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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10篇

时间:2022-11-27 20:25:16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10篇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5篇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

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10篇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5篇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10篇

篇一: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5篇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_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220__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安排和部署,以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天然气安全输配为核心任务,上下团结,攻坚克难,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全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实现了全年无一例轻伤、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明年公司将全面实现四个零目标,即:员工零违纪、操作零违章、施工零隐患、安全零事故。现将20__年度安全工作安排如下:一、安检工作1、安检时间本年将在3月——9月对全城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2、安检内容

  (1)热水器是否在通风良好的地方(2)软管是否老化,有无卡子。(3)表前阀和灶前阀是否正常开关,有无泄漏。(4)燃气表计量是否正常,有无泄漏。(5)用户是否违章用气,是否私自改装燃气设备,如发现违规用气的用户将立即责令整改。(6)安检作业完成必须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客户确认签字。二、巡线工作1.突出重点,加强巡检加强对桥梁、城区的调压设施、阀井设备的检测及管网巡查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违章压占管线现象的监管,按照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的原则,力争把违章压线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章压线单位或个人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如遇到阻挠或拒不执行的,要及时上报市城乡管委等职能部门,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2.严密措施,狠抓整改在巡线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定措施进行整改和考核。如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加倍考核。把久拖不改的疑难问题作为重点攻坚对象,绝不充许下不为例现象的发生。3.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在巡线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职责,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兵把口、覆盖全公司的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和供水、供热、通信、消防等相关单位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力求工作效益最大化。三、继续加大站场整改,创造良好的安全输气环境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站场设备的整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设施设备、预警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以及各类安全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的完好。四、零散户安装

  在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情况下,完成零散户__X户。最后我要说:城镇燃气属于高危行业,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公司经营活动的首位,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3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专项治理的意义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二、目标任务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三、时间及工作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4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四、工作内容(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篇5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__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

  具体实施。(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

  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

  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

  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

  

  

篇二: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二、目标任务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2、相关证照不全的。(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实施内容

  1、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的防护建设,调压箱、计量柜连接的法兰螺栓、支架要采取防腐措施;地埋管道等要设置里程碑、转角桩、标示桩、交叉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识;管道焊口要求到Ⅱ级标准;调压箱、裸露在外的阀门、仪表、管道等设施,要加装专门的防护网、防护箱,严防外力破坏。

  2、检查燃气设施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设置和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是否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管道建设和使用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燃气管道周边的污水、电力等管线及检查井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4、持续发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隐蔽场所、沟渠附近燃气管线巡检工作,绝不放过任何发生事故的可能,做到闻到异味、发现异常坚决追查到底,坚决防范小疏忽导致大事故等。

  

  

篇三: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

  燃气安全事关重大,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会正确规范使用燃气,才能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天然气爆炸是指在有限空间内空气含天然气5-15%遇火就会发生爆炸。当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当浓度在15%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天然气泄漏后容易于扩散,且天然气完全燃烧需要很多氧气。由于空气中氧气不足,造成燃烧不彻底而产生一氧化碳,进而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燃气灶使用注意事项定期检查燃气灶管路:定期检查燃气管路,观察是否有破损或者泄漏地方,一旦闻到有燃气味一定要立即关闭总阀,然后打电话给燃气公司处理。不用时关闭燃气总阀:每个家庭的燃气管道上都会有燃气总阀,不使用燃气灶时,应当关闭燃气总阀,特别是长时间外出的人,这样可以避免燃气泄漏的状况。定期更换燃气灶电池:燃气灶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电池电量会不足,这时候打火很难打着,电池不足的时候听打火声音,会出现打火无力的感觉,平时使用要注意听声音。

  燃气泄露处理方法1.关闭燃气总阀,切断气源。2.迅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3.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严禁在室内开启各种电器设备,如打电话、开关灯具、开启排气扇或抽油烟机,以及穿脱化纤衣服等,若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敲门告知。4.迅速撤离现场,到室外拨打燃气抢修报警电话,由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家庭用气七不准1、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备和燃气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如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2、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不得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3、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使用天然气的房间内,同时有表、灶、输气管道等,一旦出现漏气当燃气浓度过高时,氧气不足会使人窒息,遇火星还会导致爆炸燃烧。因此,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不能当卧室使用。4、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牵挂电线、绳索和悬挂杂物5、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6、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备和偷盗、转供燃气7、不准在天然气管线上建造房屋和临时建筑管线上建造房屋或乱搭棚舍堆放杂物、垃圾等会压坏管道,不便于排查和进行维修、抢修等工作,容易造成漏气,燃气会从地下水道窜到室内,造成事故。

