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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15篇)

时间:2022-12-01 15:30:20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15篇)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准时登记,避开漏登或错登。  (三)操

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15篇)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准时登记,避开漏登或错登。  (三)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15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15篇)

篇一: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准时登记,避开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状况

  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13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照实反映客户真4实信用状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xx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状况通报如下:(一)授权管理检查状况

  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根据“先授权,后

  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XXXXXXXXXXX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

  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

  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状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第

  页

篇二: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企业征信工作报告

  企业进展征信方面的工作报告有利于促进企业做好相关的征信工作。下面就随一起去阅读企业征信工作报告,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方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建立为重点,加快了根底数据库的建立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详细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效劳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根底上,200*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的建立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构造建立,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效劳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效劳、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效劳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效劳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展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开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标准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历的根底上,今年又方案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详细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发动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

  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详细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发开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应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立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征信宣传是人民银行履行征信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积极配合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我行也力口大了对公众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xx年我中支以普及征信知识为目的,将助学贷款和

  个人消费贷款作为突破口,分三个阶段逐步深入、广泛的开展征信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开始前从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入手,分阶段、有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以《征信工作简报》、《蚌埠日报.淮河晨刊》的“金融天地”专版为载体,介绍征信知识,以及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进展;开展“信用校园行”活动到××财经大学、蚌埠学院散发宣传资料,并完成了600余份征信知识宣传的问卷调查。并进展违约惩戒的警示教育,除散发传单、挂宣传条幅外,还将视频宣传材料放到各高校的校园网中播出。同时,积极借助商业银行和高校与学生联系严密的优势,灵活开展各种活动。如,在新生报到之际,与农业银行的助学贷款宣传相结合,推广“守信一生,幸福一生”的宣传主题;配合农行在蚌埠学院发放助学贷款,举办了征信讲座,到场学生三百余人,收效良好。对社会公众,印制了20000份宣传资料,在“蚌埠信用网”上宣传,并就征信与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数据库正式开通启用两次承受《蚌埠日报》记者的专访,起到了宣传群众的目的。

  去年我行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蚌埠银监分局,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共29家,举办了“推动银企对接,共建信用蚌埠”大型宣传活动,征信宣传也是重要内容之一。现场散发征信宣传资料1000余份,分发至各金融网点4000余份,接待公众咨询百余人次。通过深入宣传,提高了人们的信用意识,培育信用文化,为信用体系建立营造良好的道德根底和舆论气氛。

  (一)金融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运行良好,在多个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金融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包括企业和个人两个征信系统,于xx年建成并在全国联网运行。截至xx年末,企业征信系统收集全国企业和其他组织个数1919万户,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454万户,收录宁波辖区持有贷款卡的企业及其他组织21.3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集自然人8.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2亿人,收录宁波辖区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04.8[1]万人。近年来,两大征信系统数据质量稳步提升,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信用报告版本不断优化,以简洁的版式展示了更加丰富而有效的信息,报告生成时间进一步缩短,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查询和使用效率。征信系统在帮助商业银行正确选择贷款对象、确定授信额度以及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宁波市各金融机构都把查询征信系统作为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要程序,信用鼓励和惩戒机制已经形成并逐渐加强。xx年,全市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月均查询量分别到达41.7万次和21.8万次。

  作为公共的征信体系,我中心支行还积极利用征信系统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与信用相关的评比、创立活动,推动“信用宁波”建立。如工商局培育评定“宁波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宁波海关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市经委开展“诚信之星”评比,银监局进展风险监管,以及市委统战部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综合评价等,都屡次查询征信系统。xx年为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为财政局、海关、经委、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累计提供查询2500多家次。此外,征信系统在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和金融稳定等职能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后,社会公众对于自身信用记录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查询窗口全年累计办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74243笔,查询量是上年的18倍。

  (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信息量和查询量迅速提高,形成了对金融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的有效补充

  xx年,我中心支行应各金融机构的要求,委托宁波市征信金电公司建立了“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从银行风险防范与管理需要出发,重点采集企业房地产抵押查封、企业用电等金融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所缺乏的信息,通过金融城域网向各金融机构开放查询。该系统运行7年来,形成了对全国统一的金融信息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的有益补充,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一致肯定。系统对金融机构用户实行会员制,在他项权属登记信息的采集上灵活运用了市场手段,为征信机构的市场运作积累了经历。截至xx年末,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共采集到房地产抵押查封、电信欠费、支票违规、企业纳税滞纳金、部分企业资信评级、空头支票处分、外汇年检、质监信用、移动欠费信息、企业用水信息等14类信息,共2566万余条。系统为全市29家金融机构开通用户6311个,其中活动用户2474个。金融机构使用部门涵盖风险管理部、银行卡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按揭中心、理财中心等众多风险管理和营销部门。xx年累计查询量198万笔,月均16.5万笔。

  (三)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向纵深开展,多模式建立效果初步显现

  人民银行从xx年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宁波市中心支行借助与市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截止xx年末,已

  累计为46474户未取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xx年新增1066户,更新13750户。在信用档案建立根底上,下发未取得贷款中小企业,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对尚未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主动挖掘潜在客户,开展信贷营销,加大对市场前景好、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xx年底,累计有6927户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立,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是人民银行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xx年,我中心支行在总结前期工作经历的根底上,指导各县(市、区)标准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三信”评定工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有特色、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建立之路。参加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立试点的余姚、慈溪和宁海三个县、市采取与各镇乡(街道)签订工作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为各金融机构指定联系村等措施,有效提高了信用档案征集工作效率,在此根底上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和创立工作,产生省级信用村7个、信用镇4个。同时,我中支还指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给予无抵押担保授信和利率优惠,要求农户小额信用担保公司对信用户给予无偿担保,让广阔农户切实感受到老实守信的重要性。其中余姚始创的“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并已扩展到农村个体工商户。象山模式在稳固前几年工作成果根底上,推出“文明诚信家庭”信用贷款政策,“文明诚信家庭”可享受农信社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立非试点的北仑区、镇海区和奉化市去年下半年相继跟进,通过召开了发动大会,或与当地农办联合发文,启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工作。xx年底,全市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59.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4.7%,比年初提高5.2个百分

  点。其中评定信用农户44.2万户,对农户贷款余额245.5亿元,比年初增长13.1%。

  (四)信用评级管理从事前转向事后和事中,评级市场安康平稳开展

  经过多年的开展,宁波市信用评级市场相对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报告质量不断改善,社会各界对专业机构信用评级的认可度逐渐提高。现有信用评级机构3家,其中宁波远东资信评估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宁波分公司主要面向借款大户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宁波金融事务所提供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效劳。

  宁波市信用评级业务以借款企业信用评级为主。xx年,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支行结合宁波辖区实际,对辖内信用评级管理方式进展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标准评级行为,提高评级产品质量,同时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和效劳工作,保持辖区信用评级市场的平稳开展。xx年,辖内评级机构全年共开展借款大户企业信用评级932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11707户,小额贷款公司评级8家。

  (五)应收账款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广泛运用,企业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展

  为解决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物权公示问题,防范企业动产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人民银行分别于xx年、xx年建成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系统的上线运行较好化解了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贷款的后顾之忧,有效防止了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的可能,防范了信贷风险,便利企业融资。xx

  年末,宁波辖区两个登记系统的常用户107家,用户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截至xx年底累计发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转让(保理)登记25469笔,累计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登记291笔。两个登记系统的上线运行,不仅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宁波市一些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及设备售后回租等一系列金融效劳新产品。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宁波市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开展。xx年,梅山港保税区涌现了20家新的融资租赁企业,人民银行北仑支行积极做好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之间的业务对接工作,下发了《民银行北仑支行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造了条件。

  (六)征信宣传常抓不懈,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征信知识宣传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在意识形态领域十分有效的手段。我中心支行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特别是xx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是征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领域的一件大事,我中心支行把《条例》宣传作为xx年征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面向全社会宣传《条例》新规,普及征信常识,传播诚信文化。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根底和核心,也是社会诚信建立的有效手段,通过征信系统“守信鼓励,失信惩戒”功能的发挥,促使公民信用意识的提高和守信意识加强,从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实践看,“守信鼓励,失信惩戒”功能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立也产生积极影响。

  (一)促进了老实守信社会风气的形成

  通过对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以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信用有价在农户中达成共识。余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立推出的“道德银行”,以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热心公益、支持开展,老实守信、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道德积分标准,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建立道德积分档案,对道德积分高的农户给予信用贷款。这种把“道德”与“信贷”有机联姻,以“诚信”积分为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崇尚道德、老实守信的鼓励平台,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讲道德,从而形成人人做好事、个个讲道德的社会风气。

  (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立

  目前宁波市试点县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方案生育、公益事业、治安管理等相结合,对违反方案生育、不关心公益事业、扰乱社会治安、违反村规民约的农户进展扣分或取消信用户的评定资格。这一举措的信用等级评定,对广阔农户群众来说更是一个信誉道德的裁定过程,关系到个人在邻里之间,乡村之间的名誉和威望,因此农户群众积极争当信用户。随着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立的不断深入,信用评定工作已经日渐成为农民眼中的“道德达标考试”。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立也有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开展和农民生活富裕提高,以文明、和谐、诚信、富裕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因此得到了有力的推动。

  (一)征信机构缺乏、业态不完整

  征信机构是专门提供信用信息效劳的企业,按一定规那么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应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

  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宁波的征信业除了金融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在当地延伸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外,根本上是一片空白,缺少市场自发产生的商业化征信机构,与宁波经济开展水平不相适应。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共享仍不理想

  征信机构经营的前提是从各部门采集到充分的信息,但是,目前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不管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无法满足征信机构的需求,这也是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一个突出瓶颈。自xx年“信用宁波”建立启动以来,为加强行政管理和信用治理,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相继出台了《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方法》、《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促进第四方物流市场开展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方法》、《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方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各个部门的认识仍有分歧,长期合作根底不牢,信息在政府部门之间尚不能实现无障碍共享,向社会公开难度更大。

  (一)配合做好金融生态示范区建立相关工作

  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合作,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规划纲要(xx-202X)》、《国家开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假设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生态示范区建立总体部署,制定、实施《宁波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立方案》。推进宁波市行业和地

  区信用信息系统建立,通过数据交换和系统链接等方式,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夯实“信用宁波”根底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立。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立的意见》,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立。拓宽信息采集内容与途径,打造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效劳平台,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才、交易等信息共享与应用,形成商务、金融两个领域的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信用支撑体系。确立市、县两级共建机制,借助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效劳平台,以涉农金融机构和基层行政组织为主体,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立工作,推广“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实现农户信息采集与信贷支持的良性互动,打造富有成效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推动建立征信效劳市场体系

  培育、开展外乡的征信效劳机构,开发符合宁波产业特色的征信效劳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需求,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效劳机构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方面的关键作用。

  (四)加强征信知识宣传教育

  持续、广泛地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月”等全国性征信专项宣传活动,深化征信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的活动。综合运用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协调联动,形成宣传教育合力,使征信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的诚信观念。

篇三: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4篇

  XXXXXXXXXXX支行

  一、自查时间:20xx年12月31日

  二、自查人员:XXXXXXXXXX

  三、自查情况:

  (一)授权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自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主查人签字:

  协查人签字:支行盖章:〇一**十二月三十一日二

  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xx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范本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田营支行

  20xx-8-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篇四: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范本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田营支行

  20**-8-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二)

  XXXXXXXXXXX支行

  一、自查时间:20**年12月31日

  二、自查人员:XXXXXXXXXX

  三、自查情况:

  (一)授权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自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主查人签字:

  协查人签字:

  支行盖章:

  〇一**十二月三十一日二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三)

  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12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篇五: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我国企业(qǐyè)征信业开展(kāizhǎn)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jiànyì)征信现状

  从各国市场经济(shìchǎnɡjīnɡjì)开展(kāizhǎn)经验来看,比拟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根底的。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在国外已经有170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拟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那么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10余年的开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开展和市场秩序标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开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相差甚远。可以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企业征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健康、标准开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当务之急。?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及行业管理模式的国际比拟?

