民公寓的前提条件

  我们在看到建设农民公寓给发达农村带来一系列好处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农民公寓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工业化、城镇化达到一定程度的农村才有条件推行。

  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建设农民公寓的前提条件。一是二、三产业应相对发达。建设农民公寓适用市区、县城周边乡镇(街道)和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这些地方的二三产业较为发达,对开发商的吸引力大,土地的价值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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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这样才能确保旧村整治的资金来源。以从事传统种养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还不具备建设农民公寓的必要条件,既难以引进开发商,也会造成村民生活不便。搞一刀切,盲目建设,不但对发展不利,还会损害农民利益,引发很多矛盾。二是农民思想意识必须根本转变。

  建设农民公寓、走向集聚居住,是对农民延续数千年传统生活方式的全面革新。目前,部分农民尤其一些老人喜欢“上要有天、下要有地”的单家独院居住方式。为此,政府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导和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新农村建设中少走弯路。只有农民思想意识转变了,才能主动从村庄搬到公寓小区,进而推动其生活方式转变和素质提升。三是就业环境相对宽松。虽然目前有部分被征地农民因有村集体经济分红或房屋出租收入,就业谋生的意识淡薄,有些宁愿在家无所事事也不愿意到工厂做工。但建设农民公寓的乡镇(街道)还是应具备一定的解决农民就业的能力,一旦农民需要,可以就近到工厂做工或从事商贸、服务、运输等第三产业,有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否则,农民既使驻进新房,增收问题无法解决,生计难以有稳定保障,会影响农民公寓建设的效果。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农民公寓的重大意义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然而,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看,农民滥建住房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导致村民居住环境恶劣,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怪现象,也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缺乏建设用地已经严重制约了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同时,农民滥建的出租房有些也成为社会治安恶化的温床。由此可见,农民滥建住房的教训是深刻的。类似现象在我市也较为普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滞后,座向四至随意,配套设施不全,有的甚至连消防通道都没有。“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多数农民在搬进新居后,将旧宅出租或空置,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城镇化进程不进反退。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改变农民居住观念,推动农民公寓建设,在条件成熟的乡村,通过拆建整治旧村建设农民公寓,可以实现“多赢效应”:一是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按照“一户一宅基地”的政策,在建设新村时,通过整治旧村可盘整出大片宅基地,重新盘活和节约土地。二是有利于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新腾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后,可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是有利于村庄整治。建设农民公寓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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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脏、乱、差”现象。四是有利于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民们告别祖祖辈辈延续数千年的单家独院式农居,和市民一样住进公寓式的高楼,带来了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进而促进思想观念的更新,加快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真正实现“城乡一盘棋”。五是有利于扩大内需。农民公寓建设将促进“农村地产”的发展,为开发商提供了商机;农民搬进新居后,还会形成装修及家庭用品更新换代的消费热潮,带旺农村消费市场。六是有利于发挥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农民+开发商”的模式充分体现了农民的主体作用,从农民公寓的规划建设,到旧村的整治开发,都实行“一事一议”由农民集体决策,充分调动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七是有利于节约政府行政成本。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行政手段,政府既不需要大量投入,又可避免以往在农民搬迁、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三、要切实加强农民公寓的规划建设管理

  建设农民公寓的根本出发点是节约和盘活建房用地,整治旧村庄,建设新农村。要防止在建造农民公寓过程中,出现建新不折旧,既违背“一户一宅基地”的政策,也造成新的土地浪费;或受村行政界线的限制,农民公寓分布分散,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农民公寓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农民公寓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是要做好专项规划。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总体规划编制农民公寓专项规划,确定建设规模,划定公寓小区用地,拟订分期实施计划。农民公寓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民公寓专项规划,布局应向中心区集中,倡导乡镇(街道)统筹,多村(社区)合建大型公寓小区,避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零星建设。

  二是要控制建设规模。原则上做到一户一宅,并明确人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上限,既要满足实际需要,又要节约土地和建设资金,防止农民公寓建设造成新的浪费。

