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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3篇

时间:2022-12-08 20:20:04 来源:精优范文网
导读: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3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 05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3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3篇

篇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满政字〔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满政字〔2017〕39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已经2017年4月25日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此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9日

  满洲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满洲里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是指考评机关对考评对象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第四条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考评各区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接受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的考评。第六条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考评。第七条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由本级人民政府进行考评,并书面征求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八条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依据,主要包括下列指标:(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形势的变化及实际需要,适时修订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并重新公布实施。第九条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自查与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专业部门评价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条考评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形式、评分细则。第十一条考评对象对照考评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按照考评机关规定的时间向考评机关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书面报告。第十二条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第十三条内部考核可以采取审阅年度报告、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案卷和文件资料、抽查下属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考评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进行。第十四条外部评议可以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外部评议可以由考评机关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由考评机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根据考评得分情况,考评对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次的分值划分由考评机关确定。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中予以加分:(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被市级以上行政机关作为经验推广的;(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四)考评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加分事项为同一事项的,不累积加分。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一)行政决策违法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案件,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违法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十九条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各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第二十条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与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惩处挂钩。第二十一条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考评机关给予通报表彰。第二十二条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考评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整改。第二十三条考评对象拒不落实整改,或者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依法追究考评对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考评对象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消极应付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五条考评机关工作人员在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篇二: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全面落实市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市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规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全面落实市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市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规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城管局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一)健全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根据局领导班子的变化,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广平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倪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执法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执法队按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都相应建立了由队领导亲自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按照执法队的内部建制和执法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人员、机构双落实。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科室、执法队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执法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局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制培训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将制度建设、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10项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机关科室和执法队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提出来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规范化执法队建设标准》,从政治合格、组织健全、业务过硬、执法规范、遵纪廉洁、仪容严整、秩序良好、保障有力八个方面,提出了40条规范化标准,90%以上的执法中队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制机构建设力度,新增加两名工作人员,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业务培训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汇编了《城市管理法规汇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件制度汇编》等实用资料,人手一册,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到位,处罚得当。以建立“实战型”执法队伍为目的,定期举行案例分析会,以案说法,执法技能比武,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开展执法队伍服务建设年活动。坚持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语”,以民生作为城管工作的“主题”,通过加强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强化执法监督、评选优秀执法中大队和十佳队员、搞好对外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了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四)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杜绝临时工、编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市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要求,及时为新接收的陈仓大队和新进人员共计67名执法人员申请办理新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行政务公开。(一)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办法的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议事制度,今年我局进

  

  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的成员、主要任务、召集程序、议事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科学决策。(二)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注重建立与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新闻通气会制度,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与广播电台联办《今日交通》栏目,与日报合办《文明执法和谐城管》专栏,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务首问责任制、门户网站、投诉举报中心、社会评议及行风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在机关办公楼和各综合执法队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

  

  三、抓好行政诉讼和复议,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二)巩固“三项清理”成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机构改革结束后,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全系统所有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责任等逐一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执法人员,于5月30日前重新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职权表》、《行政执法权限分解表》、《行政执法责任表》等三个方面的表格,上报市法制办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科室、各综合执法队以及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的依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进行调整更新,做到动态管理,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制定了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仪容风纪、文明执法、办案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实行绩效挂钩,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局行政复议司法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进一步明确了3名复议工作人员,落实复议应诉工作责任,XX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依法行使执法职权。(三)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职责。根据《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和落实考评奖惩机制的“标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年终考评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每一个执法案件,全年全系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请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畅通。

  

  五、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突出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市政、绿化、房产、运政等执法案件移送办法和考评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项执法职能均衡发展。健全了非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免核准制度,严格案件审核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把严格执法、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维稳相统一,做到了行政许可和处罚主体合法适格,严格按照职能权限实施,法律法规依据正确无误,执法程序正当合法,许可和处罚决定适当合理,执法案卷规范完备。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使用罚没票据,健全了强制措施财物管理制度,防止了不正之风,减少了行政处罚的失误。四是在市容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市区82条主干道非法野广告的清理实施招标,实行专业化保洁;组织对市区44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点进行公开招标,按照“三个统一”(统一服装胸牌、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的标准进行管理,节约了管理成本。五是对省、市拟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读,提出了修改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调研队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撰写上报2篇调研文章;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六、认真履行职责,优化城市环境。(三)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认真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六、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XX年,我们虽然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和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执法领域业务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解决的。明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

  

  

  

篇三: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总结报告

  2022年区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开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22年度xxx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平安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根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公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xx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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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催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方案、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方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分审核制度》《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等原那么,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标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标准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标准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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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标准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分、滥施处分、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为标准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区各级政府要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两库、一单、一细那么、一方案并抓好落实,确定随机抽查频次为每月二次,本年度,共随机抽查执法16次,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七、下一步工作方案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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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频次,扩大普法范围。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效劳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好建筑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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