  〔一〕征信概念的界定

  征信〔CreditChecking或CreditInvestigation〕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

  参谋效劳。资信调查效劳〔CRS-CredtReportingService〕是信用风险管理效劳中的一项最普遍、最根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效劳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帐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

  〔二〕征信的产生及其作用?

  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于1830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和资信信息效劳,防止交易双方相互不信任和诈骗行为,减少交易摩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征信效劳业的快速开展那么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二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60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又经过几十年的开展,兴旺国家的征信效劳业已经比拟成熟,形成了比拟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开展和标准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征信效劳无论对于国家宏观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还是对于企业微观信用管理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没有完善的企业征信效劳,企业间的信用交易行为就无法顺利进行,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因为,在经贸活动中,地域差异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双方互相不了解情况,信用状况信息的不充分给交易双方带来许多麻烦,也给一些欺诈行为以可乘之机,使得社会交易本钱上升,一些企业吃亏上当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委托一个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对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和信用咨询,可以使

  交易决策更有依据,从而保障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企业征信的作用主要表达为:一是能够增强企业间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本钱;

  二是有利于建立企业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

  三是有助于为企业的交易和信用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和评估支持;

  四是为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提供资信信息方面的支持;

  五是为整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根底。?

  〔三〕征信行业开展模式的国际比拟

  自从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在伦敦成立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经过开展,各国对企业信用行业的管理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模式。具体来说,目前国外兴旺国家对企业征信效劳行业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

  ?

  劳开始起步。?1992年底,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效劳的公司——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效劳进入新的开展时期,在商业征信效劳领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即企业资信调查效劳开始由政府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此后,国内又陆续成立了一些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效劳的专业性公司,形成了企业资信调查行业新的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国内企业资信调查专业效劳公司大体有三类:一类是中资的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目前有40多家,以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和上海中商征信等为代表;

  构,在业务运作上也根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根本形成。

  ?2.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

  虽然目前国内企业征信市场上有数十家各类征信公司并存,但是从业务数量和征信规模来看,经过几年来的剧烈竞争,企业征信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美国邓白氏咨询上海、台湾省的中华征信所在大陆的分公司——中领公司等几家公司已占据了全部市场份额的80%左右,其他各种类型的公司占市场份额缺乏20%。另外,局部商业银行自身开展了对贷款企业的征信,并相应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门,也占有征信市场的局部份额。?3.企业征信市场的开放度已比拟高?

  在对企业征信效劳行业机构准入管理方面,政府按照信息咨询企业的标准进行工商注册管理,而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技术准那么、行业标准等方面迄今为止没有出台任何管理规定,仅在业务归口管理方面指定由国家统计局民间和社会调查管理处负责。而且,政府对该行业实行了比拟宽的开放政策,即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的外资机构准入方面没有任何特别的控制,只是在业务管理上,国家统计局对外资企业征信公司进行标准,规定只有国家统计局授予涉外企业调查许可证的公司才可以开展企业资信调查工作。?4.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较少而且素质参

  差不齐。几家规模比拟大的征信公司,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1000万元左右,这和国际上大型征信公司年营业收入1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相比相差甚远。如邓白氏公司1998年实现产值21亿美元。另外,我国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最多的公司也仅有上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开展。?

  三、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企业征信无法可依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开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针对企业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仍然相当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标准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或法规。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资信信息和数据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开放的进程,使得政府在开放信用数据方面无法可依。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规定,制约了商业银行向征信公司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

  〔二〕信用数据的封锁已成为企业征信行业开展的瓶颈?

  从国外征信行业开展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康迅速开展,关键在于该国有关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拟“透明〞,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渠道被合法的征信公司所取得。这些信息和数据的来源

  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法律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等。在一国范围内,征信公司能够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地获得用于完成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和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数据,是保障该国征信行业健康开展的根底。?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遵守WTO贸易规那么的需要,我国过去的封闭式的企业资信信息环境已经逐步有所改善。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从征信信息源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征信公司能够初步取得相对完整的企业资信数据,并形成质量可以被委托企业接受的相对完整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有60万家我国企业的资信数据到达一定质量标准并被收入到“世界数据库〔WorldBase〕〞中,但是这距我国的1000余万家工商注册企业数目还相差很远。?

  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银行等政府和业务部门,当然还有相当一局部信息和数据直接来自于企业。从目前各政府部门对征信公司开放数据情况来看,只有工商部门根本实现了局部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但开放的数据不完整,目前只有企业注册数据的开放,企业年检数据还没有开放,而且各地区工商部门开放的程度也不一致。另外,有些部门的数据是有偿开放的,这虽然是必要的,但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在现行的数据管理体制下,目前各征信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获得企业信用数据: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的渠道获得;

  二是通过到被调查企业调查直接获取;

  三是通过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获得。而通过政府渠道获得信用数据又有以下几种情况:向正式开放企业信用数据的政府部门获得;

  各征信公司通过和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向合作部门获得相关数据;

  通过私人关系从政府部门获得。?

  总体上来说,我国企业资信数据根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这对我国企业征信行业造成了很大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企业信用数据收集困难,导致企业资信调查报告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描述被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企业征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2.市场不公平竞争日益严重,破坏了征信行业的市场秩序。有的征信公司利用自身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的特殊关系,可以低价地、顺利地获取相关信用资料,而有的征信公司却没有这种“天然〞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3.数据收集本钱较高,征信公司步履维艰。由于我国缺乏信用信息开放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一些政府部门和业务机构没有开放其拥有的企业资信数据,即使开放,收取的费用也较高,这造成了数据收集本钱过高,造成征信公司盈利微薄,步履维艰,制约了征信市场的开展。?

  造成我国企业信用数据封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开放无法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很难界定数据开放与保护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

  二是社会信息系统开展滞后,征信数据资源缺项太多,收集和协调征信数

  据的技术手段落后,经费缺乏;

  三是国有企业众多,占经济比重比拟大,存在征信数据保密的传统,一些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强,不清楚应该开放何种数据;

  四是征信数据资源被一些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垄断,客观上制约了征信数据的开放;

  五是征信数据的市场价格难以把握,导致了信用信息收集本钱过高。?

  〔三〕行业自律缺乏,执业技术标准不统一?

  兴旺国家的企业征信行业均成立了行业协会,如美国的信用管理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促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业内交流、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征信行业尚没有行业协会,行业内缺乏自律机制。行业内的交流、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制定行业执业技术标准〔如征信报告格式标准、数据库建立标准等〕和执业标准,保障整个行业的利益等都不能提上日程,严重制约了企业征信行业的开展。

  四、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开展的政策建议

  标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但开展企业征信调查业,强化企业的征信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无疑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局部。目前我国的征信行业还比拟落后,企业在交易中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企业自身的信用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监控和约束。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开展:?

  〔一〕加快有关企业征信方面的立法工作?

  参照其他国家有关信用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信用立法的现实情况,我国在企业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修改或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并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进行惩罚;

  二是尽快出台企业征信数据开放和征信数据使用标准的新法案。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从长远考虑,它可起到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经营环境、预防并惩办违法犯罪的作用。在修改《商业银行法》时,应该明确规定,何种商业银行的数据可以开放,商业银行数据的取得、处理和传播的方式,商业银行数据商业化的原那么界定,数据商业化的经营方式等。制定新的信用立法,首要的应该是出台“界定数据开放范围〞的法律或法规。新的立法应该明确,企业必须开放的数据及其监督机构的责任,以及对公众提供不真实数据的惩罚,另外还应明确征信数据的经营方式。

  〔二〕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开展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在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应是协助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标准开展,而不应参与主办征信机构,否那么就失去了征信效劳的中立、公正、客观的性质。具体来说,政府在促进征信行业开展中应发挥以下职能:?1.依法向社会开放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

  各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一局部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这也是西方

  兴旺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如局部国家将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2.对企业征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执业规那么的制定等内容。根据企业征信行业的特点及国际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政府对企业征信行业的行业管理不宜介入过多。企业征信行业是一个相对充分竞争的市场,从其性质上来说,该行业属于信息咨询行业,效劳对象仅限于委托企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其提供的信用调查分析报告仅供委托企业参考,不构成公众投资决策的依据,不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征信行业在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和人员准入〕方面应该是开放式的,可以按照国家对信息咨询行业的管理和标准方式进行工商注册及年检。而在行业技术标准及执业规那么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门〔目前为国家统计局民间和社会调查管理处〕可以根据行业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

  〔三〕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征信行业开展的关键

  企业资信数据库是企业信用信息搜集、信用记录的一种重要形式,按照用途和信息内容的不同,企业资信数据库可分为企业根本信息数据库、资信数据库、企业信用〔付款〕记录数据库、坏帐数据库〔黑名单〕、往来票据拒付数据库等。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鼓励机制,即守信用的企业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时机。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

  在一定时期内保存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惩罚。?

  从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开放情况来看,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立法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如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论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表〞必须能够公开索取,并明确规定相关政府部门所拥有的企业财务报表向社会开放。另一种模式是政府不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但企业自愿将自己的信用数据提供应征信公司,这类国家以美国最为典型。在美国,没有专门针对企业资信调查效劳及企业征信数据的立法,当征信公司要求一个非上市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时,被调查企业可以向征信公司提供其所要求的数据,也可以拒绝提供数据。但在现实中,在征信数据开放和扩大信用交易额的选择中,企业一定倾向于前者,因为企业希望将自己的数据提供应征信公司,希望客户了解自己,以便扩大信用交易。根据国外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的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信用数据库应该分为三个层次来建立。

  1.政府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

  目前,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实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均获有大量企业资信信息。为促进企业征信行业的开展,以完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这些政府部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如工商注册数据库及工商年检数据库、工业企业普查数据库、法院诉讼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企业还款记录数据库、企业产品质量投诉数据库等。政府组建的这些数据库可采取有偿效劳的方式向社会开放,但是价格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此外,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根据企业征信需求建立一些专门的企业征信数据,为企业提供效劳。例

  如,日本通产省专门斥巨资建立了“海外企业数据库〞,记录每个与日本企业交易过的海外客户信用信息资料,专门供日本商社在对外贸易合作时查询使用。?2.行业内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运行?