  三是要坚持节约用地。建设农民公寓尽量使用原有建设用地,尽可能不占新增建设用地。分配农民公寓,原则上要把是否接受交出旧房换住新作为重要条件,实行新旧挂钩,对原独院式住房及其宅基地进行合理评估,确定经济补偿标准,并签订拆除原有住房、收回宅基地的协议,确保收回原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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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要逐步禁建独院式住房。推行建设农民公寓的乡镇(街道)要逐步禁止建设独院式住房,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或有新房无新村现象,届时,新建独院式住房国土部门不再审批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房产证。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公寓建设,有条件乡镇(街道)要率先开展试点,并按照一村一策、稳步推进的原则,大胆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思路和举措,为推进我市农民公寓建设提供有价值的经验。

  东莞市农民公寓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究

  1、问题:农民公寓选址比较分散。

  从《东莞市农民公寓建设问题调研报告》中指出,目前全市的农民公寓建设选址比较分散,没有向城镇中心区集中,大多数依然是以村为单位建设。空间分布分散将不利于城镇建设向镇中心区集中,同时也带来市政、公共设施配套成本增大,城镇功能与空间环境散乱等问题。

  对策:A)、城市建设部门应该加大工程的审批力度,镇政府应该在工程动工之前要切实做好防方面面的社会调查工作,以让农民公寓更好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B)、市政府应该尽早制定统一的政策和规则,引导各个镇区开展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使全市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统一化,充分地

  考虑各方面的存在性问题,有效地规划,为本市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C)、各镇区的领导人员应该要统筹全局,以该镇的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合理地规划城镇的布局,提高镇区的城镇化水平。

  2、问题:缺乏规范管理,影响农民公寓的内部正常运行。

  对策:A)、市政府、镇政府应该实行干预,监督、协调好各农民公寓的规范管理工作,有效地引导各村营造和谐农民公寓的好局面。B)、建设农民公寓主要是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塑造现代化的城市功能。因此,各村的居委会、村委会都应该加大对农民公寓的规范管理,应该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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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者、工作人员实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业务素质,有效地保障公寓内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卫生和文化生活。

  C)、许多农民公寓的管理、工作人员的来源都是本村的一些村民,由于农民的科学文化意识不强,对规范管理方面的认识也不足。因此,村民们应该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多学习,多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为自己村,自己的新家添一分力量。

  3、问题:农民公寓建设没有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建新拆旧比较困难。目前全市农民公寓基本都是利用新增土地建设,除松山湖、虎门港和城区几个街道办事处、原来的旧村土地得到回收外,其余的镇村成功回收旧村土地的例子不多。虽然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建设农民公寓时,必须与农民签订回收原有宅基地的协议,但还缺乏有效的机制来落实。

  对策:A)、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规范农民公寓建设的政策和规定,政府协调村委会的回收农民缘由宅基地工作,适当地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加快土地合理化的进程。

  B)、实行合同责任制,在建设农民公寓时,必须与农民签订回收原有宅基的协议,并制定有效的机制来落实这项制度。

  C)、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区和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全市严格加强征地管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的,需出具经村民代表和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放弃的证明。

  4、问题:农民没有足够的法律专业知识,许多问题悬疑不解。农民公寓的税费能否得到优惠,申请的住楼能否办理房地产权证,原居住地土地能否取得等等方面的问题,农民住户们没能解决,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也不懂得如何有效解决问题,只有疑惑不断。

  对策:A)、农民应该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的手段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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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市政府应该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文件和政策,有效地规范各种行为,使住户以及有关的管理单位可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保证农民公寓的城镇功能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C)、各村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应该要协助村名解决问题,为村的利益着想,保障农民住户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积极把群众们的意见和想法发馈到相关的政府部门,以更好地协助政府执政为民。

  5、问题:耕地问题。

  农民公寓落成后,农民们纷纷离开故居急切地“上楼”,但对农民的劳作带来不便。

  对策:A)、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整合零散耕地,推动耕地保护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市计划整合7500亩农村居民点改造为耕地;开展耕地以质折抵,通过对20万亩污染严重、零散、无法耕种的劣质耕地进行整治和置换,提高耕地产量。

