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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6篇

时间:2022-11-14 19:40:31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6篇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

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6篇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6篇,供大家参考。

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6篇

篇一: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深抓实.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力度不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搞生产抓经济上,忽视了普法工作的潜移默化作用,认为普法工作只是形式而已,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而抓好生产不仅见效快,而且能出成绩、树形象;从而忽视了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忽视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单位不积极参加,甚至埋怨普法部门,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只是针对群众学法,而自己不参加,依法治理就是治老百姓,害怕群众掌握的法律知识多了,反而不好管理,因此存在消极应付思想;而部分公民、企业则认为普法是政府的事,搞好搞坏与自己关系不大,学法不如学技术。(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上有欠缺,效果不佳。一直以来,各级部门都把普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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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似乎是在向普法对象“摊派”法律知识,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依法治理”被片面地理解为依“罚”治理,成了以法律为“罚则"治理群众。一提到法,有人就会认为是罚款、处罚,使人们望“法”生畏,谈“法”色变。

  (三)考核方式上有缺陷,促进措施不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但是分值太低,不能引起太多的重视。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即: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松,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紧,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性地应付糊弄一下,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实效。少数人认识普法只是法制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一点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没有达到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另外,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面很广泛,对其考核的措施很难面面俱到,具体方式上也难以科学量化,导致普法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促进措施,从上到下,层层讲,人人讲,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工作的落实,激励手段不确定,制约手段很有限,导致考核工作无从抓起,考核结果也难以有效适用。目前,虽然有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但是考试对象大部分是在职机关干部和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由于其他人员比较分散,人力、物力、财力在一定时期内跟不上,普法重点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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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农民、流动人口等人员几乎没有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及其他考核。实际上只是抓住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和考核,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人群的学法用法则是一个空白.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我们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式,考评方式,监督方式,从而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创新普法工作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要培养法治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法治环境。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认识到法律是建设和谐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公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公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才能使公民对法律产生尊重和敬仰,树立法律权威,从而促进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从根本上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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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普法对象众多,法律内容广泛,普法工作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要让人们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我们在工作中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教育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要加大各种新闻传媒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要有法律宣传专栏,有专题节目,要有标语、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橱窗。各单位要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节目和纪念日举行有关的法律宣传活动,加大法治舆论宣传。

  (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机制保障才能实现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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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包点包部门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和作用进行述职,以提高各单位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和完善不同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