  由于企业的交易活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在同一个行业范围内,企业的信用资料较为集中,因此,以行业为主形成的企业资信数据库是征信效劳的另一个重要形式。在行业内资信数据库的建立方面,各行业组织〔协会〕应承当起建立本行业内企业资信数据库的职责,如轻工协会、冶金协会、纺织协会等。由于行业协会一般来说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力,因此,在国外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能中,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行是以自愿和互换的原那么进行的。例如,在某个细分的行业内的企业中建立“信用交换机制〞,但凡参加该组织的企业,均须将自身的信用资料及有关的信用记录提供出来,以此享有查询其他成员信用资料的权利。行业内的资信数据库采取有偿效劳的方式向非会员开放。?3.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

  由专业的资信调查公司、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是目前国内外企业征信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些机构由于要给客户提供标准的资信调查效劳和信用评估效劳,因此,其建立的资信数据库具有数据量大、信息齐全、信息更新较快的特点。目前国内各征信公司均建立了自己的征信数据库,但由于建立这样的数据库需要可靠的数据来源和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征信机构有能力建立一个满足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的资信数据库。因此,对征信公司自身而言,今后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投入,扩大自己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有关数据。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我国目前没有设置信用管理局这样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而且将来也没有必要专门设立这样的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成立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协会显得特别迫切。这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关信用管理法律草案;

  制订征信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

  促进行业自律;

  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

  〔五〕惩罚机制的建立是征信行业开展的重要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建立惩罚机制,根据欧美等兴旺国家的实践经验,依法设置的惩罚机制能够杜绝大多数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让遵纪守法的企业能够得到保护和开展,而将不守信用的企业从市场中摒弃,并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在一定的时段内,阻止它们再度进入市场。?

  就征信行业的惩罚机制建立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立合理的惩罚尺度,以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的处分;

  建立快速收到有关失信行为的信息或举报机制;

  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企业的不良信用按照时间长短不同记录于各

  相关数据库中;

  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

  对诬告、诽谤者诉诸法律。

  本报告为“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系列报告之二

  内容总结

  (1)我国企业征信业开展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征信现状

  从各国市场经济开展经验来看,比拟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根底的(2)另外,局部商业银行自身开展了对贷款企业的征信,并相应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门,也占有征信市场的局部份额

  (3)但开展企业征信调查业,强化企业的征信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无疑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局部

篇六: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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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涉及征信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一、已有的法律法规政策

  已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性质的政策等,主要涉及的是信用评级。

  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致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资信、证券评估机构审批管理问题的函》(银函〔1993〕408号),正式明确企业资信、证券评估属金融服务性机构,其业务涉及金融活动,此类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管理。

  1993年8月2日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1号令发布):发行企业债券,可以向经认可的债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评级。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贷款证管理办法》中规定:评估机构对企业做出的信用等级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

  1996年8月1日实施的《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人风险度。

  1997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7〕547”号文认定了中诚信、上海远东等9家评级机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债券信用评级的资格。

  1999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和证券交易业务的需要,可以设立专业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业务规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管理规则》中规定:申请债券上市的公司(企业),同时具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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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各款条件,其债券可在本所交易上市:经本所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债券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规定:申请债券上市的企业,同时具有下列各款条件者,其债券可在本所上市:担保单位信用良好,或债券等级不低于A级。

  2001年3月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规定建立对担保机构资信的定期评级制度,担保机构定期聘请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资信评级,并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

  2001年4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之一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意见》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开展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

  2001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发行人可委托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发行人的信用进行评级,信用评级的结果可以作为确定有关发行条款的依据并予以披露。

  2002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发行人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应当及时报告并公告。

  2003年5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相继认可了中诚信、大公、联合、远东资信、新世纪5家评级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买卖经这5家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

  2003年7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员工必须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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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国家发改委要求企业债券须经过2000年以来承担过国务院特批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评估。

  2003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当聘请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安排。中国证监会同时颁布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规范了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原则、评级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跟踪评级等问题。

  2004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聘请证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的客观、公正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2004年7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可委托独立的、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外部评级机构完成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

  2004年9月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规定可以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次级债进行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有关报告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200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施行,规定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200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实施。《规则》规定发行人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交易流通公告中应包括该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其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及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

  200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2004〕第22号公告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对信用评级的作用功能、信用评级的流程、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及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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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结果的检查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公告的发布表明中国人民银行要管理信用评级业。

  2005年1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年度报告必须包括信用风险管理内容。信托投资公司应披露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控制策略,风险评级及使用外部评级公司的名称、依据等。

  200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公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国际开发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具备条件之一为财务稳健,资信良好,经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人民币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公司评级,人民币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以上。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2005〕第7号公告,发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与交易应聘请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持续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应保证其信用评级客观公正。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金融债券发行后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对该金融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如发生影响该金融债券信用评级的重大事项,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调整该金融债券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

  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以〔2005〕第2号令和〔2005〕第10号公告分别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该办法规定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近3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

  200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分别公布了《资产支持证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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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规则》和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该规则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评级报告、跟踪评级以及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等重大临时事件的披露时间和流程做了明确规定。

  地方性的法规主要有:

  2002年4月30日汕头市政府公布了《汕头市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16条,对评级机构的资格认定、评级方法、评级收费和处罚方面都做了规定。

  2002年5月人行深圳分行颁布了《深圳市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评级主管机关、评级对象、评级原则、评级内容、评级机构的认定及罚则等有关内容。

  2002年7月2日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28条,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范围,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改,异议处理,企业信用评估方面都做了规定。

  2002年8月31日北京市公布作为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27条,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定义,信用信息系统的录入、使用、分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了规定。

  深圳市于2002年11月19日发布了我国第一部地方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分总则、征信机构、信息征集、信息披露、信用评估、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45条。该办法对征信、征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了定义,规定深圳建立以政府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和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征信机构体系,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对社会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由评估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等服务活动。评估机构可自主或根据企业或者其他人的委托,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或者评级,信用中心不得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或做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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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性评价。

  2003年3月25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4月1日试行。该办法共6章28条,对征信机构、信息的征集与披露、系统管理与维护、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规定。

  2003年6月2日成都市政府发布了《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26条,对企业信息、企业信息系统做了明确的界定,对信息查询、更正以及处罚做了规定。

  2004年7月21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37条,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2004年8月6日温州市政府发布了《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5章36条,对企业信息征集、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

  2004年10月9日鞍山市政府发布了《鞍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5章23条,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整理、披露与查询、修改与删除及法律责任做了规定。

  2004年12月7日淮北市政府发布了《淮北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25条,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公布、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05年1月18日人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的说明》。该说明对试点目的意义、试点对象、评估机构、评估的主要内容方面做了规定。试点工作由上海分行牵头、上海市金融办、市信息委、市工商局、市经委(中小企业办)等部门联合推动,首批确定200家中小企业进行资信评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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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9日天津市公布了《天津市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29条,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定义,信用信息系统的录入、分类、监管和处罚等方面做了规定。

  上海市于2005年3月17日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9号令发布了《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该试行办法共20条,包括总则、政府对征信行业的监管、征信机构的行为规范、对征信业的行业推进、法律责任5个部分。根据该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行业统一接受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的推进、指导和监管,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进行企业信用征信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为了促进在整个企业征信行业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管理方式,市征信办可以组织建立征信产品使用情况反馈机制,了解市场对征信业务的客观评价情况,同时鼓励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制定并推行行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2005年6月10日长沙市政府印发了《长沙市信用征信管理办法(试行)》,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6章37条,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异议信息的处理和监督管理方面做了规定。

  中央和地方关于信用方面的政策有: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2000年11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法制建设,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要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

  2001年3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十五”计划纲要报告中指出,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最新资料推荐…………………………………………………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2002年2月5日至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信用观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为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制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规章制度。

  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有步骤、有重点开放征信服务市场,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

  2004年12月3日至5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其中提出要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备案等手续。要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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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17日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在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要修订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出台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从地方政府看,广东省政府于2002年4月5日下发了《关于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开展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分步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等社会化网络体系。这是省级地方政府第一次发文建立信用制度。其后,20余个省市都做出了建设本地信用体系的决定。

  二、正在制定中的法律法规政策

  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经过多次讨论与修订,2002年7月24日做了进一步修改。该办法将证券评级业务分为证券品种评级(证券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和证券机构评级(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等)。证券评级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揭示和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部管理办法至今没有出台。

  原国家计委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债券信用等级的差异对债券利率的影响。1999年进入修订后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至今尚未出台。

  2002年12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一审的民法草案在人格权法一编明确规定法人、自然人享有信用权,这是全国人大首次为信用权立法。草案规定,征信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收集、记录、制作、保存法人、自然人的信用资料,合理使用并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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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资料;法人、自然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征信机构涉及自身的信用资料,有权要求修改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资料。金融机构根据当事人借贷还贷等情况,可以建立还贷记录等档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资信情况,可以建立资信档案。民法草案还规定,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法人、自然人的信用。草案还增加规定了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禁止以窥视、窃听、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

  2002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将人总行牵头、16个部委组成的“建立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提交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定义的征信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资料进行采集、整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外提供信用信息咨询、调查和信用评估服务的活动。这部法规的出台将成为全国征信市场的一个准则

篇七: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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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从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来看,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经有170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10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可以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企业征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当务之急。?一、企业征信的作用及行业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一)征信概念的界定征信(creditchecking或creditInvestigation)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资信调查服务(cRs-credtReportingservice)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帐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二)征信的产生及其作用?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于1830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和资信信息服务,防止交易双方相互不信任和诈骗行为,减少交易摩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征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则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二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60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征信服务无论对于国家宏观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还是对于企业微观信用管理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没有完善的企业征信服务,企业间的信用交易行为就无法顺利进行,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因为,在经贸活动中,地域差异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双方互相不了解情况,信用状况信息的不充分给交易双方带来许多麻烦,也给一些欺诈行为以可乘之机,使得社

  会交易成本上升,一些企业吃亏上当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委托一个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对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和信用咨询,可以使交易决策更有依据,从而保障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企业征信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能够增强企业间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有利于建立企业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三是有助于为企业的交易和信用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和评估支持;四是为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提供资信信息方面的支持;五是为整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三)征信行业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自从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在伦敦成立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经过发展,各国对企业信用行业的管理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模式。具体来说,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对企业征信服务行业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登记的内容包括企业信贷信息登记和个人消费信贷信息登记。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的全国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产品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决策,这种模式以欧洲一些国家为代表。?第二种:以征信公司的商业运作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如美国,全国的企业、个人征信公司、追帐公司等基本上是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经过100多年来的激烈竞争,形成了目前由美国信用管理协会、邓白氏等著名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系统,全方位向社会提供有偿商业征信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业信用研讨与教育、出版刊物等,这些公司的分支

  机构遍及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第三种:以银行业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以日本为主要代表。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向会员银行提供企业及个人的征信服务,同时会员银行有义务如实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除此之外,社会上还广泛存在一些商业性征信公司,对社会提供企业信用调查服务。?以上几种企业征信发展和管理模式,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在信用较发达的国家,企业普遍都重视信用,注意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以此保障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国家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二、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现状及运行特点(一)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产生与发展?企业资信调查服务业在我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经过近10年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一些外商利用我国吸引外资的迫切性,损害我国外贸企业的利益,突出表现为我国外贸企业出现大量逾期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问题。为了规避外贸中的信用风险,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将国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服务引入我国,首先由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与国外著名企业资信调查公司合作,为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其海外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服务,这对我国外贸企业更好地了解海外企业的资信状况,减少外贸交易中的各种信用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自1990年以来,外经贸部计算中心在与国外著名资信调查公司合作的基础上,开始向海外客户提供我国企业的资信调查报告,我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开始起步。?1992年底,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公司——