  B)、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C)、各镇相关部门应该广开言路,征集农民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农民的需要和听取他们的心声,以农民创新性的需求为导向,制定对应的应对政策,使得农民公寓的建设工作达到更高的顶峰。同时,农民们应该积极向村委会、社区管理处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发挥自己主人翁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自己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

  6、问题:非法转售或转租。

  目前,农民的农民公寓一般只须付出建设成本,一套农民公寓住宅与相同面积的商品房之间,每平方米至少有1000元左右的差价,因此导致一部分村民分得农民公寓住宅不用于自住,而是转售或转租,这样对合法开发经营的房地产业也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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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策:A)、实行合同责任制,在农民公寓的购楼合同上要添加相关的要求,用以规范农民住户们的使用行为,标明农民公寓不准用于转租或转售。村委会、社区委员会也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住户条例,保证和谐公寓环境的创建,实现农民公寓的最终目的,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B)、农民们应该自觉遵守农民公寓的使用原则,共同营造属于本村或本社区的和谐公寓环境,不破环公寓的正常运行,防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C)、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统筹、规范全市农民公寓的管理机制以及使用规范原则,对公寓持有者的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保证农民公寓内部有效的运行。

  东莞市农民公寓的未来展望—分类引导建设成熟社区

  对于未来农民公寓的建设发展,《东莞市农民公寓调查报告》建议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其中由于城市建设,对村民的原有住房进行整体或局部拆迁,而又需要对被拆迁的村民重新安置的,一律采用建设农民公寓,集体上楼的形式;而对于新增的农村人口,没有分到宅基地,需要解决住房的,应以镇区为单位,统一规划,做好农民公寓的建设方案,在严格核定申请人资格的前提下,合理解决新增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至于群众有意愿,集体经济力量雄厚的镇区,应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民公寓,并以试点为主,严格审批。

  农民公寓建设还应改变过去由村委会为单位直接规划建设的做法。新建农民公寓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而且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不能建设农民公寓。

  《东莞市农民公寓调研报告》特别指出,农民公寓建设应向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中心区或组团中心集中,鼓励多个村集中建设,依托农民公寓居住区建立社区组织,引导农民公寓居住区逐步向城市居住区过渡。每个农民公寓居住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按照国家关于居住区的分类标准,应至少达到居住组团的规模,即不少于300户,或1000人标准。结合东莞实际,农民公寓居住区的建设规模要符合不超过人均30平方米用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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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公寓纷纷落成,农民们统一上楼,在不经意间农民已经成为了市民。部分入住农民公寓的村民反映,村民原来依赖土地种养谋生,如今改为积极进厂当工人或经商创业等,在不经意间就完成了向市民角色的转变。村民原来大都有乱丢垃圾的习惯,入住公寓后,他们养成保持环境整洁的自觉行为。原来分散居住时村民业余靠打麻将消磨时光,如今他们经常结帮带伴在公寓小区及其周边散步、跳舞、弹唱、打球。村民入住农民公寓后,便于村委会加强对计生、卫生的统一管理,农村产业布局、旧村改造、用地规划和路网、绿化、环境等,也因农民公寓而发生可喜变化。农民公寓及其周边配套环境的完善,可聚集大量人气,这既有利于吸引更多先进产业和优质企业前来投资,促进第二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带动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大大增强了农村发展经济的后劲。

  农民公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举措,把农民、土地和发展紧紧地联合在一起,有效地提高了城镇化进程,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发展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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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旧村改造-农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篇一:农村完善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目标,以旧村改造为主要内容,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加强管理,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总体发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快旧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旧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把

  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以拓展农民建房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为重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旧村改造工作。

  旧村改造的总体要求:“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

  旧村改造的实施途径:一是整片拆除危旧房、闲置房,重新规划建新房,多余土地搞复垦。二是逐步推进自然村撤并,向中心村或主村集聚,自然村闲置宅基地全部搞复垦。

  旧村改造的主要工作:拆旧房、腾空间;建新房、强配套。

  旧村改造的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有序建设的原则。旧村改造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优先完成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对