  2、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和集中辅导的学时。单位在集中学习时要有培训内容记录,签到册。单位要将法律知识考试的试卷和成绩表收集归档,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3、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内容、时间和方式方法,采取自学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同时要利用律师担任企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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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创新普法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监督措施。要建立规范明确、量化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要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考核体制。以往的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的方式进行,没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没有一整套事前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的量化标准,随意性较大,被考核的单位可以“临时抱佛脚"。这既不利于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也不利于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因此,制定一套科学、量化的科学评估考核体系,将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工作职责明确细化,既能指导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又能为考核提供标准,使之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推动人大、政协、新闻、社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是否正确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执法考核检查,是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促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无乱收费、乱罚款、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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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县乡一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由于承担此项工作的普法办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内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而司法行政部门除了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外还担负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法律援助等职能一个县级司法局编制十来个人还要配合县上搞中心工作每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尤其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更少绝大多数一人一所工作更加繁忙紧张且职务低待遇少绝大多数人员终生与副科无缘工作条件差与同级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无法相比与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相距甚远与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已载入宪法和党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国从1985年开始“一五”普法到现在“五五”普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开展了二十多年。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由于它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加之改革开放对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愿望和要求日益迫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认真研究分析当前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开展了二十多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全面看待,这项工作开展还不很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纵向看,在基层,这项工作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情况县级比乡镇好,乡镇比村组好。二是从横向看,不同的部门、行业、单位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有的部门或单位,由于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有保障,人员素质高,因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有的部门、行业或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加之受到经费等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还很大。三是在一些偏远农村和企业,这项工作还存在死角死面,成了普法的盲区。2、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少数单位,重普法轻治理,对法制宣传教育比较重视,学习宣传形式多样,宣传工作抓的比较细也比较实,但对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实不硬,有走过程、搞形式、应付差事现象,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各种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现象还时常发生;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损害了政府形象;还有一些司法部门由于受地方权力因素干预,不能依法独立办案,不能严格公正司法,致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还有一些司法部门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随意曲解亵渎法律,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权钱交易,导致冤假错案和司法腐败等等。以上这些现象,造成群众信访不信法,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困扰了各级党委、政府。3、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经济和物质设施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基础,普法工作也不例外。虽然各地对普法经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因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制约,普法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往往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普法资料档案奇缺不全,宣传工具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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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在县乡一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由于承担此项工作的普法办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内,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而司法行政部门除了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外,还担负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法律援助等职能,一个县级司法局编制十来个人,还要配合县上搞中心工作,每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尤其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更少,绝大多数一人一所,工作更加繁忙紧张,且职务低、待遇少,绝大多数人员终生与副科无缘,工作条件差,与同级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无法相比,与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相距甚远,与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影响危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少数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不注重实际效果,缺乏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长期埋头苦干的精神,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专治社会,受封建专治独裁观念的侵蚀危害,少数职能部门和领导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妄自尊大,唯我独尊,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一切依个人意愿办事,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三是由于受经济发展和交通宣传工具设施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约了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损害了法律应有的权威,破坏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崇尚信仰。三、解决问题的对策1、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要按照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各地实际,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广大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学习。在宣传形式上,灵活多样,讲求效果。要注重通过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教育,采取做法制报告、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说法、评选法制文明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基层和边远山区延伸拓展,彻底消除死角死面,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统筹兼顾,普治并举,学用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关键和保障,正确处理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关系,把普法和依法治理两项工作并重,改变重普法轻依法治理的不良倾向。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树立法律权威,培养法治思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营造学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使其无藏身之处,使依法治理真正体现落实于行动中。3、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投入。没有一定的经费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从开展。要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增加普法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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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普法办公设施,使其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4、增加人员编制,提高职级待遇。要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想法设法通过增加人员编制,或从超编单位选调等办法扩充人员,增强人员素质,提高职级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奋战在一线的司法人员,改变县级司法局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所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局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一个坚强的组织队伍保障。

  总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充分认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不断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促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着力推动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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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朱世余

  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四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时间长久的普法“补课”活动,可谓亘古未有的创举。近二十年的“补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法”字已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和提高。

  进入新世纪,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虽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距离形势的发展、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求等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屡有发生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还不健;普法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等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与时俱进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1)是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出现了“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2)是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3)是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4)是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就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怎能让群众懂得太多的法律的?”的错误思想。

  二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近二十年的普法教育,积极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但这种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⑴是普法工作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普法宣传教育;⑵是检查考核力度不强。大多数地方、部门检查考核力度不大,没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使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

  ⑶是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有些地方有限的经费也不能专款专用,致使普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⑴是普法宣传教育依然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讲解者口干舌燥,旁听者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学法兴趣;⑵是有些地方、有些单位仍满足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收到怎样的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很难评价。

  四是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我们将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老百姓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也就使全体公民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五是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四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如“一五普法规划”规定:“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内容是: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六是机构设置不合理。

  “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大多数地方的普法工作都是由普法领导小组领导,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都是临时机构,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这种机构设置和挂靠,表现出许多弊端。⑴是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因是临时机构,组成人员又都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多,人事变动快,造成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都有挂挂名的临时思想,没有真正负起责任;⑵是办公室挂靠司法行政部门,因职责、权限、编制的限制,造成普法机构人才难进、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工作起来缺乏力度;⑶是由于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造成社会上的人们普遍认为普法工作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而依靠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

  二、抓好普法工作的几点对策

  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提高对普法重要性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宣传普及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实现“四五”期间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抓好普法工作时不我待、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

  的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确保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是落实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因此,在实践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五个到位”。即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从而把依法治理的直接责任压在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有效地解决“两头热”、“中间梗塞”等问题,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当前应着重抓住健全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赋予职权,实行“三定”。普法工作已走过二十个年头,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地位与其担负的任务,职能十分仍然不协调,处在“小马拉大车”酌尴尬境地。一个工作机构如果有责无权,地位提不高,威信上不去,工作自然难以开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不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同时也是一个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赋予职权,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定编制、定职责、定岗位的“三定”方案,使其真正起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协调部门开展工作的纽带作用,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作用,推动依法治理的排头兵作用。