  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服务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商业征信服务领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即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开始由政府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此后,国内又陆续成立了一些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专业性公司,形成了企业资信调查行业新的竞争格局。?目前,我国国内企业资信调查专业服务公司大体有三类:一类是中资的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目前有40多家,以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商征信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第二类是外经贸系统、国家统计系统和国家工商管理系统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所属的专门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已进入我国的外国征信公司,如邓白氏公司、Abc公司、Tcm公司、台湾省的中华征信所、香港城市顾问有限公司等,均已在我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一些国外征信调查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占有我国国内企业征信市场的较大份额,具有了相当强的竞争能力。?(二)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特点1.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我国的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是在政府驱动下(当时是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直接支持和领导下)起步的,但是目前的企业征信市场上,各征信公司均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不同类型的征信公司均是按照商业化原则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资信调查报告。一些行政机关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2.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虽然目前国内企业征信市场上有数十家各类征信公司并存,但是从业务数量和征信规模来看,经过几年来的激烈竞争,企业征信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美国邓白氏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台湾省的中华征信所在大陆的分公司——中领公司等几家公司已占据了全部市场份额的80%左右,其他各种类型的公司占市场份额不足20%。另外,部分商业银行自身开展了对贷款企业的征信,并相应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门,也占有征信市场的部分份额。?3.企业征信市场的开放度已比较高?在对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机构准入管理方面,政府按照信息咨询企业的标准进行工商注册管理,而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技术准则、行业标准等方面迄今为止没有出台任何管理规定,仅在业务归口管理方面指定由国家统计局民间和社会调查管理处负责。而且,政府对该行业实行了比较宽的开放政策,即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的外资机构准入方面没有任何特别的控制,只是在业务管理上,国家统计局对外资企业征信公司进行规范,规定只有国家统计局授予涉外企业调查许可证的公司才可以开展企业资信调查工作。?4.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较少而且素质参差不齐。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1000万元左右,这和国际上大型征信公司年营业收入1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相比相差甚远。如邓白氏公司1998年实现产值21亿美元。另外,我国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最多的公司也仅有上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这严重

  影响了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三、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企业征信无法可依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针对企业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仍然相当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或法规。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资信信息和数据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开放的进程,使得政府在开放信用数据方面无法可依。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规定,制约了商业银行向征信公司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二)信用数据的封锁已成为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瓶颈?从国外征信行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康迅速发展,关键在于该国有关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较“透明”,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渠道被合法的征信公司所取得。这些信息和数据的来源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法律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等。在一国范围内,征信公司能够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地获得用于完成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和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数据,是保障该国征信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遵守wTo贸易规则的需要,我国过去的封闭式的企业资信信息环境已经逐步有所改善。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从征信信息源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征信公司能够初步取得相对完整的企业资信数据,并形成质量可以被委托企业接受的相对完整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有60万家我国企业的资信数据达到一定质量标准并被收入到“世界数据库(worldbase)”中,但是这距我国的1000余万家工商注册企业数目还相差很远。?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银行等政府和业务部门,当然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和数据直接来自于企业。从目前各政府部门对征信公司开放数据情况来看,只有工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但开放的数据不完整,目前只有企业注册数据的开放,企业年检数据还没有开放,而且各地区工商部门开放的程度也不一致。另外,有些部门的数据是有偿开放的,这虽然是必要的,但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在现行的数据管理体制下,目前各征信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获得企业信用数据: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的渠道获得;二是通过到被调查企业调查直接获取;三是通过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获得。而通过政府渠道获得信用数据又有以下几种情况:向正式开放企业信用数据的政府部门获得;各征信公司通过和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向合作部门获得相关数据;通过私人关系从政府部门获得。?总体上来说,我国企业资信数据基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这对我国企业征信行业造成了很大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企业信用数据收集困难,导致企业资信调查报告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描述被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企业征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

  能。?2.市场不公平竞争日益严重,破坏了征信行业的市场秩序。有的征信公司利用自身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的特殊关系,可以低价地、顺利地获取相关信用资料,而有的征信公司却没有这种“天然”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3.数据收集成本较高,征信公司步履维艰。由于我国缺乏信用信息开放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一些政府部门和业务机构没有开放其拥有的企业资信数据,即使开放,收取的费用也较高,这造成了数据收集成本过高,造成征信公司盈利微薄,步履维艰,制约了征信市场的发展。?造成我国企业信用数据封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开放无法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很难界定数据开放与保护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二是社会信息系统发展滞后,征信数据资源缺项太多,收集和协调征信数据的技术手段落后,经费不足;三是国有企业众多,占经济比重比较大,存在征信数据保密的传统,一些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强,不清楚应该开放何种数据;四是征信数据资源被一些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垄断,客观上制约了征信数据的开放;五是征信数据的市场价格难以把握,导致了信用信息收集成本过高。?(三)行业自律不足,执业技术规范不统一?发达国家的企业征信行业均成立了行业协会,如美国的信用管理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促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业内交流、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征信行业尚没有行业协会,行业内缺乏自律机制。行业内的交流、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制定行业执业技术标准(如征信报告格式标准、数据库建立标准等)和执业规

  范,保障整个行业的利益等都不能提上日程,严重制约了企业征信行业的发展。四、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但发展企业征信调查业,强化企业的征信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无疑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征信行业还比较落后,企业在交易中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企业自身的信用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监控和约束。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发展:?(一)加快有关企业征信方面的立法工作?参照其他国家有关信用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信用立法的现实情况,我国在企业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修改或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并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进行惩罚;二是尽快出台企业征信数据开放和征信数据使用规范的新法案。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从长远考虑,它可起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经营环境、预防并惩处违法犯罪的作用。在修改《商业银行法》时,应该明确规定,何种商业银行的数据可以开放,商业银行数据的取得、处理和传播的方式,商业银行数据商业化的原则界定,数据商业化的经营方式等。制定新的信用立法,首要的应该是出台“界定数据开放范围”的法律或法规。新的立法应该明确,企业必须开放的数据及其监督机构的责任,以及对公众提供不真实数据的惩罚,另外还应明确征信数据的经营方式。(二)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发展过程中

  应当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在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应是协助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规范发展,而不应参与主办征信机构,否则就失去了征信服务的中立、公正、客观的性质。具体来说,政府在促进征信行业发展中应发挥以下职能:?1.依法向社会开放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各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一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如部分国家将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2.对企业征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行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执业规则的制定等内容。根据企业征信行业的特点及国际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政府对企业征信行业的行业管理不宜介入过多。企业征信行业是一个相对充分竞争的市场,从其性质上来说,该行业属于信息咨询行业,服务对象仅限于委托企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其提供的信用调查分析报告仅供委托企业参考,不构成公众投资决策的依据,不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征信行业在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和人员准入)方面应该是开放式的,可以按照国家对信息咨询行业的管理和规范方式进行工商注册及年检。而在行业技术标准及执业规则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门(目前为国家统计局民间和社会调查管理处)可以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三)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企业资信数据库是企业信用信息搜集、信用记录的一种重要形式,按照

  用途和信息内容的不同,企业资信数据库可分为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资信数据库、企业信用(付款)记录数据库、坏帐数据库(黑名单)、往来票据拒付数据库等。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机制,即守信用的企业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惩罚。?从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开放情况来看,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立法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如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论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表”必须能够公开索取,并明确规定相关政府部门所拥有的企业财务报表向社会开放。另一种模式是政府不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但企业自愿将自己的信用数据提供给征信公司,这类国家以美国最为典型。在美国,没有专门针对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及企业征信数据的立法,当征信公司要求一个非上市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时,被调查企业可以向征信公司提供其所要求的数据,也可以拒绝提供数据。但在现实中,在征信数据开放和扩大信用交易额的选择中,企业一定倾向于前者,因为企业希望将自己的数据提供给征信公司,希望客户了解自己,以便扩大信用交易。根据国外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的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信用数据库应该分为三个层次来建立。1.政府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目前,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实行行

  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均获有大量企业资信信息。为促进企业征信行业的发展,以完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这些政府部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如工商注册数据库及工商年检数据库、工业企业普查数据库、法院诉讼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企业还款记录数据库、企业产品质量投诉数据库等。政府组建的这些数据库可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开放,但是价格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此外,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根据企业征信需求建立一些专门的企业征信数据,为企业提供服务。例如,日本通产省专门斥巨资建立了“海外企业数据库”,记录每个与日本企业交易过的海外客户信用信息资料,专门供日本商社在对外贸易合作时查询使用。?2.行业内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运行?由于企业的交易活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在同一个行业范围内,企业的信用资料较为集中,因此,以行业为主形成的企业资信数据库是征信服务的另一个重要形式。在行业内资信数据库的建立方面,各行业组织(协会)应承担起建立本行业内企业资信数据库的职责,如轻工协会、冶金协会、纺织协会等。由于行业协会一般来说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力,因此,在国外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能中,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行是以自愿和互换的原则进行的。例如,在某个细分的行业内的企业中建立“信用交换机制”,凡是加入该组织的企业,均须将自身的信用资料及有关的信用记录提供出来,以此享有查询其他成员信用资料的权利。行业内的资信数据库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向非会员开放。?3.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由专业的资信调查公司、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是目前国内外企业征信数据

  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些机构由于要给客户提供规范的资信调查服务和信用评估服务,因此,其建立的资信数据库具有数据量大、信息齐全、信息更新较快的特点。目前国内各征信公司均建立了自己的征信数据库,但由于建立这样的数据库需要可靠的数据来源和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征信机构有能力建立一个满足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的资信数据库。因此,对征信公司自身而言,今后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投入,扩大自己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我国目前没有设置信用管理局这样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而且将来也没有必要专门设立这样的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成立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协会显得特别迫切。这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关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订征信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五)惩罚机制的建立是征信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建立惩罚机制,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依法设置的惩罚机制能够杜绝大多数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让遵纪守法的企业能够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将不守信用的企业从市场中摒弃,并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在一定的时段内,阻止它们再度进入市场。?就征信行业的惩罚机制建立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立合理的惩罚尺度,以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的处罚;建立快速收到有关失信行为的信息或举报机制;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企业的不良信用按照时间长短

  不同记录于各相关数据库中;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对诬告、诽谤者诉诸法律。本报告为“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系列报告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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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篇八: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2、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确保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和XX财务公司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三条XX财务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本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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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XX财务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XX财务公司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财务公司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部门和职工。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有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等。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本公司的用户体系,管理所有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征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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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征信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征信系统的技术统筹安排及支持工作。负责企业征信数据上报接口及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人行企业征信数据报文接口规范及风险管理部需求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业务部门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系统应用成效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XX财务公司上报报文加密加压及人行反馈报文解密加压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查错纠错;定期对上报人行数据报文后反馈的程序错误进行修改。