  不切合实际的村庄规划按规定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调整好新农村建设用地。要结合《松阳县农村居民异地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山区地理位置偏,生存条件差,自然资源少的村向公路主干线大村、自然村向中心村、山区村向平原村迁并进行规划。

  ——坚持农民自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要以解决农民的基本住房需要为目标,把旧村改造作为破解农民建房难的第一抓手。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和发挥村两委和农民的积极性,统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村集体负债。要特别重视农村特困户的住房问题,通过采取政策倾斜、资金补助、提供小户型安置住宅等多种手段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依规开展的原则。旧村改造必须考虑本村的经济实力和建房需求,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低水平建设。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坚决制止、依法从严查处新“两违”的发生。农村违法建筑的巡查和制止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与国土、建设部门共同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实行属地管理,并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关于严禁党政干部购置农村宅基地以及非法占地建造私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的原则,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党政干部一律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规定。

  ——坚持严格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

  度,新建住房户必须先拆除旧房或将原有住房交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由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旧村改造的业主单位应积极为拆除旧房户提供临时周转房。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农民建公寓式住宅,实现节约集约用地,降低农民建房成本。旧村改造的建设用地要严格按规划执行,建房控制面积按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大力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确保旧村改造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并有盈余,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

  ——坚持科学发展,改造与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着眼,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保护好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建设生态家园。

  

  

篇三: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杭州市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单位】杭州市【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2—05—31【生效时间】2002—05—31【时效性】

  为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在撤村建居地区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1、凡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名单见附件一),并实行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2、凡实施撤村建居的地区,包括已经完成撤村建居的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另行规定),必须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条件允许的可建高层),一律停止单家独院住宅的建设审批。3、本办法所称“农转居多层公寓”,指由撤村建居所在区政府设立的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集中申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二、住房标准4、农转非居民可按建安价购买公寓,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超过控制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购买,但人均不得超

  过10平方米.5、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安置人员,可根据地段

  按照人均建筑面积30—45平方米标准(见附件二),增加建筑面积指标.选择货币安置的招工对象不在该规定执行范围。

  6、入住农转居多层公寓的人口数,原则按入住公寓时在册农转居户籍人口计算。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原为本地农村户口的现役军人(义务兵)、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正在监狱服刑和被劳教人员,可计入农转居户籍人口,按本办法第4条规定执行.原村民与外地农村妇女结婚,女方户口暂未迁入本地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7、在原农户中的每个居民户口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40平方米建安价+10平方米成本价)标准计算(已经享受过公房分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分房等待遇的不再享受本建房指标)。原农户中的居民人口以200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

  三、实施要求8、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将计划入住多层公寓的人口、住房情况等调查资料建档并报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备案。9、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要求达到居住区组团规模(300户,1000人口)以上。零星多层公寓建设,要按照农转居定点规划,结合旧村改造统一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分批申请审批建设。10、农转居多层公寓规划设计技术指标的审批管理,参照《城市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实施。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条件允许并要求建高层住宅建筑的,必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四、建设审批与管理11、计划立项:各区政府负责编制辖区内农转居多层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抄送领导小组和市计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在建设项目实施前,持区计经局立项申请报告到市计委办理立项手续。市计委要加强核查、监督管理。12、规划、设计管理:(1)由市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区年度计划,按照“相对集中”的布局原则,编制各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定点规划,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多层公寓建设选址可与旧村改造相结合。(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组织对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建设单位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图会审后,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外,不再到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平面图审批、审核手续。按省以上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区政府办理。

  (4)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平面布置图编制的施工图设计,需按照有关规定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通过。有高层建筑的,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查。

  (5)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核,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用地管理:(1)建设项目需要征(拨)用土地的,由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或集体土地的,须先办理农转用和征用审批手续.(2)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立项批复,分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4、建设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由市建委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应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3)工程完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综合验收。15、环境保护审批管理:(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履行报批手续.(2)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五、产权管理