  三是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一)要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以其快速、直观和容量大、覆盖广的优势占领了新的领域和阵地,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二)要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法治历史较长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如英国,在不同的场所,选择最适当的形式,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人们能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比我们“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去一套套法律全书或一本本法律读本效果会更直接。(三)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

  四是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持依法治理的强劲态势。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渗透点无处不在。同时,依法治理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要由党委牵头,对依法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政绩进行考评。通过签定依法治理年度责任目标,兑现奖惩,实施党政监督;通过

  人大代表视察,年度评议,实施法律监督;由政协不定期协商,对口评议,实施社会监督;聘请监督员,定期反馈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实施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在依法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其作为考核班子整体水平和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依法治理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组织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政绩平平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罚,不予提拔和重用。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有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健全办事机构,有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努力改善交通工具、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近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历程结束了一个法盲众多的时代,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法治要求更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更高。我们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组织者,要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城市,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一记流年,一寸相思。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即便时光变得荒芜,而你我一直永如初见,彼此温柔以待。走进十月,蓦然回首,你我都在,惟愿光阴路上,且行且惜,寂静相伴,无悔一生。

  

  

篇四: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之南宫帮珍创作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维立异为前提,以实践立异为基点,以机制立异为保证,在掌控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深抓实.

  一、以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力度不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竭发展,部份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搞生产抓经济上,忽视了普法工作的潜移默化作用,认为普法工作只是形式而已,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年夜、见效慢,而抓好生产不单见效快,而且能出成果、树形象;从而忽视了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忽视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单元不积极介入,甚至埋怨普法部份,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只是针对群众学法,而自己不介入,依法治理就是治老苍生,害怕群众掌握的法律知识多了,反而欠好管理,因此存在消极应付思想;而部份公民、企业则认为普法是政府的事,搞好搞坏与自己关系不年夜,学法不如学技术.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上有欠缺,效果欠安.一直以来,各级部份都把普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看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布道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似乎是在向普法对象“摊派”法律知识,是典范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依法治理”被片面地舆解为依“罚”治理,成了以法律为“罚则”治理群众.一提到法,有人就会认为是罚款、惩罚,使人们望“法”生畏,谈“法”色变.

  (三)考核方式上有缺陷,增进办法未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立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可是分值太低,不能引起太多的重视.个别单元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服衡,呈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即: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松,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紧,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性地应付糊弄一下,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实效.少数人认识普法只是法制部份的事,与已无关,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一点主动性和积极性,招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部份“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到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另外,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面很广泛,对其考核的办法很难面面俱到,具体方式上也难以科学量化,招致普法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增进办法,从上到下,层层讲,人人讲,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增进工作的落实,激励手段不确定,制约手段很有限,招致考核工作无从抓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起,考核结果也难以有效适用.目前,虽然有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可是考试对象年夜部份是在职机关干部和事业企业单元职工,由于其他人员比力分散,人力、物力、财力在一按时期内跟不上,普法重点对象之一的农民、流动听口等人员几乎没有介入过法律知识考试及其他考核.实际上只是抓住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和考核,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流动听口、暂住人口等人群的学法用法则是一个空白.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我们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式,考评方式,监督方式,从而增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立异普法工作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要培养法治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法治环境.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华实现.各级政府部份要通过宣布道育,使公民认识到法律是建设和谐社会、人民安身立命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处分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公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华让公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华从自发到自觉,才华使公民对法律发生尊重和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敬仰,树立法律权威,从而增进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立异普法工作手段,从根本上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耐久开展.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宣布道育机制.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华锲而不舍和深化发展.普法对象众多,法律内容广泛,普法工作要供认和重视分歧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分歧时期分歧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要让人们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舆解法律.我们在工作中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纳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年夜民众的主动介入,使普法教育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成或缺的一部份,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要加年夜各种新闻传媒的法制宣布道育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要有法律宣传专栏,有专题节目,要有口号、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橱窗.各单元要在“”和与本单元业务有关的节目和纪念日举行有关的法律宣传活动,加年夜法治舆论宣传.