  第九条XX财务公司需要报送数据及查询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贷款、担保等业务的征信查询,保证查询操作的合规性,保证业务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收集的报送数据质量负责,对本部门用户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查询使用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十条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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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上报用户。

  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权限,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机构权限等。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查询用户负责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数据,数据报送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创建各部门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

  第十二条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毁。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

  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不得相互兼任。每名用户均采取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一户一ID,不得混用,也不得“移交”或“借用”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六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将辖内普通查询用户和管理员用户名单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当辖内用户发生新增和停用,管理员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用户离职或调离相关岗位的;

  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将查询结果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四章查询与应用

  第十八条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XX财务公司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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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十九条

  查询、使用和保存客户企业信用信息之前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信息主体应与XX财务公司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授权书须作为客户重要资料归档管理。

  授权书需符合《中国人行征信中心关于共同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查询授权条款必备要素”的要求。

  第二十条

  以“贷后管理”为发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规定。

  以“贷后管理”为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间为贷款发放后至该笔业务终结之前。

  被查询的业务应是已出现风险或预期将要出现风险的业务,且查询时应保留能够说明查询原因的相关材料。

  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可不打印客户信用报告;如需要打印的,应将打印出的客户信用报告作为贷款档案要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查询所得信用信息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针对客户查询其本人信用信息请求,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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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门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企业征信数据报送人员从征信平台生成数据报文,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征信中心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数据报送人员邮箱。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征信平台,各业务人员根据查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数据报送人员在征信平台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接到错误反馈信息的业务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数据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及时向数据报送人员反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企业征信数据报文生成功能模块,对其进行加密加压,并展示在征信平台中供业务部门下载。

  第二十四条XX财务公司

  应指定专人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于每天上午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

  第二十五条

  在XX财务公司正常数据报文生成过程中出~7~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现的错误数据和人行反馈的出错数据,应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协助分析出错原因。

  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收到出错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对属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错误,软件开发中心应立即进行修改,其中人行反馈数据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其余出错数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需要业务部门确认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六章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六条XX财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征信牵头部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两类:

  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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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征信牵头部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附件。第二类信息客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异议申请书》附件2;

  可以证明企业征信系统展示的信息为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出示代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审批环节。业务部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审批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处理环节。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9~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征信牵头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征信牵头部门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客户部门在15日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供《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

  第二十九条XX财务公司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征信数据的查询、下载、传递、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XX集团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XX财务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XX财务公司应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只有相关必要人员才能接触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资料应~10~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妥善保存。对于贷款审批通过的,应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与其它信贷资料一同保存;对于审批没有通过的,应建立专夹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入库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自查询之日起5年。

  文件的书面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文档应妥善存储,做好备份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不得私自以电子形式储存客户信用报告等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相关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防范杜绝违规查用客户信用信息行为,不断提升各部门企业征信管理水平,特制定相应罚则。

  第三十四条XX财务公司各部门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外,需按照《XX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提供或出售企业信用信息的;

  因过失导致泄露信息的;

  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

  未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11~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致损害XX财务公司或客户利益,并对XX财务公司造成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良影响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内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等如有变更,应遵守和执行其最新规定。

  附件1: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业务需要,特授权贵公司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企业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并留存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本单位信用信息提供给上述信用数据库,查询获得的信用信息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

  机构信用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企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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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异议信息

  异议发生机构

  异议信息描述:联系电话

  异议信息类型

  受理行名称

  申请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接收日期

  注:1.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2.该表一式两份,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3.提交此表后,视同企业授权异议受理机构及核查机构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报告。

  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同志为

  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本企业信用报告异议处理事项。有效期至年月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年月日

  承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4企业异议回复函

  借款人名称

  受理行联系人

  异议信息描述:

  异议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处理结果描述: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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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理行名称

  领取人签字

  回复时间

  领取日期

  注: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14~

篇九: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共8篇)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共8篇)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自查人田营支行-8-9第2篇某某银行征信业务自查报告征信业务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根据XX文件要求,我行迅速成立以行长XX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依据XX规定,在X月XX日至X月XX日,对我行相关征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行在使用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不管是那种贷款类型,我行都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办理征信业务,对每位贷款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贷款额度。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被查询者的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

  四.我行严格管理客户个人信用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客户征信信息。从开业至今,我行未发生将客户信息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交易的情况;也为发生向客户违规提供信息或违规查询获得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

  五.无篡改.毁损.非法使用个人征信信息;无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恶意串通,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虚假信用信息。同时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电脑没有连接互联网等外网。以上所述为我行自此自查情况,特此报告XX银行XX年X月XX日第3篇征信自查报告征信自查报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营业部20xx年度第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检查报告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xx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二20xx年x月x日第4篇征信自查报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营业部

  年度第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检查报告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二一二年六月三日第5篇征信业务自查报告(写写帮推荐)开展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范本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自查人田营支行-8-9第6篇新版开展征信业务自查报告x最新整理开展征信业务自查报告推荐开展征信业务自查报告推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欢迎下载,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第7篇企业征信自查报告企业征信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那么,征信自查报告怎么写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征信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行征信业务的合规开展,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今年征信管理工作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征信工作考核标准

  1.12月8日七台河市农村城市信用社非农户个人信贷数据已成功上报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能保证在今年年底继续录入上报存量信贷业务。此项考核应得8分;2.我行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成功上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另外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认可,积极协调各征信职能部门,有利于推动我市诚信建设体系的早日实现。此项考核应得12分;3.我行转发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3号令,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_,贯彻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查询内控制度.分级用户受权管理体系,并将有关制度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2分;4.在对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中,我们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人民银行3号令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分级用户授权制度,在贷款合同或信用卡批准等材料中加入相关查询条款。此项考核应得2分;5.目前辖区内还没有公民向征信管理部门提出过异议申请,在日常工作中,人民银行曾学_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此类业务培训,要求信贷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异议处理流程。此项考核应得3分;6.在日常报表方面,我行一直注重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此项考核应得5分。

  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考核标准

  1.在贷款卡发放操作中,我们严格执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及财务指标,所发放的贷款信息中不存在任何错误。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集中清理中,我们仅用了省行规定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1万余相关信息的补录工作,并参加省行数据清理工作。此项考核应得3分;2.在接到哈中支关于转发总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有关要求的通知后,我们即严格执行贷款卡发放行政审批制度,借款人先提供有关办卡材料经人行办公室法制办审核后,再转交业务部门受理,贷款卡申办流程已进行公示。此项考核应得3分;3.我行在今年5月8日-6月末开展了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并于7月中旬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哈中支。此项工作应得2分;4.为了保证各金融机构所有企业信贷业务准确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每月初我们都与金融机构核对信贷数据余额,如发现不一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此项考核应得3分;5.为了保证企业信息机密,我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查询中界定查询范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金融机构系统管理员.操作员信息都要在人行进行备案。此项考核应得3分;6.科技科每日都对城市行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服务器与省域系统网络联接通畅,将数据及时上报省域系统中。此项考核应得3分;7.在今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面升级中,按照总行银行征信20XX48号文件精神对城市行管理子系统.贷款卡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了集中修改补录。此项考核应得6分;8.利用人行报表子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制做成饼形图,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加强了贷款结构及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此项考核应得2分;三.征信宣传工作考核标准

  1.在接到关于下发全省征信方案的通知哈银发152号文件后,我们即拟定了七台河市征信管理工作方案.20XX年征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七台河市20XX年征信宣传推广工作要点等材料,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2分;2.为了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我行于6月

  18.19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了七台河市“金融征信杯”男子蓝球赛.8月17日结合助学贷款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扶贫助学捐款活动.9月21日在中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展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项征信宣传活动。此项考核应得6分;3.9月12日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了征信知识讲座,参加人员超过300人。此项考核应得3分;4.10月15日我行开展了征信进社区活动,到七台河市桃北花园社区进行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并于10月25日由张桂云行长带队深入龙湖煤矿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应用。此项考核应得2分;5.为了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我行于11月4-11日开展了七台河市征信宣传周活动,对社会大众进行征信知识宣传.今年5-7月连续在七台河市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放人总行征信宣传公益广告.6月15-18日在鸡西市麒麟山庄举办全市征信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素质.我行撰写的调研文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黑龙江金融调研第三期发表.我国企业与个人征信业发展模式问题研究在人总行金融研究报告第35期发表.我国目前信用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沈阳分行金融研究报告第4期发表。此项考核应得20分;四.征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1.与市委宣传部协调,在市电视台播放征信公益广告,制定了七台河市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多次与市房产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勾通公积金账户信息上报工作,并将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哈中支。此项考核应得5分;2.对辖区内征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此项考核应得3分。第8篇信用社征信自查报告征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对征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征信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结合本支行在办理征信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未发现并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查询日期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对登记簿进行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企业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七.自查中未发现有存在无客户授权委托书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现象,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已结清或销户的客户信用报告的现象。未发现在非工作时间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现象。建立征信查询工作制度。建立查询登记簿,相关领导签字,做到“授权一笔,登记一笔,查询一笔”。

  根据关于秦农银行开业前后征信系统运行的有关通知中征信查询委托书进行查询,贷款征信查询基本能够做到一份授权委托对应一笔征信查询书,但是也有企业贷后管理征信查询和后期贷后管理中用的是一份查询书。查询用户密码使用规范,专人查询。-9-14信用社征信业务自查报告征信自查报告信访业务自查报告银行征信自查报告总结(共8篇)信用卡业务自查报告

篇十: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2、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确保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和XX财务公司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第三条XX财务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异议处理)、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XX财务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XX财务公司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财务公司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部门和职工。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有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等。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本公司的用户体系,管理所有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征信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征信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征信系统的技术统筹安排及支持工作.负责企业征信数据上报接口及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人行企业征信数据报文接口规范及风险管理部需求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业务部门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系统应用成效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XX财务公司上报报文加密加压及人行反馈报文解密加压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查错纠错;定期对上报人行数据报文后反馈的程序错误进行修改。

  第九条XX财务公司需要报送数据及查询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贷款、担保等业务的征信查询,保证查询操作的合规性,保证业务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收集的报送数据质量负责,对本部门用户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查询使用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十条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权限,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机构权限等。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查询用户负责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数据,数据报送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创建各部门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

  第十二条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第十三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由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

  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不得相互兼任.每名用户均采取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一户一ID,不得混用,也不得“移交”或“借用”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六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将辖内普通查询用户和管理员用户名单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当辖内用户发生新增和停用,管理员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一)用户离职或调离相关岗位的;(一)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二)将查询结果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四章查询与应用

  第十八条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XX财务公司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十九条

  查询、使用和保存客户企业信用信息之前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信息主体应与XX财务公司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见附件1),授权书须作为客户重要资料归档管理.授权书需符合《中国人行征信中心关于共同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函》(中征便函〔2013〕195号)中“查询授权条款必备要素"的要求。

  第二十条

  以“贷后管理"为由发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规定。

  (一)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间为贷款发放后至该笔业务终结之前。

  (二)被查询的业务应是已出现风险或预期将要出现风险的业务,且查询时应保留能够说明查询原因的相关材料。

  (三)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可不打印客户信用报告;如需要打印的,应将打印出的客户信用报告作为贷款档案要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查询所得信用信息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针对客户查询其本人信用信息请求,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企业征信数据报送人员从征信平台生成数据报文(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征信中心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数据报送人员邮箱。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征信平台,各业务人员根据查

