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精优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

时间:2022-12-08 13:25:06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

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

篇一: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等。二、各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可采取讨论、辩论、观看影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开展。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委),全体党员需准时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五、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六、组织生活会反映的问题,主要由本支部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其他同志的意见,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七、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八、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九、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十、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一、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

  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十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篇二: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校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了健全学校党内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特制定本制度。二、党员民主生活会包括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内发生问题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交流思想,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年召开二次或按上级部署统一进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五、会议程序1、民主生活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9、认真作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篇三: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高校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实施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生活(以下简称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肃性,提高组织生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方式。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以及党课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会等。通过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党的教育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处置违纪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内选举,推选党内先进等。党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适合党员和时代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督促党员先锋作用的发挥。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确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向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但同一学期非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党组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权利。第四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是组织生活策划、管理、指导的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组织生活指导方案,审核所属党支部具体方案,检查、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当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按学校党委要求制定本学期组织生活指导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五条党支部是负责召开组织生活的直接责任主体,须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党支部拟定组织生活方案时,应在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充分征求党员意见,集中党员智慧,创新形式,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的,保证方案的顺利有效实施。党支部组织生活,应坚持做到有主题、有要求、有考勤、有记录,切实避免党员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倾向。第六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当建立组织生活登记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本单位党员组织生活按时、按要求、按方案召开。第七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学期结束前应当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专题工作会,研究和解决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并将本单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基本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第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单位

  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党组织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时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与会党员表达意见的权利。需要做出决定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支部党员大会第十条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第十二条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或方案,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工作实际提前研究确定。第十三条实到会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召开选举或其它需要做出决定的党员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或做出决定。第十四条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包括:(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讨论支部工作计划;(三)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五)推选党内先进,研究违纪党员的处置决定;(六)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作出组织决定;(七)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会议代表;(八)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推选的代表;(九)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布置的任务;(十)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第二节支部委员会第十五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全体支部党员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第十六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有关党员等同志参加。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按计划进行,临时会议由支部委员在会前沟通确定。第十七条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与会人员会前充分交换意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定期整理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二)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三)讨论制定组织生活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并按方案组织实施;(四)研究决定支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工作,分析研究支部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五)研究支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方案,加强党员学习、组织督促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支部活动形式;(六)研究党员评议、推选先进、处置违纪或不合格党员的初步方案或意见;(七)及时收集汇总群众思想动态、意见建议,研究形成书面材料,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八)研究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第三节党小组会第十九条党支部一般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等情况,按照有利于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设立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可不设立党小组。

  第二十条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二)按照支部组织生活安排过好组织生活;(三)讨论发展党员、党内推选先进(代表)的人选和处置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党内工作,向支部提出建议;(四)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五)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六)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优点,改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四节党课第二十二条党课是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主要形式。通过党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是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第二十三条党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好党课教育,党委(党总支)书记每年应讲授党课不少于一次。第二十四条党课可以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也可以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也可由几个党支部联合组织。第二十五条党课可以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教学、观看视频、

  实践锻炼等灵活多样,以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教育的实效性。

  第二十六条每名党员必须参加党课,每年总学时不少于四学时。党支部应当如实记载党员参加党课学习的情况,作为评价党员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党课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最新理论成果;(二)重要法律法规、党内法规、重要会议决定,中央、省委主要领导发言精神;(三)当前中心任务、重点热点问题、国际国内形势;(四)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先进典型事迹,典型案例;(六)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第五节民主生活会第二十八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由书记(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小组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会议形式。第二十九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第三十条召开民主生活会须提前拟定实施方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民主生活会召开时,批准组织原则上应指派专人全程参

  与指导。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的工作程序:(一)根据本党支部、单位中心工作或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确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上级党组织对议题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二)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前一周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听取党内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主要议程: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听取党外群众意见情况;围绕民主生活会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人员须提交书面材料,并在会上宣读);梳理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讨论提出整改措施;

  (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召开情况,内容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布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节民主评议党员第三十二条民主评议党员是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的组织行为。第三十三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安排的时间可结合

  民主生活会和党内推选先进的工作进行。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均必须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上级党组织原则上应指派专人全程指导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十四条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否坚持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四)是否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项活动;(六)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第三十五条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分为:(一)组织学习。内容包括:党章、有关文件精神。(二)自我评议。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方面的情况,形成自我评议发言材料;(三)民主评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评议;(四)评议意见。在充分听取党内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党员平常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党

  员逐一提出综合评议意见;(五)反馈意见。评议意见要与党员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

  见;(六)支部通过评议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六条对党支部上报的评议结果,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应当在一周内讨论审批。第三十七条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应在充分听取本人

  意见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评议的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第三十八条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经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可推选为党内先进。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置。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根据有关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章罚则第三十九条各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本单位组织生活的开展,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时间或时数,或以其它活动代替组织生活,或以非专题组织生活代替专题组织生活。第四十条党委组织部应加强对各单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召开的党组织,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学校将进行组织整顿或督促各单位党委进行组织整顿。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增强岗位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组织生活领导和指导,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员同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党员,党支部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处置。

  第四十三条组织生活参会人员必须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背组织纪律泄漏会议秘密的党员,党组织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共x师范大学xx工程学院委员会下属的所有基层党组织。第四十六条本办法如与以前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不相一致,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四: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xx大学院(系)总支工作暂行规定》、《中共xx大学教工支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xx大学学生支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党员管理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党总支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基本内容和形式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其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是:(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贯彻中央、学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改选或增选支部委员;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讨论和决定本支部其他重大问题等。2、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召开次数。必要时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或指示的办法与措施;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本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措施;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支部委员分工、调整事宜;研究培养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等。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组织和监督执行支部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党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协助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等。4、党课。一般每学期举办一次。党课主要围绕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党员思想状况和党员所在支部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有计划地进行,以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

  1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照党章和党内各项规定,密切联系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注重实效。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一年来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时,召开党员大会,逐个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对党员作出评价,同时注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四)坚持“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制度此项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在学院党总支内进一步形成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五)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建立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支部委员应主动找党员、群众谈心,经常听取并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在落实上述制度过程中,各党支部可视实际情况,将相关会议和活动合并进行。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一)学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监督的特殊党员。(二)各党支部对每一次的组织生活,都要做到会前有通知,明确主要议题和有关事项;会上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学习活动记录簿;会后有检查,督促党员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三)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把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四)学生党支部所在班级班主任党建导师应积极参加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学期至少一次由班主任或党建导师担任组织生活嘉宾,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和党建导师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引导作用。学院党委每年将组织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并在一定范

  2

  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

  3

  

  

推荐访问:学校组织生活会制度 生活会 组织 制度

本文链接:https://www.xpbxgsx.cn/zhuantifanwen/guizhangzhidu/1260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4 精优范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15042696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