  (三)、立异普法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机制保证才华实现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核办制.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包点包部份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元年度述职陈说制度.每年,各成员单元对各自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和作用进行述职,以提高各单元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元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和完善分歧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

  2、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按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元人员介入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和集中辅导的学时.单元在集中学习时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要有培训内容记录,签到册.单元要将法律知识考试的试卷和成果表收集归档,考试成果记入个人档案.

  3、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内容、时间和方式方法,采用自学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同时要利用律师担负企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满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掌握需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立异普法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监督办法.要建立规范明确、量化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要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考核体制.以往的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年夜多采用听汇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没有建立按期检查制度,没有一整套事前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的量化标准,随意性较年夜,被考核的单元可以“临时抱佛脚”.这既晦气于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也晦气于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因此,制定一套科学、量化的科学评估考核体系,将各部份各行业的普法工作职责明确细化,既能指导各部份开展普法工作,又能为考核提供标准,使之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单元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推动听年夜、政协、新闻、社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法标准,执法法式是否正确进行严格监督,按期进行执法考核检查,是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促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无乱收费、乱罚款、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现象发生.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篇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75普法意见和建议

  篇一:对普法教育培训班的一点建议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实施的第三年,各单位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扎实实推向深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针对不同的具体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普法队伍的建设,搞好骨干培训是普法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小教员)是培训造就一批合格的宣传员队伍,为搞好前提条件区港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所以,各在工作中单位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选派了一批热心

  。

  ,这就需要主办者精心的组织和合理的安排。

  首先,作为主办者既普法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学习内容。根据“四五”普法请求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提议,紧密联系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组织机构学习一些与当前经济工作社会活动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聘请优秀的授课聘用教师,教师是应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授课经验的同志担任。目前,各单位教职员聘请的教师有大学教授、社科院的法学专家;有普法讲师团的成员(成员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还有众多的法律志愿者。第三是教师的经验和教训和水平。教师积极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培训班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接纳能力存在着差异,在学习中,常听参训的学员反映对业务培训法律法规条文的阐释有一定的难度,有些教员文化水平有限,常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再则培训班时间紧,有时半天学一门一阵子法律或法规,这就要求授课老师廓清教学思路、完善教学方法,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有效保证教学的质量。

  在具体教学和运作中会,如何达到很强的效果,笔者参加过多期普法培训班,有着对个人的一些建议,现与同志们商榷。首先,教师在讲学中:一是要条理清楚,简明扼要,在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比如学某一部法时,应着重阐述为什么要立这部法律,它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遇到官司如何运用法规,以维护和平正当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很多学员在学习中对案例颇感兴趣,对条文的理解有杀伤力,感觉比较枯燥和概念化。所以老师在授课中应着重通过案例分析,结合条文来解读内容,语言上力求简洁,变抽象的语言为具象的事例。这样,即生动又灵活,学员们不但理解了法律法规条文中其的含义,即增强了记忆,又非常活跃了课堂的气氛。三是在教学中,利用高科技教研工具来弱化教学的效果。如采用电子屏幕、录相等宣传工具,提高教学的档次,拓展学习的空间。

  篇二: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南部某县)

  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开展了二十多年,也取得了很大的总成绩,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开展还不很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纵向看,这项工作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情况上边比下边好,城镇比农村好。二是从横向看,不同的部门、行业、单位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有的部门或单位,由于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有保障,人员素质高,因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有的部门、行业或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加之受到资金预算等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还很大。三是在一些偏远荒凉农村和企业,这项工作还属于薄弱环节存在死角死面,成为普法的盲区。

  2、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在一些乡镇和少数单位,较重普法轻依法治理,学用脱节,对法制宣传教育比较重视,但过于对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实不硬,有走过程、搞形式、应付差事现象,将工作普法执法监督工作纯碎当做为普法,忽略了依

  法治理,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各种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现象还时常现像发生;二是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不作为,

  乱作为,侵害基层干部合法权益,阻碍行政诉讼制约和行政复议败诉,损害了政府形象;三是一些司法部门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不能依法马尔松办案,不能严格公正司法,有案不立,有警不出,有事不管,工作拖拉,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群众回应意见很大。恶劣特别是一些司法部门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随意曲解亵渎法律,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导致在群众中和司法腐败,造成群众综治不信法,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困扰了各级党委、政府。