  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由数据报送人员在征信平台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接到错误反馈信息的业务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数据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及时向数据报送人员反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第二十三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企业征信数据报文生成功能模块,对其进行加密加压,并展示在征信平台中供业务部门下载。

  第二十四条

  XX财务公司

  应指定专人(数据报送人员)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于每天上午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

  第二十五条

  在XX财务公司正常数据报文生成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数据和人行反馈的出错数据,应由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协助分析出错原因。

  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收到出错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对属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错误,软件开发中心应立即进行修改,其中人行反馈数据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其余出错数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需要业务部门确认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六章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六条

  XX财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征信牵头部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两类:

  (一)由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二)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由征信牵头部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附件。第二类信息由客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异议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可以证明企业征信系统展示的信息为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签订委托授权书(附件3)并出示代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三)审批环节。业务部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审批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四)处理环节。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五)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由征信牵头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征信牵头部门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客户部门在15日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供《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见附件4)。

  第二十九条XX财务公司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征信数据的查询、下载、传递、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XX集团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XX财务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XX财务公司应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只有相关必要人员才能接触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对于贷款审批通过的,应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与其它信贷资料一同保存;对于审批没有通过的,应建立专夹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入库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自查询之日起5年.文件的书面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文档应妥善存储,做好备份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不得私自以电子形式储存客户信用报告等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相关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防范杜绝违规查用客户信用信息行为,不断提升各部门企业征信管理水平,特制定相应罚则.第三十四条XX财务公司各部门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外,需按照《XX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出售企业信用信息的;

  (二)因过失导致泄露信息的;

  (三)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

  (四)未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致损害XX财务公司或客户利益,并对XX财务公司造成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良影响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内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六条

  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等如有变更,应遵守和执行其最新规定.附件1: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业务需要,特授权贵公司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企业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并留存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本单位信用信息提供给上述信用数据库,查询获得的信用信息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范围内.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

  机构信用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信息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异议信息

  异议发生机构

  异议信息描述:

  联系电话

  异议信息类型

  受理行名称

  申请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接收日期

  注:1.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2。该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交此表后,视同企业授权异议受理机构及核查机构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报告.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同志为(企业名称)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本企业信用报告异议处理事项。有效

  期至年月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年月日

  承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4企业异议回复函

  借款人名称

  受理行联系人

  异议信息描述:

  异议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处理结果描述:

  受理行名称

  领取人签字

  回复时间

  领取日期

  注: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篇十一: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当前征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建议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征信条例》)开始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征信业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征信业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对于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由于我国征信管理法制建设才刚刚起步,征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对基层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对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征信领域行政执法风险的主要表现

  作为征信管理的法定职能部门,人民银行一方面通过实施有效监管,规范商业银行的征信业务,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对征信机构的组织设立、事项变更、业务开展以及解散(破产)等情况进行备案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征信行政执法风险涉及面较广,包括对商业银行、征信机构日常监管的全过程和人民银行依法进行征信信息披露的全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风险

  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是征信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行政执

  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形象与整个人民银行征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是息息相关的,更直接关系到征信业的健康发展。目前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征信管理职责时,由于现有的法律依据条款规定较为原则,实务操作性不强,导致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人而异。一些执法人员对征信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入,对征信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最终导致对违规事实的性质认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产生较大风险。比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认为只要是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可以不必要严格的去遵循程序法,由此导致行政执法风险增大。

  (二)信息采集风险

  征信业务中涉及的个人信息除了信息主体个人身份的基本信息外,还包括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如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以及其他社会管理信息,如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等。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多个渠道采集企业信息。这些信息的采集,有的需要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有的则无需经过信息主体同意即可采集。目前征信系统的非银行信息已涵盖公积金、电信、环保、法院、质检等类,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暂行办法》仅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报送、纠错提出了要求,而对其他部门的信息采集仅靠部门之间的协议来规范和约束,人民银行对非银行信息报送单位没有检查、督导的职权。但是如果采集的信息发生错误,或者数据更新不

  及时,影响到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就可能侵犯信息主体的权益,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作为监管者,可能面临侵权责任。

  (三)信息披露风险

  由于征信业务中的信息具有高度敏感性,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如果披露方式不当,极有可能面临权利主体人的侵权诉讼。实际操作中,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因执行公务到人民银行要求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但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申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规程如何,缺乏相应法律规范。按照相关规定,部分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过程中,可以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资料,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但其他行政机关如财政厅、司法厅等部门要求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是否也需给予配合,尚需进一步明确。

  (四)征信业务操作风险

  一是信用报告无防伪措施。目前,信用报告已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应用,但现行的信用报告普遍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且未加盖印章,没有有效的防伪措施,一方面信息使用者无法鉴别信用报告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对外提供的信用报告极易被不法分子倒卖、复制、篡改、毁损、泄露,造成信用报告当事人的隐私受到侵害。二是委托查询意愿真实性难以甄别。实践中,查询他人信用报告时,人民银行通常要求受托人出示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但无法准确掌握被查询人查询其信用报告的真实意思,难以避免个人信用信息被盗用的情况。三是部分信息采集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护。虽然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在业务申请书或合同中增加授权条款和说明条款,明确告知客户信息将被

  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目前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仅局限于金融机构,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往往直接在信息共享部门之间完成,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入库。自2006年征信系统运行以来,系统已将大量非银行信息采集入库,该部分信息并未经过当事人许可,有可能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征信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征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征信业务的不断发展,相关立法配套不足问题凸显,虽然《征信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征信业务的法规规章和办法已经相继出台实施,但征信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法律支持力度仍然不够强劲,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位阶不高,相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只是法规和部门规章,而缺乏法律层面的上位法进行独立规范。二是法律制度构建线条粗,只有一个条例和两个办法对征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的部分违规行为处置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之下,法律制度滞后明显。四是存在法条竞合现象,当前征信业一定程度上存在法条竞合的现象,目前实施和新修订的一些非金融法律法规,例如《民法通则》、《国家赔偿法》等在法律原则和法条适用上已经延伸到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人民银行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断扩大和加重;以《侵权责任法》为例,该法律的实施就对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产生了影响,尤其是

  提高了征信工作的法律风险。五是我国法律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中的“民族、信仰、收入状况、房产登记”等个人敏感信息的采集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明确,违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

  (二)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1999年开始建设,2002年全国联网运行,2005年升级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4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始建设,2006年1月该系统正式运行。征信系统基本上是人民银行一家在主导,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导致协作十分困难。此外,征信管理机构与征信服务机构的关系尚未理清,成立征信管理局和征信中心后,这一问题在总行层面有了清晰界定,但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特别是地市中心支行及县支行,集“运动员与裁判员”双重角色一身这个问题目前仍然存在。此外,《条例》的出台可谓“十年磨一剑”,是在综合考虑多方面意见基础上提出的顶层架构,其内涵超出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身,这一过程中,我国的金融改革快速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条例》作为新形势下的顶层架构,考虑了这些因素,但已经成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这些因素的考虑不够充分。在小微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方面,系统接入申请审核流程长而且接入技术成本高,就算审核通过,也难以成功接入。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统计,截止2013年末,全国经审核通过的机构709家,但成功接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机构仅有6家,成

  功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仅91家。在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方面,由于没有统一的采集规范、采集技术手段和信息源的制度保障,信息的质量、数据的持续性、准确性等都受到极大挑战。

  (三)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征信管理的执法职能和服务职能没有分离,职能不清,存在“重服务、轻监管”的倾向,对商业银行征信执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造成了对执法工作重要性、规范性、严肃性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受其文化水平、业务能力限制,法制意识不强,法律素质较低,执法质量不高,执法随意性较大,不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不能把握处罚的适当性和合理性,滥用自由裁量权,制作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过程中超越执法权限,不认真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造成执法质量不高,潜隐执法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征信法规配套措施,促进征信行业规范发展

  将隐私权保护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系,明确规定隐私权及其内容。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配套的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并修订各项征信业务规程,使之与《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匹配,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尽快出台《个人征信信息保护规定》等征信行业规范,净化整个信用信息商业环境,清除个人信息数据使用的灰色地带,借鉴反洗钱监管和执法工作的立法模式,参考《反洗钱法》

  的出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法》,提高征信管理工作和执法检查法律依据的位阶层次。进行详细的法律制度梳理,对征信管理工作及业务开展存在交叉规定、法条竞合的所有法律规范进行执法风险评估,并据此修订完善和补充细化。以《条例》为基准,对已经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条例》出台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银发[1999]281号)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3号)是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的核心文件,但这些文件出处不同,法律地位不同,部分条款与《条例》不适应。因此,建议以《条例》为基准,对现有的征信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善,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改进征信业务流程,保障相关征信主体合法权益

  1.采取有效的信用报告防伪措施。通过增加防伪手段,提高信用报告的安全性,提升信用报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可采用专用纸张进行打印,通过易于鉴别、难于模仿的特征区分真伪;可通过引入二维码与相关信息项目的相互印证,提高信用报告的可读性。

  2.优化受托查询信用报告流程。为确保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的意愿真实性,应改进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流程,明文规定委托书需经权威第三方机构公正后方可查询。同时,经询问委托人,通过一些无法被他人知晓的细节问题进行身份核实。

  3.实时追踪信用报告查询发生地址。完善征信系统功能,实现征信系统对查询发生地IP地址的实时跟踪,如发生疑似非正常查询时,可通过IP地址甄别查询人是否为用户对应本人等。

  4.改进“贷后管理”查询授权方式。明文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一次性授权。细化“贷后管理”查询流程,防止金融机构恣意进行“贷后管理”查询。在征信系统中增加授权人的角色,提供部门主管的授权操作,对以“贷后管理”为由进行的查询,需经授权人授权后方可查看查询结果。

  5.充分保障信息采集主体的知情权。对于信息采集特别是公积金缴存、纳税等非银行信息采集,应参照金融机构的格式制定授权或说明条款,以保障个人的知情权,且事前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以规避随后的法律风险。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公民信用保护意识

  一是对征信执法岗位人员进行高层次、高水平的学习培训,如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总行级别的征信执法培训,进行全国认可的专业执法资格认真,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思想认识,提升征信管理执法权威性。

  二是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征信和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托官方网站、电视、报刊等传媒渠道,并通过常规性、实用性的主题宣传活动,适时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征信及其他金融基础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金融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帮助公众从关注个人信用报告着手开始关爱自己的信用记录,增强隐私保护意识,自觉尊重他人的隐私,提高对金融活动风险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优化重点工作环节,进一步降低征信法律风险

  1.将委托代理查询授权条件做适当修改。个人委托他人代理查询时,建议可不提供授权委托公证证明,而由代理人在填写查询申请时声明委托关系属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可。企业查询时,建议改为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查询申请即可。

  2.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商业银行网点众多,最接近终端金融消费者,出于服务自身客户的需求,也愿意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建议制定商业银行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规程,放宽商业银行查询限制,允许其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因查询产生的费用仍可由查询人承当。如此可分流人民银行柜台查询端口压力,同时也能提高信用报告查询的便利性。