  16、农转非居民入住多层公寓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确定原住房已拆除且符合《意见》和本办法规定要求后,开具办证证明,由建设单位集中向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参照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六、物业管理17、由各区政府参照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本区农转居多层公寓物业管理细则.七、有关政策18、由区建设单位组织开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其住宅建筑总面积由领导小组核定30%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面积指标。19、有关经济适用房指标计划、建设审批程序以及各项规费等政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执行。20、市负责多层公寓小区外部的大市政配套,各区建设单位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负责小区内的公用设施配套。21、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农居建设政策,除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见附件三)外,其他规费一律免缴。2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按照本办法实施。23、非撤村建居地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提倡建设多层住宅,因集镇、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拆迁的,原则上要安排入住多层公寓,并参照本办法实施审批管理。

  24、撤村建居以外地区,尚有较多农业用地的乡镇、村,应按照市规划局农居定点规划建设低层联体住宅(具体审批细则另行制定)。如实施多层公寓建设,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25、迁入多层公寓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原有住房,具体由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6、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解释.杭州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5月31日

  

  

篇四: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公寓房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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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方案设计说明概述自然条件百江镇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辖镇。百江镇位于桐庐县西南部,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20134人,05省道穿境过,是千岛湖的必经之地,交通便利。镇人民政府驻地百江村。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2012年总人口20111人。百江镇以发展规模效益农业而著称,板栗、茶叶、菜竹、杨梅已成为该镇百江镇板栗四大龙头产业,特别是板栗面积已达15326亩,年产板栗744吨,产值689万元,已成为该镇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被授予“省级板栗之乡”称号;工业经济主要有制笔、木业、纺织、铸造等产业,2003年工业总产值3。5亿元,农业总产值689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051元。项目地块状况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位于百江镇西南面。用地面积平方米,基地地势平整规则,地块由东面临滨江路、西临罗溪,整个规划地块紧邻百江一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内容根据规划要求该地块为住宅用地。本次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地块的公寓、商业、广场的规划设计。市场背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带来了产业用地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商业、住宅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房地产的潜在需求也将逐步释放出来。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民用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设计规范》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关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地形图、红线图等6建设方关于该项目的设计要求7.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程、规范等规划设计原则根据地块周边现状以及整个百江镇百江村现状,在设计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设计以满足人们对现代居住环境所要求的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出发点。创造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节能化的示范现代住宅区,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形成一种绿意盎然、自然和谐、高尚的生活环境。注重品质———追求“新建筑主义”的主题风格充分满足居民的舒适感。全方位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妥善处理建筑与景观、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让建筑融于环境,使景观衬托建筑,满足人们的可参与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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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健康———以创造安全、健康厂房为目的以前期策划、地块选择、规划设计、建设设施、管理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多环节、多方面的科学开发、以创造出新世纪的健康居住建筑。人文融合———体现“融合自然生命、倾注人文关怀”的开发理念讲求人与环境的融合,建筑与整体规划布局的融合,建筑与绿化、水环境的融合,并充分考虑考虑城市的社区的示范性建筑,使此地的人们有强烈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建设出具有优雅环境、文化内涵、有品位的社区新亮点。经济节能———体现“合理利用资源、地势、节约资源”的理念本项目地块内地势平坦,在设计中结合场地原有的地势再创造,减少开发建设的前期工程量,同时运用新技术利用太阳能、中水系统等达到节约开发成本、合理利用资源及节约资源的目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住宅的可持续发展住宅区应该是一个人和自然有机协和的统一体,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在更高的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生态与经济共繁荣的持续发展的文明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筑持续发展作为必须具有意识和行为准则。