  

  

篇四: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第三章工程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培训主体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

  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

  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教

  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员工的安全教育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6)燃气安全知识;

  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二安全检查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形式

  全面安全大检查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

  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以现场查看为主,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班组、站点限期整改。全管理员等组成,各白对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场查看、查阅基础资料和台帐、了解公司布置任务完成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竣工验收、保养检修、大修及停产、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护;要建立白查制度,对LNGiB罐、LNGi冈瓶、锅炉、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等燃气设备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业检查;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各级领导对上报的隐患必须认真予以处理。履行检修手续)并检;气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和处理占压、封堵、偷气等违章用气行为,发放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资料。三安全交底制度

  布管安全:标志。成划伤、夹手事故的发生。故发生。

  焊口组队安全:的发生。睛。

  焊接施工安全:防护面罩等。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

  挖机操作安全:操作。施工用车安全:攸间施工安全.

  安全。四施工用电及防火安全制度:

  用电制度座。

  防火制度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纸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几点: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免因此而造成事故。下投掷物件。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掘作业方案;

  

篇五: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公司用户安全检查、宣传管理制度

  对民用户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宣传,是整治用户用气设施隐患,规范用户正确用气行为,确保用户安全用气的必要手段,也是燃气行业明确燃气企业对用户应尽的责任。为此,特制订以下规范要求:

  1、民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工业、商服用户安全检查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地方有特殊规定的,从严执行地方标准。

  2、入户安全检查内容要明确,并有书面的指导标准,利于检查的开展。

  3、对用户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应书面通知,并分清整改责任。对严重威胁安全用气的隐患,必须协助对方立即整改。

  4、入户安全检查结果应有书面的描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5、对不能顺利入户开展安检的用户及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用户,应有明确的处理机制。6、根据需要,对超周期用户、有严重安全隐患用户、孤寡老人等建立重点用户台帐,有针对性加强安全管理。7、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应同步向用户发放燃气使用的安全常识宣传单,并同步记录到入户安全检查记录上。

  

  

篇六: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Word资料,仅供参考,请勿直接使用

  瓶装燃气供应站员工培训教育与安全宣传制度

  1、供给站员工必须经过燃气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2、新员工上岗前除须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必须经过企业内部的三级安全教育。

  3、供给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为:一级安全教育:①液化石油气根底知识;②消防知识及有关灭火器材的使用;③公司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④公司的生产运作概况;⑤公司劳动纪律。二级安全教育:①液化石油气供给的流程;②公司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③重点部位防护措施和要求;④对员工的安全要求。三级安全教育:①新员工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②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及安全防火规定;③与相关岗位的相互关系及配合;④岗位操作及消防器材实际使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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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资料,仅供参考,请勿直接使用

  4、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手册,并进行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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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监利天然气公司安全宣传管理制度

  一、利用电视、电台、城市大屏幕、报刊、短信、微信媒介,每逢节假日、用气高峰时期和冬季用气事故多发期、鼠患多发期,向用户进行安全宣传。

  二、针对不同宣传时间、对象,制定安全宣传方案;每月组织一次进社区安全宣传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进校园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六月份组织安全宣传月活动;每年组织冬季安全宣传活动;

  三、每季度组织一次工商业用户安全宣传及培训;四、应急演练邀请政府部门观摩并进行安全宣传;五、借助市政审批窗口的平台,在市政施工审批阶段发放管网保护宣传资料。六、施工点设置管线保护宣传栏:主要在长期施工点较显眼的位置设置管线保护宣传栏,主要内容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法规文件、燃气抢修热线、巡线员联系电话。七、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管网沿线社区、村庄:面向高压管网沿线的村庄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报警电话及奖励。八、规范制作高压沿线警示牌:加强威慑力,促使市民主动保护或避让高压管线。九、对空台子、危房等将来安全隐患处,安装警示桩、牌等安全宣传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巡线联系人电话、24小时抢修电话、安全保护告知。十、工程交接时,对整个业务流程中安全宣传配合工作进行说明;通气置换前联同物业单位在物业大厅通过用气点火须知、禁止开挖警告进行宣传;用户大门装修须知必须加入禁止用户擅自安装、拆除、更改等天然气安全宣传内容;小区电梯口宣传栏位置必须放置天然气安全宣传单;点火、维修等入户流程,入户必安检、安检必宣传。十一、其它业务流程中的安全宣传工作按照流程标准要求执行。十二、建立完整的安全宣传资料档案,包括安全宣传活动台帐、资料发放签收登记表、短信提醒发放记录、安全培训台帐、培训签到表、活动照片等,形成安全宣传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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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茌平信发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安全宣传制度