  3.从体制上理顺征信业监管机构与征信服务机构的关系,信用报告上加盖电子印章。建议明确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与征信中心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点的关系,明确信用报告系由征信中心出具,加盖征信中心电子印章。

  4.重点关注金融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基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营的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以借贷关系为核心的信用信息采集为重点,对于非金融信用信息,建议按照“建设不同的信用系统,最终实现互联互通和共享”的思路加以解决。如果坚持要加载非金融信用信息,也应该按“严谨规范、自上而下”的思路来解决,同时对于目前采集的非银行信用信息,建议暂停采集和加载。

  5.提高系统接入效率,拓宽金融信用信息采集面。加快基于互联网接入的系统平台开发进度,优化系统接入审核程序,尽快将银行业

  小微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权威性和信用报告的公信力。

  撰稿: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处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李嘉庆(执笔)

  刘

  丹

  刘军强

  杨云鹄

  沈跃群

篇十二: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2、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确保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和XX财务公司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三条XX财务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异议处理)、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XX财务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XX财务公司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财务公司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部门和职工。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有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等。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本公司的用户体系,管理所有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征信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征信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征信系统的技术统筹安排及支持工作。负责企业征信数据上报接口及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人行企业征信数据报文接口规范及风险管理部需求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业务部门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系统应用成效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XX财务公司上报报文加密加压及人行反馈报文解密加压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查错纠错;定期对上报人行数据报文后反馈的程序错误进行修改。

  第九条XX财务公司需要报送数据及查询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贷款、担保等业务的征信查询,保证查询操作的合规性,保证业务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收集的报送数据质量负责,对本部门用户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查询使用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十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

  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权限,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机构权限等。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查询用户负责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数据,数据报送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创建各部门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

  第十二条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由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

  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不得相互兼任。每名用户均采取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一户一ID,不得混用,也不得“移交”或“借用”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六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将辖内普通查询用户和管理员用户名单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当辖内用户发生新增和停用,管理员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一)用户离职或调离相关岗位的;

  (一)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二)将查询结果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四章

  查询与应用

  第十八条

  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XX财务公司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十九条

  查询、使用和保存客户企业信用信息之前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信息主体应与XX财务公司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见附件1),授权书须作为客户重要资料归档管理。

  授权书需符合《中国人行征信中心关于共同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函》(中征便函〔2013〕195号)中“查询授权条款必备要素”的要求。

  第二十条

  以“贷后管理”为由发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规定。

  (一)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间为贷款发放后至该笔业务终结之前。

  (二)被查询的业务应是已出现风险或预期将要出现风险的业务,且查询时应保留能够说明查询原因的相关材料

  (三)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可不打印客户信用报告;如需要打印的,应将打印出的客户信用报告作为贷款档案要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查询所得信用信息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针对客户查询其本人信用信息请求,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

  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

  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企业征信数据报送人员从征信平台生成数据报文(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征信中心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数据报送人员邮箱。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征信平台,各业务人员根据查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由数据报送人员在征信平台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接到错误反馈信息的业务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数据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及时向数据报送人员反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企业征信数据报文生成功能模块,对其进行加密加压,并展示在征信平台中供业务部门下载。

  第二十四条

  XX财务公司

  应指定专人(数据报送人员)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于每天上午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

  第二十五条

  在XX财务公司正常数据报文生成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数据和人行反馈的出错数据,应由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协助分析出错原因。

  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收到出错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对属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错误,软件开发中心应立即进行修改,其中人行反馈数据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其余出错数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需要业务部门确认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六章

  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六条

  XX财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征信牵头部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两类:

  (一)由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

  (二)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由征信牵头部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附件。第二类信息由客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异议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可以证明企业征信系统展示的信息为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签订委托授权书(附件3)并出示代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三)审批环节。业务部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审批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四)处理环节。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五)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由征信牵头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征信牵头部门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客户部门在15日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供《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见附件4)。

  第二十九条XX财务公司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征信数据的查询、下载、传递、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XX集团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XX财务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XX财务公司应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只有相关必要人员才能接触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对于贷款审批通过的,应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与其它信贷资料一同保存;对于审批没有通过的,应建立专夹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入库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自查询之日起5年。

  文件的书面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文档应妥善存储,做好备份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不得私自以电子形式储存客户信用报告等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相关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防范杜绝违规查用客户信用信息行为,不断提升各部门企业征信管理水平,特制定相应罚则。

  第三十四条XX财务公司各部门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外,需按照《XX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出售企业信用信息的;

  (二)因过失导致泄露信息的;

  (三)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

  (四)未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致损害XX财务公司或客户利益,并对XX财务公司造成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良影响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规定。

  本办法由内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涉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等如有变更,应遵守和执行其最新

  附件1: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

  业务需要,特授权贵公司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企业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并留存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本单位信用信息提供给上述信用数据库,查询获得的信用信息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

  机构信用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信息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异议信息

  异议发生机构

  异议信息描述:

  联系电话

  异议信息类型

  受理行名称

  申请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接收日期

  注:1.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2.该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交此表后,视同企业授权异议受理机构及核查机构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报告。

  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为(企业名称)

  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本企业信用报告异议处理事项。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4企业异议回复函

  借款人名称

  受理行联系人

  异议信息描述:

  异议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处理结果描述:

  受理行名称

  领取人签字

  回复时间

  领取日期

  注: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篇十三: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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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管理,规范企业征信业务行为,确保企业征信稳定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乌苏利丰村镇银行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异议处理)、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三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依法合规、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应当为借款人和担保人信息、密码等商业秘密保密。

  第五条

  概念释义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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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业务经办机构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二章

  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

  信贷管理部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业务部门主要有公司信贷业务部门及科技信息等部门。

  第七条

  企业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本行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乌苏利丰村镇银行的用户体系,管理辖内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辖内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第八条

  企业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负责辖内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辖内征信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九条

  科技信息部门负责企业征信业务相关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需求升级开发,保证数据录入、报送、反馈、加载等日常运行维护,为企业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和查询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并协助更正征信数据。

  第三章

  人员配备与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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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需配置2名专职人员,负责征信业务的日常管理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导本行征信数据的录入、更正等维护工作,负责异议信息处理。

  第十一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不得互相兼任。

  管理员用户负责注册并管理辖属机构管理员用户和本级查询用户,包括用户建立、权限分配、资料修改、停用或启用、重置用户密码等。

  普通用户仅具有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等信息的权限。查询用户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管理要求注册。本级查询用户注册应向本级企业征信牵头部门书面申请。

  数据上报用户只负责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反馈报文下载等。

  第十二条

  管理员用户由征信牵头部门设立,书面报上一级管理员用户进行申请注册。

  管理员用户不得为外部监管机构、临时检查组等部门或组织设置临时查询用户。如有查询需求,由业务接待部门按规定要求负责查询。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应按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向其备案用户注册信息。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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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由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

  非管理员用户密码无法使用的,由用户本人填写《用户密码重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任人签字后送交所属机构管理员申请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要及时修改密码。

  管理员用户密码无法使用的,由用户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征信中心申请密码重置,重置后密码要及时修改。

  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四章

  金融机构代码与贷款卡管理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代码是企业征信系统对金融机构各业务发生单位的唯一标识,是企业征信数据正常报送和数据查询的必要条件。

  第十七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相关业务发生机构出现新增、更名、拆分、合并等情况,按规定提供业务机构对应的金融机构代码。未提供金融机构代码的,上述机构新增、更名、拆分及合并申请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贷款卡是借款人、担保人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卡,每个借款人、担保人的贷款卡编码全国唯一、通用。

  除特殊情况外,借款人、担保人在办理信贷业务前,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卡,境内企业在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境外企业和自然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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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含境内外)在业务发生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特殊情况包括:

  (一)对于借款人已灭失(如企业关停并转)确实无法申请贷款卡的情况,由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提出无卡认定申请,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同意,相关业务信息可暂不报送企业征信系统。

  (二)对于担保人已灭失(如企业已关停并转)确实无法申请贷款卡的情况,由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提出无卡认定申请,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同意,相关信贷业务信息可按“无担保”方式报送企业征信系统。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应确保客户的贷款卡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准确录入业务系统中。

  第十九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对来行办理信贷业务或拟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负责贷款卡宣传和年审组织工作。

  第五章

  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条

  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业务人员在企业征信系统(MBT)中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及信贷业务信息。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数据报送人员从MBT系统中生成数据报文,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报送人员邮箱。

  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MBT系统中,各业务人员根据查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由数据报送人员在MBT系统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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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应指定专人(数据报送人员)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该每天18点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数据报送人员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乌苏利丰村镇银行管理员用户,并向征信中心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由于信贷管理系统更新、改造、升级等因素导致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流程发生变化的,按新的业务操作流程执行。

  第六章

  查询与应用

  第二十三条

  查询客户征信信息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四条

  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本行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二十五条

  企业信用报告及授权书应与相关的企业信用业务申请书、合同和贷后管理文件等档案文件一同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企业征信系统应用报告。

  第七章

  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七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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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辖内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二类:

  (一)由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

  (二)客户直接向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九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由业务发展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表》附件。第二类信息由业务发展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提出的异议申请,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表》。

  (二)审核环节。业务发展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三)审批环节。业务发展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四)处理环节。业务发展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五)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由业务发展部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要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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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应及时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

  第三十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乌苏利丰村镇银行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落实数据抽取、上报、错误数据更正等各个关节的管理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第三十三条

  严格数据删除审批制度,规范、完善上报“批量业务数据删除请求报文”的操作流程。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批量业务数据删除请求报文”时,应严格按照征信数据删除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每年要对辖内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或抽查。

  第三十五条

  对企业征信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网络资源的运行维护,应遵守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保证企业征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九章

  奖

  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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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对征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征信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嘉奖或通报表扬,对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改的,不予追究责任,被外部监管机构或上级机构检查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征信管理人员,导致企业征信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本行企业征信业务质量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对征信用户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用户管理混乱,或违规查询客户信息,或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目的,给予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第三十九条

  对上报数据把关不严,造成错录、漏录,或者不及时修改反馈错误数据,影响全系统上报数据质量的,将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

  对未建立数据删除审批制度、未按相关规定擅自删除征信数据的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未及时反馈、解决企业征信异议并造成严重超期未回复、未解决事项的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被人民银行处罚的,视人民银行处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十二条

  对企业征信业务相关硬件设备、网络资源等管理不善,影响用户查询应用、导致企业信用业务无法正常办理,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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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人民银行处罚的,对本行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十三条

  企业征信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依照《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等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订。

  第四十六条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第十章

  附

  则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乌苏利丰村镇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十四: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2、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确保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和XX财务公司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三1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条XX财务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XX财务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XX财务公司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财务公司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部门和职工。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有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2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相关业务部门等。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本公司的用户体系,管理所有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征信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征信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征信系统的技术统筹安排及支持工作。负责企业征信数据上报接口及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人行企业征信数据报文接口规范及风险管理部需求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业务部门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系统应用成效提供技术支3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撑;负责对XX财务公司上报报文加密加压及人行反馈报文解密加压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查错纠错;定期对上报人行数据报文后反馈的程序错误进行修改。