安全智能———实现住宅区“安全性、智能化”的要求合理的人车相对分流,避免造成时段性消极空间,确保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利用率。针对不同出行设置道路及出入口,避免交叉干扰。整体规划布局设计以人为中心,以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为基准点,着意刻画优质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城市景观环境,为人们塑造社区中心的自然优美、舒适便捷、卫生安全的怡然工作生活之地为目的。规划思路功能布局、商住组合、道路系统、景观系统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形成统一整体。规划理念:1.空间的收放形成视觉序列;2.建筑与环境的相融合布局;3.具有认同感的个性化空间设计;2.整体布局整个地块由一栋公寓及底下一层商业组成,在地块的东北侧设置车行主要出入口,整个地块通过主路形成一个C行区域,区域内布置公寓。3.绿化系统地块绿化追求均质,着重载空间绿地、中心绿地和步行绿地上进行精心设计。力求自然简约、清新悦目,四季有花,终年见绿。4.停车系统地面停车位:该停车系统主要为临时性停车服务,它有方便、有效等特点。地面停车位分散设计,有自行车停车棚、汽车停车位以方便为原则,与景观环境结合,把停车位融入与环境之中,使其成为地块内部的点缀,避免把它完全暴露于地块之中。建筑设计1.公寓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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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滨江路商住建筑在满足商住功能的同时,注重城市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住宅建筑与展示厅采用框架结构,在平面设计上采用可自由分离的方式,主要分区进行划分,方便使用,平面设计增加沿街的凹凸感与阴影变化,空间确保相错,增添韵律。在形态布局上考虑视觉上的多样化,以防止审美疲劳,形成韵律感。2.建筑造型与材料、色彩本地块建筑风格简洁庄重,用现代建筑板、玻璃及金属栏杆等元素进行重组与穿插,以现代建筑简洁线条组合。设计强调平面的简洁与立面的丰富。简洁明快的风格与精巧、细致的细部设计,摆脱了乏味感,也体现了对新世纪的建筑的展望。色彩与材质上弃轻浮取活跃,水平与垂直板材穿插,玻璃等建材来体现其新兴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貌。景观环境规划总体设计思想本次规划设计在整体规划结构布局的基础上,着意强调整体景观环境的塑造。首次,本规划突破以往一些规划中地块绿化环境视为“边角料”的零散无序现象,而是提出一个大景观的思想,把整个地块通过一个大景观进行串联。“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具体以“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作为景观环境的整体宗旨,充分融洽到地块的环境中,继而营造出一个整体和谐可亲,充满诗意的居住环境。景观设计在景观的设计上主要遵循步移景异的原则,设置有序的景观节点,以现代的造景手法为主,塑造出动感的景观线。平缓起伏的草坡、群落成荫的树木,匍匐低矮的灌木丛,点缀的景石,曲折的步道……构成丰富的景观。使人在地块中能享受自然的气息,亲近自然,以缓解城市生活的紧张喧嚣。道路系统地块道路系统规划以加强内部功能组织和便利内外交通联系为原则,强调对景与转折,以形成移步换景的空间变化,共同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空间景观。整个道路系统主要分为三级:地块主要车行道路:道路宽度为6米景观步道:道路宽度为~米不等。八、环保设计生活垃圾实行分级清运的方式,地块布点设置垃圾回收站。地块内雨、废、污分流,提高地块的环保质量。减少噪声和振动,生活给水泵采用了变频技术,水泵基础设施减震装置。水泵进出水管均采用柔性连接。排水管采用UPVC或UPVC螺旋管,且排水管尽可能远离建筑隔墙,提高地块的环境质量。九、节能设计1.选用建委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减少能源浪费。2.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节能规范、规程设计。3.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日照间距,保证建筑享受充分的阳光。十、消防专篇1.总体消防设计:消防通道结合地块道路设计,车道道路宽度为4米,建筑对于较长沿路面,按消防规范,设置了消防通道。沿消防通道设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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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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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6•【字号】日政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日政发〔200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对扩大内需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

  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约22000户,力争达到30000户。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约2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全市力争先行改造1500户。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三)基本原则。1.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2.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3.群众自愿。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

  切”。4.市场运作。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主要运用

  市场机制加以改造。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内容包括:对全市2009-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需求与危房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和农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落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用地、信贷、行政收费和农房产权等五项政策;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搞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重点是:组织搞好基础调查和相应规划编制;创新落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用地、信贷、行政收费和农房产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规范运作程序和监管制度;扎实搞好配套服务。主要搞好以下九项工作:(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区县为单位,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重点调查2009-2011年3年内,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以区县为单位,编制三类规划。一是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创建生态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在我市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的基