  3、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宏观经济形势需要。经费是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基础和物质保障,虽然各地对普法经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执行时因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制约,往往给打了折扣,下拨经费的预算和拨付难以达到规定统一标准,导致业务发展开展受到影响,普法档案资料不全,政治宣传工具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宏观经济形势需要。

  4、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法律素质不高。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一般都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内部,与司法行政部门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在县乡一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外,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优质服务市场监管、法律援助等职能,一个县级

  司法局编制二十来个人,主抓普法工作的但仅一、二个人,还要配合县上搞中心组织工作,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而且单位人员呈现老龄化,多年未进新人,人员法律素质不高,难以指导,开展业务。尤其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更少,绝大多数一人一所,工作

  更加繁忙冷淡,且职务低、待遇少,少数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强的人少部分还被其他部门挖走,绝大多数留下来的人员独身与副科无缘,工作条件差,与同级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无法相比,与所担负的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工作相距甚远,与国际局势对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其原因分析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少数人尤其是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萨梅尔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重视支持不够,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专治社会,受封建专治独裁观念的侵蚀危害,少数职能部门和领导人治于思想根深蒂固,妄自尊大,唯我独尊,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一切依人作意愿办事,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三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短缺。

  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表现在地方和基层,即乡、村两级工作处于薄弱环节。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配套,就必须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一是增加基层人员编制,提高相应官阶待遇。要加强基层默莱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想法设法增加县乡普法机构人员编制,补充工作人员,适当提高职级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奋战在一线的司法行政干警,改变县级司法局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所难以适应几所工作需要的局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基层普法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要教学要求把人员业务知识纳入计划,通过轮训等形式,定期对基层普法机构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道德

  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从事业务工作创造更加客观条件有利的市场条件。三是增加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和装备配置。在保障普法经费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市场条件,逐步增加普法经费投入,改善基层普法机构办公办公前提条件,加强装备配置,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进一步不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拟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民主法

  治进程,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党政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状况。因此,“六五”普法在继续加强全体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全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穆瓦耶学习教育,着重培养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提升法律素质,切实增强他们的学法辞汇用法自觉性和依法办事潜能,从而促进和带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学法用法,营造良好的学法辞汇氛围。

  3、进一步加强司法强化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主要体现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损害了法律应有的大众传播。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普治并举,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正确认识和正确认识处理二者的隔阂,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前提和萨梅尔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关键和保障,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个不尽相同方面,要齐举并进,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当前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重普法轻依法治理的不良倾向,把依法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依法办事制度,使此项制度与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

  篇三:75普法(1)

  2021湖南省七五普法练习题普法2021读本第一章法治理念第一节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1、中国共产党的()提出建立选举法宣誓制度(单选题)(B)A、十八大B、十八届四中全会C、十八届三中全会D、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司法权属于()(单选题)(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共产党C、人民D、国务院3、坚持民主集中制首先要坚持()(单选题)(A)A、依宪治国B、制定法律C、公平和正义D、四项基本原则第二节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1、党内规矩()国法(单选题)(C)A、大于

  B、高于C、严于D、优于2、中国梦是()(单选题)(D)A、宪政梦B、直接民主选举梦C、包含普世价值的内容D、社会主义法治梦3、()非常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单选题)(C)A、四项基本原则B、制定宪法C、党的领导D、社会主义革命第三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1、对违法乱纪采取零容忍,零容忍的理论基础是()(单选题)(D)A、受薪廉洁自律准则B、纪律检查条例C、老虎苍蝇一起打D、破窗理论2、“十字令”是在()时期发布的(单选题)(C)

  A、江西根据地B、1949年C、延安D、十一届三中全会3、山西省允许出台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行驶应()(单选题)(C)A、在网上公布B、交国务院审批C、举行听证会D、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公民投票第二章新法导读第一节立法法修正案1、劳动合同法修正草案通过网络曾收到()多万条意见(单选题)(B)A、50B、55C、60D、582、立法法规定,关于税收的规定必须制定()加以规定(单选题)(A)A、法律B、宪法