  第九条XX财务公司需要报送数据及查询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贷款、担保等业务的征信查询,保证查询操作的合规性,保证业务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收集的报送数据质量负责,对本部门用户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查询使用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十条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

  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权限,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机构权限等。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查询用户负责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数据,数据报送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创建各部门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

  第十二条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

  第十四条

  企业5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

  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不得相互兼任。每名用户均采取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一户一ID,不得混用,也不得“移交”或“借用”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六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将辖内普通查询用户和管理员用户名单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当辖内用户发生新增和停用,管理员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用户离职或调离相关岗位的;

  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将查询结果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其他目6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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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第四章查询与应用

  第十八条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XX财务公司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十九条

  查询、使用和保存客户企业信用信息之前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信息主体应与XX财务公司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授权书须作为客户重要资料归档管理。

  授权书需符合《中国人行征信中心关于共同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查询授权条款必备要素”的要求。

  第二十条

  以“贷后管理”为发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规定。

  以“贷后管理”为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间为贷款发放后至该笔业务终结之前。

  被查询的业务应是已出现风险或预期将要出现风险的业务,且查询时应保留能够说明查询原因的相关材料。

  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可不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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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客户信用报告;如需要打印的,应将打印出的客户信用报告作为贷款档案要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查询所得信用信息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针对客户查询其本人信用信息请求,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企业征信数据报送人员从征信平台生成数据报文,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征信中心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数据报送人员邮箱。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征信平台,各业务人员根据查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数据报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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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人员在征信平台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接到错误反馈信息的业务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数据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及时向数据报送人员反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企业征信数据报文生成功能模块,对其进行加密加压,并展示在征信平台中供业务部门下载。

  第二十四条

  XX财务公司

  应指定专人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于每天上午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

  第二十五条

  在XX财务公司正常数据报文生成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数据和人行反馈的出错数据,应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协助分析出错原因。

  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收到出错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对属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错误,软件开发中心应立即进行修改,其中人行反馈数据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其余出错数据应在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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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需要业务部门确认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六章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六条

  XX财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征信牵头部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两类:

  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征信牵头部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1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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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附件。第二类信息客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异议申请书》附件2;

  可以证明企业征信系统展示的信息为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出示代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审批环节。业务部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审批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处理环节。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11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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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征信牵头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征信牵头部门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客户部门在15日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供《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

  第二十九条XX财务公司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征信数据的查询、下载、传递、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XX集团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XX财务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12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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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XX财务公司应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只有相关必要人员才能接触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对于贷款审批通过的,应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与其它信贷资料一同保存;对于审批没有通过的,应建立专夹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入库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自查询之日起5年。

  文件的书面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文档应妥善存储,做好备份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不得私自以电子形式储存客户信用报告等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相关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防范杜绝违规查用客户信用信息行为,不断提升各部门13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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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征信管理水平,特制定相应罚则。

  第三十四条XX财务公司各部门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外,需按照《XX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提供或出售企业信用信息的;

  因过失导致泄露信息的;

  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

  未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致损害XX财务公司或客户利益,并对XX财务公司造成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良影响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内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14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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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涉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等如有变更,应遵守和执行其最新规定。

  附件1: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业务需要,特授权贵公司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企业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并留存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本单位信用信息提供给上述信用数据库,查询获得的信用信息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

  机构信用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异议信息

  异议发生机构

  异议信息描述:

  联系电话

  异议信息类型

  受理行名称

  申请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15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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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接收日期

  注:1.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2.该表一式两份,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交此表后,视同企业授权异议受理机构及核查机构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报告。

  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同志为

  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本企业信用报告异议处理事项。有效期至年月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年月日

  承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4企业异议回复函

  借款人名称

  受理行联系人

  异议信息描述:

  异议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处理结果描16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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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

  受理行名称

  领取人签字

  回复时间

  领取日期

  注: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17

篇十五:企业征信业务的法律风险

 2、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确保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和XX财务公司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建立的负责采集、整理及保存借款人、担保人信用信息及其他信息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为金融机构、借款人及担保人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等提供信息服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三条XX财务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企业征信数据,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异议处理)、更正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征信数据是指XX财务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及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数据、企业概况等客户基本信息。

  本办法所称异议是指借款人、担保人对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不同意见。

  本办法所称异议处理是指经借款人、担保人申请,XX财务公司受理、核查、更正、反馈异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财务公司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部门和职工。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是征信业务管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有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等。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本公司的用户体系,管理所有用户;负责对接收到的反馈错误数据及时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负责组织企业征信业务培训;负责对征信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检查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征信反馈错误数据的修改;负责征信异议的受理、核查和反馈,根据操作流程、权限对异议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依法合规查询应用企业征信系统。

  第八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是企业征信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征信系统的技术统筹安排及支持工作。负责企业征信数据上报接口及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人行企业征信数据报文接口规范及风险管理部需求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业务部门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系统应用成效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对XX财务公司上报报文加密加压及人行反馈报文解密加压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查错纠错;定期对上报人行数据报文后反馈的程序错误进行修改。

  第九条XX财务公司需要报送数据及查询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贷款、担保等业务的征信查询,保证查询操作的合规性,保证业务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符合数据报送质量要求,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收集的报送数据质量负责,对本部门用户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查询使用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十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按职能不同划分为管理员用户、普通用户和数据上报用户。

  管理员用户负责管理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的权限,管理权限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或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维护机构权限等。管理员用户不得随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的权限。

  查询用户负责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包括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数据上报用户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报送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数据,数据报送权限包括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陆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等。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行逐级用户创建管理。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创建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XX财务公司管理员用户创建各部门查询用户、数据上报用户。

  第十二条

  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管理员用户书面申请修改本人信息,管理员用户对申请内容审核确认后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改。管理员用户的密码必须封存,并加盖骑缝章,交由专人保存。新密码启用后必须同时将原密码销毁。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同一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是使用企业征信系统的唯一认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在企业征信系统的任何操作都将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并对查询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

  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不得相互兼任。每名用户均采取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一户一ID,不得混用,也不得“移交”或“借用”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六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应将辖内普通查询用户和管理员用户名单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当辖内用户发生新增和停用,管理员应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各级用户管理员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

  (一)用户离职或调离相关岗位的;

  (一)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二)将查询结果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四章

  查询与应用

  第十八条

  查询企业征信系统获取的客户征信信息,不得用作XX财务公司与客户或征信机构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被查询人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获得被查询人授权而向第三方提供客户征信信息。

  第十九条

  查询、使用和保存客户企业信用信息之前须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信息主体应与XX财务公司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见附件1),授权书须作为客户重要资料归档管理。

  授权书需符合《中国人行征信中心关于共同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函》(中征便函〔2013〕195号)中“查询授权条款必备要素”的要求。

  第二十条

  以“贷后管理”为由发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规定。

  (一)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间为贷款发放后至该笔业务终结之前。

  (二)被查询的业务应是已出现风险或预期将要出现风险的业务,且查询时应保留能够说明查询原因的相关材料。

  (三)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可不打印客户信用报告;如需要打印的,应将打印出的客户信用报告作为贷款档案要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查询所得信用信息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针对客户查询其本人信用信息请求,当地人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

  数据录入、报送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

  企业征信数据录入、报送及反馈修改流程:

  企业征信数据报送人员从征信平台生成数据报文(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经过预校验、加密、加压、打包,将打包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征信中心对报文核查处理后生成反馈报文,通过征信邮件系统发送到数据报送人员邮箱。数据报送人员解密解压反馈报文,并将其加载到征信平台,各业务人员根据查看到的反馈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最后再由数据报送人员在征信平台中生成重报报文并上报人行征信中心。

  接到错误反馈信息的业务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出错数据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及时向数据报送人员反映,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企业征信数据报文生成功能模块,对其进行加密加压,并展示在征信平台中供业务部门下载。

  第二十四条

  XX财务公司

  应指定专人(数据报送人员)承担企业征信数据上报职责。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应于每天上午上报数据,次日早接收反馈并解析。

  第二十五条

  在XX财务公司正常数据报文生成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数据和人行反馈的出错数据,应由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协助分析出错原因。

  XX财务公司信息中心收到出错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对属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错误,软件开发中心应立即进行修改,其中人行反馈数据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其余出错数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需要业务部门确认原始数据准确性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六章

  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六条

  XX财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异议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并对异议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征信牵头部门负责异议信息的审查审批,负责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异议信息的反馈,并定期对异议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

  异议信息按来源不同分为两类:

  (一)由征信中心标注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下发的异议协查信息;

  (二)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信息。

  第二十八条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审批、处理、反馈”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理环节。第一类信息由征信牵头部门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登陆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异议处理模块(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查看是否有征信中心下发的需要协查办理的异议信息,并打印作为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流程附件。第二类信息由客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向XX财务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

  客户直接向XX财务公司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异议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可以证明企业征信系统展示的信息为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签订委托授权书(附件3)并出示代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异议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途径包括客户经理调查、人行查询等方式。

  (三)审批环节。业务部门完成对异议信息审核后,如果需要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则按照流程将《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审批表》传递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批。

  (四)处理环节。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准确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原则上自征信中心下发协查函或受到客户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处理工作。

  (五)反馈环节。异议处理完成后由征信牵头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反馈。其中,对第一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征信牵头部门按照征信中心的要求及时在异议处理模块中进行登记,对第二类异议信息处理结果由客户部门在15日内,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供《企业征信异议回复函》(见附件4)。

  第二十九条XX财务公司对异议信息处理应建立《企业征信异议信息处理台账》,异议处理过程原始资料在异议处理完成后作为企业档案材料进行存档。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征信数据的查询、下载、传递、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XX集团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XX财务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征信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库提供征信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XX财务公司应应加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只有相关必要人员才能接触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对于贷款审批通过的,应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与其它信贷资料一同保存;对于审批没有通过的,应建立专夹将企业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信用信息的文件入库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自查询之日起5年。

  文件的书面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文档应妥善存储,做好备份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用户管理员、信息查询员不得私自以电子形式储存客户信用报告等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XX财务公司企业征信相关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防范杜绝违规查用客户信用信息行为,不断提升各部门企业征信管理水平,特制定相应罚则。

  第三十四条XX财务公司各部门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处罚外,需按照《XX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出售企业信用信息的;

  (二)因过失导致泄露信息的;

  (三)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

  (四)未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用信息,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致损害XX财务公司或客户利益,并对XX财务公司造成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良影响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新规定。

  本办法由内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涉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等如有变更,应遵守和执行其最

  附件1: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XX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

  业务需要,特授权贵公司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企业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并留存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本单位信用信息提供给上述信用数据库,查询获得的信用信息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名称

  机构信用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信息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异议信息

  异议发生机构

  异议信息描述:

  联系电话

  异议信息类型

  受理行名称

  申请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接收日期

  注:1.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2.该表一式两份,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分别保存。

  3.提交此表后,视同企业授权异议受理机构及核查机构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报告。

  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为(企业名称)

  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本企业信用报告异议处理事项。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4企业异议回复函

  借款人名称

  受理行联系人

  异议信息描述:

  异议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处理结果描述:

  受理行名称

  领取人签字

  回复时间

  领取日期

  注:以上所有项目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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