  础上,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即着手修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以《日照市村居布点规划技术导则》为指导,合理确定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为村庄建设规划提供依据。二是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与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三是编制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或农房改造项目详细规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以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组织村集体(社区)或开发建设单位,编制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做到布局紧凑、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政府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分期分批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主要根据以下6种情况分类实施:1.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2.乡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乡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乡镇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4.村庄整治改造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5.逐步撤并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6.整村迁建型。对水库库区、地基沉降和山体滑落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

  (四)多措并举,改造危房。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6种方式解决农村危房住户的居住问题:1.空闲房安置。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2.租赁安置。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3.修缮加固。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确保居住安全。4.救助安置。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5.配建安置。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应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6.新建翻建。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五)建改并举,试点先行。坚持组织集中建设农村居民住房、引导鼓励农民自建住房与农村旧房、危房有计划改造相结合。以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

  为主,农户分散自建为辅,防止重复建设。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从经济、财力状况较好和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较强的地方入手,优先启动集中连片建设和整建制改造,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试点范围是: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范围是:从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采取空闲房安置、租借、修缮加固、翻建新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农村危房户居住问题,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经县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实施。对集中连片改造的村庄,要优先安排挂钩试点、土地置换和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六)完善设施,改善人居。开展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在改造城中村、城边村过程中,要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热力、污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养老、托幼、中小学、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网点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村镇住房建设,要同步硬化道路,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建设沼气池,配备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进行绿化美化。决不能“只见新房、不见新村”。要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要把建筑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全过程,积极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房项目,要结合实际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新标准;农房墙体材料要尽量采用粉煤灰蒸压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板材等新型建材,有条件的也可采用钢结构。要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建设楼房的要积极应用太阳能与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技术。

  (七)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并纳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线等大宗建材,可以区县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对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队伍。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八)确权发证,维护权益。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对腾退、调整的土地,在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九)分工协作,搞好服务。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免费进行技术咨询;要搞好农村沼气、自来水等生活设施建设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工作开展

  (一)多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要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组织,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制定政策,创新措施,多方加大扶持。1.认真研究安排年度投资计划,设立政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市、区县政府区分不同情况对集中建设农房项目直接补助,或对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2.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3.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省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5.区县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严禁借用旧村改造名义进行商品房开发。7.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8.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都要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行重点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协调落实大型企业支持周边村庄搬迁资金。10.做好发动社会捐助工作。

  (二)加大用地支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1.在已有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

  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3.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省土地置换工作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4.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城市和区县范围内调剂使用。5.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使用国有土地的,应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对城中村或建制镇改造中腾空的剩余土地,可根据规划、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取市场化运作。属集体土地的,应先征收为国有,然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进行商业或商品房开发。6.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无宅基地的农户,由区县、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7.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2.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3.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4.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研究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

  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四、时间安排全省任务下达后,各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工作,

  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启动了三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下一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编制规划,完善政策(2009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完成三项规划的编制、讨论、评审和报批工作;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启动,组织实施(2009年7月1日-2011年12日15日)。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考核评定(2009至2011年每年12月15日-12月31日)。市政府分年度组织对各区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市政府成立日照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县长(管委主任)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并搞好配套服务。各区县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对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建委要会同有

  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

  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日照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六月十六日附件1:日照市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效为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孙雨副市长刘西良副市长成员:董全宏市政协副主席、监察局副局长、调研员高月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长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庄会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张显文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庄乾友市教育局副局长陈修平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彬市财政局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许传东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臧新宇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陈祥金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兆明市水利局副局长牟宗文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太华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滕世翠市审计局副局长杜树法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XXX中国人民银行日照中心支行副行长罗玉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照监管分局副局长刘加国日照供电公司副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许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单任务

  位

  试点项目完成时间

  东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编制县域

  港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农按照试点三项规划6月

  区房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项目详细规划;分期分批组要求确定30日前完

  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抓好配套基础设试点项成;建设改造岚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制度,搞好监管;制目,并抓任务三年分期山

  订超占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抓好农房确好落实分批完成。区

  权登记。抓好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莒县

  五莲县

  开发区

  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调查市摸底和三项规划编制的督导、规划评审和报批工抓好试点建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农房建设的技术服三年委与危房改造试点和农房确权登记的督导和技术服务务工作