  C、行政法规D、公法3、我国现行《立法法》是()年3年底月由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单选题)(A)A、2021B、2021C、2021D、2021第二节反恐怖主义法1、为了分享反恐资讯,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单选题)(B)A、信息中心B、情报中心C、指挥中心D、调度中心2、反恐法规定,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使得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单选题)(C)A、警棍B、刀具C、武器D、盾牌3、领导国家反恐工作的最高机构是()(单选题)(B)

  A、中央政治局常委B、国家反恐领导小组C、公安部D、中央政法委第三节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1、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机制(单选题)(D)A、分工协作B、相互通报C、信息共享D、联防联控2、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大至()(单选题)(D)A、所有城市B、所有污染区C、海洋D、全国3、新修订增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年1月1日起施行(单选题)(C)A、2021B、2021

  C、2021D、2021第四节国家条例1、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的()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单选题)(B)A、3月15日

  

  

篇六:普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兀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深抓实。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力度不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不断发展,部分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搞生产抓经济上,忽视了普法工作的潜移默化作用,认为普法工作只是形式而已,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而抓好生产不仅见效快,而且能出成绩、树形象;从而忽视了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忽视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单位不积极参加,甚至埋怨普法部门,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只是针对群众学法,而自己不参加,依法治理就是治老百姓,害怕群众掌握的法律知识多了,反而不好管理,因此存在消极应付思想;而部分公民、企业则认为普法是政府的事,搞好搞坏与自己关系不大,学法不如学技术。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上有欠缺,效果不佳。一直以来,

  各级部门都把普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

  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似

  乎是在向普法对象“摊派”法律知识,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

  向的互动关系;“依法治理”被片面地理解为依

  “罚”治理,成了以法律为“罚则”治理群众。一提到法,有人就会认为是罚款、处罚,使人们望“法”生畏,谈“法”色变。

  (三)考核方式上有缺陷,促进措施不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但是分值太低,不能引起太多的重视。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即: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松,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紧,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性地应付糊弄一下,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实效。少数人认识普法只是法制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对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没有一点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没有达到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另外,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面很广泛,对其考核的措施很难面面俱

  到,具体方式上也难以科学量化,导致普法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促进措施,从上到下,层层讲,人人讲,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工作的落实,激励手段不确定,制约手段很有限,导致考核工作无从抓起,考核结果也难以有效适用。目前,虽然有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但是考试对象大部分是在职机关干部和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由于其他人员比较分散,人力、物力、财力在一定时期内跟不上,普法重点对象之一的农民、流动人口等人员几乎没有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及其他考核。实际上只是抓住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和考核,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人群的学

  法用法则是一个空白。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我们

  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式,考评方式,监督方式,从而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创新普法工作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要培养法治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法治环境。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认识到法律是建设和谐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公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公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才能使公民对法律产生尊重和敬仰,树立法律权威,从而促进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从根本上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普法对象众多,法律内容广泛,普法工作要承

  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要让人们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我们在工作中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教育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要加大各种新闻传媒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要有法律宣传专栏,有专题节目,要有标语、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橱窗。各

  单位要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节目和纪念日

  举行有关的法律宣传活动,力口大法治舆论宣传。(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

  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机制保障才能实现的长期而艰巨

  的任务,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的工作职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普法工作联系

  点制度,领导干部包点包部门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在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和作用进行述职,以提高各单位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和完善不同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

  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

  2、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

  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和集中辅导的学时。单位在集中学习时要有培训内容记录,签到册。单位要将法律知识考试的试卷和成绩表收集归档,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3、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明确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内容、时间和方式方法,采取自学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同时要利用律师担任企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满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创新普法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监督措施。要建立规范明确、量化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要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考核体制。以往的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的方式进行,没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没有一整套事前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的量化标准,随意性较大,被考核的单位可以“临时抱佛脚”。这既不利于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也不利于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因此,制定一套科学、量化的科学评估考核体系,将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工作职责明确细化,既能指导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又能为考核提供标准,使之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推动人大、政协、新闻、社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是否正确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执法考核检查,是并将考核结

  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促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无乱收费、舌L

  罚款、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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