  XFRQ-04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天然气用户用气安全,根据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等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宣传要求

  第二条客服部组织工商服、居民用气宣传,每年不少于两次。第三条各场站和巡线队负责管线周边宣传,每月不少于一次。第四条运营部负责信发工业用户安全宣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第五条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月活动宣传,每年一次。

  第三章宣传实施

  第六条公司每年2次入户安检,在入户安检时,要对用户开展安全宣传,要向用户宣传燃气使用规定,在用户确认明白其内容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针对不同的季节、月份可以根据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一起在广场上设点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

  第七条在逐户通气时,要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基本知识,内容应包括:天然气的基本性质、安全用气基本知识、燃气常见事故及处理方案、应急抢险电话及燃气基本操作等。

  茌平信发燃气有限公司

  第八条在人口密集的农村社区、管道沿途的显著位置上设置燃气用气知识安全宣传栏,宣传条幅,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在燃气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要有明显禁止擅自操作的标语及抢修电话。

  第十条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流媒体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发布宣传视频、安全知识、安全用气规定、停气通知、抢修维修通知等。

  第十一条根据燃气主管部门要求,要在取暖季组织一次乡镇集中安全宣传,在经营范围内,委托区执法局燃气办牵头,在乡镇政府驻地,组织乡镇辖区内所有村委会成员参加集中宣传。

  第四章宣传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部、运营部、客服部负责制定各自安全宣传方案,设计宣传材料,打印制定相关宣传用品。

  第十三条每一次安全宣传活动完成后,必须有文字记录和总结并附上图片。

  第十四条要定期调研、检查用户用气情况、了解用户安全用气基本情况,针对不足组织好宣传教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九: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燃气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第三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省、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储罐容积在400立方米以上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设计用气户数在2万户以上的管道燃气企业由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由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储罐容积在4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设计用气户数在2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由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将批准文件等报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元,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并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

  (六)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具备资格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并有专门会计人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燃气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助理会计师以上财务人员2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12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三)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施工图及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四)气源来源情况。外购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五)有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气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章程、服务规范;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八条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初审决定;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决定后,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查、审批决定;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决定后,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省、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批准或者核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和工业企业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拟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供应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审批程序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燃气经营企业的申请,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许可决定。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检验。发现不再符合《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原批准,责令停止经营或者供应燃气,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第十三条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燃气经营许可证》作废。

  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后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日内,向燃气经营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歇业60日前,向当地燃气经营许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停业、歇业理由充分,并落实了保障燃气用户用气的措施后,方可作出准许停业、歇业的批准决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停业、歇业。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检验检修和维护,对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在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检查时,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书面记录和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接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并于整改后1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制发整改通知书的燃

  气行政主管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一)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供应燃气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依据本办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时,严重渎职、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09-1814:47|#2楼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

  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发证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八条发证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发证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发证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

  发证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发证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公开的内容包括:准予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类别、经营区域、发证部门名称、发证日期和许可证有效期限等。

  第十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格式、内容、有效期限、编号方式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号)执行。

  第十一条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应具有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第十二条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一)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

  (二)燃气经营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的发证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已作出的燃气经营许可:

  (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二)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权限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

  (五)依法可以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燃气经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二)燃气经营企业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等相关方案;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与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发证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事项变化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发证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发证部门记载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中。

  第十八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变更和培训情况;

  (三)企业建设改造燃气设施具体情况;

  (四)企业运行情况(包括供应规模、用户发展、安全运行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具体报告内容和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发证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本行政区域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燃气许可证发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燃气经营出资比例和股权结构、燃气事故统计、处罚情况、诚信记录、年度报告等事项。

  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内发证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监督指导。

  第二十条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篇十:燃气企业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制度

  燃气安全宣传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全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2、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由安委会组统一布置,各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由各村、社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使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

  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

  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4、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5、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工作

  人员、人民群众对燃气安全生产和使用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

  20XX.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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