  工作。

  市

  配合搞好

  三年

  发将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纳入全市投资年度计划;搞试点项目

  改好中央和省投资补助的争引工作。

  服务工

  委

  作。

  市财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抓好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争引工作;搞好配合搞好三政局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资金筹集工作;督导落实城市维护建试点项目年

  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和维护;整合捆绑市县两级各类支农建设资金,用于农房集作。中建设项目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妥善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建设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市国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土资

  地置换项目的实施;审查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详细源局

  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

  市经研究制定建材下乡办法;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贸委农房建设。

  市教抓好集中建设和改造村庄的中小学规划建设和改造。

  育局

  市民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敬老政局院和光荣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

  市残做好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等工作。

  联

  市交协助乡镇政府编制村庄道路规划;继续抓好农村道路建设,通局逐步实现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抓

  好客车“村村通”工作。

  农村沼气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围绕农村住房建市农业局

  设和危房改造,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农村自来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抓好市水利局

  水库库区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

  抓好农村集中建房区域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市卫生局

  设。

  配合搞好试点项三

  建立完善制度,搞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目服务工作。年

  市审计局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

  用。

  市信息产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搞好

  业办

  农村集中居住区的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投资。

  人民银行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实日照支行施。

  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制市银监局

  定和实施。

  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制市金融办

  定和实施。

  日照供电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电力设

  公司

  施规划建设。

  

  

篇六: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余建设计

  招标人: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市建设工程管理

  二一九年九月

  备案单位:

  目录

  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投标文件及格式................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错误!未指定书签。

  -2-/32

  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标人为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为加快建设进度,现对本工程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仁和街道中部,东至北施港路、南至规

  划支路、西至规划獐山路、北至规划制造六路,现状地块地块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

  积约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万方,地下建筑面积约万方,计划建设安置房项目项

  目,项目总投资约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招标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

  (若后期项目采用模式招标,则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编制日

  照分析、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节能评估报告,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设计

  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过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

  合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

  得有效的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资格

  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单位和分支机构投标。。

  、报名资料

  贵单位若有意向,请于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设计资质证

  书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授权代表人有效二

  代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入浙备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

  盖公章到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交易中心

  窗口)参加报名,联系:。

  -3-/32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采用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制,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网

  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容。下载地址为: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招标人将在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容。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只有参加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电话:联系人:仲晓华招标代理:市建设工程管理地址: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号兄弟实业楼邮编:电话:联系人:蒋旭鹏

  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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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容

  说明与要求

  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余建设计

  云会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仁和街道中

  项目地点

  部,东至北施港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规划獐山路、北至规划制造六路

  用地面积约为亩(最终以选址意见书为准)。总建筑面

  建设规模

  积约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万方,地下建筑面积约万方。

  招标人

  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本次招标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编

  招标围

  制、日照分析、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节能评估报告,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设计方案、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过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竣工图编制配合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具备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省外的设计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单位需取得有效的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

  投标人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单位和分支机构投标。

  招标方式投标答疑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以不署名方式在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

  -5-/32

  项号

  容

  踏勘现场报价采用的币种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标评标方法

  设计补偿费

  说明与要求

  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和回答未在答疑周期的疑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人民币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商务标壹份正本,伍份副本;技术标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各自成册各自装订。技术标统一用纸装订(仅限一册),以暗标方式(正本除外)编制。技术标封面统一采用纯白色,密封袋外包装也统一用白色纸包装,技术标副本均不得有投标单位标记。技术标副本封面上“副本”两个字统一采用号黑体字,字体颜色为黑色,标注于封面右上角位置;“技术标”三个字统一采用号黑体字,颜色为黑色,标注于封面中间;技术标正文采用四号黑体,字体颜色为黑色。图纸采用电脑绘制(字体不受限、自拟图框、依次排序),单面打印,若投标人部分图纸大于尺寸,应将该部分图纸折叠成幅面收件人:招标人地点: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号开标室时间:年月日时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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